第1章 一半山川带雨痕。 第一章。一半山川带雨痕。 刀剑入肉的感觉尚在,叶且歌以为,自己会感觉到很疼的。可事实上,那不是痛,而是胸口的一点冰凉。 “且歌!” 身后是男子的一声轻呼,他的身后,还交叠着无数刀剑相碰的声响。 叶且歌用手中的重剑用力向刺中自己胸口的狼牙兵砸去,而后回身一个浅淡的微笑,她对身后的白发的男子柔声道:“师父,要小心呐。” 白发男子双目已渺,却出手顷刻之间革杀数人。 而他得不远处,少女手中的重剑脱力坠地,一身明黄轻甲的藏剑弟子用仅剩的轻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却终于没有了呼吸。 那是大唐年间最为惨烈的一场战争,战火无情,无数藏剑弟子身陨于此。可是对于叶且歌来说,能以手中双剑守护脚下的哪怕一寸土地,以血肉之躯保佑自己心中重要的哪怕一人,就已经是足够了。 公元七百五十六年,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率众藏剑弟子赴睢阳,苦守数月,藏剑弟子死伤过半,大庄主亲传弟子,正阳门下叶且歌战死沙场,睢阳战歇之日,大庄主叶英亦不知所踪。 胸口的凉意仿佛还没有消散,叶且歌猛然睁开眼睛,刚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只能发出一阵细弱的婴啼。 她愕然的想要看看到底身处何种境地,却发现自己被包裹得很紧。她竟是半点也动弹不得。别说起身,就连伸出一只手来也是费力。 叶且歌自幼蒙叶英亲自教导,虽然是女子之身,却行事端方沉稳,自有一派大家气度。如今不知身处何地,自己又变成了只能咿呀学语的婴孩,叶且歌索性停止了无用的挣扎,选择了静观其变。 婴儿的视线模糊,能看清的也不过是眼前的方寸之地。叶且歌尝试了半天,只得对这个事实表示认命。索性闭上了眼睛,叶且歌不再做徒劳的挣扎。 没有过多久,有些沉重的木门就被“咯吱”一声推开,一个身着褐色衣袍的老者走进来先推开了门,而后,一个身量未足却一身寒气的小小少年便走了进来。 “少主,这就是小姐了。” 婴儿受不得凉,所以哪怕是在终年炎热的南海,老者也拿出了十足的小心。他仔细的掩上了门,这才对那个白衣的小少年低声说道。 老者的声音很轻,小心翼翼的,仿佛是怕惊扰到了小木床上的婴孩。 被称之为“少主”的小少年不动声色的蹙了蹙眉,却还是放轻了脚步,收敛了自己一身的寒气,轻巧的走到了那个小木床的旁边。 这是他的妹妹,是他血脉相依的亲人。奇异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小少年走上前去,似乎想要距离叶且歌更近一些。 只是如今小少年还没有叶且歌身下的摇篮高,他抿了抿唇,似乎对眼前的境况有些不满。 老者偷偷的笑了一下,绕过木床,从床后取来了一个小凳子,不声不响的将它放在了木床的前边。 小少年身上的寒意似乎更胜了几分,强到连五感不灵的叶且歌都能感受得到。她的睫毛颤了颤,却没有睁开眼睛。 这一微小的变化并没有逃过小少年的眼睛,他垂下了眼,掩去琥珀色的眸子中一闪而过的歉疚。然后,他收敛了自身的气场,虽然有些不情愿,却还是踩上了那个老管家特地准备的矮凳。 伸出了一根手指,小少年轻轻的触上了叶且歌红皮还没有褪的小脸。 他的动作很轻,叶且歌觉得有些痒,所以就忍不住动了动头。她一身骨骼尚软,所以,她以为的转头,实际上不过是极小幅度的在小少年的手上蹭了蹭罢了。 她忽然的动作让那个小少年呼吸一窒,半晌之后,他才试探性的又动了动手指。这一次,叶且歌没有理他。 指尖是婴儿光滑细腻的肌肤,带着暖意的,鲜活无比。这一次妹妹也很乖,并没有表现出反感与不适。小少年微微勾起了嘴角,寒冰一样的琥珀色的眼眸之中,也弥生出了三分暖意。 白云城地处南海,常年炎热。可饶是这样,叶孤城却始终觉得,这里太冷了。直到他踏上既定的路,在紫禁之巅一剑绝尘,叶孤城都始终感觉,这寂寥的人生和手中的长剑一样,冰冷又不带一丝暖意。 来时不惧风雨,去时亦不畏人言。孤高剑客也好,乱臣贼子也罢,叶孤城既去,这些便留给后人笑谈即可。 然而,让叶孤城始料未及的事情是,他再睁开眼,竟然是自己七岁的光景。 童年对于他来说是一片虚无,任凭他怎么回忆自己七岁时到底是什么样子,能够想起的,除却那柄长剑,便是先祖像是诅咒一样的“复国”遗训。 可是,童年的记忆再怎样模糊,有一点叶孤城也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不会在七岁这一年有一个同父同母的妹妹。叶家一脉,子嗣一贯稀薄。所以对于身为族长的叶孤城来说,叶家的每一个子弟都是珍贵。这也是为何前世他分明知道叶孤鸿不成器,却依旧亲自教导的原因。 若是……他真的有一个相差七岁的小妹妹,他又怎么会不管不顾的选择踏上那一条绝路,只想结束叶家人沉重的命运呢? 心中骇然又有些怪异,叶孤城站在叶且歌的小木床前,伸着手轻轻的触摸着指下的那张小肉脸。 这是一个健康的孩子,虽然父亲与人论剑战败身死,母亲受了刺激早产了半个月,最终也匆匆随着父亲去了——叶孤城的轮回而来,到底没有改变父母既定的命运,然而,他们却给他留下了一个健康又鲜活的妹妹。 心里像是被什么触动了一般,叶孤城轻轻的拍了拍皱着眉,仿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的小姑娘。他的动作生涩,神情却仿佛比他第一次拿剑还要郑重几分。 “少主,小姐还没有名字。”老管家看着叶孤城的动作,微微一笑,又在一旁提醒道。 叶孤城的动作一顿,这才意识到,老管家说的没错。他们的双亲去得突然,就是这个孩子,还是白云城的神医从鬼门关里生生抢回来的,父母没来得及给她取名字,于是这件事,自然只能由他这个兄长来办。 从小襁褓之中勾出婴儿的小手,叶孤城摩挲着手中的那份柔滑软腻。叶家人的手,注定是拿剑的手,可是如今自己手中的这只小手,却让叶孤城难得的有些怀疑自己——他开始怀疑,自己真的能将这个幼小又纤细的孩子养大么? 沉思了半晌,叶孤城终于缓缓道:“出处未易料,且歌缓愁容。便叫,叶且歌吧。” 且歌缓愁容。这是叶孤城对于自己幼妹的期许,这个孩子生得太苦,一出生便失去了父母的庇佑,所以,便暂缓愁容吧。前世之事不可追,可是今生,叶孤城总是要护着她的。因为,他们是这世间彼此唯一的亲人了。 叶且歌听见那个小少年口中吐出的名字,她常常的睫毛微微一颤,终于是睁开了眼睛。 两双同样琥珀色的眼眸相互对望,却不知怎的,忽然弯出了一对相似的弧度。 叶孤城很少笑,可是,此刻,他知晓自己并不是高冷决绝的剑客。在叶且歌面前,他更乐意去当一个宽和的兄长。这个身份他前生从未接触过,不过如今看来,滋味并不坏。 叶且歌也不由自主的笑了。她被师父教导得心境澄澈,而越是心境澄澈的人,善与恶的界限也就越分明。虽然眼前这个小少年寡言到有些冷漠,可是叶且歌还是能够感觉得出来,那人对于自己,是全然的善意的。 叶且歌是足够聪慧的女子,如今,她已经大约知道了自己经历了什么。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投胎转世吧?虽然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还会带着前生的记忆,可是对于叶且歌来说,藏剑山庄的一切,都是她最宝贵的。能够永远记得,真的是再好不过了。 这一天,是白云城极为寻常的一天。而对于叶且歌来说,她除却重新拥有了和前生一般的名字,还被新鲜上任的兄长大人连人带床的搬到了他的房间。 知道白云城新添了一位小姐的人不多,而叶孤城此举,更是说明了这个白云城的大小姐的身体孱弱——她本就是早产儿,如今呢又已经到了不得不让兄长日夜照顾的地步,除却孱弱,还能如何形容呢? 而之后的几年,叶且歌很少出门,一般只在叶孤城的院子里活动,从不现身人前,便更是坐实了那个传闻。 叶孤城的剑法越发精湛,重来一世,生死轮回,他又有了更多的体悟。一直到他十五岁之时,一人连败九位南海剑客,被尊为南海群剑之首——比之他的前世,要足足提前五年。他越发像是如同前世一般的一刃寒芒,却为了自己的至亲,走上了一条和前世相去甚远的道路。 在叶孤城的光芒之下,叶且歌就宛若是一个小小的影子。她安静的成长着,以真诚回报着叶孤城的偏爱,却也守着自己心中关于藏剑的种种,片刻不忘。 第2章 长河渐落晓星沉。 第二章。长河渐落晓星沉。 “时太庙为贼所焚,权移神主于大内长安殿,上皇谒庙请罪,遂幸兴庆宫。三载二月,肃宗与群臣奉上皇尊号曰太上至道圣皇帝。乾元三年七月丁未,移幸西内之甘露殿。时阉宦李辅国离间肃宗,故移居西内。高力士、陈玄礼等迁谪,上皇浸不自怿。上元二年四月甲寅,崩于神龙殿,时年七十八。【1】” 白云城是经年的静谧,尤其是在城主府。叶孤城虽然尚未及冠,但是无论是那仗剑之威,还是沉稳心性,都让人不敢轻视这个太过年轻的白云城掌舵人。 而在他的书房中,一个身量娇小的少女和他邻桌而坐,一双眸子之中仿若是凛冬的霜雪。她还梳着孩童的双髻,却规规矩矩的坐得端正。小姑娘的声音还有些脆嫩,却一字不差的将那本《唐书》上的文字读了出来。 叶孤城正在一张宣纸上写着什么,听出妹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异样,他的手不由顿住。放下手中的狼毫,叶孤城向叶且歌递去了一个眼神。 那只是轻轻的一抬眸,却少有的带上了一丝宽和与温柔。 叶且歌揉捻着书页的手停了下来。实话讲,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读这本《唐书》。一睁眼便是六百年后,她怎么可能不去寻找自己生活过的那个朝代的蛛丝马迹?哪怕是史书浅浅一笔,哪怕是所有的家人亲友都已为陈迹,可是,她还是想要找到青史之上关于他们的只言片语的。 然后,她如愿以偿的找到了史书上关于那场睢阳之战的记载,可是那场折损了藏剑半数精锐的战役,最终却只说“时江湖,有豪侠出而护黎民”而已。 而六百年后,朝代已经更迭过数次,她的盛唐,终于消散在浩瀚的时光之中。 朝代的更迭不可避免,没有什么朝代能够真正的千秋万代。这个道理,叶且歌不是不懂。事实上,出身藏剑正阳门下,乃是大庄主叶英亲传弟子,叶且歌的心性远比常人要更加豁达清明。 有道是君子如风,而不强求、不执拗,方才是君子之风。 没有得到叶且歌的回应,叶孤城也并不催促。然而,他却是用那双寒星一样的眸子静静的看着叶且歌,一定要得到一个答案。 叶且歌抬起了眼眸和叶孤城对望,半晌之后,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忽然对叶孤城道:“哥哥,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叶孤城有些诧异,恍惚却又觉得冥冥之中总会有这样一天——相处近九载,他再是了解叶且歌这个妹妹不过了。这孩子平日看起来是十足的乖巧,可是叶孤城却总觉得,她是有心事的。 叶孤城将叶且歌近乎是当做女儿一样养大,叶且歌平素的吃穿用度叶孤城尚且不假人手,习字练剑自然全由他一手承办。 叶家人世代习剑,时有天纵奇才之人出世。然而作为叶孤城的幼妹,叶且歌在剑之一途上却只是表现平平——不说惊才绝艳的叶孤城,叶且歌表现出来的习剑天赋,就连叶家旁系的叶孤鸿也不如。 且歌本是女子,叶孤城对此本不苛求。可是按照他的眼力,却总是在妹妹习剑的时候感觉出一丝异样。而今日这孩子要说的事情,叶孤城一瞬间就想到,那或许会与他感觉出的那一丝异样有关。 叶孤城轻轻的点了点头,放下了手中的笔,静静的注视着叶且歌的眼睛。 叶且歌平稳了一下自己的呼吸,才终于说道:“我出生于大唐开元二十四年,出身西湖藏剑山庄。乃正阳门下弟子,家师叶英。” 叶孤城鲜少多余表情的脸上,难得的浮现出了一丝惊诧。他微凉的手指贴上了叶且歌的额头,又伸手探了探叶且歌的脉搏。 叶且歌轻轻的按住了叶孤城的手,认真道:“至德元年,睢阳一役,藏剑精锐尽出,且歌与家师一道苦守睢阳,有人背后偷袭,一刃破我胸口,再之后,我醒来便在白云城了。” 叶孤城蓦然收回了自己搭在叶且歌手腕的上的手。他目光之中的温度一点一点的退去,周身从未在叶且歌面前展露过的剑气,蓦的就向叶且歌压来。 叶孤城的目光之中带着毫不掩藏的审视,那份冰冷让叶且歌只觉得心口一窒。半晌之后,她才听见叶孤城淡漠的声音:“你醒来的时候,是哪一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叶且歌却忽然笑了。她明白自家的兄长在纠结什么——比起那些离奇的生前世,她家兄长更在乎的,是那个和他血脉相依的妹妹是否换过人。 毫不畏惧叶孤城森然的剑气,叶且歌托着腮,冲着叶孤城眨了眨眼睛,而后有些促狭道:“大约是……哥哥站着小木凳戳我脸的那一天?” 然后,叶且歌就明显的感觉周身威压一轻,叶孤城干咳了一声,重新拿起了笔,一直到写满了整张纸,叶孤城才低声对叶且歌说道:“前生之事,莫要与旁人提起。” 这一次,叶孤城尚是少年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浅淡的担忧,更多的,却是如释重负——幸好,哪怕是还带着前生的记忆,可是他的妹妹终归还是他的妹妹。血脉至亲不可断绝,这些年来的兄妹之情,也始终是这一人。 这就……完了? 纠结了将近十年,叶且歌方才战战兢兢的对兄长坦诚,结果居然是这样?是该说兄长太过淡然,还是自己太过多虑了呢,叶且歌不由摇头失笑,转而对叶孤城说起了一件正事:“藏剑山庄以锻剑习剑闻名,且歌身为大庄主叶英弟子,苦练二十余载,对藏剑武学小有心得。叶家剑法固然精妙,只是却仿佛于且歌所学相背。” 一个人的习惯并不容易改变,更何况叶且歌出生便是藏剑弟子,藏剑的剑招早就深入她的骨髓。所以,与其说她是天赋平平,不若说,她根本就无法接受叶家的剑法。她每一次出剑,都会不由自主的被原本的习惯影响,使得剑招不够精纯,这才导致她分明由叶孤城亲自教导,却还不及叶家的旁系。 “天下武学,触类旁通,尽归其一。” 叶孤城的神态变得有些严肃,尽管重来一世,他已经决意要改变许多东西,然而不变的,却是他对剑之一道的执着追求。对于叶且歌的话,他能够理解,可是却并不赞同。所以他说出了这番话,是教导,也是劝诫。 “是且歌修为不够。”叶且歌有些惭愧的低下了头。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毫无疑问,这是一双天生为剑而生的手。因为还没有长开,所以她的十指并不如前世一般纤长。可是叶且歌已经试过,这幅身子天生神力,最是适合藏剑一脉的武学。 毕竟,那动辄六十斤的重剑,不是寻常人能够挥得动的。 叶孤城看着叶且歌有些失落的神情,只是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 在他真正年少的时候,也曾争一时之胜,于习武之途上冒进。而那结果,无疑是惨烈的。那一次,他周身筋脉断裂,若非白云城的三位神医倾力施救,恐怕他此生都不能再拿剑。而哪怕他断裂的筋脉被侥幸接上,也让他足足躺了大半年,之后又用了很久的时间,才堪堪恢复到自己的巅峰水平。 有一些亏,吃一次就已经足够了。叶孤城并不想让自己的妹妹重蹈覆辙,所以,他拍了拍小姑娘的头,让她不要太过心急。 叶且歌明白叶孤城的意思,对于兄长的好意,她报以一笑,之后藏好了眼中的失落,继续对叶孤城说道:“既然如今且歌已经对哥哥自陈来历,那么从明天开始,且歌想要重习藏剑剑招。” 对于叶且歌的想法,叶孤城没有阻拦。他点了点头,对叶且歌道:“既然且歌已有成算,那么明天便和为兄一道去叶家的内库挑一件趁手的兵器吧,传闻藏剑弟子配双剑,一轻一重,怕是和寻常长剑有所不同。” 叶且歌有些诧异,转而却笑自己执迷不悟了——史册之上没有盛唐之时“一教两盟三魔,四家五剑六派”的传说,却不代表着江湖之中没有他们的痕迹。到底是江湖中人,那些残迹,终归还是要向江湖中寻。 “哥哥知道藏剑?”叶且歌望向叶孤城,眼眸之中分明有些期许。 叶孤城不经意一般的用左手的拇指擦过食指,低声道:“和我们祖上有些渊源。” 只是,到底是何等渊源,却是任凭叶且歌怎样追问,叶孤城都不肯再透露半分了。 叶且歌有些失落,不过还是问道:“那哥哥,如今藏剑山庄还有后人么?其他门派呢?天策,七秀,万花,五毒,唐门,纯阳,少林,明教还有……恩,苍云和长歌?” 叶孤城垂下了眼眸,揉了揉小姑娘柔软的双髻,却没有说话。他又如何告诉她,安史之乱以后,天策折戟,万花绝响,藏剑不复,纯阳雪深,七秀水止珠沉,唐门仅剩妇孺,五毒蝴蝶泉漫血,少林空留残寺向斜阳,至若其他门派,也终归没有了传人。 “明天去挑双剑吧,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是应当有且歌用着趁手的。”强自转移了话题,叶孤城叠起桌上写满了字的宣纸,牵着叶且歌的手,一道向外走去。 叶且歌的心沉了沉,却最终迈着小短腿,跟上了叶孤城的脚步——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她终归,还是要向前看的。 而那些过往,她自己记得,就已经足够。 第3章 不知窗前明镜里。 第三章。不知窗前明镜里。 第二日,叶且歌便在叶孤城的带领下来到了叶家的内库。入目,满库的神兵利器让她恍惚想起了故地光景。旋即,在兄长的示意之下,叶且歌回神,开始在库中寻两把合适她的兵器。 对于轻剑,她倒是并不担心,唯有藏剑的重剑,恐怕藏剑之后,江湖之中再也没有人使用了。 未曾想,一番找寻下来,竟真的让叶且歌发现了一柄尘封已久的重剑。那剑的剑尖圆润无锋,剑身宽大,在之上还刻着暗红色的花纹,虽然尘封日久,可是却被保养得很好,恍若时光就此尘封,六百年的光阴并未流逝。 叶且歌走到了那柄重剑跟前,果然在它的不远处找到了那把同样被妥帖保管的轻剑——重剑天祭,轻剑致情。曾经这两把在藏剑山庄作为派发给入门弟子的最寻常的武器,时隔百年,却让叶且歌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将天祭和致情抱在怀里,叶且歌对叶孤城道:“哥哥,我就要这两柄了。” 叶孤城点了点头,对幼妹会选择这两把先祖留下来的剑并不意外。微微颔首,叶孤城道:“既然如此,明日你便与我一道练剑吧。” 叶且歌乖巧的应下,随后,在叶孤城伸手之前,她直接将那所比自己还要高上一些的重剑系在身后,而后拿起轻剑致情,不见有丝毫吃力的走了出去。 叶孤城沉默了半晌,方才放下了伸出去想要帮叶且歌拿剑的手。 关于藏剑的怪力,他在家中的古籍之中看见是一回事,而他亲眼看见,并且那个使出这一身怪力的是他从小亲自带到大的妹妹的时候,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然而无论怎样,叶且歌与众不同的来历,并没有让叶孤城对她的态度发生任何的转变。而除却转换了剑路,重新练习藏剑的武功之外,叶且歌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藏剑虽然已经没有了后人,但是数百年前一个那样风光的门派,是不可能在江湖之中完全湮没痕迹的。叶孤城固然不怕有人以此对他白云城生出什么歪心思,却唯独担心妹妹因此被人算计。思虑之下,在幼妹没有完全成长起来之前,他有意对外封锁了叶且歌的消息。 在白云城严密的信息封锁之下,江湖之中知晓叶孤城有一亲妹的人都是少数,而那些知道的人中,也都只道白云城的大小姐先天不足,鲜少在人前露面。更有甚者,有人传闻,白云城的大小姐自会吃饭起就会吃药,全靠白云城富可敌国的财力搜罗天下珍奇药物,吊着一条性命罢了。 对于这些传闻,叶且歌和叶且歌都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是老管家忠叔每天看着他家大小姐抡着一柄重剑砸砸砸,不由在心里暗自腹诽那些传闻他家小姐体弱的人有病——他家一剑就能抡倒四五个壮汉的大小姐体弱?那天底下就没有健康的姑娘了。一群长舌妇似的江湖人,真动起手来说不准在他家小姐手下走不过五招,居然还有脸编排他家小姐。 叶且歌并不理会旁人如何说她,对于这幅身体,她始终是满意的。前世她出生便由父亲做主,拜入大庄主叶英门下,成为正阳门下首徒,一身功夫尽是师父亲自教导,十五岁便在藏剑山庄的名剑大会上崭露头角。虽然并未夺得魁首——确切的说,在众位武林前辈面前,叶且歌就连残雪的边儿都没碰上,但是却在江湖之中一举扬名。 而如今,这幅身子无论是从相貌还是天赋之上,都和自己前世别无二致。叶且歌原本是不相信什么诸如投胎转世的无稽之谈的,可是如今却也不得不信了。 是以这一世,虽然叶且歌是从头练起,身边也并没有师父从旁教导,可是与前世相比却也可谓是进境一日千里。 在她十三岁的这一年,叶且歌已经能在叶孤城手下走过五百招而不露败像。至若五百招之后……男子和女子的体力上还是有所差别的,特别是到了叶且歌和叶孤城这个程度,他们两人交手,势必要全力以赴,不留余力。所以五百招之后,叶且歌之所以一败涂地,不是剑术不及,而是体力全然跟她的兄长无法比。 然而男女之别到底不是借口,叶且歌开始静思另一条战胜她兄长的途径。譬如,五百招之内,就先行克敌。 虽然道路很快明晰,可是叶且歌要踏出的每一步,都是充满艰难的。更何况,叶孤城也并不是一直在原地踏步,虽然俗务缠身,可是迈过生死之后,他的心境豁然,俨然已经踏上了新的阶梯。 并不知道自己距离当世剑客的两座巅峰之一只有一步之遥,从未踏出过白云城的叶且歌只觉自己功夫平平,故而每日醉心修炼,片刻不敢停歇。 这一日,在白云城主府后的竹林之中,一高一矮的两道身影相对静立。他们身着一身同样的白袍,袖口处被收束起,显出几分利落。身形矮小的少女将一头长发高高竖起,露出一段纤长白皙的脖颈。而她对面的男子反而松散了一头长发,只在额上勒了一条绣了精细云纹的抹额。 男子的神情极肃穆,此刻,他的面前的,并不仅仅是他疼宠着的妹妹,更是只得尊重的旗鼓相当的对手——这孩子的成长让他意外。最初的时候,叶孤城对叶且歌的期许也不过是她能平安长大罢了。 然而,自从五年前这孩子拿起那两柄在白云城的内库里尘封多年的轻重双剑,她一日快似一日的进步,让叶孤城都觉得心惊。 曾有人说“书到今生读已迟”,大概,有些天赋,真的就是从前世带来的罢。 只是如今的境况,的确是且歌越有自保能力,叶孤城他才越能安心。思及此,叶孤城对叶且歌轻轻颔首,两人同时按住了腰间的长剑。 云栖松,莺鸣柳,叶且歌抬手便是玉泉鱼跃的三次冲刺,而后一招平湖断月,她的剑直向叶孤城而去。她的出手极快,更带着一丝一往无前的果决,虽然不是与对方你死我活的杀招,却很是狠绝,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这是叶且歌在多次与熊掌对战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寻常高手过招,讲究的是后发制人。然而藏剑重剑刚猛,往往都是一招重剑克敌之后,方才换上轻剑,走刚柔并济的路子。更何况,遇见叶孤城这样的高手,若是一开始就处于下风,恐怕之后再无反败为胜的机会了。因为,叶孤城根本不会给对手留下反戈一击的机会。 金黄色的剑气在叶孤城面前爆开,将他散落的长发吹起,叶孤城仰身躲过这一重击,略微后退,他长剑抬起,蓦然撞在了叶且歌的重剑之上。 天祭剑在藏剑山庄之中虽然只是寻常,但是普通长剑,是决然不敢与之交锋的。叶孤城将内力灌入手中长剑,又选择了最恰当的时机出手,在叶且歌一招将近而余力未上之时,叶孤城豁然出剑。 两剑相击,发出一声清脆的金戈之声。叶且歌暗道不妙,迅速将重剑插回剑鞘,反手换上轻剑致情。 只是叶且歌并没有出剑,反而双目微闭,将周身的剑气一点点收拢,压缩凝聚。在叶孤城有些讶然的目光之中,叶且歌凌风而立,四周的剑气凝聚成了实体。七柄璨若霜雪的长剑悬浮在叶且歌的周围,散发出泠泠寒光。 叶孤城的瞳孔一缩,低声道:“剑意化形?” 叶且歌轻轻的点了点头,她初次尝试,能够凝结出七柄已是极限,所以此刻,她并没有多言,而是操控着那七柄长剑,宛若罗网一般,直向叶孤城罩去。 虽然只有七柄长剑而已,远不及她师父叶英当日的百分之一,然而见光交错驳杂,竟将叶孤城整个人都笼罩其中。 这世间,能以长剑阻白云城主一时半刻的,又能有几人? 叶孤城在这阵炫目的剑光之中轻轻的抬头看了望了一眼,忽的,他的唇畔绽出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略退两步,叶孤城足下用力,整个人若鹏鸟一般冲天而起,他手中的长剑和叶且歌幻化出的一柄长剑摩挲而过,带出一阵让人悚然的“刺啦”之声。 在空无一物的半空之中,叶孤城踏着一片方才被他的剑气削落的竹叶,轻巧转身。而后,没有丝毫蓄力的动作,他手腕微动。仅凭一剑,竟营造出了比方才叶且歌的七剑还要纷繁错落的剑势。 叶且歌终归略败一筹,她以剑气凝结出的长剑,在和叶孤城手中的长剑相击的时候,便倏忽散去,在叶且歌毫无准备的时候,便只觉喉间一点寒凉。恍惚回过神来,叶孤城的剑尖已经抵在她的咽喉。 “此招何解?”叶且歌被人用剑抵住了喉咙,却依旧沉浸在方才兄长的一剑之威之中。这也是习武之人一定要与高手对招的原因,因为每一次交手,对方都能带你领略一个新的世界。 叶孤城还剑入鞘,眸光有一瞬间的深远,良久之后,他低沉的声音响起:“此谓之,一剑飞仙。” 而叶孤城没有说的是,这是集他两世心血之大成的一招,今日且歌能迫他使出这一招,已是不易了。 叶且歌双眸更亮,转而,她便要将这些日心中的盘算对兄长和盘托出。 第4章 舍南舍北皆春水。 第四章。舍南舍北皆春水。 看见幼妹眼中满满的亮光,叶孤城抚在剑上的手微微一顿,随即对叶且歌道:“想学?” 他的神态太过轻松随意,仿若叶且歌只是一个要糖葫芦的小姑娘,而这一招让无数江湖高手折腰的天外飞仙,只是稻草墩上最漂亮的那串糖葫芦。 叶且歌本能的摇了摇头,随即,她猛地顿住自己摇头的动作,眼神精亮:“哥哥曾经说,天下武学,触类旁通。方才且歌用心剑和哥哥的天外飞仙对决,仿佛窥见一点门径。” 叶孤城摸了摸幼妹的头,将人牵着往用膳的花厅走。一边走,他一边说道:“既然如此,以后过了午时,我教你天外飞仙。” 叶且歌由着叶孤城牵着,却有些犹疑的道:“那哥哥,你估摸着,按照我的资质,多久能学会?” 叶孤城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淡淡瞥她一眼,示意叶且歌继续说下去。 叶且歌也为自己问出这样的问题而有些羞赧,她本是天赋极佳之人,然而若无平稳心性和一番勤学苦练,是撑不起正阳首徒这个身份,也有愧于师父的教导的。而今日问出这样的问题,的确是她冒失了。 微微低下头,叶且歌将自己的打算如实禀告了兄长:“前些日子我看了底下禀上来的消息,说有精铁出世,而哥哥和我,都需要换一把兵器了。” “此事你无需关心,为兄自然会派人将精铁取来。”叶孤城的脚步微微一顿,眉头也不由皱了起来。他当然知道精铁出世的消息,因为前世那一柄随了他多年的乌鞘长剑,就是这精铁所铸的。 叶且歌却是摇了摇头,难得固执的忤逆了叶孤城的意思。她咬了咬唇,却没有丝毫犹豫的对叶孤城道:“哥哥,我的剑道遇见瓶颈,正想出府游历一番,寻求突破。” 前世叶且歌是十六岁出庄,虽不是为了什么突破瓶颈,却结识了几位至交好友,剑术也大有进益。而今生叶且歌虽然只有十三岁,不过她已经能操控心剑,自觉已有了自保能力,便想要出去走走了。 毕竟,那些故人遗踪,她无法与旁人道之,却总还是想要亲自回去看看的。此生她长在南海,可是江南的西子湖畔,却是她镌刻进骨子里的情怀。江南江北,水乡大漠,川蜀南疆,叶且歌此生,终归要亲自踏遍中原的每一寸土地的。 毕竟,她不是永远要活在叶孤城羽翼之下的闺中少女,南海白云一城,固然永远是她的家,却困不住叶且歌的一生。就像是前世的藏剑山庄,在她年纪到了之后,也是要外出游历,见识世间百态一样。 叶孤城深深的望了一眼自己的妹妹。少女身量未足,眉目之间有三分他的影子,却是十足的青涩——她太年轻了,哪怕她说她前世睢阳殒身的时候,已经二十有五,可是在叶孤城心里,叶且歌却还是那个半夜被梦魇惊醒,还会哭着找哥哥的孩子。 如今江湖风波未定,朝堂也是暗潮涌动,天下之大,却始终只是一派歌舞升平的假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叶孤城宁愿在白云城中为幼妹撑起一片净土,让她安然长大。 然而叶孤城也明白,想要成为顶尖的剑客,闷头苦练是不成的。就是他自己,在前生年少之时,还曾经隐没姓名,入巴山剑派习剑两载,参人生百味,见俗世百态,方成无上剑道的。 既然如此,他又有什么理由阻拦叶且歌? 微微抿了抿唇角,叶孤城对叶且歌说话的神情格外的郑重:“且歌,这条路,你真的要走下去么?”哪怕前路艰险,哪怕这条路的顶端,是无尽的孤寂寒冷。你,也要一直一直走下去么? 叶且歌脸上的嬉笑之色也渐渐褪去了。这一次,她不再是对兄长撒娇,想要出门玩耍的小女孩,而是一个仰望着走在自己前方之人的后来者。 叶且歌注视着叶孤城的眼眸,叶家人特色的琥珀色眼眸相互对望,一派澄澈之中只能看清自己的影子。叶且歌郑重的点了点头,道:“一入藏剑,一世藏剑。此路,且歌无悔。” 意料之中的答案,叶孤城心下一沉,却转而安定下来。他清楚这是他的妹妹的选择。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永远在他的羽翼之下,安然过活。可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既然且歌选择了追求剑道,选择了投身江湖,那么作为一个宽和且智慧的兄长,叶孤城也会选择在她的身后默默支持。 况且……叶孤城的眼中划过了一抹暗色,却又转瞬即逝。 算算日子,前生南王父子前来“拜会”他的时候,也就是在这两天了。按照前生的轨迹,那两人会在他的城主府勾留数月,与其提防着他们父子将主意打到且歌身上,不若趁着陆小凤还没有扬名江湖,江湖之中暂且安稳太平的时候,让且歌出门历练一番。 心里有了决断,叶孤城从腰间解下一枚洁白莹润的玉佩。那个玉佩上没有任何文字,只是被精细雕成了天边的一抹流云。玉身之上泛着肌肤一样的润泽,显然是被人常年摩挲盘养,才有了这样内敛低调的光辉。 将玉佩亲手系在叶且歌的腰间,叶孤城对她说道:“若是有事,去寻随便哪一间白云城的铺子,将这玉佩给掌柜看一眼,他就明白该怎么办了。” 叶且歌自然知道这块玉佩代表着什么——白云城主印,岂止是像是她家兄长说的,可以支使白云城在中原的店铺掌柜,实际上,只要拿着这块玉佩,便如同城主亲临,开启府库,调动私卫,都是可以的。 叶孤城将这块玉佩交给叶且歌,与将整个白云城交给叶且歌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只有自己拥有越多自保的东西,哥哥才能越安心。明白兄长的心思,叶且歌并没有推辞。她踮起脚轻轻的抱了一下叶孤城,然后一边跑一边对他摆手道:“那哥哥,我明早儿就和咱们的商队一道出发啦。” 对于自己唯一的亲人,叶孤城一向是体贴的,只是他的体贴从来都是隐而不发,潜藏在平日的琐碎关心和长久的守护之上。所以,哪怕他最是心疼自己的小妹妹,也从未有过太过亲昵的肢体接触。 骤然被那个身量不足的小姑娘抱了个满怀,饶是淡定若叶孤城,也有片刻的怔愣。过了半晌,他才摇了摇头,往自己的书房走去。只是男子唇角勾起的细小弧度,却昭示了他很是不错的心情。 这种好心情持续到第二日的晌午,当一对状若寻常的商人叩响白云城主府的大门的时候,叶孤城身上最后的一点温度骤然收敛。 特别是恰逢这时,忠叔来向他汇报小姐已经出岛的消息。叶孤城沉默颔首,周身的寒意更甚了三分。 叶孤城的剑,是天边虚无缥缈的云。而叶孤城的人,却是涯底终年不化的雪。褪去了与幼妹相处之时的三分温柔,叶孤城整个人更是泠然。 这样的一个男子,在初见时分,就让南王父子心底生寒。不过为了他们心中的“大业”,两人还是强自镇定了下来,堆起一张笑脸,与叶孤城寒暄了起来。 叶且歌背着一轻一重两柄剑踏上白云城的商船的时候,掌舵人和水手们都是被她吓了一跳。叶孤城虽然没有对外明说叶且歌的身份,叶且歌自己也是做男儿打扮,可是一个有些单薄瘦弱的小男孩,背着一柄仿佛比他自己都要沉重的大剑,端的是怎么看怎么怪异。 老掌舵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公子的身份,可是看他一身雪白衣衫,光是那一身锦缎就已经价格不菲,更勿论上面精细的绣工了,再加上送他上船的人语焉不详的说这个小公子和他们城主有些亲戚,是以老掌舵便更是殷勤了几分。 叶且歌刻意做了男儿打扮,是因为她已经知晓,本朝相比盛唐,对女子的约束更加严苛。虽然江湖势力颇大,已经到了“侠以武犯禁”的地步,但是各个门派之中的女子,还是要仰仗着师父师兄的威名的。与女子尚能杀敌的大唐相比,本朝真正能在江湖之中闯荡出几分威名的女侠,简直是凤毛麟角。 叶且歌倒并非是怕有人因为自己女子的身份而将自己看轻了去,只是做男儿打扮,到底方便了一些。 此次她从南海向中原而行,第一个目的地却并非是自己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叶且歌对叶孤城所说的“寻一精铁铸剑”,并非只是随口说说的借口。她是真的仔细探听了那处开采出精铁的矿藏所在,打算去那里静心挑选几块精铁,用以为自己和兄长铸剑。 她的师父是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叶且歌自幼长在庄主身侧,剑术一途虽只能习得庄主真传十之一二,可是那一手锻造之术,却是叶且歌最为上心,也苦练了十多年的。大庄主君子持重,对藏剑弟子要求甚高,平日鲜少开口夸奖。然而对叶且歌锻造出的兵器,他却也会点头稍作赞赏。 师父。 叶且歌望着仿若没有边际的碧蓝海面,将心中的钝痛狠狠压了下去。 第5章 暗风吹雨入寒窗。 第五章。暗风吹雨入寒窗。 中原和南海相隔数十天的路程,老掌舵给叶且歌收拾了一个单独的船舱,平素从不教手下的汉子们去打搅这位金贵的小公子。最初的几日,叶且歌心中怀揣着心事,便也没觉出什么。日子久了,她便觉得有一丝丝的无聊了。 和南海的终年炎热不同,中原之地正处腊月,如今正是飘雪的季节。越往中原而去,叶且歌便越能感觉到一丝丝的凉意,等到了临近中原的小渡口的时候,叶孤城特地为叶且歌准备的薄裘便派上了用场。 十一二岁的小公子,眉眼精致若工笔描摹,身上穿了一身雪白的狐裘,领口的毛毛衬得她的小脸更是只有巴掌大,眉目如黛,偏生唇色不点而朱,更是一身天生富贵,再加上她周遭无人跟随,便更让人疑心是哪家的小公子偷跑出来。 老掌舵年近半百,却是一个妙人。海上波涛汹涌,他却独喜欢垂下一支长长的海钓鱼竿,哪怕连日来都没有什么收获,他也每日陶然自得的在钓竿旁边守着,一坐便是整日。 叶且歌蹲在他的旁边,歪着脑袋也在盯着海上沉浮的钓竿看着。 老掌舵转身撬开了两个从白云城带出来的椰子,递给叶且歌一个,然后笑眯眯的对叶且歌问道:“我说小叶啊,你跟咱们城主是怎么个亲戚啊?是表弟么?感觉你们长得还是有些像的,都怪俊的。” 叶且歌将麦管□□椰子里,也不顾天气寒凉,直接吮吸了一大口清凉的椰汁,这才衔着麦管,眨着一双大眼睛,饶有兴趣的问道:“孙爷爷见过城主?”却是,轻巧的岔开了老掌舵的话题。 老掌舵带着些自豪的笑了起来,仿若说到了生平顶顶得意的大事一般,对叶且歌说道:“那是,你别看老孙现在老了,只能带着大家跑跑商船,以前我管理商铺的时候,可是年年都要去跟城主汇报的。” 和叶且歌相处了一些时日,老掌舵也算是和她混熟了,这会儿也不想着她是城主的亲戚了,抬手敲了敲叶且歌的脑袋,老掌柜有些严肃的教导道:“我说小叶,你这怕是第一次出咱们白云城吧?老孙跟你讲,外面可不比咱们城里,花花道道多着呢,我一看你就是没什么经验的,所以出去以后要事事小心,不要被人欺辱了去啊。” 叶且歌被人敲了脑袋也不恼,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她冲着老掌舵笑了笑,却忽然瞥见钓竿有些微的晃动,连忙对老掌舵嚷道:“孙叔,你看你看,是不是咬钩了?” 也无怪乎叶且歌会如此激动,毕竟如今起航将近十日,而老掌舵也钓了正正十日,叶且歌作为一个围观者,看着他每日一无所获,自己都是着急。 “哎呦,还真是。”老掌舵拿起钓鱼竿,手腕轻轻晃动,引得那鱼咬钩咬得更实一些。海鱼不比河鱼,它们咬钩之后挣扎的力度也要更大一些。所以老掌舵用鱼竿“溜”了那鱼好一阵,之后才猛地一甩手,将上钩的鱼拽出了海面。 那是一尾目测足有十余斤的大海鱼,闪烁着漂亮的银光,鳍上还带着隐约的一条黄纹。它骤然暴露在空气中,便猛烈的扑腾了起来,老掌舵熟练的抄起一旁的大网,将它甩入了网中,而后将渔网一收,这条十多斤的大鱼便落在了夹板上。 “小叶你可真是有口福啊,老孙可是好几年没钓上来黄钩了,咱们今晚就吃它了。”老掌舵伸手快准狠的扣住了鱼鳃,将整只鱼都提了起来。 黄钩是大安朝特有的海鱼,虽然不稀奇,但却是肥瘦有度,味道极为鲜美,而像是老掌舵今天钓上来的这一尾这么大的,也是难得了。 叶且歌今生还没有下过厨,可在她还是藏剑弟子的时候,为了能让师父多吃一些,她的厨艺技能一早就点满了,难得见过这样的好食材,叶且歌不由技痒,便对老掌舵说道:“不若这样吧孙叔,这是你钓上来的鱼,那就让我去料理吧?” 老掌舵有些狐疑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将新钓上来的鱼护在身后,对叶且歌连连摆手:“不成不成,你小子一看就是没下过厨的,别糟蹋了老孙的好东西。” 叶且歌无力扶额,难道自己长得就那么不值得人信任么? 叹了一口气,她身形一闪,也不见她脚下如何动作,整个人便到了老掌舵的身前,不由分说的夺过了那条黄钩,十多斤的大鱼,叶且歌轻轻松松的便提在了手里,转而她用自己的空着的那只手接下了身上的薄裘扔给老掌舵,这才信誓旦旦的道:“您就等着吃就好了,要是糟蹋了东西,我跳下海捉一条赔给您!” 老掌舵被叶且歌的薄裘糊了满头,又想起这玩意价值不菲,手忙脚乱的将狐裘收好,再抬眼的时候,哪里还有叶且歌的身影?气得老掌柜跺了好几下脚,方才又坐回了自己垂钓的小凳子上去。 “掌舵,你这是干嘛呢?谁惹你了?” 变声期的少年的声音并不好听,带着一些粗嘎,不过他的语气随和亲切,倒也不那么讨厌了。 老掌舵放下了手里没拿起多久的钓竿,回身便看见一个同样身着白色锦衣,有早早的裹起了一身厚厚的皮裘的少年。他的头发用一根玉簪简单的挽起,面色如同他的衣服一样的雪白。可是这样一个面色惨败的人,唇上却依稀仿佛带上了几分血色。 他长得很好看,和叶且歌的好看相似却又不同。同样是少年人,这个人也不过是比叶且歌虚长几岁,叶且歌美的肆意又随和,眼角眉梢都是经年浸润出来的君子之风,虽然并不刻板追求礼数,却在举手投足之间就能让人感觉出她的家教优良。 而眼前这个人,他美得张扬又脆弱。十四五岁的少年,眼角飞出一段水红,有些病态,却更加惊心动魄。 老掌舵承认最近遇见的年轻人都十足的俊俏——只不过比不上他家城主。然而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他早就视皮相如无物,所以面对这个过分俊秀的年轻人,老掌舵只是扫了一眼,便像是面对自己手底下那些舵手的时候一样的抱怨道:“还不是叶家的那个臭小子,我刚才好不容易钓上来一尾大黄钩,他偏生说要去料理,我怕他白白糟蹋东西呢!” 说着,老掌舵用手比划了一下,按照他比划的架势,那何止是十斤的大鱼,简直三十斤也有了。 少年轻轻的咳嗽了一下,将身上的毛裘紧了紧。这个时候,海上涌起一阵波浪,叶家的商船也跟着颠簸了一阵,直晃得那少年脸色更苍白。 看见他眉宇间的异色,老掌舵从腰间拿出了一万清凉的丹药递给少年,有些忧心的说道:“小九啊,这都快七八天了,你这晕船的毛病还没好一些么?” 这个少年,是他们刚驶出白云城两三天,在周遭的一个小岛上遇见的。 南海群岛密布,行人往来多依靠各家商船,像是这种搭船去中原的,每年没有两百个,也得有一百八十个。叶家的规矩,对于这种行人,一向是能帮就帮的,所以在这个名叫宫九的少年说明他的来历和要去的去处,老掌舵检查好他的文书之后,便让人上船了。 只是宫九从群岛往中原而去,却出人预料的有晕船之症,这些天都在船舱里不怎么出来,直到今日被老掌柜跺脚的声音吵醒,这才裹上了狐裘,上甲板上透一口气。 摇了摇头算是回答老掌舵的问话,宫九接过老掌舵递过来的晕船药,状若胡乱的往嘴里一塞,实际上却是借着毛裘的掩映,将药扔到了袖子里。暗暗使了个千斤坠的外家功夫,宫九这才觉得自己站稳了些,只是脸上的苍白却始终没有褪去。 老掌舵知道是这个年轻人在逞强,便起身将自己的凳子让给他。一直到这阵波涛过去,宫九的脸色才好了一些。 呼吸着有些冰凉的海风,宫九拿起老掌舵的鱼竿,仿若随意的轻轻抖动着。一边望着灰色的泛着雪白泡沫的海面,宫九一边随意的道:“掌舵方才说的叶家小公子,莫不是就是住在我旁边的那位?” 老掌舵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在一旁收拾方才用过的渔网,听见宫九的问话,他“恩”了一声,而后才后知后觉的拍了拍大腿:“啊呀,你说你这一路晕船,恐怕还没有和小叶见过呢吧?那成,今晚就和老孙一道尝尝那小子的手艺吧,你们年轻人,认识一下嘛。” 宫九点了点头,随即脸上又浮现出一抹惊奇与害怕混杂的神色,他望了望四周,这才小声对老掌舵说道:“那个叶家小公子,我看他带着一柄老大的剑呢,怕是不好惹吧?” 宫九压低了声音说着,脸上俨然就是一个初出茅庐,对一切新鲜事物又好奇又敬畏的愣头青模样。 老掌舵哈哈一下,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你莫怕,小叶他比你还要小上几岁呢,那剑我就没见他用过,怕是拿出来吓唬人好防身的吧。”随即,老掌柜促狭的眨了眨眼睛,道:“你瞅瞅,你这不就被吓到了么?” 宫九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小声道:“那多谢掌舵为宫某引荐了。” 老掌舵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眼中闪过的一抹亮光,便被海上的动静吸引了。只见宫九手腕一抖,一条大鱼扑扑愣愣的就被甩到了甲板上,鱼身银白,鱼鳍之上一抹黄纹。 赫然是,黄钩。 第6章 酒醉时分人半醺。 第六章。酒醉时分人半醺。 老掌舵被甲板上欢腾跳跃的黄钩吓了一跳,这条少说也有十五斤,体型在黄钩里简直算是硕大了。 将那一尾鱼装进了桶里,老掌舵纳罕道:“哎,今天这运气真是邪门了,按说现在也不是吃黄钩的季节啊。”不过他转瞬便释然了,对宫九嘿嘿一笑,问道:“小九,这是你钓上来的,你说怎么吃?” 宫九有些腼腆的笑了笑,面上没有丝毫的骄矜自傲。他对老掌舵道:“方才那位叶小公子不是去料理您钓上来的那条了么,万一……咱们也好有个替补的。至若这条,你常年在海上,是吃鱼的行家,便由你说了算吧。” 老掌舵也不跟他推让,抱着鱼桶跑到船里面藏好,这才又笑呵呵的跑了回来,和宫九一道望着后厨的方向。 因为是在海上,所以哪怕是在后厨之中,也全然都是汉子。眼见叶且歌这个小公子走了进来,挥着沉重的砍刀剁鱼的伙头们不由停下了手里的活计。 “小公子是要吃鱼?”看见叶且歌手里的鱼,一个脸上横着一条疤,赤着上身,头上缠着吸汗的布条,正舞着大铲子炒菜的汉子盖上了锅盖,抹了抹手,向她快走而来。 叶且歌连连摆手,有些抱歉的众人道:“孙叔钓上来一条十多斤的大鱼,我想给他露一手,恐怕要借一口灶台了。可还有空着的灶台?” 那刀疤汉子的脸上闪过一抹惊诧,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伸手指着角落里的一个小灶台,连声对叶且歌说道:“有的有的,小公子去那吧,我让阿辉给你打下手?” 说着,他蒲扇大的手往后一拎,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就被他提溜了过来。这是刀疤的儿子,从小就在船上帮工的。 叶且歌连忙接过那还“懵懵哒”的小孩子,将人和鱼都转移到了小灶台旁边。 众人一脸诧异的看着这一幕,半晌之后,才有人讷讷笑道:“小公子还挺有力气的啊,真是看不出来。” 叶且歌的一柄重剑就足有六十斤,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加上一条十斤的鱼,对于她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儿。毕竟藏剑山庄无论男女老少,都是一副天生神力嘛。不过面对众人的惊叹,她只是微微笑了一下,转而对阿辉柔声道:“阿辉,你帮我烧火好么?” 长在一群男人堆里,阿辉从小听惯了的说话方式便是“吼”,哪怕是在后厨,男人们谁说话声音低一些,仿佛就底气弱了些一般。骤然听见一个这么漂亮的小哥哥对自己轻声细语,阿辉一下烧红了耳根。 一直到叶且歌白嫩的手指点在他的脑袋上,阿辉才一个激灵,细弱蚊蝇的应了一声,慌慌张张的便跑去抱柴生火。 叶且歌暗觉好笑,轻轻摇了摇头,转身去洗干净了手,挽起有些宽大的袖子,又从大厨那里借来了一把菜刀,便开始料理这条大鱼。 去鳞,挖腮,破肚。叶且歌的动作娴熟而优美,分明是有些血腥的场景,被她做来,却带着几分赏心悦目之意。 将鱼头斩下放到一旁备用,叶且歌将整条鱼去骨,沿着脊背对剖一半。一半儿先是抹上了一层细盐入味,另一半则密封好浸入冰凉的海水里,继而她转手去料理鱼头。 新钓上来的黄钩已经鲜美至极,太多的调味反而是负累。只是在锅中融了一小块猪油,叶且歌将鱼头略略煎过,然后倒入热水,投入大段的葱白和大片的姜,而后便任由它炖煮。 将火锅要用的各色菜蔬洗净摆好,又切了些海上难见的薄羊肉,最后从大厨哪里拿了一块嫩豆腐,鱼肉火锅要准备的东西便算是齐全了。 如今海上寒凉,这一锅鱼肉火锅正好能够暖暖身子。酒足饭饱,发一身热汗,再裹上厚实的棉被,这滋味儿不是人间极乐,也算是一件快意之事罢。 一直到汤被炖煮出了奶白色,叶且歌将鱼头捞出不用,只将汤盛入了另一个小锅之中,撒盐调味。而后,她教人先将这火锅端到老掌舵哪里,自己则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将方才提前入味的鱼肉片成薄片。 煮火锅的鱼片无需太薄,有一定的厚度才更有口感。叶且歌常年用剑,手上的准头极佳,哪怕是如今用着不顺手的菜刀,片出来的鱼肉却也厚度适宜。 将偏好的鱼片整齐码好,叶且歌对一旁看呆了阿辉道:“阿辉,帮哥哥给他们送去,好不好?” 阿辉用力的点一点头,小心翼翼的捧着一大盘鱼片,走出了后厨。 而这一边,叶且歌开始准备最后一道菜——鱼烩。黄钩肉质紧致,最适宜做鱼烩了。只见叶且歌手腕轻抖,一片轻薄如纸的鱼肉便被片了下来。叶且歌停下,轻轻一吹,那鱼肉竟被吹起。 看着那片被吹起的鱼片,叶且歌挑了挑眉——自己多年没做这道菜,如今看来也没有退步嘛。 将鱼肉片成如纸的薄片,用干净的布巾吸尽血水,并不多做调味。只有这样,舌尖才能体验出鱼肉鲜美弹牙的感觉,方才不负这冬日难见的鲜美。 只是,这鱼烩说来容易,实际上却最考验人的耐心和刀工,是以哪怕是叶且歌,寻常也是不轻易做的。只是今日难得有这样的闲情和难见的食材,方才做了这么一盘罢了。 亲自端了这一盘鱼烩,叶且歌走到了船舱里。 扑面便是一股热气,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叶且歌远远便听见了鱼汤咕噜咕噜沸腾的声音。捧着一大盘子鱼烩,叶且歌故作生气的嗔道:“好啊孙叔,我辛辛苦苦给你做饭,你居然不等我!” 老掌舵正夹了一筷子鱼肉往嘴里塞,这会儿也不顾烫,拼命咽下,他讨好的对叶且歌一笑,然后有些心虚的转移了话题:“啊呀小叶,你快来快来,我给你引见一下,这位是你隔壁房间住着的小伙子,名叫宫九,你们年轻人应该多接触接触嘛。” 趁着叶且歌望向宫九的空档儿,老掌柜又飞快的从锅里捞出来一片鱼肉,蘸了碟子里叶且歌特制的配料,只觉鲜香味美。 而感受到叶且歌的目光,宫九静静的冲着她笑了笑。只是这笑容,在火锅蒸腾起的烟雾之中,却有些不自然。 叶且歌在望向宫九的一瞬间,就微微皱起了眉头。习武之人之间或许会有一些类似本能的气场,虽然只是一眼,叶且歌却本能的觉出此人的武功并不弱。可是他却刻意的掩饰了起来,整个人也仿佛一个温和无害的书生——而这样的掩藏,本身就是不寻常。 掩盖在宽大袖袍下的手被紧紧的攥起,宫九原本就精亮的双眸闪现出几分少年人才有的澄澈。他的眼底都是叶且歌的影子,一向平稳的声音之中也有了些微的起伏。从桌边有些突兀的站起,宫九起身先是帮着叶且歌将手上的大托盘放下,而后才对她拱手道:“在下宫九,还未请教小公子姓名?” 叶且歌被这人的殷勤弄得一愣,不过到底不愿失礼,于是也对宫九略一抱拳,道:“鄙姓叶,上且下歌。” 宫九在听见她的声音的一刹那,周身的紧绷骤然的舒展开来,眼角眉梢也仿佛带上了一些欣喜,连日以来因为晕船而苍白的面色也泛出几抹红晕来。他对叶且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叶且歌一同入座。 叶且歌对宫九礼貌一笑,也坐到了座位上。 老掌舵房间里的桌子只是普通的圆桌,如今这条鱼的分量极大,叶且歌没有料理其他的小菜,就已经将桌子摆的满满登登。虽然宫九和叶且歌都是出身名门,家教极好,却也照顾着老掌舵,并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三人各自占据圆桌的一角,一边烫着火锅,一边天南地北的闲聊着。 宫九和叶且歌初次见面,但是在老掌舵的调和之下,也很快变得熟稔起来。相比叶且歌的健谈,宫九就显得有些沉默。不过不得不承认,他每一次开口都恰到好处,既参与了话题不显冷漠,又让人极为舒服,还会顺带引着叶且歌继续说下去。 而每一次叶且歌问他什么的时候,宫九总会回答得无比真诚。就连叶且歌试探性的问他为何隐藏武功的时候,宫九也是一脸无辜的说道:“武功这种东西,不就是应该藏拙,然后关键时刻冷不等给人致命一击么?” 叶且歌忽然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肿么破? 于是,对这个人的最后一点戒备也放了下去,到这一顿饭结束的时候,叶且歌已经开始唤宫九“阿九”,而宫九也开始叫叶且歌“阿叶”了。 冬日海上的夜晚格外的寒凉,宫九和叶且歌和老掌舵告别之后,一同穿过长长的甲板,往自己的船舱走去。 宫九看着那个比自己矮上一头的身影,似乎踌躇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问道:“阿叶,你声音真好听,以后我能常找你说说话么?” 和前世一样,叶且歌的声音并不是女子的全然娇脆或者软糯,而是带着一丝君子的温文与洒脱,甚至在那个大唐盛世,还有许多姑娘扑到她怀里娇声对她说:“且歌且歌,你的声音真好听,奴家好喜欢呢~” 可是被一个男子称赞,这倒是头一遭。对此,叶且歌却也不甚在意,而对于自己朋友的请求,叶且歌当即满口应下:“当然可以,随时恭候。” 像是一个得了糖的孩子,宫九轻轻的“恩”了一声。叶且歌摇头一笑,觉得这孩子还真是容易满足啊。 而叶且歌走在前面,并没有看见,身后宫九唇边扬起的一抹笑意。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前面的小小背影,轻轻的呼出一口气——恩,真是……好听的声音呢。 第7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 第七章。不知乘月几人归。 之后的几天,宫九果然就如同他说的一样,时常来找叶且歌聊天。叶且歌总是会去后厨炒两个小菜,和宫九便吃边聊。只可惜她如今年纪尚小不宜饮酒,所以总觉有些不够尽兴。 在和宫九的谈天的时候,宫九对她说了许多中原的趣事,也提点了叶且歌许多行走江湖的禁忌和要点。最重要的是,在琐碎的言语之中,宫九将如今江湖各方势力的分布都告诉了叶且歌。 叶且歌久居南海,对中原武林半点不了解。而如今,也不是她曾经熟悉的“一教两盟三魔,四家五剑六派”的盛唐了,宫九的这番教导,当真是她顶顶需要的。 只是当宫九说到“如今天下的商贾之中,珠光宝气阁的闫铁山和江南花家都算是个中翘楚。珠光宝气阁以煤矿起家,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夜暴富。而花家,最初的时候是贩卖盐和经营票号银铺,累世积累,如今才成为江南首富的。”的时候,叶且歌略微有些惊讶了。 银铺票号暂且不提,自古煤矿和盐的贩售不都应当是掌控在朝廷手中的么?将它们的贩售交给商贾,总是不妥的吧? 对于叶且歌的疑问,宫九轻笑出声。伸手敲了敲叶且歌的头,宫九笑道:“这种事情,怕是上头那位有心无力吧,不说别的,就以盐来说,花家垄断井盐的贩卖,而你白云城,可是掌控着全安庆的海盐呢。” 叶且歌捂着脑袋,一双凤眼却瞪得老大,显然对宫九的话相当震惊。 宫九却收回了手,转而托着下巴,难得带上几分认真的说道:“如今安庆的江湖,远比你想象的要力量巨大。谁小瞧了这江湖中的人,谁就要被这江湖水吞噬。” 他的眼眸漆黑如墨,艳红的唇弯出几分薄凉的弧度,让叶且歌蓦然就有些心惊——她只是想到了她家哥哥。侠以武犯禁,这是兄长教她写的第一个句子。而那个时候,哥哥想要告诉自己的,就是如今江湖中这样的状况么? 低头剥开一个毛豆,叶且歌掩去了自己多余的震惊。而宫九也夹了一块切好的卤牛肉放进嘴里,仿若方才什么也没发生一般的喟叹道:“在海上呆了十多天了,鱼肉什么的真是吃腻了,还是阿叶做的牛肉好吃。” “那你多吃点儿。”叶且歌将毛豆塞到自己嘴里,喝了一口热乎乎的糖水鸡蛋,转而用一个没用过的筷子又给宫九夹了几片卤牛肉放到他的碗里。 两个人边吃边聊,很快就将方才的话题岔了过去。 到了第十五日的清早,叶家的商船终于停靠在了中原和南海之间商户往来最大的一个码头边上。叶且歌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背上一轻一重的两柄剑,走到甲板上和老掌舵辞别。她此行最后的目的地是在大漠边陲的一个城镇,那里据说有精铁矿出世,虽然不知道是否适宜练剑,叶且歌却总要走那么一遭的。 如此一来,叶且歌势必要横穿整个中原,方才能够到达那大漠边陲。路途固然遥远,不过叶且歌也是为了要多走走看看。 当年她的师父叶英闭关数载,得悟心剑。而叶且歌知道,自己没有与师父一样的心性和心境,出世不成,所以她准备先入世体验一番,许或能够寻得突破的契机。 所以,中原之行,十分必要。 宫九要往京城而去,知晓叶且歌的打算之后,他并没有提出要和叶且歌同行。不过,他却在临别之前,和叶且歌坦白了自己太平王世子的身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对此,叶且歌表示理解。不过对于自己的小伙伴“欺骗”自己这件事,叶且歌还是决定……千万不能放过他。 所以,在他们即将分别的码头边的丛林之中,叶且歌对宫九进行了一次约战。好吧,叶且歌承认,其实自己就是想看看,和这个一开始她就直觉武功不弱的小伙伴相比,自己的武功到底到了什么程度。 宫九欣然应允——毕竟,他也想看看,这个比自己要矮上一头的小姑娘,是如何舞动那柄看起来比她都要重的大剑的。 没错,就是小姑娘。虽然叶且歌如今年岁尚小,还是一副雌雄莫辩的样子,可是她一来没有刻意伪装,二来习武之人对呼吸脚步都是敏感,所以叶且歌的这幅少年打扮,除却骗一骗船上的伙计,恐怕连老掌舵都要心生疑窦,只是并未说破罢了。 如今他们身处中原一处比较繁华的码头,纵然在丛林深处,也难免会被人瞧见。宫九和叶且歌倒不惧怕被人看清招式,只是叶且歌不愿太过滋扰百姓罢了。 知道叶且歌的心思,宫九也不再多言,直接从包袱之中取出一柄长剑。 看见宫九手中的长剑,叶且歌挑了挑眉。那是一柄锋锐无匹的长剑,剑身比叶且歌的轻剑还要窄上两指,随着宫九的手腕一抖,内劲灌满剑身,让那一柄如同软剑一般的长剑闪烁出一阵若水银倾泻一般的寒芒。 “没想到你还是用剑之人。” 叶且歌用眼神细腻的拂过宫九的剑身的每一寸,作为铸剑的好手,叶且歌需得承认,宫九手中的这一柄剑,无论是从材质还是锋芒,甚至剑身之上钢铁反复折叠锻打形成的花纹,都是那么的精致绝伦。而且,最让叶且歌意外的是,从一些细节之处就可见,宫九他这一柄剑,分明是出自一个女子之手! 对于叶且歌的感叹,宫九只是温文一笑,将手中的剑更向叶且歌凑近了几分,他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些愉快,还有一些……奇异的兴奋。 将剑凑到叶且歌面前,宫九问道:“你喜欢它?” 作为习剑之人,更有爱剑如痴的兄长,叶且歌是知晓贸然碰触他人的剑是极为不礼貌,也极为危险的。所以她只是眯起眼睛,更加仔细的端详着宫九手中的剑上的每一处细节,却没有伸手。 看了半晌,叶且歌赞叹道:“剑身轻薄而韧,凉如水,熠若星,轻灵婉转若鬼斧,锋锐风流欺神工,果然是好剑。”稍微顿了顿,叶且歌轻声问道:“这铸剑之人,怕是一位心思灵透的少女才是。” 宫九眼神更亮,修长白皙的手指抚过剑身,神态之中居然是万般温柔。他轻轻的“恩”了一声,才接着说道:“阿叶说的没错,这是我娘十八岁的时候亲手所铸。” 说着,宫九还带着些少年一样的调皮般的眨了眨眼睛,笑道:“果然只有阿叶能够看得出来。” 叶且歌闻言,不由对宫九的娘心向往之,毕竟,十八岁就能在锻造一途上抵达如此境界的人,如今……又该是怎样的光景? “那伯母现在可还锻剑?我在锻造术方面也有些涉猎,改日若是登门造访,阿九可不要把我拒之门外。”难得遇见一并好剑,叶且歌的目光几乎移不开。她正满心想着与前辈请教切磋,不曾想,却听见宫九骤然低落的声音。 “娘亲她很早就过世了。这是她留给我的遗物。”宫九垂下眼眸,神色之中平添了一抹黯然,让叶且歌一瞬间就察觉出自己说错话了。 张了张嘴,叶且歌没有说出道歉的话。她也知道,这种戳中人痛处之后的道歉,最是虚伪无用。 深吸了一口气,转手抽出自己手中的剑,叶且歌后退几步,对宫九道:“时候不早了,阿九,我们快些开始吧。” 宫九也略略一笑,对叶且歌道:“好。” 说着,他身形一闪,整个人竟如同在空气之中消失了一般。那诡异的身法,竟让叶且歌一瞬间有与明教的喵哥对战的错觉。 不过很快,她就知道那仅仅是自己的错觉罢了。宫九用的并不是明教的暗尘弥散,而是一种极快的轻功。 叶且歌一生是否见过这样快的轻功?宫九他飞速的动着,雪白的衣衫在一地残雪的映衬之下,化为仓促的残影。 若非长剑迫来的一瞬,叶且歌周身本能的绷紧的肌肉,她几乎无法用肉眼捕捉到宫九的身影。而那一剑,就是在她正前刺出,却是因为使出那一剑的人的动作太快,而让人半点无法察觉他的动作。 好快的一剑! 是叶且歌近乎想起了前世,狼牙叛军洞穿自己胸口的一刀。然而她很快回过神来,腰肢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后仰,双腿顺势横踢,硬生生的将宫九迫出形来。 就在宫九的脚步被叶且歌踢来的两脚扰乱的空档,叶且歌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致情换成了天祭,用宽厚的剑身向着宫九的腰身猛然砸去。 宫九一挑眉,似乎有些不敢相信一个小姑娘会使出如此简单粗暴,又如此没有美感的一招。 他没有闪躲,因为他自信,自己能够凭着手中细细的长剑荡开这一招。然而,他到底是低估了叶且歌。也因为他的托大,让这一场本来实力相当的对决,早早便结束了。 宫九的内力灌满了细剑,反手将剑挡在自己的腰侧。可是他没有想到,自己预想之中能够轻易荡开的一剑,却没有因为他的阻挡而减缓半分攻势。 叶且歌到底心疼宫九手中的那一柄剑,在重剑一招抡出的空隙,她重新抽出腰间的轻剑,挑飞了宫九手中的细剑。而后,天祭剑宽大的剑身便“彭”的一声砸在了宫九的腰侧,将他整个人抡倒在了地上。 一直到叶且歌收了自己一轻一重的两柄剑,宫九还处在有些茫然的状态之中。 叶且歌摇头轻笑,伸手将人从雪地里提起来,随意帮他拍了拍身上的雪,笑道:“我这重剑的力道也不是一般人能挡下的,阿九你回去还是好好看看自己的腰,对了对了,涂点这个,很快就会好的。” 说着,叶且歌将一个细白的瓷瓶递给了宫九。 宫九伸手接过,眼神却还有一些怔愣。他的双唇轻动,却终于还是将一个字节咬碎在了唇齿。 叶且歌没有听到,他说的那个字是……娘。 第8章 客舍青青柳色新。 第八章。客舍青青柳色新。 见宫九还在怔愣,叶且歌伸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小姑娘精致的唇扬起一个戏谑的弧度,像是在忍着笑意一般的对宫九道:“喂喂,阿九,用不着这样吧?第一次输?” 想起自己第一次输给同门的师兄的时候,好像也是像阿九这样怔愣许久的,叶且歌眸色之中划过了一抹笑意,却体贴的没有再说话,只等着宫九自己转过弯儿来——叶且歌当然不会想到,宫九在她的身上寻找的是自己娘亲的影子,所以她只把宫九的失神当做是第一次失败之后的心绪不定。 宫九飞快的眨了一下眼睛,将自己有瞬间混乱的思绪平复。伸手接过叶且歌递过来的药膏,他佯装着龇牙咧嘴的捂住了自己的腰侧,闷声道:“阿叶好重的手。” 那副模样,正好落实了叶且歌的猜测,让叶且歌咬唇偷笑。 这一战虽然是来得莫名其妙,但是叶且歌和宫九两人都很好的满足了各自的好奇心,所以也算是尽兴。因着两人都要行路,所以只是略略话别,相逢于海上的两人便分道扬镳。临行之前,二人约好再见之时再一同喝酒。 江湖,对于叶且歌来说,就是要有很多很多的美酒,还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这是这片纷争之地的魅力所在,也唯有言行磊落,快意洒脱,才不负藏剑的君子之风。 所以此行能够结识宫九这样的朋友,真是太好了。系好了自己身后的重剑,叶且歌看着宫九远去的背影,也转身笑着踏上自己的旅程。 带着这份欣喜愉悦的心情,叶且歌走出码头,向着附近最近的市集走去。此次路遥,她不缺钱,却免不了要准备更多的东西。 而宫九,则登上了一辆颜色低调,却掩盖不住它的华丽的马车。 一只洁白如瓷的手腕挑开了马车的车帘,里面飞快的走下了四个面容绝色,又一模一样的姑娘。寻常男子也需要使用马凳方才能够上下的马车,那四个姑娘却只是灵巧跃下,若灵猫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响声。 对宫九整齐的行了一礼,那四个姑娘之中为首的那位发出了一声浅浅的惊呼:“公子,您受伤了?” 其他几人也纷纷抬起含水的眸子,一脸关切的望向宫九。而宫九则轻轻伸出一根手指,压在第一个说话的姑娘的唇畔,简略道:“无碍。” 他如今正在变声期,对待这些并不重要的人,他总是能少说话便少说话的。而那个少女则蓦的羞红了脸,小声道:“公子,可需奴婢为您上药?” 宫九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那个少女,却有些轻佻的挑起她的下巴,道:“来。” 说着,他松开了挑着少女下巴的手,径自走到了马车之中。在少女红透了一张脸爬上马车的时候,宫九已经脱了外衫,赤|裸着上身,将从叶且歌给他的白瓶中倾倒出的膏体涂抹在腰间的瘢痕上。 内力催化了药性,再加上宫九本身就是体质特殊,那样可怖的紫色淤血很快就散去,只留下了浅浅的粉红。 跟着上来的少女很有眼色的准备好了为宫九净手的热水和布巾,宫九洗干净了手上残存的药物,漫不经心的问道:“府里可好?” 听见宫九的询问,少女收敛了脸上的春色,恭声道:“回公子,假的太平王世子这几个一直卧病在床,皇帝派了两回御医,都没有发现什么端倪。郡主来找了您三次,都被奴婢们拦下了。那位……来信询问过您的近况,奴婢们不得不报。” 害怕宫九不悦,少女说完便小心翼翼的瞥了他一眼,又飞快的低下了头去。 那边宫九重新披上了厚厚的毛裘,看不出什么表情的点了点头,道:“玉屏如果一直这么听话,就让她平安长大,日后寻个好人家嫁了。” 他随意的靠在软塌上,说着决定一个人命运的话语,却带着事不关己的冷漠。那骤然冰冷的口吻让收拾东西的少女手微微一颤,然而她却低头应下,不敢多言。 宫九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至若那人。”宫九略一沉吟,道:“告诉他也无妨,你再告诉他一声,几个月之后,我要往他那里走一趟。” 少女惊诧的抬起了头,却触及到了白衣狐裘的公子淡挑长眉的表情。当即,她乖乖应下,转而轻手轻脚的出了马车,去办九公子吩咐的事情去了。 不再有旁人的马车内,宫九把玩着手中的瓷瓶,眼眸之中划过了一丝难见的欢欣与温柔。 身为太平王世子,世人都以为他出身太平王府。然而事实上,他却听娘亲讲过,他是在山明水秀的西子湖畔出生的。 如果可能,他也许会像是每一个普通的孩子一样普通的长大,这其实是他娘亲的夙愿,然而却最终成了奢望。 后来的时候,宫九听见他娘饱含歉疚的跟他讲,自己生他的时候就是难产,堪堪捡回了一条命来,却败坏了身体底子。他爹为了带着他娘寻找灵药,顾不得他。于是不得不使了些手段,将他和太平王妃那个一出生就意外夭折的孩子掉包。 至少,太平王是皇帝的心腹,太平王的后院又最是简单,比起他爹那时候那边的错综复杂,太平王府的确是要安全的多。 每当他娘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宫九总会利用他娘的满心愧疚,钻到娘亲的怀抱里好一通撒娇。可他可没有他娘那样心思简单,他十足相信,纵然真的太平王世子没有夭折,以他爹的手段,也会让那孩子“夭折”然后给他腾地方的。 那时候宫九还小,他娘身体稍好的时候,便会半夜来太平王府看他。虽然因为中途昏迷的那三年,他娘错过了他的咿呀学语,也错过了他的蹒跚学步。可是到底母子天性,太平王妃对他再好,也抵不过他娘在他面前蹲下身,轻轻的那一句:“阿九,过来。” 在宫九的记忆里,他娘总是隔几个月才会出现,每次出现的时候也总是夜晚。为了方便他娘的“探望”,宫九固执的要求自己睡一个院子,为此,满心慈母心肠的太平王妃还伤心了很久,一直到她女儿出生以后,自己“儿子”对自己恭顺有余,亲近不足的缺憾才被稍稍弥补。 而宫九,并不是不会与人亲近,只是他所有粘人歪缠的功夫,全都留给了自己的亲娘。对于照料自己的太平王妃,他固然感激,却也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 他娘每次出现的时候,总是会给他讲自己的曾经,讲湮灭于历史,只存一脉的师门,讲西子湖畔的明山秀水,讲海天辽阔,四季都不甚分明的家乡,讲和他爹的相遇相逢,讲……自己从不后悔拼命生下他,却遗憾不能看着他长大成人,独当一方。 在宫九开始学剑的第三年,他娘一脸欣慰的看着他挥剑斩断两人合抱的参天大树,然后,将自己十八岁那年亲手铸造的长剑“问水”交给了他。 宫九曾问他娘,问水二字何解? 他娘摸着他的头,温声告诉他,所谓问水,是她的师门的内功心法,可惜年代久远,她师门之中的心法和剑招都已经失传,唯有一手锻造兵器的手艺完整流传。只是可惜吾儿志不在此,这门手艺到了她这一代,恐怕也要烟消云散了。 那是宫九第一次听见他娘说出自己师门的名字,也是最后一次。那时宫九才知道,西湖藏剑,这个只在史书之中留下浅浅痕迹的门派,原来,真的存在过。 而他娘,再将自己亲手锻造的问水交给他之后,哪怕他爹用尽了天下所有的续命之药,却也终归没有拖过那个冬天。转过年的春日,宫九和他娘约好不再只有夜晚才能见面,也要一起放风筝的日子,他没有等来浅笑盈盈的娘亲,只等来了一个身着黑袍,怀中抱着浅金色罐子的男人。 那个男人是他爹。他安排好了一些事情,然后将宫九和那个罐子一道抱出了太平王府。之后,两个人一道去了杭州西湖。 虽然有他娘的遗愿在先,可是父子二人终归没有舍得将他娘的骨灰在西子湖畔散了。两个人选了西湖胖的一棵柳树,将他娘的骨灰深深的埋在了下面。 埋完了土,宫九仰头望向那个男人,却不期然的看清了他满脸的泪痕。只是很快,男人就恢复了如常的面色,平静的问宫九道:“你要跟我回去,还是留在太平王府?” 之前男人那里局势不稳,他娘才宁可千里奔忙,也要将宫九留在相对安全的太平王府。而那个时候,宫九吵着要回去,也不过是想和娘亲多相处些时日罢了。如今……他回去还有什么意义呢? 摇了摇头,宫九选择了继续当太平王世子——他总需要做点儿什么,才能让自己不那么伤心。 男人没有拦着他,却在那一个月里,陪他走了很多地方,像是要弥补多年错失的父子亲情,又像是只有对这个他和妻子唯一的孩子很好很好,才能减少心中对妻子的愧怍。 宫九没有探究他爹忽然转了性子的原因,却深深的记住了遇见的一个和尚说的话。 那个和尚说,人是能够转世的,生即是死,死便是生。 后来想来,那个和尚也只是想要让这对刚失去了妻子和母亲的父子释怀罢了,然而在宫九小小的心中,却记住了那一句“人有转世”的说法。 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那一天,他遇见了一个声音跟他娘别无二致,身上背着他娘描述过的百年来江湖再无人使用的重剑,甚至眼角眉梢都宛若他娘的少年伊辰的少女。那个少女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问水,也像他娘一样念叨着有一日要久居西湖。 那一刻,宫九觉得,自己真的等到了。 娘。 他轻轻的闭上眼睛。小的时候自己没有办法保护娘亲,让她被疾病夺走了生命。可是现在不同了——他不再是那个无能为力的幼童,这一次,无论如何,他也要护她一世喜乐长安。 第9章 潇湘何事等闲回。 第九章。潇湘何事等闲回。 叶且歌和宫九分开之后,最先去的就是码头边最繁华的集市。毕竟此去大漠,关山路遥,哪怕她是“身强体壮”的叽萝,叶且歌也完全没有信心用两条腿走着去。所以纵然此处没有里飞沙那样的名驹,她也还是要寻一匹差不多的好马代步的。 此地名曰“翠坪山”,乃是中原和南海之间比较繁华的一个渡口。因为往来商贾众多,所以此地的市集也格外的繁华拥挤。然而治理此地之人却颇有智慧,将靠近码头的一条长街开辟出去,专门用于各地的商人交易,亦或是贩卖自己的商品。 长街道路宽敞,足够两辆马车并肩通过。而为防堵塞交通,集市入口还有府衙的官兵把守,禁止马车马匹,行人一律步行,或者租用官府提供的两人抬的小轿子。总之,是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交通的顺畅。 叶且歌与守着入口的官兵聊了几句,很快就问清了这条街中贩卖马匹的地点,含笑谢过,叶且歌背着自己身后的重剑,却脚步轻灵的走了进去。 她一边走,一边感叹这里治理得的确是好。所有的商铺都按照贩卖产品的种类一一划分,方便买主货比三家,也给卖家带来了更多的客源。 靠近入口的地方,一般是贩卖一些香料、锦帛、胭脂水粉之类的小玩意,而再往前走,便是一些珠宝商人,他们的面前摆着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以中原精致小巧的金银首饰和南海特产的珍珠珊瑚居多,偶尔还有一些玉石翡翠,也很受往来的夫人小姐们的欢迎。 跨过了一段贩卖粮食的地段,便到了叶且歌此行的目的地。这是这条街最宽敞的地域,放眼望去便是整齐的围栏,里面马匹牛羊,各色家禽,走兽野味都是应有尽有。分明是贩卖活物的地方,但是难得的十分整齐干净,空气中也只能闻到淡淡的异味,并不像寻常的地方那样臭不可闻。 叶且歌有些意外,不过细细一想,却又觉得这是在情理之中——一个能够将这样杂乱繁华的地方料理的如此井井有条的人,定然不会漏掉这样的细节。 “也不知道这集市是什么人在管,真是个人才。”叶且歌收回了自己打量的目光,不由感叹道。她出身藏剑山庄,藏剑山庄虽然以铸剑大会闻名江湖,但是能够在西湖河畔坐拥那样大的一座山庄,手底下的生意往来是不能少了的。 而她作为大庄主的亲传弟子,虽然不可能醉心生意往来,但是行商该有的手腕和经验,叶且歌就是单靠着耳濡目染,也能够施展上五六分了。所以这个集市上的种种名堂,她还是能够看明白个大概的。 叶且歌的感慨之声不大不小,既不会显得失礼,也会被身旁的人听到。而她又是一副富家的小公子打扮,虽然只是穿着一身素白,可是那松松披在身上的薄裘就能看出价格不菲。 马肆之中的伙计常年迎来送往,自然眼力不凡。一眼就认出叶且歌身上穿着的,是雪貂皮披风,就连头上戴着的简单大气的簪子,也是难得的羊脂白玉,所以伙计连忙满脸堆着笑迎了出来。 “小公子您这就是好见识了,咱们这儿可是金九龄金大捕快亲自给规划的,若不是他跟我们这儿的知府大人交好,您今天看见的这集市,恐怕还是会乱糟糟的呢。”小伙计一边做着个“请”的手势,一边将叶且歌往自家的摊子上让。 一来是对伙计说的话有了些兴趣,二来却也是因为叶且歌举目四望,当真就是这家的马匹最为优良,所以叶且歌没有太多犹豫,跟着马肆的伙计一道走了进去。 一边听着伙计介绍那位在六扇门任职,马上就要升为总捕头的金九龄的光辉事迹,叶且歌一边细细打量着马厩里安心吃草的马儿。 很快,在那伙计说道金九龄如何机智,一人捉到了一窝劫掠往来商贾货物的山匪的时候,叶且歌已经挑好了一匹雪白的小马。 并非是她不知道以耐力的速度来说,小马驹是远远赶不上那些成年的高头大马的。可是叶且歌总是需要面对现实,即使再不愿意,她也只能承认,以自己如今的小短腿儿,想要够到那些大马的马镫,还是有些难度的。 不知是否是受到了前世的影响,叶且歌今生的身高也很是悲剧。前世她十六岁之前一直是男装打扮,格外的英姿飒爽,而十六岁之后却不得不换回女装的原因是……她实在是过于娇小了。 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尚且能够扮作是未成年的小公子,甚至还结识了一群红颜知己。然而十六岁之后,她和寻常男子越拉越大的身高差距,已经不能用一句“年幼”去搪塞了。半是因为实在没有法子,半是因为一些讳莫如深的小心思,叶且歌只能忍痛冒着被自己的小红颜们江湖仇杀的风险,毅然决然的换上了女装。 而今生,分明兄长大人的甚高在男子里都是十足高挑,听老管家说,自己那未曾谋面的爹和哥哥身高相差无几,未曾谋面的娘也属于高挑纤细的女子,她自己本身也注意喝牛乳、喝骨头汤什么的,可是那身高就像是与她较劲一般,生生比同龄的小姑娘们矮上半头。 在这种情况下,让叶且歌去骑比她高上太多的成年大马,显然是不现实的。这种刚刚长成的小马驹,就成了她唯一的选择。 满意的摸了摸那匹小白马驹柔亮光滑的皮毛,叶且歌方要和伙计说自己就要这一匹了,冷不防却听见身后有一道男声传来。 “眼如悬铃、紫艳光,眼下悬蚕、悬凿成。鼻头有王、火字。口中赤。膝骨圆而张。耳相近而竖,小而厚。伏龙骨成。颈欲长。双趹大而突。蹄欲厚。腹下平,有八字。尾高而垂。这位小公子果然眼力不错,这马肆之中跑的最快的小马驹就被你相去了。” 叶且歌回身,只见自己身后不远处,站了一个身着一身绛色锦袍,手中拿着一把价格高昂的翠玉翻龙扇的青年。 感受到叶且歌注视的目光,他冲着叶且歌微微一笑,拱手道:“在下金九龄,不知小公子名姓?” 这莫不就是传说中的“说曹操曹操就到”?叶且歌挑了挑眉,对面前的男子回以一笑,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马肆之中的伙计眼见着两人有些尴尬的沉默着,眼珠一转,连忙堆笑着走上前来,对金九龄招呼道:“金爷您怎么得空来了?可是案子办完了?” 金九龄今日在这附近办案,为此知府老爷特地在镇中最好的酒楼包下了上等的套房,供他和他六扇门的弟兄们吃喝休息,这件事情,就连这小小的马肆之中的伙计也是略有耳闻的。六扇门一向办案繁忙,如今金九龄得空在此闲逛,伙计便估摸着是他办案顺利,是以说这么一句,权当奉承。 金九龄唇边荡开一抹自得的笑意,一边看着马厩之中新到的蒙古矮马,一般随口说道:“可不是,说什么盗帅楚留香重出江湖,实际上不过是些欺世盗名之辈,借着楚大侠的名头作乱罢了。” 伙计也跟着笑道:“那是那是,金爷一出手,那些欺世盗名的玩意儿就显了原型了不是。” 金九龄徐徐展开自己的折扇,摇动了两下,却看向叶且歌道:“小公子选的那匹小马驹虽然好,但是却到底没有长成,耐力和速度上远远不足。再者说来,流云驹一向以速度见长,负重方面,或许就稍稍吃力了些。” 叶且歌顺着金九龄的目光,看向了自己身后的重剑。她不得不承认,这次的确是她思虑不周了。在她原来的世界,哪怕是藏剑的重剑再加上一个成年男子,对于里飞沙来说都不在话下。可是在安庆,这重达六十斤的重剑,的确算是惊骇了。 虐待童工……咳,童马什么的,的确是不厚道。 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叶且歌将手中伙计刚帮她上好的缰绳和马鞍又卸了下来,对伙计道:“我还需再看看,真是不好意思。” 伙计自然不敢有什么不满,金九龄也顺势向着自己方才观察了半天的马厩一指,对叶且歌道:“小公子若是想要骑着马赶路的话,不妨考虑一下这些蒙古矮马。这些马虽然不如流云驹俊逸潇洒,但是耐力却是极好的,也适合负重。” 叶且歌顺着金九龄指着的方向看去,便看见那有些偏远的马厩之中的几匹不显眼的矮马。叶且歌不算是相马的行家,不过她定睛细看,那些矮马果然如金九龄说的一般,品相不凡。 依言选了一匹枣红色的成年矮马,叶且歌递给了伙计一块金子,伙计手脚麻利的帮着她装上马鞍马蹄,不消片刻,便将收拾好的马匹交给了叶且歌。 叶且歌牵好了马匹,对方才帮忙的金九龄微微点头示意,便准备继续上路。这个时候,一直在兀自相看马匹的金九龄却忽然开口道:“叶小公子,暂且留步。” 叶且歌的双眸微闪,却是稍作停顿,这才转身。 第10章 霜日明霄水蘸空。 第十章。霜日明霄水蘸空。 对于金九龄这个人,叶且歌其实是并不信任的。她并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少女,那种前一刻还在别人嘴里传得神乎其神的人,下一刻就站在你面前这种事情,叶且歌是素来警觉的。所以,她并没有搭理金九龄的搭讪。 唯一让她还没有抡着自己的重剑就砸上去的原因,大概是这个男人的确足够圆滑,说话办事都极为有分寸,叶且歌也暂时没有感觉到他对自己有丝毫恶意。所以,她只是对此人存了三分警惕,却并没有先下手为强的意思。 可是让她不得不停下来的,却是金九龄说出的那句“叶小公子”。她此行隐秘,就连白云城中的人都知之甚少,虽然都说这位金九龄金大捕快是六扇门出身,可是任凭他手眼通天,叶且歌也自信他绝对不应知晓自己的身份。 然而,这样一个不应当知道的人,却偏生知道了,这其中的端倪叶且歌若是不弄清楚,恐怕会一直惴惴不安下去。 意料之中的见到叶且歌回身,金九龄摇着折扇微微一笑,瞥了一眼周遭渐渐聚拢过来与他打招呼的人群,金九龄对叶且歌道:“此处人多口杂,小公子不若随金某去酒楼坐坐,这里城乡虽小,迎客居的飞鸿雪泥却很是不错,乃是别的地方吃不到的。” 似乎为了印证自己所说的“人多口杂”,这一次,金九龄没有再提起叶且歌的姓氏。 叶且歌脸上的笑容不改天真,她对金九龄甜甜一笑,不似方才那般急于抽身的应道:“那就有劳金捕快带路了。” 金九龄并不欺她年幼,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方才和叶且歌一道走出这个马肆。 迎客居距离嘈杂熙攘的码头有一段距离,金九龄帮着叶且歌牵着刚买下的马匹,期间他还想要帮着叶且歌背着背后的重剑,只是被叶且歌客气的拒绝了。 金九龄不是不知晓剑客剑不离身的规矩,不过他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一个不足五尺高的小少年会用一柄看起来比他本人都重的巨剑的,所以,叶且歌那一柄标识度极高的重剑,在金九龄看来,只是估摸着是要送去哪里的货物罢了。 而叶且歌不愿让旁人帮忙的举动,在金九龄眼中,也自动理解成了少年逞强,故而并未细究。 迎客居是此地最负盛名的酒楼,只是时方晌午,这里很是清净。 此地被六扇门的群捕包下大半,老板便乐于送这位“三百年来六扇门中最天才的捕快”和知县大人的面子,在他们住的这段时日,便让手底下的店小二清了场,不接待外客。 昨夜这些群捕们奔波了一夜,很是辛苦,这会儿大多数的人都在自己的房间休息,只有三五个捕快轮流守着大厅之中的一个用黑布罩着的笼子。 见到金九龄走进来,那几个打着瞌睡的捕快连忙推搡起了同伴,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跟金九龄是问好,一口一个“金爷”的。这些人虽然和金九龄平级,却已经俨然将他看做领袖了。 金九龄拍了拍他们的肩膀,温声道:“弟兄们辛苦了,都去房里睡吧,这里有我看着就行了。” 那几个捕快对望了一眼,又看了看金九龄身后站着的不知谁家的小公子,知晓他们是有事要谈,于是都很有眼色的打着呵欠,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了。 金九龄邀叶且歌坐下,问过她的喜恶忌口之后,便叮嘱小二上一道他们这里最拿手的飞鸿雪泥,又点了几个小菜,荤素搭配得很好,不奢靡也不寒酸。 如今虽然并不是饭点儿,但是之前和宫九一场交战,又在马肆耽搁了个把时辰,叶且歌早上草草喝的那一晚白粥早就消化殆尽,便当真是有些饿了。 菜很快就端了上来,那道受到金九龄推崇的雪泥鸿爪被摆在了正中间。天青色的碟子中碓出了一座洁白的雪山模样,金九龄卷了卷自己的袖子,将浓稠鲜美的酱汁均匀的淋在了上面。 “此地饭食比不得白云城精致,然而南海中原,终归各有特色,小公子不妨尝尝。” 似是特意的一半,金九龄又一次提起了白云城,就如同他方才提起叶且歌的姓氏一般。 只是这一次,叶且歌没有再表露出丝毫的惊讶。她拿起一旁的银勺,在靠近自己的这一边舀起了一勺沾了肉汁的“雪山”送入口中。 入口是绵密甘甜的口感,中间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奶香,和微咸却十足鲜美的汤汁融合在一起,的确有过人之处。 “土豆?芋泥?都不太像呐。”叶且歌又淡挑了一小点儿没有沾着酱汁的雪山,细细品尝。她厨艺不差,甚至可以说是个中好手,只是这会儿却也一晌分辨不出到底何种材质。 叶且歌随口说出的“土豆”二字让金九龄的眼神微微一亮。如今的安庆,土豆只是在沿海的城市,偶然从异国商人那里才会得到的东西。而对面这人司空见惯的口吻,让金九龄对白云城不由有了新的估量——他知道白云城如今商铺满天下,却未曾想过,那里与别国的往来也远胜中原。 见到叶且歌蹙眉的表情,金九龄也不卖关子,直接为她解惑道:“是蒸熟晒干了的土豆磨成了粉,再掺些栗子粉一同搅拌调和而成的。里面还加了一些番邦的乳酪,他们番邦的乳酪很有些特色,不若安庆的牧民们制作的乳酪那样酸,反而奶香浓郁,很是香甜,空口吃也不错,用来入菜也很妙。” “原来如此。”叶且歌恍然,又夹了几口旁的菜,便撂下了筷子。 并非她食量甚小,三口两口就能吃饱,而是对面坐着一个满脸写着“我有很多秘密,你快来问我啊问我啊问我啊”的男人,实在是影响食欲。 放下筷子,叶且歌如金九龄所愿的一般向他问道:“在下从未袒露姓名,却不知金捕快如何得知在下身份?” 金九龄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一物放在桌上,反对叶且歌问道:“此物可是小公子的?” 叶且歌定睛一看,赫然便是她临出城之前,兄长给她的那块白云城主印。凝脂一样的玉佩没有丝毫变化,上面系着的红丝络却被人割断,切口整齐,显然那人手上功夫极快。 这样的信物,叶且歌当然不可能像是兄长有一般挂在腰间。她寻了一根红丝,将玉佩挂在了自己的脖颈间,又贴身搁好。这样本万无一失的地方,叶且歌绝然没有想到,她在下了船短短的一个时辰的功夫里,居然……遭贼了? “的确。”叶且歌伸手将那块玉佩拿了回来,却用一双凤眸盯着金九龄,显然是要让他说说事情原委。 金九龄等的便是这个时候,于是也没有阻拦叶且歌去拿“赃物”的手,而是指了指那边罩着黑布的笼子,对她说道:“今早我和兄弟们抓到了一个毛贼,这是从他身上搜出来的。金某虽然孤陋寡闻,可是这白云城特有的云纹还是能够认得的。叶城主剑法惊世,金某也甚是佩服。” 提及了叶孤城,金九龄见叶且歌脸上流露出几分荣与俱焉的自豪,便知道自己赌对了,于是继续说道:“金某想着物归原主,便去码头碰碰运气,正巧看见小公子衣袍上的纹饰便是云纹,于是才贸然上前结交,唐突之处,还请小公子见谅。” 叶且歌起身对金九龄拱了拱手,道:“叶某还要多谢金捕快才是,此物与我很是重要,若是有失,叶某也无颜面见兄长了。” “小公子客气,处理这等宵小,本就是吾等份内之事。”见到叶且歌站了起来,金九龄也连忙站起,两人客套一番,才重新坐下。 经此,两人仿若熟络了一些,金九龄端起一杯酒凑到唇边,冲叶且歌问道:“小公子既然唤白云城主为兄长,那莫不是便是武当高徒,叶家孤鸿?” 叶且歌挑了挑眉,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该如何接话。金九龄提起的这个人,其实她也算是相熟,甚至在她没有手持重剑之前,叶孤鸿是很喜欢教导她练剑的。至若她开始重拾藏剑剑法之后……叶孤鸿也会为了做一个好堂哥,勇敢的面对她抡来抡去的重剑。 她的年龄和叶孤鸿相差的并没有和兄长那么大,叶孤鸿却很喜欢在叶且歌面前以兄长自居,一直到他哭唧唧的被送上武当之后,叶且歌和叶孤鸿也时常会书信往来的。 心里略微纠结了一瞬间,叶且歌就毫无心理压力的借用了一下她家堂哥的身份。至若金九龄听到她说自己是叶孤鸿之后,那略带怜悯的关爱三等残废,以及忧心武当未来的眼神,叶且歌只能在心中默默冷笑——好想给他来一招风来吴山啊,照脸打的那种。 又闲谈了几句,金九龄状似无意的对叶且歌道:“金某敬仰叶城主剑法甚久,改日若有机会拜访白云城,还望小公子为金某在城主面前美言几句,不要将金某拒之门外才好。” 叶且歌端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唇边扬起一抹“原来如此”的微笑,她搁下手中茶盏,笑道:“就凭今日金捕快为在下寻回这块玉佩,想必兄长也不会拒客才是。” 扯了这么一大通,原来这位六扇门的捕快,是想要借着自己结识自家兄长,对自家的情报网很有信心,叶且歌深知今日之事,很快就会传到白云城。至若见或不见,那全应兄长自己决定。 自觉已经没有自己什么事儿了,叶且歌与金九龄别过。临行前,她看了一眼那个被黑布罩着的笼子,却摇头笑笑,并未多言。 她此次身上带了金银珠宝银票都不少,这人却偏偏偷了一块“不起眼”的玉佩,可见多半是为了炫技和好玩儿,因此她多做计较反倒落了下乘。 罢了,来日方长。一个能从她眼皮底下偷走这样重要的玉佩的偷儿,总不会永远是籍籍无名之辈。三五年之后,看谁因“偷”之一字名扬江湖,便也知道今日行此事者是谁了。 这样想着,叶且歌跨上了那匹蒙古矮马,一路向北而去。 第11章 纵使清明无雨色。 第十一章。纵使清明无雨色。 在送走叶且歌之后,金九龄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他掀开了那个蒙着笼子的黑布,冷冷的看了一会儿里面的人,转身端来一杯茶水,作势就要往里面泼去。 里面那个身材有些瘦削的男子当即提气纵身,整个人如同壁虎一样巴在了笼子顶端小小的空间之上。 这个时候,金九龄却不紧不慢的收回了要泼茶的手,哼道:“既然醒了,那是还装什么睡?” 在这个笼子这样狭小的空间之内仍旧身手敏捷的男子从上面不紧不慢的挪了下来。看了一眼对他横眉冷眼的金九龄,他索性盘膝而坐,用手支着下巴,也同样冷哼道:“那叶家人的玉佩可不是我偷的,你用我顶缸?” 金九龄抿了一口已经凉掉的茶水,弹了弹他被仔细修剪过的指甲,对笼子里的人道:“说你是因为偷了白云城的玉佩被捕,总好过直说你偷了平南王府御赐的九龙杯好吧?” 笼子里的男子身子一僵,却梗着脖子说道:“那九龙杯我不过是借出去玩玩……” “然后不慎就玩碎了。”金九龄毫不留情的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不耐的对他摆摆手道:“我帮你摆平九龙杯的事情要废多少心力,你不过是担一个偷了叶孤鸿玉佩的罪名,又不是偷了叶孤城的东西,怎么就担不起了?” 鬼才相信那是叶孤鸿,连人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金九龄你风流公子的名声还真是徒有虚名。被关在笼子里的男子气闷半晌,决定并不多管闲事,告诉金九龄那位叶家小公子的真实性别。 一个能扛得动六十斤玄铁重剑的孩子,金九龄完全没有往“小姑娘”那方面想。再者说,此番周折,他是庄生舞剑,意在沛公,根本就没有将心思过多的放在叶且歌身上,这才看走了眼。 笼子里的男子作为一个偷儿,最不爱与这些官打交道,看出金九龄不过是拿自己做引子,那人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行了,这事儿算是我司空摘星倒霉,咱们算是扯平了,日后我见着您喂,肯定绕着走!” 金九龄喝了半盏茶,平静的听着司空摘星的话,点了点头之后,竟径直往自己的屋子里走去。 司空摘星当即一急,嚷道:“喂,我说,你放我出去啊!” 作为一个偷儿,司空摘星的逃脱技术和他的妙手空空的绝迹一样纯熟,这也是为何金九龄用上了朱停制作的九转玲珑锁之后,还要让三五个捕快一齐看守他的原因。这会儿撤去了看守,司空摘星要破开九转玲珑锁,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若说有什么能让司空摘星头疼的事情,那大概就只剩下朱停的锁头机关以及陆小凤了。分明看见了钥匙在金九龄的身上,司空摘星果断放弃了费劲的破锁,想要让金九龄直接将他放出去。 听见他的嚷声,金九龄缓缓回身,冲着司空摘星似笑非笑的道:“叶孤鸿的事情你帮我担着,平南王府的事情我帮你担着,这叫扯平了。那今日我放你出去,你岂不是又欠了我一个人情?” 说着,也不待司空摘星开口拒绝或者同意,他直接施展轻功掠到司空摘星面前,轻轻松松的用钥匙替他打开了锁头。 莫名其妙的欠了不必要的人情的司空摘星有短暂的懵逼,很快,他身影一闪,连句话也没有的从迎客居的大厅消失了。 司空摘星只觉得自己最近是在走什么背运,寻常偷一个酒杯玩玩儿,没几天想要还回去的时候,那杯子居然碎了。最倒霉的是,作为一个偷儿,一个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一手易容手艺出神入化的偷儿,他居然被一群六扇门的捕快好死不死的抓了起来。 为了防止他逃跑,那些人甚至用上了细铁丝密密麻麻编制成的笼子,以及朱停制作的九转玲珑锁。 见到金九龄拿出朱停出品的锁头的时候,司空摘星就已经暗觉不妙,之后的事实证明,他的感觉应验了——对方完全是有备而来,将他利用缩骨和易容逃脱的可能性变成了几乎没有。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奈之下,司空摘星只能答应和金九龄做这一笔交易。这种替人背锅留下的无穷后患,在之后司空摘星被叶且歌的重剑砸了多次脸之后,他才慢慢了解。 结识了金九龄之后,叶且歌之后的旅途开始变得很平静。她刻意绕开了江南,走过海边的烈风与北地的飘雪,终于在三个月之后,摸到了大漠的边缘。 此时的中原已经临近新年,空中时常会飘落大朵大朵的雪花,北风也呼啸得紧。而在这座沙漠边陲的小镇里,白天的温度依旧高得吓人,然而到了夜晚,这里便会刮起漫天的大风,寒凉又砧骨。 这不是叶且歌第一次来大漠,确切的说,这里还只是沙漠边缘的一个人口稀少的城镇。早在前世的时候,是她有一个明教的小伙伴儿在大漠之中失了音讯,叶且歌就曾经为她单枪匹马的闯进了沙漠,最终从一伙儿马贼手中救走了那只学艺不精还被人暗算了的喵萝。 只不过,那时候自己这种冒险的举动被师父发现之后,还是被罚在剑庐之中静思己过,半年不许出庄。 那个时候,叶且歌还觉得师父剥夺她半年的自由好伤心,可是如今,哪怕是被师父罚……能够再见师父一面也是好的啊。 心头忽然涌起一股难言的酸涩,叶且歌咬了咬因为高温而失去了水分的唇瓣,将脑海中浮现出的那个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更往心底挪了挪。 暗笑一声自己如今忒不合时宜,叶且歌将头上盖着的大围巾更往下拉了拉,翻身下了那匹跟着她横穿了大半个安庆的枣红矮马,看了看天边的日头,她决定先在这个小镇寻一个住处住下。 已经临近沙漠边陲,这里的夜晚寒凉,绝对不能赶路。再加上这个沙漠边上的镇子,本就是传说中开采出了精铁的那个矿产所在,叶且歌既然已经到了此地,便只需要先找到地方住下,等转过天来再细细打探便是。 大漠的生活条件艰苦,这个不算是小的镇子之中也只有一家客栈而已。叶且歌的运气不错,她走进客栈的时候天已经擦黑,客栈里却还有几间空着的客房。 二两银子一夜的客房,在别的地方那是绝对的黑店,可是在沙漠地带却也还算公道。叶且歌递给老板娘十两银子,先订下三天的房间,至若剩下的银子,只需劳烦老板娘为她准备些热水饭食便好。 沙漠之中水资源珍贵,不过有钱却总能使得鬼推磨的。老板娘接过叶且歌递过来的银子颠了颠,丝毫不忌惮她身后背着的重剑,顺手捏了捏叶且歌多日奔波却依旧白皙滑嫩的小脸,凑到她耳边吹了一口气,调笑道:“放心吧小弟弟,姐姐肯定帮你料~理~妥~当~” 在那个大唐,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是做男儿打扮的,藏剑山庄又临近七秀坊,对于这种大姐姐,叶且歌应对的很是纯熟。是以被老板娘这般调|戏,叶且歌的脸上也是种挂着温文的笑意,没有羞涩,也并未表现出厌恶。 轻轻捏了捏老板娘的指尖,自然而然的将她的手拂开,叶且歌有礼道:“有劳姐姐。” 老板娘脸上的戏谑一顿,被叶且歌捏过的指尖不由泛起一丝热意。她有些不自然的用拇指摩挲了一下自己被叶且歌碰过的其他手指,轻轻的“恩”了一声,石榴裙的裙摆旋出好看的弧度,很快就去后厨吩咐去了。 “现在的年轻人啊,小小年纪就这样会调|戏女人啦。” 或许是年关将近的原因,平日必定爆满的客栈,如今整个大厅也只有角落里坐着的一个人。他的面前摆着一个有大又重的酒坛,他也不用碗,就那么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而他说着那样“倚老卖老”的话,又眯着一双醉眼望向叶且歌的时候,神情却又戏谑又放松。 这个人的衣着有些邋遢,下巴上还有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只是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坦坦荡荡,干干净净,这便是这个人给叶且歌的感觉。 那种干净不是涉世未深的天真,而是千帆过尽之后的看淡与从容。他应当有很多的故事,而自己,则恰好有酒。 从行李里拿出了一个小酒壶,叶且歌向着男人走去。 男人本来眯着眼睛看她,这会儿看到她走来,便顺势给叶且歌让了个座位。看清了叶且歌手里拿着的东西,他一边嘟囔着“这么点儿够谁喝的啊”,一边却又起身拿了两个小酒盅。 大漠之中的酒盅,说是小,实际上却也和小碗差不多大了。叶且歌拔开自己随身带着的酒壶的盖子,不多不少,正好倒了两碗。 踏遍整个安庆也只有水秀江南才有的怀青酒,经过了十五年的陈酿,不似寻常酒水清冽,反而带着一种融化了的琥珀一样的粘稠色泽。初时那酒香只是淡淡的,可端起酒盅稍稍晃一晃,层层叠加的酒香便猛地窜入天灵盖,直将人的酒虫都要勾出来。 酒还没有入口,便见老板娘挑开了帘子,亲自端着个托盘走了出来。叶且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唇边不由泛起一抹笑意——此夜有菜有酒,一会儿许或还会有个好故事,的确算得上是个不错的夜晚呐。 第12章 关山树色催寒近。 第十二章。关山树色催寒近。 虽然只是小小的一盅酒,但是寻遍整个大漠,也在难见这样的好酒了。那汉子久居大漠,骤然再见这样的美酒,也是不舍得囫囵下肚的。 将自己方才喝的大酒坛摆到了一旁,男人小心翼翼的捧起叶且歌给他的小酒盅,轻轻的呷了一口。 老板娘端上了一碟子酱牛肉,一锅热气腾腾的羊肉煲。大抵是叶且歌的价钱实在是给的足,也大概是被叶且歌方才的举动撩拨到了,末了,老板娘还给他们上了一盘这大漠边缘难见的蒜拍黄瓜。 “呦,老板娘今儿可是大方啊。”汉子挑了一筷子黄瓜入口,冲着老板娘笑的熟稔,又带着那么一点儿男子特有的讳莫如深。 老板娘啐了他一口,转身却又给他们添了一盏牛油灯。在昏黄的灯光之下,叶且歌细细端详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岁数并不年轻了,也带着江湖洗练过的痕迹。他应当是四处漂泊的浪子,带着一些没有家的人才有的颓丧放纵。 可是莫名的,叶且歌就觉得这个人很踏实。和那些真正落拓江湖的人不同,这个人的心很踏实,仿若一转身就是他心灵安放的地方。 人与人之间,真的是存在一种气场的。叶且歌走了这一路,见了形形□□的人,倒觉得唯有这人相处着最是舒服。 她也呷了一口酒,往嘴里送了一口炖的软烂的羊肉。这羊肉里用了多种香料,非但不腥膻,反而别有一番风味。叶且歌没料到在这样的地界能吃到这样的美味,不由对老板娘送出了赞叹的目光。 老板娘挑了挑眉,看起来就泼辣的女子,这会儿在灯光下倒显得娴静了不少。她低头拨弄着手底下的算珠,又毫不避讳的在叶且歌和那汉子面前点数起了面前的银子,丝毫不怕这两人见财起意。 那汉子和叶且歌碰杯,用手抹了抹嘴边的残酒,爽朗笑道:“小兄弟是江南人吧?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叶且歌小口的抿着自己的杯中的酒,挑眉道:“何以见得在下是江南人?” 那汉子哈哈一笑,举着手中已经喝干净的酒杯,依旧恋恋不舍的在鼻端轻嗅,得意道:“十五年零三个月的怀青酒,除了江南,你说说哪里还有?” 叶且歌也跟着笑,却举起一根手指轻轻摇了摇,道:“的确是怀青酒没错啦,不过是我在北方酒商那里抠出来的,我出黄金二十两,他才肯买呢!” 汉子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转瞬却不在意的摆摆手,嘟囔道:“没错没错,有钱难买我高兴,快活了就足够了,哪管什么值当不值当的。” 叶且歌将嘴里的酱牛肉细细嚼了,咽下肚去之后才对那汉子道:“在下南海人士,姓叶,上且下歌,还不知前辈如何称呼?” 男人眯起眼睛,重新拎起自己的大酒坛子灌了一口酒,笑道:“说什么前辈,今儿就冲着叶兄弟请我喝的这酒,若不嫌弃,便唤我胡铁花一声胡大哥吧。” 叶且歌听见这个名字,只觉隐约有些印象。只是她眨了眨眼睛,一双凤眸之中却盛满了促狭的道:“胡……大叔才对吧?” 胡铁花抬手毫不留情的拍在了叶且歌的后脑,哼道:“胡说,你胡大哥顶多就是三十零几岁!” 叶且歌不由瞪大了眼睛,那边的老板娘却毫不留情的给他拆台道:“对,也就三十零十五六岁罢了。” 被戳穿了的胡铁花也不恼,顺势点头道:“对,刚三十零十五岁!” 槽点太多忽然不知道如何吐起,叶且歌低头默默的咬了一口馒头,却到底耐不过一直强调着自己的“年轻”的男人,还是唤他一声胡大哥了。 叶且歌年纪尚小,并不适宜轰炉饮酒,所以,在喝完自己的那一小杯怀青酒之后,她就放下了酒杯,开始吃着桌上的菜,认认真真的听胡铁花讲着他自己的故事。 这是个很善谈的男子,江湖阅历也丰富,南来北往的事情说得漫不经心又信手拈来。那些惊心动魄的传奇,在他带着淡淡的怀念的语调中,成为了今夜用来佐酒的故事。到了最后,就是最爱喝胡铁花斗嘴的老板娘,也成了他的听众,停下了拨动着算盘的手指,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听着这个男人的絮叨。 胡铁花说起那个在沙漠的小客栈拖住他很多年的老板娘,大抵是角色相似,惹得柜台里的老板娘狠狠瞪他一眼,还依偎进叶且歌怀里,勾着她的脖子道:“看到没,老娘喜欢的是这样细皮嫩肉的小哥儿,你再我这儿住再久,也少打老娘主意!” 胡铁花耸肩喝酒,放下酒坛之后连连摆手:“我要是娶妻早,闺女早就像你这么大了,又不是老臭虫那种色鬼,可不敢招惹你们这样的小姑娘!” 说着,他意有所指的瞥了一眼叶且歌,叶且歌便知道此人话里有话,俨然已经看出了她的女儿身份。不过胡铁花不戳穿,叶且歌也不便解释,便再斟一杯烈酒,对胡铁花举杯,以表歉意。 大漠的烧刀子名不虚传的烈,搁在前世,十坛子这样的酒叶且歌也不惧。不过如今她这幅身子年纪尚小,这一小碗下去,叶且歌的脸上便晕染出了极为好看的淡淡红晕。她的掌心微烫,轻柔有度的扶着老板娘的腰肢,将她放到自己身旁的长凳上,动作自然又守礼,虽然亲昵却不显得逾距。 胡铁花看着她的一连串动作,轻啧了一声,默默的对叶且歌竖起了大拇指。 他江湖沉浮这么久,虽然这几年热衷于在大漠里窝着,但是看人却是极准的。他自然知道这个小姑娘没有恶意,来找他喝酒也只是因为想找人说说话,听听旁人的故事——因为,那个小姑娘看着他和看着老板娘的目光,并没有什么不同,都只是遇见未知事物的新奇有趣而已。 他对叶且歌的初步印象不坏,然而对于一个身后背着一柄重剑,腰间还挂着另一柄轻剑,如此稚龄就敢独闯大漠的小姑娘,胡铁花也不可能将她看成是小镇里那些十来岁还拖着鼻涕管他要糖吃的倒霉孩子。 他的故事里剖出去那些可能在江湖上掀起风浪的情节和秘事,到了最后,反倒像是在陈述自己这些年的经历。 胡铁花有一瞬间的恍惚——他离开那个江湖太久了,沙漠边陲虽然艰苦但平静的日子,他已经快要习惯了。 他的朋友楚留香曾经对他说过,江湖十年便是一代,年轻人会成长,他们也会老去,没有人是永远的江湖传奇。 老臭虫说这话的时候,是十七岁还是十八岁?胡铁花皱皱眉,记忆有些模糊了。总之,那个时候他也很年轻,楚留香刚刚扬名江湖,依稀有了“盗帅”的名声,而他的蝴蝶穿花七十二式也刚刚战胜了些武林前辈,一时之间也是声名鹊起。 而如今再想起,胡铁花忽然笑出了声音。他总觉得老臭虫和他一样浪荡江湖,也嫌弃过他流连花丛不够稳重。却原来,在他们的时代刚刚开始的时候,这个人便已经看到了最后的结局,又早做了心理准备么? “楚留香?总觉得听过这个人的名字呢。”叶且歌撑着下巴,眸中荡漾开一抹酒醉之后泛上来的水光,眼睛眨啊眨啊,用力在回忆着什么。 胡铁花注视着少女澄澈的眼眸,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给她讲起自己这位朋友的事情。也对,胡铁花的故事里,又怎么可能避得开楚留香呢? 从石观音讲到神水宫,从薛衣人讲到蝙蝠公子,胡铁花喝了很多很久的酒,也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叶且歌听着,心中却有了一些触动。她知道,胡铁花想要告诉她的是——一切都会过去。风光无两,万人敬仰也好,为人不齿,苟且偷生也罢,哪怕是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传奇人物,最终也不外乎会选择两条路,在江湖的波涛汹涌之中死去,或者在一切的风浪之中抽身离开,回归平静。 这就是江湖,最是快意恩仇,也最是薄情。 而最终,所有的人都只会成为他人口中的浅淡符号,什么天下第一,什么巅峰圣手,最终都会隐去。 ——没错,声名最终都抵不过时间,只有生活才是自己的。叶且歌这样想着,却觉得一股快意涌上心胸。 叶且歌浅浅斟了一个碗底的酒,和胡铁花轻轻的碰杯,笑道:“可是现在,胡大哥你和你的朋友都很快活,这不就够了么?” 胡铁花一怔,方才追忆过去忽然涌起的惆怅却消弥了不少。他本就是豁达之人,这会儿更是不将那些难得涌起的惆怅放在心上,和叶且歌举杯对饮,他哈哈笑道:“没错,我还能喝到这样好的酒,也还有那么好的朋友,的确是快活!” 坛子中的酒很快就尽了,胡铁花嚷嚷着让老板娘再上,老板娘却板着脸道:“姬老板留给我的钱,可只够你一天两坛酒,再多就没有啦!没有啦!再说你那么大岁数的人,还当自己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呢?少喝些!” 胡铁花被她一通训,讪讪一笑。 叶且歌也跟着笑起来,她站起了身,看了看已经中天的月色,道:“今天很晚啦,我明天还要出去找铁矿,胡大哥你也早些休息。姐姐,你家的羊肉煲真好吃,明天能跟你学学怎么做么?” 小少年脸上带着一些薄红,眼睛却明亮得宛若天边的星子。老板娘也不又被感染,跟着笑了起来,道:“当然可以,你想学什么都成。” 叶且歌笑起来眉眼弯弯,却忽然回身,对向楼上客房走去的胡铁花问道:“对了胡大哥,你还没说,那个沙漠里的老板娘,最后怎样了?” 胡铁花脚步一顿,却摆了摆手,终归,没有说话。 第13章 明月不归沉碧海。 第十三章。明月不归沉碧海。 那个将自己拖住,住在大漠里的小酒馆很多年的老板娘……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呢?胡铁花望了望天边的月色,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他们提起这个女人,总是说“她拖住了胡铁花”,可是胡铁花后来才明白,自己又何尝不是拖住了她呢?一个女人一生之中能有多少个这样的别人口中的“许多年”?回头再一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辜负了呢? 胡铁花没有告诉叶且歌的是,这个沙漠边陲的小酒馆,就是那个他住了很多年的小酒馆。他走了之后不久,这里就遭了一次马贼,整个酒馆里的人都没有生还的。而如今的这个,是另一个寡居的女子将之盘下来,重新又开起来的。 故事的结局偏向残忍,对于这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还是留给她一点美好的畅想才好。胡铁花摇摇晃晃的往自己的房间里走,一边走还一边絮絮叨叨的喃喃自语:“问君悔不悔,问君悔不悔?故人不相问,纵悔说与谁?” 若时光倒流,再回到他的挚友请他帮忙的那一日,胡铁花依旧会选择跟他的朋友走。所以,他不后悔,只是心中还是会有愧怍和遗憾罢了。 叶且歌的酒量还需要锻炼,和胡铁花一道喝得晕晕乎乎的,这一夜,她睡得出奇的好。临睡之前,她还在心里默默的盘算着时间,算算日子,大概,这个月她送到京城给阿九的信很快就应当到了,月初就寄出去的给哥哥的信,也该到了吧。 和宫九动辄十来页的回信相比,叶孤城每次给叶且歌的回信总是简短许多。他很少将白云城中的烦心事说给妹妹听,却会反复叮嘱她凡事小心,注意安全,有事就联系白云城的暗桩,不要强撑。 言语虽短,可是叶且歌却同样觉得很窝心。曾几何时,她年少游历江湖,往家中传语报平安的时候,师父也会写下寥寥数语,如斯叮嘱。 那道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入梦而来,叶且歌在客栈有些坚硬却干净的床榻上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声“师父”。少女的醉颜迷蒙,小小的身子埋进了被窝里,就连睡姿都显得幼小无辜。 而她的那句喃喃,最终被夜风吹散,成为她心底酒后才敢提起的心事。 第二天清早,叶且歌起床的时候,脸上的醉态已经完全褪去,她利落的翻身洗漱,丝毫没有受到醉宿的影响。借着铜盆中的清水,叶且歌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外表,发觉只是两颊还有些没有褪去的薄红,暗觉总归不算失态。于是她提了自己的两柄剑,往楼下走去。 大厅之中依旧没有几个人,老板娘和几个伙计正在用早膳。见到叶且歌下来,老板娘非常殷勤的给她盛了一碗胡辣汤,对于宿醉之后的人来说,这一碗热气腾腾的羹汤非常酸辣开胃。 和叶且歌之前喝过的任何一种胡辣汤都不同,老板娘炖的这一碗里放了切碎的羊肚,用厚重的香料一起煨得酥烂,临出锅前才撒上胡椒粉和香醋,一口下去,能将人逼出一身的热汗,却又通体舒畅。 叶且歌低头喝汤,老板娘又递给她满满一盘蜜油果子。这是面粉和鸡蛋混合之后油炸,上桌之前淋上蜜糖的一种面点,沙漠里生活的人都将它当做是主食。因为重油重糖,吃了顶饱又易于携带保存,所以近乎是沙漠之中的必需品。 对叶且歌来说,虽然她前世生活在口味偏甜的西子湖畔,今生又成长在水果都能入菜的南海,可是这样的蜜油果子对于她,的确是太甜了。仿佛才刚度过自己生不如死的换牙期没多久,叶且歌还是很爱惜自己的一口白牙的,所以对于那一口都能甜掉牙的主食,她只是浅尝辄止。 举目四望,不见昨天的那位胡大哥的身影。叶且歌不由对老板娘问道:“姐姐,胡大哥呢?” 老板娘嚼着一块果子,颇为随意的道:“这人起得早,这会儿许或是出去练拳吧?小公子今日要去做什么?需不需要奴家陪你啊?” 叶且歌凝心细听,果然听见门外的风声之中夹杂着些微脚步声和衣袂摩擦之声,微微一笑,叶且歌道:“不敢劳烦姐姐,今日在下要去城中的铁矿转一转,一会儿还烦请姐姐给指条路才好。” 一个如此俊俏的小公子认认真真的拜托着一件小事,老板娘咯咯一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当即,她饭也不吃了,丢下手中的筷子,到柜台后寻了纸笔,将去那新开采出来的铁矿的路线细细给叶且歌画了出来。 叶且歌连连道谢,结束了自己的早饭之后,便拿着这张老板娘画的地图,背着自己的两柄剑出去了。 精铁矿之所以珍贵,是因为这种铁矿之中的杂质较少,比较容易煅烧。所以每每有精铁矿出世,便会引起诸多锻造之人的关注。然而叶且歌也明白,好煅烧的铁矿并非就是能够锻造出好的兵器,具体如何,她还需要细细看过之后再说。 叶且歌此次是为了给自己和兄长铸剑,那么铁矿适合与否,便是重中之重了。作为锻造术能够得到藏剑山庄大庄主的肯定的叶且歌,她自然是明白自己此次是有空手而归的可能的。 不过,哪怕是真的全然不适合,有这一路的所见所得,也已经足够了。 本着这样良好的心态,叶且歌按着老板娘给的地图,走了大约小半个晌午,终于到了那个心开采的铁矿的入口。 走到了这座铁矿的边缘,叶且歌才恍然明白这里的铁矿没有流通出去的原因了——整个产矿区域都被人重兵把守了起来,开采出来矿石也仿佛全部要运往同一个地方。整座铁矿,俨然已经有了主人,而主人并不希望旁人过来分一杯羹。 叶且歌在铁矿的外围站了一会儿,细心的观察着那些守铁矿的私兵。他们穿着统一的酱色布衣,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赘述的地方。只是,铁矿周遭插着的大旗上,西方魔教这四个字带着毫不掩饰的张狂。 西方魔教。 叶且歌静静的注视着这四个字,忆起这是阿九给她讲过的,盘踞在大漠之中的最大势力。这个西方魔教世代蹲据沙漠,从不涉足中原。本是历史悠久的门派,历经沧桑之后也曾经暗淡,不过在这一任教主玉罗刹上位之后,西方魔教的势力迅速扩张,吞并了周遭的很多小势力,如今已经俨然是沙漠的真正霸主了。 环顾一周,叶且歌发现,这些看守的教众武功并不高,她一招风来吴山就能扫倒一大片。可是她自幼出身藏剑山庄,君子如风四个字是已经被浸润进骨髓里的,让叶且歌做那些强盗行径,巧取豪夺旁人的东西,那她真的还是做不出来。 正在犹豫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道黑影急速的从她身边划过。那个人的轻功极为俊俏,速度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快。 饶是以叶且歌的眼力,也没有看清来人的动作。只有他与她擦身的那一瞬间,那道黑色身影身上散发出来的浅浅的铁腥气却又明明白白的告诉叶且歌——此人是习剑之人。 而且,那时一柄杀过人的剑。即是和叶且歌熟悉的铁的腥凉相比,那剑上的血腥气已经淡到虚无。可是在叶且歌这样的锻造行家面前,哪怕是惊鸿一瞥,一柄剑的前世今生都是有迹可循的。 那道黑影的功夫很俊,速度也够快,可是那毕竟是被重兵层层把守的地方,不多时候,叶且歌便听见了里面刀刃相向的声音,而后,便是那黑衣人有些仓皇的背影。幸而,那些守矿人驱逐的意味大于追杀,在确定那黑衣人已经被赶走之后,他们便没有再继续追下去了。 仿若看了一场闹剧,叶且歌摇头轻笑,顺着地上还没有被黄沙覆盖的浅浅血迹,一路往哪黑衣人逃跑的方向而去。 血迹没有多远便断了,不过饶是这样,还是被叶且歌找到了那个躲在沙窝里喘息着的黑衣之人。 那个人没有戴面巾,只穿了一件在白天就变得很显眼的黑衣,拎着剑就闯入了西方魔教那样的大门派把守的地方,叶且歌摇了摇头,简直不知道该赞他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该嘲弄他太过托大,险些将自己都折进去呢? 不过都是萍水相逢,这两种对待方式或许都不甚合适。 所以,叶且歌放重了脚步,走到了那个沙窝旁。稍稍站定,叶且歌扬声道:“这位……这位壮士,需要帮忙么?” 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人的“壮举”,此刻叶且歌觉得,壮士二字才最为适合他。出于这种心理,叶且歌便将那个黑影称之为壮士了。 沙窝里的人听见了脚步声的时候便已经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陷入了戒备的状态。而如今叶且歌走到了他暂时休息藏身的沙窝旁边,叶且歌甚至能够听见他拔剑的时候剑身和剑柄的细碎声响。 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再继续向前。见那黑影半天也不回话,她想了想,便将手中的伤药扔进了洞中,而后道:“那我把药给你了,你自己看着用吧。” 而后,叶且歌转身便要走。 却不想,这个时候,一个身着黑衣的十四五岁少年,踉跄着从那个沙窝里走了出来。 第14章 惊风乱飐芙蓉水。 第十四章。惊风乱飐芙蓉水。 黑衣,长剑,面容若霜雪。 从沙窝里爬出来的少年还有一些抹不去的狼狈,只是他的眼神非常的冷静坚毅。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叶且歌,对她先是抱了抱拳,说了句“多谢”,而后接过叶且歌手中药瓶,拔开盖子便洒在了自己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伤口的肩膀上。 叶且歌给他的药是白云城特产的金疮药,止血消毒都有奇效。唯一让叶且歌不喜的地方大概是,这个药上了之后……会特别的疼。 并不是吃不得苦的娇气少女,只是叶且歌不喜欢疼痛罢了。所以若非必要,她宁可好的慢一些,也不会用这瓶伤药的。 黑衣少年的伤口又深又长,这药洒下去先是剧烈的灼烧感,几乎要让他以为面前这个无事献殷勤的人是要害他。而让这个黑衣少年没有拔剑的原因是,在这阵剧烈的灼烧感褪去后,伤口处真的有一些清凉,还伴随着伤口愈合的些微痒意,的确舒适不少。 叶且歌将这个少年的表情看在了眼里,看看周遭的环境,她直接对那少年道:“还走得动么?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客栈,你暂且随我去吧。”说着,她也不管这人会不会跟上来,就这样兀自向前走去。 黑衣少年沉默了半晌,对叶且歌抱拳说道:“多谢这位兄台,在下陆小凤。”而后,也跟上了叶且歌的脚步。 叶且歌闻声回望,见那少年脸上虽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是神态已经缓和不少,眼中的戒备虽然仍在,却不似方才那样那般明显了。对他回以一笑,叶且歌道:“我是叶且歌。” 陆小凤点了点头,唤了一句“叶兄”。他的脸色称不上是好看,可是对于帮助过自己的人,他也做不到一直板着脸,于是只能勉强的笑了笑,因为这个笑容,让他因失血本就苍白,又沾满了大漠的风沙的脸变得更加苦涩了几分。 叶且歌也不再多言,迅速的将人带到了老板娘的客栈。 到了客栈的时候,叶且歌还好,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却已经近乎要昏迷过去。末了,还是叶且歌仗着自己的一把好力气,连拖带拽的将人弄进了客栈。 见到这两个人,老板娘被唬了一跳,赶忙过来询问试怎么回事。叶且歌摆了摆手,从怀里又掏出一块金子,低声对老板娘道:“烦请姐姐再给这人开一间房,送些热水并一套干净的衣服过去。” 而后,她又对陆小凤说道:“陆兄自己小心些,不要让伤口沾到水,你若是收拾好了便可在房间休息,晚膳的时候我再去叫你。” 老板娘收了金子,忙道:“我让小二上去帮帮这位公子,可还要些金疮药?” 叶且歌看了一眼陆小凤,见他摇了摇头,便对老板娘道:“姐姐不用忙,他自己能应付的。”说着,叶且歌又掏出一瓶补气血的丹药递给陆小凤,叮嘱道:“吃一颗就好,补气血的,吃多了反倒是过犹不及。” 陆小凤再一次道了谢,随着店小二上了楼。 胡铁花仍旧在楼下的一角喝着酒,他静静的看着众人忙活,一直到叶且歌拗不过老板娘的热情,用她给她拧的帕子擦手擦脸的时候,胡铁花才开口道:“你还有随便捡人,助人为乐的习惯么?” 胡铁花自己本就是一个古道热肠之人,面对有困难的江湖人,无论他认识不认识,只要是自己能做的,他总是乐意于去帮助他们的。可是眼下换成了这个小姑娘,胡铁花不免就有些担心,言语里也不自觉的带出了些责备了。 ——他并不以任何恶意去揣度旁人,但是江湖人心险恶,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姑娘来说,这样疏于防范,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等她真正发现坏人是坏人的时候,一切就已经晚了。 叶且歌知道胡铁花言语中的意思,这种长辈一样的关心,让她觉得心口有些暖意。她拍了拍自己腰间的两柄剑,对胡铁花笑道:“其为人也正,则心正。心能正,则剑能刚而直也。我不认识这个人,却还是能看得出他的剑的。” 胡铁花有些头疼的喝了一口酒,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座位示意叶且歌坐,这才又道:“我听老爸娘说,你今儿去镇里的精铁矿了?” 叶且歌也不遮掩,直接道:“的确,我此来大漠,便是为了见一见这儿的精铁。”稍微顿了顿,叶且歌继续说道:“若是可用,我大概会用这儿的精铁铸造几柄剑。” 胡铁花捏了捏眉心,叹了一口气道:“我知道你能知道这里有精铁矿,还不远万里而来,家境一定不俗。可是这精铁矿从一开采出来便被西方魔教把控,听你的话的意思,这次你要铸剑的用量恐怕也不小。” 叶且歌抿了抿唇,如实答道:“若是可用的话,大约要二百斤的精铁。”叶且歌说的是精铁而非铁矿,如果换算成原石的话,大约需要足足五百斤。 胡铁花倒吸了一口凉气,眉头也皱得更紧。他打量了一下叶且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要一次打它十柄八柄的,拿出去卖?” 这自然是玩笑了,叶且歌出手阔绰又衣着不俗,一身气度更是世家方能涵养而出。只是寻常一柄剑最多七八斤重,就是算上损耗和淬炼出去的杂质,锻造一柄剑,二十斤精铁也是足够了。眼前这个小姑娘却一开口就要二百斤,实在是让人想不通她到底要做什么。 叶且歌知晓胡铁花为何如此吃惊,她也没有多言,只是将自己的重剑从腰后解下,递给了他。 胡铁花是习武之人,这些年又一直勤练不辍,所以哪怕叶且歌的这一柄重剑看着骇人,他也是单手接过,又没有用上内力。 猝不及防之下,只听一声重物落地的声响,天祭剑将胡铁花桌旁的土地砸出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坑。 胡铁花深吸了一口气,将内力贯通手臂,这才单手举起了方才那个小姑娘随手递过来的一柄重剑。 叶且歌没有笑他,只是将天祭剑接回,重新系在腰后,这才对胡铁花有些无奈的说道:“师门武学必以轻重二剑相配合方才能发挥威力,胡大哥方才看见了,单是这一柄重剑,就足有七十斤重,用料自不必细说。便是我这柄轻剑,虽号称是轻剑,却也要比寻常人用的长剑要重一些。” 胡铁花的叹气声更大了,他往二楼的方向看了一眼,问道:“那小子也是为了铁矿去的?” 想起那人不管不顾的冲入铁矿的入口,叶且歌也有些无语。她“恩”了一声,简单的将自己是如何遇见这人的情况和胡铁花叙述了一遍。 胡铁花喝了一口酒,轻“啧”了一声,却似笑似叹的说了一句“这小子功夫不行啊,要是换成我的话,肯定能抱着一大块精铁矿出来。” 叶且歌有些哭笑不得,不得不提醒道:“可是那却也是没用的,就是你能抱得动像我这柄剑这么重的原石,最后能冶炼出来的,也不过是四个拳头那么大的精铁。唔,正好够半截剑了。” 胡铁花也明白叶且歌未尽的话——纵然是他们一次得手,对于铸剑而言那也远远不够,而下一次,西方魔教的人一定会严加把守,他们再想要去抢一块出来,恐怕就不容易了。 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胡铁花长叹一声:“哎呀,要是这个时候,老臭虫在就好了,他个贼祖宗,一定有办法的。” 叶且歌摆了摆手,正色道“偷鸡摸狗终归不是正道,那样得来的铁矿,也是铸造不出好剑的。” 胡铁花被一噎,半晌之后,只能继续抓自己的头发,嘟囔道:“也不知道这西方魔教的教主是什么毛病,金矿银矿的他不理会,偏生这些年对铁矿把持得紧,半点不让旁人沾惹。” 叶且歌的眉头跳了跳,忽然对胡铁花说道:“那胡大哥,你在这里这么久了,知道在哪里能找到那位西方魔教的教主么?” 不待胡铁花开口,叶且歌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也未必需要教主,只要能找到管铁矿的事儿的人便好。” 胡铁花撑着头思索了一阵,摇头道:“西方魔教教主名玉罗刹,此人行踪诡秘,一身功法更是邪性,据说就连西方魔教中人也很少见过他的真面目。而很不幸,这铁矿之事,貌似是此人亲自过问的,从不见有什么管事儿的。” “那我们跟着那些运送铁矿石的,应当就能直接找到玉罗刹的吧?” 正在这个时候,一道男声从楼上传来。换上了老板娘给准备的新衣,陆小凤的发尾还带着一点水气,只是换过了药又吃了补气血的药丸,这会儿他的脸色要比方才来时要好上不少。 他从楼上走了下来。那一身轻功应当是极好,所以哪怕他没有刻意,足下也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坐到了叶且歌身旁,陆小凤将自己方才的话重新说了一遍:“我们跟着那些送铁矿的,如何?” 叶且歌望了他一眼,眼光在他腰间的长剑上流连半晌,这才说道:“你的剑已经很好了,没有必要再冒这么大的风险去铸另一柄,也没有必要非得跟玉罗刹那样的人物对上。” 陆小凤的手不自觉的抚过自己的剑,眼神中却带着一种异常的坚定。他缓慢而清晰的说道:“可是,我想要一柄属于自己的剑。” 少年的声线还有些嘶哑,叶且歌注视着他的眼睛,良久之后,叶且歌点头道:“我知道了。” 第15章 潮落平未有风。 第十五章。潮落江平未有风。 胡铁花是很喜欢结交新朋友的人,陆小凤虽然绷着一张脸,可是为人却也并不矫情,叶且歌自不必细讲,若是她第一眼就看陆小凤不顺眼,那她根本就不会浪费自己的金疮药去救他。 于是,到了晚膳时分,三人已经熟络了起来。陆小凤一口一个“胡大哥”、“叶兄”的,叫的比叶且歌还顺畅。 陆小凤进来的时候虽然周身狼狈,但是这会儿拾掇干净了,还是一个很俊俏的少年郎的——不过比那小公子差了些。老板娘这样想着,脸上也开始有了笑模样,热情的招呼三人过来吃晚饭。 这一天的晚膳格外丰盛,以各色肉类为主,兼有新烤出来的馕和老板娘特制的辣酱。老板娘自己熬的辣酱有一些甜味,又辣的恰到好处,叶且歌就着它,足足吃了一整张大烤馕。实在是吃不下了,最终只能忍痛放弃自己昨天满口称赞的羊肉煲。 闲谈之中,叶且歌也算了解了陆小凤这一路而来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叶且歌从南海而来,而陆小凤则从江南而至,最终相隔千里万里的两人在这茫茫大漠的边陲相遇,为的却是同一件事情。 那便是两个人都是为了剑——为了属于自己的剑,这两个人宁愿这般天南海北的奔波,历经艰险,看遍人世百态,且并不觉得辛苦。 而陆小凤甚至比叶且歌用的时间还要久一些,在此之前,他已经踏遍了中原的各处主要铁矿,也收集了不少原石,统一存放在自己在江南的朋友家,只待此番归去,寻一位铸剑名家,为自己铸造一把适合自己的长剑。 叶且歌听着他的叙述,不由有些惊叹。 这番游历下来,叶且歌也知晓了安庆尚武的民风。寻常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佩剑而行的路人。甚至是往来商贾,都会有那么一两招绝技,用以行商之路上自保。 这让原本担心自己的重剑太过醒目的叶且歌松了一口气。在满街的行人之中,虽然她的剑夸张了一些,可是众人也只是看看便罢,并不将她的这种“奇特”放在心上。 然而,在这满街的佩剑之人之中,叶且歌却能看出,真正精于此道,或者哪怕是醉心此道的人,乃是寥寥无几。而在叶且歌所行这一路上,这个陆小凤便算是她遇见的第一个爱剑之人。 陆小凤一边说着,胡铁花一边为他斟了一杯酒。原想着叶且歌是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娃都尚且不会推辞,他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理应不会拒绝。可是,让胡铁花意外的是,陆小凤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盛满了大漠烈酒的小碗,却是摇了摇头。 “喝酒会让我的手不稳。”手不稳就会拿不稳剑,而一个连剑都拿不稳的剑客,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剑客呢? 又看了一眼那边一口下了半杯烈酒的叶且歌,陆小凤不由皱眉道:“你也是剑客。”所以,理应少喝一些。 叶且歌注视着陆小凤认真的眼睛,忽然“噗”的一声笑了。脸上泛起一片醉酒之后的坨红,叶且歌单手撑着下巴,声音很轻:“我的剑,跟你的剑是不同的。” 说着,她一仰头,将碗中的残酒饮尽。而后提起自己的两柄剑,她飞身到了酒馆门前的空地上。屋里的人透过酒馆的窗户,就能那片空地上的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叶且歌本就生的极白,此刻是沙漠之中难得没有寒风呼啸的夜。皎洁银白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衬得这人的肌肤都要半透明起来。小小的少年裹着一身宽大的白袍,却缓缓的抽出了手中的长剑。 轻剑重剑同时出鞘,剑风挑起一片黄沙。在这淡薄的沙雾之后,一刃寒芒破空而出,抖落更多尘埃,又像是要将眼前的一切都切削得半丝不剩。 黄龙吐翠,九溪弥烟,鹤归孤山……叶且歌一招一招的使出,就宛若这并非大漠,而是她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 最终,重剑以开山裂石之势在空中被抡出了一道半圆,然后在众人都以为这一剑要砸在地上,扬起满天尘埃的时候,叶且歌却忽然提气跃起,整个人在空中拧腰,两条笔直的腿甩出混圆的弧度。 借着这个力道,叶且歌手中的重剑改劈成刺,深深地没入了柔软的沙地之中。 “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此生若此,拿酒来!” 斜倚着入地三尺的重剑,叶且歌冲着客栈内的人遥遥伸手。她今夜的确有些醉了,醉到恍惚之中还以为自己身处数百年前的大唐。然事实是,月色依旧,世事却早已斗转星移。叶且歌醉了,并非是要借酒消愁。 可是,有些时候,人真的得靠着那些回忆,才能继续走下去。 一壶酒从窗口飞出,稳稳地落在叶且歌的手里。陆小凤已经走到了窗边,他看着窗外倚着剑的那人喝水也似的灌最烈的酒,却不得不承认,这个叶家的少年的确是好剑法。无需假以时日,就是今时今日,此时此地,他依旧没有与她一拼之力。 ——或者说,若是他们二人真的兵戎相向,他陆小凤的剑真的对上叶且歌的,两败俱伤恐怕都是对于他来说最好的结局。 不过幸好,眼前这个人救了他,还成为了他的朋友,他们永远不会有兵戎相见的那一天。 一直板着脸的黑衣少年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笑意,胡铁花抬起恍若有些因为醉酒而迷蒙的双眼,正好看清了陆小凤的表情。 心中一动,胡铁花灌了一口酒,忽然对陆小凤开口道:“要是有那么一天,你觉得自己拿不动手里的剑了,便到这里来找我吧。” 陆小凤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剑,又看了一眼宛若在说醉话的胡铁花,神情之中有些莫名。 胡铁花却兀自喝酒,不再看他。一直到叶且歌走回客栈里面,胡铁花才像是醉语,也像是叹息一般的说道:“真有那么一天,你来找我,我教你当个浪子。” 胡铁花的眼睛生的极大,又亮又圆,即是此刻他的眼中有着酒醉之后的红血丝,可是在他的目光之下,却仍旧让人有一种被看穿了的错觉。胡铁花的目光扫过叶且歌的剑,最终落在了陆小凤的剑上。 他望了陆小凤的剑一会儿,说了一句恍若酒后之言的话。他说,其实我觉得,当个浪子比当个绝世剑客有意思多了。 也不知道是想起了谁,胡铁花啧啧两声,拿起筷子吃了两口肉之后,又开始继续喝酒。仿若他方才的话,只是酒后的胡言乱语罢了。 陆小凤紧紧的抿起了唇,既并没有答应胡铁花,也没有断然拒绝。他望着方才叶且歌舞剑的空地,又望了望没有风的大漠之夜里,漫天宛若随时要下坠的星辰,眼眸之中有什么仿若一闪而过。 对于胡铁花的话,他其实是不认同的。至少在现在,陆小凤不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浪子。他的目标很明确,他要名扬江湖,要成为出色的剑客。除此之外,陆小凤不觉得自己会走上什么别的道路。 然而他不是叶且歌,自幼生长在江湖之中,对于胡铁花的大名,他还是多少了解的。面对这样一位几近传奇的江湖前辈的好意,他并不会贸然拒绝。 所以陆小凤郑重的点了点头,又煞有其事的对胡铁花道了谢。 胡铁花知道他没有将自己说的话当真,可是却到底放在了心上。也算是达到自己的目的了,胡铁花不再看陆小凤,转而开始和叶且歌喝起酒来——他还是挺喜欢这两个年轻人的,所以,他总想着能帮他们一把,或者至少,尽自己所能的给这两个孩子留一条后路。 叶家的这个小丫头暂且不论,眼前这个姓陆的小子……胡铁花总有一种预感,总觉得这孩子终归有那么一日,还会回到这里的。 不过眼下,有酒有菜有月光,让他们且皆欢笑,暂忘烦忧。 酒到酣处,胡铁花开始荒腔走板的唱起歌儿来,唱来唱去却还是那么一句,叶且歌喝的有些醉了,恍惚只听见有人在那边唱着:“不胜……人间……一场醉。”其声绕梁,简直提神醒脑。 骤然清醒了大半,叶且歌和根本没有喝酒的陆小凤对视了一眼,果断起身,各自回屋去了。而被扔在大厅中的胡铁花,最终被半夜被吵醒的老板娘泼了一杯冷茶,也踉踉跄跄的回屋睡了。 陆小凤和叶且歌的房间相隔不远,两人一道上楼。叶且歌忽然搭上陆小凤的肩膀,问道:“陆兄,你觉得,什么是江湖呢?” 陆小凤还能闻得到叶且歌身上的酒气,可是她的眼底清明一片,让人不觉就变得十分认真。 思索了片刻,陆小凤耸了耸肩,坦诚道:“我也还不知道。”不过他摸了摸自己光滑一片的下巴,低声道:“大概,能学到天下第一的武功,能交到你这样子的朋友,就算是很有意思的江湖了吧?” 叶且歌愣了愣,转而却也笑了起来。她用力的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很随意却也很郑重的说道:“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儿上,你回去也不用再天南地北的寻铸剑师父了,我给你铸一把剑,以酬吾友!” 陆小凤毫不犹豫的点头,丝毫不觉得眼前这个比他还要小上三两岁的少年所言有丝毫张狂夸大之意,也不怕浪费了自己这几年苦心从各地搜罗来的铁矿。毕竟,叶且歌是他的朋友,他又为何不信任自己的朋友? 看着陆小凤脸上的表情,叶且歌脑海之中有一柄剑的雏形一闪而过。她飞快的跑进房中,掏出纸笔,再抬头的时候,竟已经是晨光熹微。 朝阳初升,窗外一道身影一闪而过,饶是叶且歌,也并没有发现丝毫不妥。 第16章 天光云影共徘徊。 第十六章。天光云影共徘徊。 那一道人影的速度很快。若只是快也便罢了,毕竟这江湖之上,轻功俊俏的人并不在少数。可是在熹微的晨光之中,那道身影竟然与空气融为了一体,再也寻不见踪影了。 青天白日的骤然发生鬼神之事,若真让人瞧见了,少不得要起一身冷汗。 很快,在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之前,那个人重新显露了身形。他的双脚有规律的踩中面前的青砖,直到他走到门前的时候,那座沉重门豁然洞开。 借着清早的阳光,这才能看清,这是一个带着大兜帽,身着宽大的白袍的男人。兜帽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是仅仅他露出一角的下巴,就能窥见这人该是如何英俊。 男人的脚步很轻,可是在他进入这座宫殿的那一刻,方才还在软榻上闭目养神的少年却猛地睁开了眼睛。从软塌上坐起来,少年望向了来人的方向。 “你看见娘……咳,阿叶了?”少年的声音还带着些变声期的嘶哑,一边和男人说这话,他一边顺手从一旁取过了一盏清水,慢条斯理的小口小口呷着——这般的容貌,这样的气派,不是原本应该远在盛京的太平王世子宫九,又能是谁呢? 男人摘下了兜帽,露出了一张和宫九长得极为相似的脸。大约是不喜欢这种相似,父子两人彼此对望,一齐撇了撇嘴,别过脸去。 取过了另一个茶盏,男人喝了一口,用一双一蓝一黄的鸳鸯眼瞥了一眼宫九,这才皱眉道:“她出身叶家,和阿鸢也只得两分相像,你居然说她是你娘转世,真的是魔怔了么?” 宫九缓缓抬眸,目光如炬的在玉罗刹身上细细打量。玉罗刹身为西方魔教的教主,已经许多年没有人敢如此放肆的注视他了,偏生对面的却还是他唯一的儿子,是他最心爱的女子留给他的唯一血脉,让他无可奈何。 天下能看透玉罗刹的人不多,如今也只剩下宫九一个。宫九嗤笑一声,似乎在笑玉罗刹佯装镇定。一字一句的,他对玉罗刹说道:“她是三月初三的生辰,那一天,你知道是什么日子。”那一日,正是他娘的忌日。 玉罗刹的手指微微一颤,却依旧冷笑着不说话。 宫九继续道:“娘说她是最后的藏剑,传承至她断绝。可是,你看见她的那柄重剑和轻剑了。” 玉罗刹轻哼了一声,昨夜所见的那人月下舞剑的画面在他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他的阿鸢身体不好,藏剑传承至她那一代,武功心法也已经散落,她能够继承的,只有锻造之术。 然而,阿鸢的心愿,却是有朝一日能够拿起轻重双剑,重现先祖荣光。这是阿鸢的愿望,也是永远的遗憾。所以没有人知道,玉罗刹在看见那个小姑娘流畅的挥舞着手中造型奇特的双剑的时候,带给他的震颤。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以为那是他的阿鸢——她回来了,为了完成未完的心愿。 可是玉罗刹很快清醒,的确,那个小姑娘和阿鸢的声音一样,念出来的那句“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也是阿鸢总挂在嘴边的。甚至,她还完成了阿鸢一直想要做的事情,重现了已经断绝了数百年的藏剑剑招。 可是,终归是不同的。斯人已逝,音容减远。然而寒暑更迭,他的阿鸢却一直在他的心里,哪里都没有去过。 蠢儿子来信说什么找到了阿鸢的转世,玉罗刹本就是不相信的。只是心头也曾经有过妄念一闪而过,所以他还是去看了那个被他儿子一口咬定是娘亲的转世的小姑娘。 看过了之后,终归也只是失望罢了。胸口涌起一股涩意,玉罗刹对宫九摆了摆手,不想再说话。 宫九没有理会玉罗刹让他闭嘴的意思,径自说道:“而且,她还精于锻造,这一次来大漠,她就是为了寻精铁矿,为自己锻造新的武器的。” 玉罗刹猛然睁开眼睛,对于这个自己唯一的儿子,也难得的沉下了声:“我答应过你娘,凡是我势力范围之内的铁矿,都要让她先选。” 曾经玉罗刹和叶鸢有过这样的约定,这才诱哄着那个女子不远万里来到大漠,最后两人相知相恋,才有了宫九这个孩子。而如今他的妻子不在了,那些作为聘礼的铁矿,也被玉罗刹封存了起来,每年出产的原石都被收入他的内库,半点也不流通。 在玉罗刹心中,他并不在乎那些铁矿会带来多少利益。那些铁矿真正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缅怀他的妻子。所以,绝对不许旁人染指。 宫九并不畏惧玉罗刹的怒意,他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满足而愉悦的笑意,固执道:“没错,她就是娘啊。” 玉罗刹面色更黑,他冷哼一声,却豁然起身道:“那好,我现在就把那个叶家的小姑娘娶进来,明年就给你添个弟弟。” 听见这话,宫九本没有什么反应,却在看见玉罗刹那一夜全白的头发的时候猛地醒悟。他用力一拍桌子,吼道:“不行!” 宫九虽然长在平南王府,可是一身的功夫却是玉罗刹亲自传授的。他本身又是加之天赋异禀,盛怒之下出手,那石桌骤然碎成了一堆粉末。 玉罗刹挑了挑眉,顿住了往外走的脚步,嘴上仍不饶人的道:“怎么,怕你弟弟抢了你位置?” “谁稀罕。”宫九拍了拍手上的□□,皱眉道:“你不行,你太老了。若是有一天你不在了,娘会伤心的。” 玉罗刹:……逆子! 阿鸢,我能掐死这个小崽子么?被儿子直白的嫌弃的玉罗刹被气得眼前一阵黑,好不容易深吸了一口气,稍微平静了情绪,这才缓了过来。 唇边的笑意更冷,玉罗刹对宫九嘲讽道:“怎么,嫌我老,那是你要自己娶她?” 宫九的脸上这才闪现出几分少年人的青涩,他的表情空白了两息,转而变得通红……是被气的。 “我宫九自认不是什么好人,却也不能当那没人伦的畜生!让你儿子变成畜生,对你有什么好处?!”还在变声期的小少年一瞬间破了功,嗓音也变得格外的刺耳尖锐了起来。 少见自己儿子炸毛的时刻,玉罗刹站在一旁静静的欣赏了一会儿,脑中却在飞速的分析着如今的情形。 他知道那不是阿鸢,可是他儿子却似乎认定了这个叶家的小姑娘就是他娘的转世。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却也怨不得旁人——谁让当年他看不得儿子颓丧消沉,非得强迫那臭和尚对儿子说了什么“来生”、“转世”之类的无稽之谈呢? 了解自己儿子到底是何等固执,事已至此,玉罗刹也不想和儿子因这等小事闹掰。若是旁人与他所要这里的矿藏,那么哪怕是说动了他的儿子,玉罗刹也是会一掌把人拍飞的。可若是叶家的小姑娘…… 玉罗刹心念几转,端起已经凉了的茶呷了一口,面露几分嫌弃,却终归还是对宫九说道:“罢了,她大概要用五百斤原石,你是要直接给她也好,拿去卖白云城一个好也罢,全当做你娘宠你了。” 被他爹忽然转变的态度弄得一愣,宫九反而有且狐疑的看了玉罗刹一眼。按照他爹的说法,这些铁矿都是他娘的东西,那么交给他五百斤,也的确是他娘在宠他。可是按照这人的偏执程度,这样轻松放行本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父子两个已经摸透了彼此的心性,平素相处又比寻常父子更多了些火药味儿——宫九埋怨玉罗刹没有照顾好他娘,让他娘早早去了。而玉罗刹虽然没有埋怨宫九的出生带给他妻子身体的虚弱,可是终归是心怀芥蒂的。 更何况这两个人本就是极为相似,无论是容貌还是心性,武功乃至手段,两个人都仿若是一个模子刻出来。而太相似的人难免会彼此厌恶,然而因为那个名唤“阿鸢”的女子,他们又是全天下最亲近的关系。 不能真的将对方置于死地,于是给彼此添堵什么的,就成了常有的事情。他爹这次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了,如何能不让宫九心生警惕。 玉罗刹瞥了宫就一眼,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冷哼一声,玉罗刹伸出手指叩了叩桌面,挑眉的表情变得有些邪气:“怎么,我没告诉你,你娘出身南海叶氏?” 叶家子嗣稀薄,玉罗刹的妻子叶鸢虽然不是嫡系一脉,但是却是那一代叶家唯一的女子,当初玉罗刹拐人到大漠,被白云城追杀了整整十年,一直到宫九出生,白云城才终于承认木已成舟,不得不撤下了追杀令。 宫九的眉心跳了跳,深觉他爹一定是故意的。 他娘尚在的时候,他们相处的时间总嫌不够,询问日常琐事,传授武学基础,还没有倒出空来与他说起自己的身世。不用说他娘的母族了,就连“西方魔教”这四个字,也还是他八岁之后,玉罗刹亲自说给他听的。 再长大一些,宫九也只当他娘的那个“叶”,是藏剑山庄庄主叶孟秋的那个“叶”,却从未往白云城的那个“叶”上联系过。 南海,白云城,白云城主叶孤城。阿叶,娘亲。 一团事情搅和在了一起,宫九深吸了一口气,只觉自己的头都要痛了。 第17章 高楼送客不能醉。 第十七章。高楼送客不能醉。 宫九得承认,自己的确是玉罗刹的儿子。所以野心这种东西,他们父子二人都不缺。到了自己十一二岁,武功小有所成的时候,宫九的目光就已经不仅仅是放在江湖的方寸之地了。 所以,白云城三个字,就像是一把大锤子,猛地敲击着宫九的脑袋,让从来从容不迫的九公子一时间都有些头痛了——他好不容易寻到自己娘亲的转世,又怎么能把她放在那样危险的境地之中? 白云城,白云城,可是那背后,那又岂止是南海的一座古城而已? 心绪连翻涌动,宫九捏了捏眉心,终归有了决断——这白云一城,他终归是要走一趟了。传闻叶孤城对自己的幼妹极好,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宫九这一次倒要看看,这“传闻”到底有几分的可信度。 玉罗刹:……都说了那不是你娘。 也知道自己轻易劝不住这个蠢儿子,正巧如今他教中还有些小虫子要清理,强留下这臭小子就难免他会给自己捣乱,玉罗刹索性不再理会宫九的动作,随他去了。 再说,自己和阿鸢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再生一个小女儿,如今看着蠢儿子这幅“傻【划掉】儿子【划掉】哥哥”的样子什么的,还是挺有意思的。于是,玉罗刹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连带着五百斤的原石,将自家儿子丢去了南海。 宫九再不停歇,方才到了他爹这里不过一日,便又匆匆踏上了去往南海的旅程。临走之前,他还给叶且歌留了一张字条,告诉她可以启程回白云城,不必在此勾留了。这张字条也的确是到了叶且歌手里,却是用一种宫九完全没有想到的方式。 昨夜酣然畅饮,可是晨光熹微的时候,叶且歌还是如常起来练剑。在客栈门前的空地上,陆小凤比她早了一步,已经缓缓从腰间拔出那柄长剑。见到叶且歌也来了,陆小凤微微有些诧异,旋即便收起手中长剑,对叶且歌微微拱手,将这片地方让给了她。 叶且歌连忙推辞,陆小凤却已经二话不说的走到了客站后面的另一块空地上了。 望着少年的背影,叶且歌不由小声嘟囔了一句:“还以为你要和我切磋的。” 陆小凤握着剑的手紧了紧,脚步也稍作停顿。很快,他的唇边又扬起了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转过身来,陆小凤对叶且歌道:“昨日叶兄的剑招,陆某已经见识过了,的确是自叹弗如。”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平静。若是真的要说清他的眼中有什么的话,那应该是一份欣喜,那种有了既定目标的全然欣喜。他定定的望着叶且歌,对她郑重道:“假以时日,陆某若是自觉可以与叶兄一战了,还望叶兄不吝赐教。” 叶且歌也被他专注的神态感染——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除了自家兄长以外的,如此对剑痴迷专注的人了。就连剑招卓绝的阿九,叶且歌也没有从他身上感受过这份热爱和赤诚。 所以,她不由的会以微笑,也对陆小凤抱拳道:“南海白云城,静候君至。” 陆小凤怔了怔,旋即有些释然。他脱口而出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你兄长?”这话在旁人眼中或许是失礼,毕竟贸然盘问另一个人的身世,总是不够礼貌的。可是陆小凤和叶且歌是朋友,既然是朋友,就理应如此直接坦诚。 也的确没有什么不好承认,叶且歌点了点头。 陆小凤眸光微闪,旋即笑道:“叶家孤鸿,且歌是你的字?”若是怕引人注目而稍稍隐瞒身世,的确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陆小凤自幼就在江湖中长大,对这位叶家小公子的做法也表示理解。 他自顾自的帮自己找好理由,叶且歌反倒不知该如何解释了。张了张嘴,还没有说出来话,陆小凤便已经随意的点了点头,兀自练剑去了。 叶且歌无奈的笑了笑,再一次在心里默念了一句“对不起小堂哥(好像又让别人误会你的身高了qaq)”,便也不再纠结,自提了轻重双剑,练剑去了。 作为一只叽萝,叶且歌需要承认,在盛唐的时候,最让她头疼的门派就是明教了。而在数百年之后的安庆,叶且歌没想到自己还会遇见明教。 在她练剑的时候,骤然感觉到了一股窥探的视线。那视线如影随形,让叶且歌周身寒毛竖起。看了看周遭,她却没有发现丝毫可疑的人的身影。此刻客栈之中的老板娘和伙计已经开始忙碌,不欲伤及无辜,叶且歌抿了抿唇,握紧手中的双剑,脚下轻点,很快离开了客栈所在的范围。 身后没有脚步声,甚至没有人行动之中呼吸微微的错乱之声。叶且歌一点一点放弃了自己的视觉,嗅觉,以及任何感觉,而独独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自己的双耳之上。双耳补偿性的变得更加敏锐,可饶是这样,她却还是察觉不到对方的半点行踪。 冷静。冷静。冷静。 叶且歌握着双剑的手沁出一丝冷汗,就连与兄长那样的高手对战的时候,对方都不曾给过自己如此的压迫感。 忽然,一身金黄的剑气从她的周身爆出,十柄长剑悬于她的头顶,成守护之意。长剑悬而不发,叶且歌扬声道:“前辈既无恶意,何不出来一晤?” 历经数月,叶且歌的心剑比之当初于叶孤城对战之际要更加纯属一些,可饶是这样,她还是觉得心中有些不安——对方还未现身便已迫出她的心剑,又岂会是好相与之辈? “传闻数百年前,藏剑大庄主叶英以双目已渺为代价,得悟心剑。如今你这小姑娘双眸明睐,想来这心剑也领悟不到几分。不过藏剑传承凋敝……你能如此,也是不易了。” 带着几分慵懒的男声从叶且歌身后传来,在扬起的黄沙的掩映之下,一道身着宽大白袍,脸上带着面具的身影渐渐展现。时隔数百年,那身衣袍已经有了些微的变化,可是叶且歌还是一眼就从衣着上认出了对方的身份——这是一只明教。 作为富有的二小姐,曾经饲养过一只喵萝妹子的叶且歌,在见到明教的时候,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往外掏小鱼干。不过在腰间摸了个空,叶且歌猛的就醒悟了过来。 听到对方提及自己的师父,叶且歌的神色里不由带上了一抹郑重与打量。 大约被小姑娘谨慎的神情取悦了,男子摘下兜帽,任凭一头银丝被大漠之中的风吹乱。 他今日连双刀都未带,显然并不是来找叶且歌打架的。所以,当玉罗刹一步一步向着叶且歌走过来的时候,叶且歌周身的肌肉都绷得很紧,却到底没有往后退。 倒还算有几分阿鸢的气度。很满意叶且歌的神态动作,玉罗刹伸手拍了拍叶且歌的头,像是一个温和无害的长辈一般的对叶且歌说道:“回家吧,你要的那五百斤原石,我已经差人给你送回去了。你现在启程,那些原石大约会比你快两日到白云城。” 觉得对方的话里信息量有些大,叶且歌的脸上难得的出现了几分茫然的神色,就连玉罗刹恶意的揉乱她整齐束起的高马尾,也没有多做挣扎。 玉罗刹一声轻笑,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叶且歌的额头,难得好心情的对她解释道:“本尊便是西方魔教教主,怎么,原不是还叫嚷着要来寻本尊,这会儿却傻愣愣了的?” 叶且歌眉头微皱,偏头躲过玉罗刹还要戳过来的手指。好歹不愿意失礼于人,她拱手道:“还多谢教主慷慨,且歌斗胆问一句,教主可是明教后人?” 若是明教后人,那今日这人的慷慨,或许还能解释。可若是不是……未免这人会有后招,且他直接挑破自己和白云城的关系,与其给白云城留下后患,那些原石还不若不受。 玉罗刹语气中的笑意更甚,他的身影倏忽消散而后又倏忽出现,一招暗尘弥散已经说明了一切。伸出手指卷了卷叶且歌方才被他揉乱的长发,玉罗刹说道:“明教乃是我西方魔教前身。不过那五百斤原石……呐,算是姑父送予我们小且歌的见面礼吧。” 叶且歌认识的那群喵们,说话都带着一些这样甜腻亲昵的语气,所以对于这人说的“我们小且歌”,叶且歌倒是见怪不怪。可是他说的一句“姑父”,却让叶且歌有些惊奇的睁大了眼睛, “吾妻叶鸢。” 仅仅是四个字,玉罗刹说出,却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缱绻。叶且歌心头一动,骤然想起自己入叶氏祠堂祭拜的时候,见到的那块牌位。 叶氏阿鸢,叶家人是按未嫁女的名分给她立的牌位。在安庆,未嫁女是不能出现在宗祠,而需要另葬他地的。然而这位表姑,牌位却紧挨着家主,与家主夫妇享同等的祭拜——足见叶氏一族对她的怜惜爱护,绵延生死,永不断绝。 却原来,这位表姑已经嫁人了么? 叶且歌猜测这大概是一件有些悲伤和遗憾的事情,牵动了自己心底的散乱思绪,叶且歌眨了眨眼睛,对面前的这个白发男子唤了一句“姑父”——无关所谓的见面礼,也无关那些不被人提起的旧事,只冲着时隔多年,这人言语里依旧湮灭不了的悲伤和眷恋,这一句“姑父”,他是当得起的。 玉罗刹的手微微一顿,竟是片刻的怔忪。良久,他轻轻的拍了拍叶且歌的头,低声道:“好孩子。” 玉罗刹心想,他的阿鸢,如果能听见这声“姑父”,应当也是高兴的吧。他笑了笑,却有些悲伤和寂寥。 第18章 北斗阑干南斗斜。 第十八章。北斗阑干南斗斜。 虽然明知对方不是蓄意讨好,但是玉罗刹不得不承认,他真的被这孩子的一声“姑父”取悦到了。 想了想,玉罗刹从怀中掏出一物,依稀是个玉牌模样,便要递到叶且歌的面前来。还不待叶且歌看清那是何物,玉罗刹忽然掌心一翻,又将那玉牌收入了袖中。他摆了摆手道:“算了,这玩意给你也是给你招祸,你还有个不争气的表哥,日后要是有什么难事,随便丢给他便是。” 毫不在意的拿儿子做了人情,玉罗刹在叶且歌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身影又是一闪,很快隐没了痕迹,消失在漫天的黄沙之中。 叶且歌轻啧了一声,忽然想起了前世自己那个有些不着调的爹。不过也幸好,她爹虽然有些不着调,可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能长在师父身边,却也算是……因祸得福? 想到了自家师父,叶且歌笑了笑,丝毫不觉将自己的亲爹归为“祸”的那一边有什么不妥。 和玉罗刹告别之后,叶且歌擦了擦方才自己因为剑意化形而沁出的薄汗,稍微收敛了一下心情,转身客栈走去。 客栈里,胡铁花和陆小凤已经在桌边坐好,见到叶且歌走进来,胡铁花最先嚷道:“我说小叶啊,你今天可够慢的,再磨蹭一会儿,你也不用去找什么劳什子的西方魔教教主了啊,直接过来吃晚饭就得了!” 叶且歌注意到,虽然胡铁花嘴上这样抱怨着,可是他和陆小凤的碗筷同样干净,桌上的烤包子也有些凉了,显然两人都是在等她的。不由有些歉意,叶且歌快步走到桌边坐下,一边擦手一边说道:“胡大哥说的是,今天我和陆兄也的确不必去寻西方魔教的教主了。” 陆小凤微微挑眉,有些诧异对方居然会放弃了。 还未等陆小凤说些什么,叶且歌继续道:“方才我已经和教主见过面,那铸剑的原石已经被送往白云城了。” 不顾两人惊诧的目光,叶且歌对陆小凤道:“如今天气寒凉,哪怕是白云城也不宜开炉铸剑,陆兄的剑我已有成算,来年中秋,陆兄还往白云城一晤。” 陆小凤是很体贴朋友的人,虽然他还有些讶异这西方魔教的教主为何会如此好说话,不过叶兄既然不愿意细讲,他也便不再多问。对叶且歌微微点头,陆小凤道:“那还要劳烦叶兄了。” 略作停顿,陆小凤道:“我观叶兄虽然出身南海,可是却有一丝江南口音。来年吾等白云城相会,体会海天澄澈之后,不若同游江南,定然很有趣味。” 江南啊……叶且歌有一瞬间的恍惚,却应下了陆小凤的邀约。 此事已了,叶且歌和陆小凤以及胡铁花相互告别,三人兴起而聚,离别之时却也有些惆怅。然而相伴一程之后终需各自上路。都是豁达之人,于是在离别的怅然之余,三人也徒生一抹再聚的豪情。 不得不说,玉罗刹的这份“见面礼”,的确给叶且歌省了不少事。她盘算了一下日子,眼见年关将近,然而若是快马加鞭,应当还是赶得上和兄长堂哥一起过除夕的。 叶氏子嗣凋敝,如今到了叶孤城这一代,也只得叶孤城、叶孤鸿和叶且歌三人。叶且歌出门在外,叶孤城屡次来信相催。她自己也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团聚之日,所以和来时的晃晃悠悠、东走西逛相比,叶且歌的归程明显加快了脚程。 也是她幸运,去往白云城的船只唯有叶氏的商船。而临近腊月,白云城的商船已经大多停航,叶且歌却恰巧遇见了去时搭乘的那一条。老掌舵老远就看见了码头上徘徊着的叶家小少爷,连忙招呼她上船。 来时载满了货物的船只,这会儿已经空了。船行的速度更快了几分,在腊月二十八的这天清早,叶且歌终于踏上了久别的白云城的土地。 忠叔一早就得了消息,原想着早些派人去接自家小姐,却不想城主听闻幼妹归来,竟特地提早半个时辰练剑,然后去码头亲自迎接,而孤鸿少爷也跟着去凑热闹,一同跟着自家堂哥去接小堂妹了。 于是,叶且歌一下船,看见的便是人声稀疏的码头上,站着两道修长的白影。在看见小堂哥和自家兄长差不多的身量的时候,叶且歌小小的心虚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加快了脚步,冲着那两人奔去。 叶孤城张开双臂,将许久未见的香香软软的妹妹抱了满怀。一贯冰冷若霜雪的男子,这会儿眼中也荡漾开一抹柔情。他像是抱小孩一样的抱起小小只的幼妹颠了颠,嘴角微抿,有些不满的道:“瘦了。” 叶孤鸿险些被小堂妹随手丢过来的重剑砸中了脚,手忙脚乱的扶好小堂妹的重剑,一扭头便看见在家严肃刻板,几乎成为自己童年阴影的大堂兄的那副让人牙酸的表情。 叶孤鸿:……虽然小堂妹很可爱没有错,虽然小堂妹离开家半年多很想念没有错,可是大堂兄你不要忘记你高(霸)冷(道)剑(总)客(攻)的人设啊喂,你这样真的让人感觉很惊悚啊啊啊啊啊啊啊。 大约是叶孤鸿脸上的表情太丰富多彩,不情不愿放下幼妹的叶孤城冷冷瞥他一眼,用实际行动教育了孤鸿小少年什么叫“重女轻男”。 叶且歌看着两人暗觉好笑,用小肉脸蹭了蹭兄长的胳膊,然后又跳起来勾了勾小堂兄的脖子,接过他手里的轻重二剑,三人一道往城主府走去。 一路上,叶且歌愉快的对两位哥哥说着一路见闻,兴致高昂到连叶孤鸿偶尔出言挑衅都没有引发她的一轮惨无人道的“砸砸砸”。 一年多没有被小堂妹砸砸砸了,叶孤鸿还有些不适应的望了叶且歌一眼,轻“啧”一声道:“歌儿今天这么温柔和顺,都差点让哥觉得你做了什么对不起哥的事情了呢。” 不得不承认,孤鸿小少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真相了。 不过这种话,叶且歌是不会当着他的面说出来的。端着一副再正常不过的妥帖笑容,叶且歌轻声有礼的说道:“是堂哥多心了。” 已经见过了来访的金九龄的叶孤城默默将幼妹拽到自己身侧,对叶孤鸿道:“闲话莫叙,今日还需祭奠先祖,莫误了时辰。” 叶孤鸿从小最惧怕的便是大堂哥,他父亲去得早,是这位大堂哥真正让他体会到什么是“长兄如父”。所以叶孤城发话了,叶孤鸿也再不敢造次,乖乖的走在了叶孤城身边的另一侧,三人一道往城主府的叶氏宗祠而去。 看到宗祠里摆着的那位表姑母的牌位,叶且歌郑重的为她敬了三炷香。在跟兄长请求要在宗祠里多呆一会儿后,叶且歌细细帮着那块牌位拂去了一点微尘,低声道:“姑姑,姑父很爱您,您开心么?” 没有人回答她,叶且歌笑了笑,轻轻哼着路上学的一句小调:“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少女的声音并不娇脆甜美,反而有一种介于少年与幼童之间的模糊。可是她哼着的小调婉转动人,并不是她在路上听见的那般哀婉凄凉。 一阵微风吹过叶且歌的面颊,恍惚之中,她看见一个身着白色轻甲的女子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而等她再眨眼睛之后,一切却又疏忽不见。 叶且歌笑了笑,转身走出了祠堂。 玉罗刹所言不虚,那些原石,的确比叶且歌早到几日。城主府里的老人们都有些纳罕,也不知运送这些原石的公子与自家城主说了些什么,城主居然破天荒的让一个外姓人入祠堂祭拜。更破天荒的是,那个公子大摇大摆的“参观”了自家小姐住的院子,虽然并没有进小姐的闺房,但城主大人居然没有拔剑。 唯有在城主府当了多年老管家的忠叔从那人的相貌之中窥见了一丝端倪,他长叹了一口气,出手封了那些下人的口,不让他们乱嚼舌根。 他没有见过这个公子,却不难窥见此人的来历——毕竟,多年以前,白云城下的那个长达十年之久的追杀令,上面的图像还是他忠叔亲手画的呢。如今这位公子和那人像了九成,又执意祭拜自家表姑奶奶,其身份何须多猜,自然不言而喻。 只是,宫九这次想要见见他家阿叶的打算到底落空了。除却是西方魔教教主之子,他还有另一层身份,那就是太平王世子。太平王世子一贯体弱多病,寻常皇家仪式自然无需参加。所以宫九才让那假世子代替。 太平王丧妻之后,对王妃留下的这两个孩子格外愧怍,知道儿子爱玩儿,他又时常要巡视边关,少在京城,所以对于宫九的这些“小把戏”,寻常时候太平王都是纵容的。 只是十五的元宵宫宴非同小可,那假的肯定是不成的。无奈之下,宫九只能早早启程,回京去了。 出于某种心思,叶孤城并没有告诉自家幼妹,这些原石是被宫九送来的。叶且歌也只当玉罗刹打发手下而已,并没有多问。 转眼便过了年,距离春暖花开的日子,似乎越来越近了。 第19章 正逢天下无风尘。 第十九章。正逢天下无风尘。 南海的气候十分炎热,过了年关,叶且歌伸手感受了一下屋外的温度,只觉片刻功夫便是掌心微烫。思量再三,她在清早与兄长一同习剑之后,便言说自己要开炉铸剑了。 叶孤城望了望天边灼热的日头,叮嘱了一句:“不要逞强”,而后径自带着叶且歌一路西行,至一竹叶茂密之处方才停下。 叶且歌定睛一看,这里居然已经搭好剑炉,一应器具也准备得妥当齐全。叶孤城也知铸剑是一件十分辛苦的工作,所以他还在铸剑室旁边另建了一间屋室,期间摆设与叶且歌的房间无异,随时供她休息。 无需言谢,叶且歌对兄长笑了笑,动作娴熟的点开了炉火。 叶孤城看着她忙碌了好一会儿,终于缓缓转身,去处理自己的事情去了。 如今临近三月,马上便将是幼妹生辰,叶孤城本想着等叶且歌开炉之后与幼妹一同庆生,却不曾想到,等到他再见妹妹之时,南海最熬人的盛夏已经过去,莫说叶且歌在花朝节的生日,就连这一年的中秋,她都险些错过了。 没错,那是开炉之后,叶且歌便开始闭关。 当在剑庐伺候的下人将这个消息传递给叶孤城的时候,叶孤城刚刚挫败了那群在白云城周遭窥探数月的剑客。用剑尖挑了一人的衣袖,果然见那人皮下隐约痕迹。心中有了计较,叶孤城对匆匆而来的忠叔复又问道:“且歌要闭关?” 忠叔本在冷冷的看着地上的尸首,这会儿提起自家小姐,面上便不由浮现出一抹心疼。 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子,忠叔对叶孤城絮叨道:“可不是,之前靠着啃干粮喝凉水过了一月还不够,这会儿还说什么要闭关铸剑。又不是没有手艺绝佳的铸剑师父,还用小姐亲自出手么?那孩子本来身体就弱……”说至此处,忠叔的不由有些哽咽。 其实忠叔没有说完的话是,大小姐一个身娇体弱的女儿家,本就因为夫人早产而先天不足,身子羸弱,若是再这么熬下去,有了个三长两短的,日后他到了地底下,该如何和老爷夫人交代啊。 ……呵呵,管家,我们认识的好像不是同一个大小姐。 站在忠叔身后的护卫们脸皮抽了抽,纷纷低头收拾地上的尸首,不敢再偷听一句话。 叶孤城皱了皱眉,面上浮现出一抹忧思。不过最终,他并没有道剑庐去将幼妹亲自揪出来。他的妹妹,并不是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她是能够与自己比肩的剑客。所以,她的道,她必须自己追寻下去,而哪怕他是她的家人,也没有阻碍她的资格。 在叶孤城和忠叔的担忧之中,日子到了八月。在八月初五的这一天,白云城主府的剑庐之中忽然爆发出一阵异响,被精心搭建的静室轰然倒塌,传来一阵“霹剥”声响。 叶孤城眉心一跳,披起外袍便往竹林方向疾奔而去。挥开眼前弥漫的尘土,叶孤城皱了皱眉,寒星一样的眸子之中更添一抹冷色。 搜寻片刻,却依旧不见幼妹踪影,叶孤城瞳孔微缩,上前就要一剑掀飞已经倒塌的墙壁。 就在这个时候,他敏锐的听见了几声呛咳,手中剑招一收,叶孤城定定的注视着声音传来的那处地方。 正面坍塌的墙壁并没有躲过被一剑挑飞的命运,只是挑飞它的,是一柄通体幽蓝,造型古朴,似冷又偏暖的长剑。叶且歌以内力灌入这柄长剑,竟让那蓝光更胜,而剑柄之处的古兽也仿若要跳脱而出,撕咬这世间的万物。 叶孤城的目光从这柄剑落在了周身有些狼狈的少女身上。她比大半年前要更加清瘦了一些,眸子却依然很亮——不,那是璞玉褪去了石壳,骤然焕发出了夺目的光彩。 叶孤城的呼吸微微一顿。他知道,自己是一柄剑,却没有如此真切的感受过,他的妹妹亦然。 或许叶家人与剑本就是不解之缘,剑气凝聚成了他们的骨骼,浸润在筋骨肌肉之中,然而浅浅蛰伏,藏入心间。然后,他们需要静待,静待长剑出鞘的那一日,静待自己成为叶家的绝世神兵。 而这一刻,叶孤城感觉到——与他血脉相连的小姑娘,如今已经初露锋芒了。 “好剑。”叶孤城伸手将叶且歌从废墟之中拉了出来,抬手为她拂去发间的一点微尘,也静静的端详着这一柄毁了剑庐方才出世的长剑。 本就是好剑。叶且歌挑眉一笑,毫不客气的收下了兄长的夸奖。而后,她又像是想起来什么一样,将手中长剑递给叶孤城,而后身姿灵巧轻盈的重新跃进了那片废墟之中,掀开一地的碎石乱瓦,从里面抱出来两个匣子与一柄重剑。 那柄重剑一看便知是和那幽蓝长剑是一对,两剑周身的纹路仿佛,唯一有差别的便是重量相差甚远。叶且歌将手中的匣子重新递给叶孤城,而后将轻重双剑系于自己身侧,后退两步,叶且歌笑道:“哥哥,如何?” 半年而已,小姑娘仿佛又长大了一些,她的眉眼之中盛满了英气,带着一点洒脱。她是自由的,无论见过多少沧桑,有过多少背负,她依旧是自由的。 不知怎的,叶孤城忽然萌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眼前的小姑娘还在笑盈盈的等他的答案,于是叶孤城也微微弯起了嘴角,点头道:“甚好。这双剑可有名?” 叶且歌的手拂过了两柄新剑,眼中划过一抹怅然。只是那怅然转瞬即逝,叶且歌缓缓道:“轻剑青君,重剑碧王,乃是昔年家中长辈心爱之剑。今日勉力一试,虽无蓝焰地火神炉,却侥幸再现碧王青君的风采。” 叶孤城点了点头,了然道:“南海虽无蓝焰地火,煤炭却与中原不同。大量焚烧之下,也应能模拟出七分蓝焰了。” 叶且歌点头,转而从叶孤城手中接过一个匣子,指着另一个匣子对叶孤城道:“此次从大漠得来的铁矿,乃是寒铁,且歌自幼长在兄长身侧,铸此剑之时,亦有感于兄长那一招天外飞仙。辗转数月,锤炼千次,此剑乃成。兄长可以一试。” 叶孤城轻轻的“恩”了一声,打开了装着剑的木匣子。 入目,乌鞘的长剑正静静的躺在匣中。对于叶且歌来说,是等待着兄长初试此剑,然而对于叶孤城来说……却是故友重逢。 前世,这剑伴他十数载,最终被赠与西门吹雪。也正是这一柄剑,没入了他的心口,结束了他沉重的一生。而如今重来一世,这柄剑终于又一次到了他的手中。 叶孤城从匣中取出这柄剑。他的心绪一时纷乱,手却更加的稳。目光一寸一寸扫过这柄寒若月华的长剑,叶孤城似乎叹息一般的出声道:“此剑乃海外寒剑精英,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重来一世,换了一个铸造之人,重量长度却分毫不差。叶孤城有些叹息,却又暗道一声“理应如此。” 白衣的男子长剑出鞘,手腕抖出一朵干净利落的剑花,身形却宛若流云一般腾挪辗转。细细看来,他的招式并没有十分复杂,只是寻常的劈、挑、勾、抹、刺,然而他的动作却实在是太快,快到让人仿若只能看清他飞起的衣袍一角。 叶且歌被叶孤城的剑气冲击,几乎是瞬间被他感染,想要拔剑而出,与兄长一道试剑。 可是,全天下没有比叶且歌更懂叶孤城的人。如今拿着自己新锻造的那柄剑的男人,褪去了平日对自己的三分温柔,整个人宛若和手中的寒剑融为一体。他足下轻点,腾挪辗转,动作看似轻灵,却仿佛要破开眼前的迷蒙,脱去心中的桎梏,抚平百年的心事。 叶且歌明白,唯有此时,兄长最需要的不是谁的陪伴,而是独处。他要与自己对抗,因为那是他自己的心事,就非得他自己解决才行。 抱起了另一个剑匣,叶且歌转身,将一林的静谧留给了兄长。 她的兄长睿智而强大,冷静且自持。叶且歌相信,他一定能心结得解,一往无前。而在此之前,他们其他人,就只要站在他身后支撑着他,注视着他就好。 转日,白云城主闭关。月余而出,剑术大有进益。 叶且歌在兄长闭关的时候,便接手了白云城的诸事。曾经她总是帮着兄长打理这些,也算熟手,更何况在前世,她过了二十岁,便帮着长辈一同管理藏剑山庄,所以很多事情做起来并不费力。 只是偌大一个白云城,诸事繁杂,又临近中秋,到底有些繁忙。兄长闭关,小堂哥又是一贯不回白云城过中秋的,叶家只余叶且歌一个人,过与不过都没什么意思。 因而这一年的中秋,叶且歌过得和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寻常兄长在的时候,虽然他们兄妹二人也只是说些闲话,可如今就连一个说闲话的人都没有,叶且歌不由便有些怅然了。 中秋这一天,她喝了些酒。迷蒙之中,故人旧事入梦而来。梦中,叶家的孩子吵吵闹闹,一口一句“大师姐”的管她要糖葫芦吃,而天泽楼前,师父一身金黄轻甲,白发若雪,双眸轻阖,抱剑静静的听着他们笑闹。 叶英很少开口,唯有叶且歌被那群熊孩子们抱着大腿爬上了肩背,踉跄着险些站不住的时候,他才会轻咳一声,让他们莫要胡闹,顺手将自己的徒儿解救出来,妥帖放在身侧。 “师父……” 浅浅的呓语被咬破于唇齿,一滴泪却倏忽砸了下来。叶且歌揉了揉酸涩的眉眼,望着千百年来唯一不变的圆月,怔愣出神。 她永远不会与人提起,今夜那句被她狠狠压下的话是——师父,且歌想你了。 第20章 春潮带雨晚来急。 第二十章。春潮带雨晚来急。 中秋节那一日,叶且歌备下了好酒,却最终没有等到陆小凤。 她承诺给陆小凤铸的那柄剑已经完成。不仅如此,这一次,叶且歌一口气铸造了四柄剑,却是为了三个截然不同的人。 第一柄,乌鞘古剑,是为至亲所铸。寒铁塑为骨骼,淬三分亲情,故有余温尚在。冷冽无双之余留三分韧性。 世人皆道,叶孤城是白云城的毕露寒芒,泠然而不可欺。然而在叶且歌心中,叶孤城却始终是宽和睿智的兄长。这一柄为白云城主所铸的剑,淬炼的,却是叶且歌前世今生对家人的牵挂与钟情。 第二柄,是一柄软剑,叶且歌为它命名为“别霜”。这是为陆小凤所铸的剑,比寻常男子佩剑要长寸许,却要窄上一寸。别霜,别眉间心上三尺寒霜。 虽然和陆小凤相识日浅,但是叶且歌感觉得到,那个少年其实并不如他脸上表现得那样冷心冷情。 ——难得的是少年心性,难得的是锦年相逢。叶且歌以至刚至热之火淬炼寒铁,铸成这柄软剑。世人多以长剑为正道,软剑难控而莫测,于是便被世人诽谤成阴邪。叶且歌所铸的别霜剑偏生自有风骨,只是多了七分风流。潜意识里,叶且歌只觉这才是适合陆小凤的剑。 而最后两柄,则是叶且歌为自己所铸造的碧王青君。碧王乃四庄主心头所爱,青君则是三庄主少年所用,后三庄主得无双剑,便将青君交给叶且歌的师父叶英。青君剑一直被叶英妥帖收藏,直至叶且歌一十有五,初出江湖的时候,师父才将此剑赠与她。 叶且歌重新铸剑之时,脑海之中一闪而过的便是自己少年时候的佩剑。于是,在没有蓝焰地火神炉的情况下,叶且歌拼着炸裂剑庐,侥幸铸成此剑。 六月铸剑,叶且歌固然辛苦,却也有所悟。正想与陆小凤再论剑道,却眼见与陆小凤约定之期已过,仍旧迟迟不见他来白云城,叶且歌不由有些担心。 思虑之下,叶且歌甚至都派出一队白云城的暗卫,准备到中原寻陆小凤。只是这队暗卫却没有走很远,便在与在白云城一海之隔的码头上找到了受伤昏迷的陆小凤。 白云城的暗卫们将他带回了白云城。叶且歌看过他的伤势,不由有些怔愣——陆小凤伤在后心,而他的伤口,分明是他随身的那柄剑才能刺出的。 一个剑客被自己的剑从背后所伤,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叶且歌不必猜测,也知道并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事情。 陆小凤醒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坐在桌边煮茶的叶且歌。他的伤口已经被妥善的包扎,只是还是会有一些烈火灼烧一样的疼痛——一如他初见叶且歌之时,她递给他的那一瓶药给他带来的感觉。 “叶兄啊,我忽然有些同情你了。” 伤口实在痛得厉害,陆小凤苦笑一下,重新躺倒在床上。 叶且歌正细心听着炉中水沸的声音,时机稍纵即逝。她还不想浪费难得的龙团茶,所以并没有接陆小凤的话。 在听见水泡轻微碎裂的声音之后,叶且歌动作迅速的提起了烧水的壶,在火上有微悬了一会儿,手腕轻转,将水落成一线,倾入紫砂小壶之中。 做完这一切,叶且歌方才微微侧头,对陆小凤轻轻的“嗯?”了一声。 陆小凤仰躺着,忍着伤口的疼痛,将一只胳膊枕在脑后,而后道:“你们叶家的金疮药,都这么疼么?我真可怜你啊,从小到大一定都不敢受伤。” 不敢受伤么? 叶且歌垂下眸子,将碧色的茶汤倒入杯中。作为白云城大小姐的时候,自然是练剑割破下手指,都会被忠叔一通念叨。而作为正阳首徒……每一次受伤,师父都会细心给自己上药,之后的几天,虽然没有减轻她的功课,可是却会时刻留意着她,不再让她莽撞弄伤自己。 那个时候仗着年幼,叶且歌甚至会幼稚的故意在练剑的时候受些不轻不重的小伤,然后赖在师父怀里,耍赖让他给自己上药和吹吹。 每每这时,师父总会无奈的摸摸她的脑袋,却不经意就会流露出几分让叶且歌贪恋的温柔。 一直到自己十七岁那年,在大漠受了重伤,被人抬着送回了藏剑山庄。那一次,是第一次叶且歌真的看见自家师父生气。她休养了大半年,师父便大半年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话。 叶且歌这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拖着刚刚养好的身体,在剑冢跪了整整一天一夜,方才听见师父叹息一声,将她拦腰抱起。 “爱惜己身,不莽撞行事,你可知道了?” 叶且歌木着双腿,却听见了师父清冷的语调。她的脑海一片空白,一直到被师父抱回了房里,叶且歌才嗫嚅道:“徒儿知错。” 叶英拍了拍她的脑袋,语气却温柔了一些:“且歌,你若是出了事,家里的人都会担心的。”微微顿了顿,叶英叹道:“为师……也会担心的。” 从那之后,叶且歌就一直小心不让自己受伤。虽然知道此生妄念,求之不得,可是叶且歌……终归不舍得让她家师父为自己担心的。偌大一个藏剑,他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自己又怎么能再让他困扰呢? 可惜到了最后,叶且歌终于还是在自家师父面前伤了。洞穿胸口的一刀,横断生死,再无回旋的余地——也让她,连一个对师父认错的机会都没有。 旧事翻腾,叶且歌端着茶盏的手微微一顿。指尖热茶滚烫的温度唤回了她一点神志,叶且歌低头轻抿了一口碧色的茶水,轻轻将方才因为陷入旧事而走神的失态拂开。 望着床上仰躺着的,同样在走神的陆小凤,叶且歌故作叹息道:“可惜了你受伤不宜饮茶,御用的龙团茶,就是白云城也所有不多。” 陆小凤:……qaq所以你为什么要在我受伤的时候煮这么香的茶。 抽了抽鼻子,陆小凤只觉自己唇齿干涩,哑了嗓子,陆小凤道:“若是没有酒,给我杯白水也好。” 叶且歌喝茶的手微微一顿,半年之前这人劝着她“剑客不宜饮酒”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一扫陆小凤空空如也,在不见那柄他从不离身的剑的踪影的时候,叶且歌隐约明白了个大概。 起身从另一个白瓷壶里倒出一小碗水,叶且歌走到了陆小凤的身前。 入口的水温热,一看便是有人精心准备的。陆小凤心中熨帖,将碗里的水喝了干净。 “还要?”叶且歌接回了那只碗,对陆小凤挑了挑眉。 陆小凤摇了摇头,重新躺了回去。他仰躺在床上,目光看似集中在床顶,实际上却是没有焦距。十七岁的小少年满心满眼的迷茫,不是旧日的冷淡如霜雪,却是十足的无措。 叶且歌在窗边看了陆小凤片刻,转身坐回桌边。又喝了半盏茶,感觉浓醇的香气洗润肺腑,叶且歌这才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陆小凤像是被惊醒了一样,扭头看着叶且歌,他苦笑道:“我还以为你不会问。” 叶且歌回望他,轻叹道:“我原本不想问。”用手支了下巴,叶且歌继续道:“可是你似乎很想说。” 被眼前的“小少年”清冽的目光注视着,陆小凤的眼眸闪了闪,最终将自己从别后的遭遇对叶且歌缓缓道来。 从大漠出来之后,他去见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也是一个剑客,年纪比陆小凤大了十八|九岁,剑术高超,家财万贯。他很喜欢结交像陆小凤这样年轻的江湖人,也不吝啬于帮助他们。甚至,陆小凤手中的这柄剑就是他赠送的。 他们两年未见,先是畅谈了这些日子的遭遇,又比了剑。这两年,陆小凤的成长可谓是一日千里。两年前他不是那人的对手,两年后,他已经可以险胜那人半招。 那人叹了一句“后生可畏”,而后又热情的留陆小凤在他府上住些时日。陆小凤自然应下,也是在这段日子,他遇见了一个那人府上的小丫鬟。那个姑娘温柔甜美,对陆小凤恰到好处的好奇,又不动声色的倾慕。 于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很自然。陆小凤的那位“朋友”很爽快的将那个丫鬟的卖身契交给了陆小凤,又说以后要喝他们的喜酒。 一切本来很美好。美好到后来陆小凤再想起,总会怀疑若是没有那件事,如今的陆小凤,还会是陆小凤么? 变故是发生在他带着那个小丫鬟登船的清晨。没入自己后心的一剑让他猝不及防,而唯一能够接触到自己的剑的,除却那个女子,不做第二人想。 倒地之际,陆小凤看见那位“朋友”的脸。他本不必来,而他来,便是要让陆小凤死个明白。 却原来,那人之所以喜欢结交初出茅庐的江湖人,便是要暗中观察他们的潜质。一旦发现有人可能超过自己,他便会暗下毒手。索性这人天赋不低,这么多年来像是陆小凤这样倒霉的,也不过只有一两个。 一两个初出茅庐,声名未显的年轻人,在他们真正扬名天下之前被人悄悄扼杀,根本就不会有人留心。 陆小凤听完这人的话,心里凉了大片。 “相识一场,陆某就不给你添麻烦了。”说着,他咬牙跳入海里,血染红了大片海水。那人等了一会儿,看海中没有动静,方才离开。 而他离开之后,有特殊闭气方法的陆小凤便爬上了一艘商船,断续昏迷了不知多久,一直到那商船有人发现他,他才塞给了那人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叫那伙计给他送些饭食,到距离白云城最近码头再叫他。这也是为何他会出现在那个码头的原因。 至若而后来的事情,叶且歌便都知道了。 听完了陆小凤的叙述,一时之间屋子里没有人说话,只能听见窗外海浪翻滚的声音 第21章 雨洗东坡月色清。 第二十一章。雨洗东坡月色清。 叶且歌没有说话,因为她不知道说些什么。 与陆小凤相比,她实在是太过幸运。出身藏剑,让她从小就生活优渥,并没有体会过什么民间疾苦。而整座藏剑山庄中的人,也都友善和乐。至若十五岁出庄,几经生死,却也幸运的从未见过人心险恶。 ——叶且歌的亲人,都是护她爱她之人。叶且歌的朋友,都是肝胆相照、性命相托之辈。她听说过江湖人心险恶,可是,那却也只是听说过。 叶且歌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安慰被所谓朋友捅刀的陆小凤。可是她也明白,这个时候陆小凤需要的,或许并不是安慰,而是沉默。 良久之后,陆小凤用胳膊遮住了自己的双眼,低声问叶且歌:“叶兄,你说,到底什么才是江湖?江湖扬名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重要到可以让“朋友”与“道义”这两个词染上污秽,重要到可以去追逐名利而忘了自己的初心。想想当年信誓旦旦说要名扬江湖的自己,陆小凤忽然觉得有些可笑了。 叶且歌轻轻的抿了抿已经凉了的茶水。浅碧的茶汤带着一丝苦涩,让她的声音也有些凝重。无名指划过杯口,叶且歌垂眸,似叹似怨:“大概,人才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吧。” 犹豫了半晌,叶且歌还是对陆小凤说道:“第一个问题,那你从今以后,还会信任朋友么?” 床上的陆小凤坐了起来,他踉跄着走到了叶且歌身前。因为他觉得,这些话,需要注视着叶且歌才能说得出来。他说:“叶兄,陆某只要有像你这样的朋友一日,便永远不会去怀疑自己的朋友。” 说着,他似乎要透过了叶且歌,看到很多很多的人。仿佛只是一瞬,却又仿佛过了很久,注视着叶且歌澄澈的眸子,陆小凤将自己生平所交细细的过了一遍,然后,他轻声说道:“只是,从此以后,有些人却再也没有资格称为我的朋友了。” 其实,问出那句话之前,叶且歌大概已经知道这个答案了。她将陆小凤扶到床上躺下,自己又弯腰从桌子后面拿出了一个剑匣。 没有打开剑匣,也没有将之递给陆小凤。叶且歌只是将这个剑匣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对陆小凤问道:“第二个问题,从此以后,你还要用剑么?” 被自己的剑刺穿后背,对于谁来说都不是很好的体验。而就在方才的那一瞬间,叶且歌从陆小凤的眸子中已经看出了一种变化。 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在一瞬间改变?至少叶且歌觉得,陆小凤是能的。他是她遇见过最豁达之人,这种豁达不是历经世事之后的看开,而就是他的性格本身。 在那么一瞬间,叶且歌没有在陆小凤的眼中看出来恨意——事实上,只要陆小凤还是一个人,他便是有理由去恨的。自己第一次结交的挚友,自己第一次心悦的女人,这两个人的联手背叛,在他最柔软的地方下刀,留给他最难堪的伤口。他是完全有理由去恨去怨的。 可是陆小凤没有。因为,他是陆小凤。 在他的眼中,叶且歌看到的是一瞬间褪去的急躁。曾经大漠之中的陆小凤,眼角眉梢都是跃跃欲试的急切,也毫不掩饰自己想要名扬江湖的野心。可是这一瞬间,他眼中对名利的追逐彻底褪去,一时之间,竟澄澈得宛若稚子。 没有着急回答叶且歌的问题,陆小凤却说起了一个看似全然无关的话题:“都说江湖人容易遗忘初心,可是叶兄,我想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一直初心不负,不行难与人言之事。” 何事不惧人言?茫茫江湖,就是那些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恐怕也不敢说自己一生没有做过一件不惧人言之事。然而此刻,陆小凤这样说着,叶且歌却忽然觉得,他是可以做到的。 目光有些惋惜的看着叶且歌手中的剑,陆小凤伸出了自己的手,对她道:“剑乃伤人之兵,从此之后,我就用我这几根手指安身自保便可。”却终归有些黯然,陆小凤低声道:“总不见得有人能夺了我的手指,再过来戳我吧?” 像是被这个说法取悦,陆小凤躺在床上,不由的笑出了声。不想却牵动了背后的伤口,让他“嘶”了一声。 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叶且歌用手拂过那个剑匣,注视着陆小凤。片刻之后,叶且歌颔首:“好。” 略微一顿,叶且歌将那剑匣打开,露出里面的软剑,对陆小凤郑重道:“此剑名曰别霜,重三斤四两,长六尺三。陆兄既然已有决断,今日叶某便将之封入剑冢。” 陆小凤愣了愣,转而又跟着笑开。他最后一次看过那柄剑,像是在和十七岁之前的自己诀别。半晌之后,他轻声说道:“有劳叶兄。” 从此之后,他将不再用剑。此剑为他而铸,也因他只能在剑冢之中蒙尘。虽然遗憾,却也算是郑重高别。 同是剑客,封剑入冢的意义,陆小凤和叶且歌都懂。这是陆小凤自己的决定,无论他做了怎样的决定,作为他的朋友,叶且歌只要支持他就好。 陆小凤的伤好了之后,他离开了白云城,转而重新回到了大漠。叶且歌知道,他是去寻胡铁花了。 有的时候叶且歌会在想,是不是在初见的时候,胡大哥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帮着陆小凤准备了一条谈不上是退路的退路呢?然而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人能够解答。 叶且歌唯一能够期盼的事情,便是哪一日与陆小凤再见。至若那时,这个初见时候冷若霜雪的少年剑客会变成何种模样,却已经不是叶且歌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虽然江湖朝堂一派暗潮汹涌,占尽先机的白云城主也在推波助澜,蛰伏不出的九公子依旧在暗处搅乱浑水,西方魔教的势力也还在无限扩张。男人们都在大展拳脚,蠢蠢欲动,然而对于叶且歌来说,白云城中的这两年,依旧是十足安稳的两年。 在这两年中,叶且歌每日照旧的练剑,有的时候遇见瓶颈,便会找兄长指点切磋一番。偶有所得,也会在白云城外的山洞之中闭关。那是她进几年才发现的地方,是海边难得的干燥,出洞又是海天辽阔,让人心胸豁然开朗。而叶且歌在洞中冥想静坐,听四海潮声,听阵阵鸥鸣,也会有所感悟。 在藏剑山庄,叶且歌其实算作小辈之中很能“静”的人。她自幼长在叶英身侧,她出生那一年,便也叶英出关的那一年。出关之后的叶英,洗去了一身锋芒,剑势更加圆融贯通,再添七分守护之意。 所以很多时候,叶英是沉静的。一个幼小的徒儿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少动静,除却叶且歌三岁以前有侍女帮忙照顾,一直到叶且歌十五岁,叶英的天泽楼里,也只有他们师徒二人久住的身影。 藏剑门人,包括老庄主都说,正阳首徒叶且歌,心性澄净执着,自幼便比寻常的孩子更能忍受宁静。 然而他们都说错了一点,叶且歌不是天生就能忍受宁静,而是在师父身边的时候,她从不觉得孤独。 除却闭关修心,堪悟剑道,叶且歌最常做的事情便是回复友人们的来信。阿九的,陆小凤的,胡大哥的。 阿九的来信是固定的一月两封,每一次都是厚厚的一沓。信的内容很杂,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内容。他窗前的海棠花开了,他吃到了一家很美味的糕饼,他遇见了一个剑法不错的剑客。甚至是他习武的时候不慎折断了一根指甲,都会在信上碎碎叨叨的写给叶且歌知道。 最初的时候,两人通信还是用信鸽。可是盛京与南海毕竟路途遥远,宫九的信件又实在是太沉重,到了如今,传递两人通信的已经变成了专门训练过的鹰隼。 宫九的信,叶且歌每一次看都会想笑——分明相遇的时候,是个对谁都彬彬有礼的小少年,如今熟了才发觉,这人怎么如此会撒娇呢?自觉重来一世,心理年龄已经可以是宫九长辈的叶且歌无奈的笑了笑,却不觉被这人激发起了身上难得的母性光辉。 要知道,虽然正阳大师姐叶且歌是个红颜满江湖,一言不合就抡着重剑砸砸砸的暴力藏剑,可是却也是最受小师弟小师妹们喜爱的温柔大姐姐呐。一不留神契合了宫九的心理预期,于是这人对自家小表妹撒起娇来,就更加不遗余力了。 一直到他给叶且歌来信的鹰隼从一只变成了两只,恰巧被白云城主发现,然后不由分说的斩落了一只之后,宫九才有所收敛,控制了自己每次寄信的长短。不过……暗搓搓给这个便宜表哥找点儿麻烦什么的,宫九还是很不遗余力的。 胡大哥的来信,与其说是来信,不若说是夹在陆小凤的信件中的寥寥数笔。从白云城离开的一年中,陆小凤都窝在大漠的那家小酒馆里。胡铁花教了他很多东西,譬如喝酒,譬如他的成名绝技——蝴蝶传花七十二式。 然而胡铁花做的最多的事情,却是慢慢开解陆小凤。伤口已经存在,捂着就只会化脓。而心里有一条会化脓的伤口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快活。胡铁花难得的遇见一个和自己眼缘的年轻人,不忍让他一辈子都从那场背叛里走出来。 像是终于找得到了自己要走的路,在陆小凤与胡铁花话别之后的短短一年,江湖之中一个使得一手漂亮的手上功夫的年轻人声名鹊起,“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和他的灵犀一指一道,名扬江湖。 名扬江湖呐。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客栈里,少年清亮坚定的眼神,叶且歌翻着陆小凤最新给她来的信件,微微笑了笑。 第22章 昨夜微霜初渡河。 第二十二章。昨夜微霜初渡河。 陆小凤给叶且歌的来信,虽然没有宫九的那样夸张,可实际上也委实不短。在信里,他简略的说了说最近自己一年的经历,又重新提起了与叶且歌的江南之约。 江南啊…… 叶且歌的眉眼微微一动,心中有无数的念头翻涌而起。 今生今世,她还从未至江南,可是西子湖畔的灵山秀水早已浸入她的骨髓。如今她方才十五岁,却领略过南海的海天辽阔,体会过大漠的滚滚风沙。然而终归不能忘的,却是西湖的九溪十八涧和那里无数次梦回的景象。 近乡情更怯。许或便是这个原因,叶且歌日思夜想,却一直不敢涉足哪里。而至若更深一层的原因,便是大概叶且歌自己也明白,岁月无情,青史云烟,六百年的岁月,已经足够沧海桑田了。 纵使她故地重游,数百年的时光也终将那里她熟悉的景物尽数抹去,更勿论那些在尘埃深处埋骨的故人。 所以,她不必回去,她又何必回去? 其实以白云城的势力还有叶孤城对幼妹的宠爱,只要叶且歌想,重建藏剑山庄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叶且歌并不愿意——即使她重建了梦中才会出现的亭台楼阁,可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她的姐妹叔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心底的那个天泽楼去抚琴静坐,抑或抱剑观花的身影呢? 可是终归是不能平的心事。于是当陆小凤对叶且歌如此邀请的时候,叶且歌心中所起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断然拒绝。 师父曾教导过她,君子非无欲、非不争,乃无愧于道义、无愧于己心耳。 旧年师长的教诲犹然在耳,时至今日依旧片刻不敢忘记,叶且歌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是时候不再逃避,往那令她魂牵梦萦的江南走一遭了。 心中已经有了决断,重新翻开了陆小凤来信的第二页,叶且歌继续看了下去。 第二页信,陆小凤开始对她说自己被卷入的一个案子。那个案子发生在大通钱庄,正是朝廷与江南首富的花家一同开设的最大的一家钱庄。近几个月来,大通钱庄一直收到假银票,而因能够制造银票雕版而被怀疑的人,正是陆小凤的朋友朱停。 陆小凤因为朱停而被卷入了这个案子而不得不也掺和进来,最终顺藤摸瓜的查到了极乐楼,又查出了此案真正的祸首乃是破马刺洛马和大通钱庄的钱掌柜。 所幸因祸得福,陆小凤因此案而结交了一个难得的知己,那便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花家七童花满楼。 陆小凤细细将这个案子写与叶且歌看,叶且歌却只想揉揉太阳穴。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表情——就在几天前,她方才听见了这件事情的另一个版本,而那个版本之中的苦主,并不是陆小凤说的江南花家,而是……宫九。 宫九在信中跟叶且歌抱怨说,自己名下的一处产业被一伙人平白搅黄,为的便是一件和他毫无干系的假银票案。 和宫九相识的时间也不短了,叶且歌并不愚笨,所以虽然当宫九是知心的朋友,却也不会将此人看作是小白花。她是不担心这人会吃什么亏的,如今从陆小凤那里知道完整的故事,叶且歌便更不觉得宫九无辜——若宫九真的清清白白,那假银票也不会从他的极乐楼里流通出去。 两面都是她的朋友,宫九和陆小凤这两人要是真的对上——呵呵,叶且歌抱剑静立,觉得那个时候,自己恐怕只能抱歉的站旁边围观了。 摇头轻笑,叶且歌继续往下读陆小凤的信。 大约是这位花公子的确是人品不俗,之后的满满一页纸,陆小凤都来重点叙述这位花公子是如何的妙人。若非笔墨有限,自己才力又实在不济,叶且歌毫不怀疑,陆小凤会给她画上一幅那位花公子的工笔画一同让飞鸽传过来。 信的最后,陆小凤还说,两年之前的南海中秋之约,他未能如约而至,甚为遗憾,还请叶兄今年中秋往往杭州府百花楼一聚,他必备上好酒,与叶兄不醉不归。 正在这个时候,叶且歌的房门被人推开。叶且歌对来人并不意外,毕竟这个时候,能够如此自由的出入她的房间,还不被忠叔扔出去的,除了自家两位兄长,并不做第二人想。 叶孤城进来的时候,便看见幼妹手中擎着两张纸,正在垂眸读着。他瞟了一眼,发现并不是宫九惯用的骚包洒金宣,于是便知是陆小凤的来信了。 对于陆小凤这个人,虽然前世间接的使他功败垂成,也造成了他的身死,可是叶孤城也需得承认,那是一个让人讨厌不起来的男人。所以,在发现自家幼妹和这人长期保持着“笔友”关系,而这么久了,这人也还一直以为孤鸿那小子字且歌之后,叶孤城便没有再理会这个人。 虽然陆小凤风流的名声在外,不过叶孤城借给他两个胆子,料他也不敢欺负自家妹妹的。特别是最近一年幼妹剑术突飞猛进,近乎已经可以和重来一世的他比肩之后,叶孤城从第一眼看见早产的那么小小只的妹妹开始,就一直如影随形的“我真的能把这孩子平安养大么”的自我怀疑终于减轻了少许。 看了一眼眼前十五岁的小少女,叶孤城竟诡异的产生了一种成就感——他不仅把这个孩子拉扯长大,而且还长得很好,一手剑术纵横中原也鲜有敌手,再不怕被谁欺负了去。 摸摸了叶且歌柔软的发顶,叶孤城瞥了一眼陆小凤来信的末尾,沉默了一下,叶孤城对叶且歌道:“且歌,要出去么?” 叶且歌顿了顿,用头顶轻轻蹭了蹭兄长温暖的掌心。将陆小凤的来信折好,忽然对叶孤城问起:“哥哥,你知道江南花家的七公子么?” 叶孤城揉着幼妹头顶的手微微用了一些力,继而一下子将人托起放到了书桌上,然后自己顺势坐到了叶且歌方才坐着的位置。 这是兄妹二人都习惯了的姿势,每每他们在书房有重要的事情要谈,就会选择这样的坐姿——没有办法,十五岁的少女身量依然娇小,叶孤城又是男子之中都少见的高大,只有这样,两人才能堪堪保持对视。 两双相似的眼眸之中映出彼此,叶孤城沉声道:“且歌对他有兴趣?” 感觉到兄长声音中的不对,叶且歌愣了愣,转瞬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笑出了声音。她伸手环住了兄长的脖颈,居然很是郑重的保证道:“哥哥放心,且歌还会在家里烦你很久的,不会那么急着嫁人。” 她的这番话说的又直接又干脆,没有半点女儿家的娇羞。也不怪叶且歌,毕竟她出身藏剑,总是以君子之风要求自己的,至若什么女儿矜持,她当真是半点没有。 叶孤城面上划过了一丝尴尬,心中却觉得窝心。这是他的妹妹,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虽然知道难免有那么一天,他会亲手将妹妹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不过却也只是知道而已。至少现在,叶孤城还没有考虑过妹夫这件事。 等到……,左右那个时候,天下儿郎都可以任他家且歌挑选,而他亲手养大的幼妹,始终是值得最好的。 “不烦。”闷声说了这么一句,又伸手在叶且歌的后脑处揉了揉,叶孤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将人扶正坐好,这才道:“白云城和花家有些往来,不过为兄也只见过花家二、五两位。花七之名,只略有耳闻。” 叶且歌已经能够预料大抵如此,所以也不觉失望,接着道:“那哥哥可知,这人真的目盲?” 叶孤城点头:“的确如此。” 叶且歌的手指轻颤了颤,继续问道:“那他可用剑?” 听到这儿,叶孤城倒有些诧异了,他不禁怀疑陆小凤对自家幼妹说了些什么,以至于自己妹妹居然想要去寻花七……呃,莫不是要比试一番? 虽然有些不明所以,然而叶孤城依旧如实道:“听闻是会用一些的,不过花家明面上是商贾之家,实际上却是以暗器见长,花七的一招流云飞袖,远比他的剑要出名。” “暗器啊……”叶且歌亮起的眼眸不觉暗淡了一些。 江南。目盲。性子温柔沉静,举手投足之中都是大家之风。虽然明知可能只是巧合,可是这样的相似,还是让叶且歌仅仅读了那几个陆小凤信笔写下的文字的时候,心便跳漏了一拍。 她想着自己既然都能重来一世,那为何师父不能呢?她甚至还牵强附会的奢望着——自己这些日来心绪不定,反复想起前生旧事,是不是就是故人相逢的预兆呢? 只是兄长的三言两语便打破了叶且歌的幻想。她的师父,是藏剑大庄主叶英,因为他是叶英,所以注定一世藏剑,永远不可能将手中的剑放下。 更何况,前世唐门与藏剑的恩怨虽然稍作了断,可是师父对唐门却也没有好感,哪怕重来一世,也不可能去使用暗器的。而这位花七公子以一手流云飞袖出名,便定然不可能跟她家师父有什么关联。 摇头苦笑自己贪心痴傻,叶且歌却依旧对叶孤城郑重道:“哥哥,我决定往江南一行。陆小凤与我约在中秋。” 叶孤城虽然对幼妹保护周密,却从没有禁锢她的想法。作为一个真正的剑客,闭门修心或者行万里路,都是个人选择罢了。所以,对于叶且歌的决定,他并没有反驳,而是起身出门,亲自为妹妹打点一切。 只是,即使心知幼妹的能力并不弱于自己多少,即使心知陆小凤气运好到惊人,可是叶孤城终归是不能全然放心的。 离开书房之际,叶孤城不由叮嘱道:“万事小心,不许逞强。” 叶且歌心头一暖,轻轻的“嗯”了一声。 叶孤城继续道:“定期来信,闲事……”顿了顿,叶孤城终于没将那句“闲事莫管”说出口,他轻咳一声,道:“闲事随心,有麻烦了联系暗卫。” 自家妹妹从来乖巧,出门在外也从未做过什么诸如“甩开暗卫”的胡闹行为,这倒是让叶孤城安心了一些。 叶且歌点了点头,却冲过去踮脚抱了抱忧心不减的兄长,最终两人一道并肩走了出去。 那一天,南海的落日余晖,将一高一矮的两个影子拉得很长。 第23章 岂知书剑老风尘。 第二十三章。岂知书剑老风尘。 叶且歌在临行之前,给陆小凤去了回信。告知陆小凤自己不日将至之后,叶且歌踏上了重游江南的旅途。 与上一次前去大漠相比,这一次,叶且歌的行程很顺利。江南花家和白云城早已通商,白云城的商船直接将叶且歌送到了花家的码头。 当年那一匹枣红色的蒙古矮马被叶且歌留在了中原,而如今三年已过,她似乎也长开了一些,虽然与兄长的身高差距还是那么大,不过至少不会再因为身量未足而连买一匹马都会被人调侃了。 叶且歌当年离开藏剑,初入江湖的时候是十五岁,而重来一世,她离开白云城的时候,也依旧是十五岁。唯一不同的是,当年的藏剑弟子,一身明黄色的轻甲身姿飒爽。而如今明黄成了皇室专用,叶且歌只得一身白衣,倒也显得清雅出尘。 碧王青君出炉之时粹入蓝焰,是以无需内力灌注,便会散发出幽幽蓝光。到底忒过引人注目了一些,在白云城之中尚且无妨,如今出门在外,叶且歌只得造了两柄纯银剑鞘,将两剑的光芒拢入剑鞘之中。 那两柄剑鞘材质说不上名贵,只是上面錾刻的图纹十足精致,乍看平平无奇,细细看来却是朵朵梅花错落——一如师父额上的那朵。 当时做完这两支剑鞘,叶且歌也是怔愣片刻,可是转瞬又有了明悟。那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念念不忘,而终年不忘的心事,是没有办法完全隐藏的。在不经意间,那心事便会变成你指缝之间泄露的细节。 叶且歌很难明白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制造这样的两支剑鞘,也很难明白自己为何回去为了从友人碎语之中拼凑的一人身上的零丁相似而远赴江南。然而等她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能够闻到满城的桂花香气。 人间苏杭,历经两世生死,叶且歌终于又踏上这片土地。 在花家的码头走出的一身白衣的少年公子,虽然背着两柄造型怪异的长剑,一看便是江湖人,可是却也很难不引人瞩目。更何况,如今那个小公子眉眼精致,眼角眉梢是温山软水的清愁,让人想要不由自主的靠近,抚平他的些微愁绪。 前世叶且歌便是凭着这幅好容貌、好气度,俘获了一干的红颜知己。而今生她的相貌未曾有许多改变,如今虽然有些青涩稚嫩,却更添一抹洒脱风度。 这样的一个小公子,从杭州最热闹的码头缓步而出,又怎么能不引起周遭人的注意呢?纵然安庆的民风并不开放,可是还是会有许多少女,悄悄挑起了自家马车与软轿上的遮帘,悄悄往叶且歌这里看。 这样的目光,叶且歌是习惯了的。出于近乎本能的礼貌,她浅浅的对周遭这些打量着她人会以微笑,而后寻了一家客栈。一来,她这一路舟车劳顿,虽然老友之间无需讲究那么多,可是叶且歌总要梳洗一番,不愿失礼与人前。二来却是,叶且歌也实在不知如今该去何处了——她与陆小凤的那位友人,花家七公子并不熟悉,贸然前去叨扰难免失礼。 而如今白云城的暗卫们已经提早告知她,陆小凤又沾染上了不大不小的麻烦,正在被人追的四处逃窜,就算叶且歌启用白云城的势力去找他,那也需要三日之后方才能有结果。 今日是八月十二,叶且歌知陆小凤并非失约之人,索性便不费那功夫,在此地静待中秋之约便可。 叶且歌本是随意寻一家客栈,进了房间之后便叫了热水饭食。在看见送来的澡豆上被人特地印出的“九”字的时候,叶且歌只能说着世间之事实在是太过凑巧了——不然,怎么她随便找的一家客栈,就是阿九的产业呢。 本就在出发之前与宫九的通信之中说过自己要来中原,所以对于这样的巧合,叶且歌也不甚在意。不过,在掌柜亲自端上几碟南海风味的菜肴和西湖的特色的美食时候,叶且歌还是惊了一下。 她不禁开始怀疑,阿九是不是把她的喜好公之于众了。不然怎么这个掌柜端上来的东西,全都是她曾经和宫九提起过的“心头所好”呢? 有一个太过贴心的小伙伴儿,有的时候真的是会让人受宠若惊的。默默的扶了一下额,叶且歌忍住叫来掌柜细问问的冲动,开始默默用饭。 这边叶且歌正在静待着八月之约的到来,另一边,一个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唯有额角的梅花印迹成为他周身唯一的颜色的男子,也同样静静的坐着。他的长发本应该是如墨一般的黑,可如今却是入霜雪一般的白。白发没有让他显得苍老颓唐,反而让他如同九天之上的谪仙人一般。 此时尚且晨光熹微,屋中便难免有些昏暗了。寻常人家,若非陷在黑甜的梦乡之中,便会点起一盏油灯,在清冷的秋日清晨,寻求一点光亮和温暖。 然而在这座小楼之中,却并没有点灯。不仅如此,相对而坐的两个男子也仿佛连要点灯的意思都没有。 因为没有必要。 若是细细端详便不难发现,长发雪白的男子从未睁开过双眼,而他对面坐着的白衣公子,虽然笑容温暖,眼中却并没有常人应该有的灵动。仿佛是他的眼前有一层薄纱,让人忍不住想要替他拂开,可是却始终无能为力。 对于这样的两个人来说,点灯或者不点灯,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今时辰尚早,这两位白衣男子脸上却并没有丝毫倦容。花满楼泡了一壶清茶,抬手为叶英斟上一杯,温声道:“叶兄从漠北至江南,一路辛苦,何不多休息一阵?” 花满楼能够感受得到,这人身边的露气很重,显然已经在这里坐了许久了。 “多谢。”叶英接过茶杯,修长的手指划过光滑的杯口,若有所思的说:“今日是八月十三了。” 花满楼知他心中所想,便道:“叶兄不必挂怀,陆小凤不日将至,那位与陆小凤相约的叶小公子,也定然不会失约。” 在花满楼提起那句“叶小公子”的时候,叶英端着茶杯的手微微颤了颤,不过那只是很细微的抖动,就连杯中的茶水都没有晃荡些许。 叶英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对花满楼道:“连日多为叨扰花公子,叶某还未道谢。” 花满楼道:“花某与叶兄一见如故,又何来叨扰之说?” 其实以花满楼的年纪,至多算是叶英的子侄一辈。如今叶英与他平辈论交,却也不觉突兀尴尬。一是因为这两人实在是脾气秉性相投,颇有些一见如故就之感。二却是因为,如今以容貌来看,叶英至多是二十出头的青年,和昔年藏剑山庄年过半百的成熟稳重的大庄主、睢阳一役之中杀伐果断的主帅相比,都有些差距。 当年在大唐,虽然叶英并不见丝毫老态,可是岁月并不会不留痕迹。和周遭郁郁葱葱成长起来的年轻人相比,他的成熟早已淬入眼角眉梢、举手投足之中。 然而短暂昏迷在大漠,被玉罗刹恰好捡到,最终在西方魔教的总坛清醒了的叶英,却是一副青年模样。若非那一头白发尚在,便会让人不禁怀疑,是否是岁月流淌过的所有痕迹都被尽数收回。 玉罗刹并不是同情心泛滥之人,寻常人莫说是倒在他西方魔教总坛的门口,就是倒在他的房门口,他也只会嫌弃那人挡路,并不会施以援手。 而真正让玉罗刹停住脚步,细细打量那昏迷之人的,是妻子曾经心心念念,制造出来却没有上身过的明黄轻甲。那身轻甲被叶鸢妥帖收藏,时常拿出来端详,却因为不愿给叶家惹麻烦而一次都没有穿过。 而眼前这个倒地的男子,虽然身上的轻甲和自己妻子的那件有些微的不同,可是明黄色的轻甲,轻重双剑,这难道还不够说明此人的身份么? 心中微动,玉罗刹将人带入了西方魔教总坛。 而这人醒后说的话,便更让玉罗刹有些震惊了——他说,他是叶英。 如果尚在大唐,叶英这个名字的确就已经足够,这个名字一出,又何必再添其余赘述? 而如今是安庆,这个名字……和藏剑渊源颇深的玉罗刹心中蓦然浮现出一种猜测,于是求证道:“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心剑叶英?” 叶英没有否认,却觉有些异样,于是问道:“阁下可是明教弟子?此处是何处?” 西方魔教的前身便是明教,只是年岁久远,明教之名湮灭,再无人提起。此人一语道破,更加笃定了玉罗刹的猜测。 嘴角蓦然勾起一抹兴味的弧度,玉罗刹没有丝毫隐瞒的将自己明教教主的身份和此地乃是大漠的事实告诉了叶英。而后,他看着叶英微皱的眉头,“好心”的提醒叶英,如今乃是安庆,距离他的大唐,已经过去了六百年的光阴。 可是叶英,到底是叶英。 骤然知道自己所处六百年后的时空,他怔愣片刻,便想要一本《唐书》——前代史书都是后代所撰,如今国号更迭,大唐定然已没。可是在他失踪之后的事情,他必须要知道。 玉罗刹倒是没想到这人如此平静的就接受了自己固守的山河早已沦陷了的事实,心里蓦然就萌生出一股想要看此人变脸的恶意,于是状若漫不经心的说道:“叶庄主来得不巧啊,不然还能见见仅剩的两个藏剑弟子。可惜我家阿鸢去得早,如今的藏剑……只,剩,一,人。” 闻言,叶英翻书的手蓦然顿住了。 第24章 把君诗卷灯前读。 第二十四章。把君诗卷灯前读。 那不仅是宫九还没有出生的时候,而且叶鸢也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面对玉罗刹这个“朋友”,她曾经无比心向往之的提起过自家大庄主。 小姑娘的声音并不娇脆,却温润如水,不疾不徐的讲着,轻易便能让人沉醉。 她说啊,我们家大庄主,最是渊渟岳峙,君子如风。我们家大庄主,抱剑观花数载,守一方山水平安。阿玉你说,书上写最后大庄主不知所踪,他是不是踏碎虚空而去了呢? 那个时候还是宫玉的玉罗刹听着,心里却徒然冒出一股酸意——什么“我们家”的啊,阿鸢在世上唯一能用这个词修饰的,不应当只有“我的阿玉”么? 而如今心潮已平,当初年少时候的酸涩心事也已成怀念,玉罗刹骤然见到妻子口中心心念念的大庄主,却依旧如当年一样喜欢吃醋,偏生不愿让这位大庄主好过。 于是,那年当年叶孤城小心翼翼不忍告诉叶且歌的话,玉罗刹便非常轻松且刻意的对叶英说出了。 “安史之一战过后天策折戟,万花绝响,藏剑不复,纯阳雪深,七秀水止珠沉,唐门仅剩妇孺,五毒蝴蝶泉漫血,少林空留残寺向斜阳【1】。”满意的看着叶英微变得面色,玉罗刹继续道:“其余几个门派也湮没了痕迹,除却变作西方魔教的明教,便也就只有丐帮还在苟延残喘了。” 摸了一下自己一头银白的长发,玉罗刹撑着下巴,对叶英恍若叹息一般的道:“不过想也知道,就是那些门派传承仍在,却也不是叶庄主熟识的那些了。” 叶英本就有些苍白的唇被他抿出几分血色,修长的手指一寸一寸的拂过手中的那册《唐书》,细细的摸着上面的文字,不远落下一字一句。许久之后,他才恍若呢喃一般道:“藏剑不复……藏剑不复……” 原来,他也不是能够一直淡定如斯的。玉罗刹满意的笑了笑,这才觉得心里翻涌而起的醋意平息了一些。 虽然没有看见让他的阿鸢心向往之的大庄主失魂落魄的样子,玉罗刹尚觉有些遗憾。不过过犹不及,这种国破家亡,物是人非,利剑在手却无法力挽狂澜的痛楚,偏生要如同钝刀子割肉,方才绝妙。 为自己倒了一杯葡萄美酒,他一边低啜着,一边继续补刀:“藏剑山庄在前朝覆灭的时候就被毁了。如今的西湖,我记得是花家的地界?” 叶英放下了手中的书卷,白皙的手指搭在自己腰间的轻重双剑上,入手的一点冰凉让叶英动摇的心境渐渐平复了下来。 虽然明知对方告诉他这些,并不全然是好意,但是良好的教养还是让叶英起身,对玉罗刹微微拱手,低声道:“此番多谢阁下相助,只是敢问阁下,如今那最后一名藏剑弟子,身在何处?” 玉罗刹未料到叶英居然如此迅速的平复了心境。挑了挑眉,玉罗刹对叶英道:“那小弟子如今未到及笄之年,大庄主也不必如此急着见她。倒是我家阿鸢……阿鸢是你正阳一脉,今日若能见到你,想来她也是高兴的吧。” 说着,也没有等叶英作何表示,玉罗刹起身往外走去。他实在是霸道惯了的人,也吃准了“藏剑弟子”这四个字在这位大庄主心中的分量。 叶英心中叹了一口气,也起身跟上——从方才这人的言语之中,他已经知道了那名唤叶鸢的藏剑弟子的结局,无论她曾有怎样的经历,过得幸与不幸,作为想要守护藏剑之中每一个弟子的大庄主,叶英知道,自己来晚了一步。 终归要去看看的,哪怕时隔多年,哪怕那藏剑弟子已经黄土白骨。 玉罗刹带叶英去的,是叶鸢的衣冠冢。蹲下细细抹净那石碑上的一点儿几乎不可见的微尘,玉罗刹掌风一扫,便将冢前已经干枯的桂花碾作粉末,而后他又在冢前摆上一枝新鲜的桂花。 此地并不适宜桂花生长,可是无论什么季节,叶鸢的衣冠冢前的桂花总是不会断的。玉罗刹的夫人偏爱桂花清甜的香气,于是玉罗刹便会为她寻来——将她喜欢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无论是家国天下,还是一餐一饭。有的时候,一个男子对女子的好,也不外乎就是这样了罢。 那清浅的桂花香气,叶英自然已经闻到了。情之一字啊……忽然想起自己那段讳莫如深的心事,叶英心中微微一动,面上却未曾显露分毫。将脑海中浮现的人挥散,而后,他在叶鸢的衣冠冢前站定。 满意的看见叶英在距离他家阿鸢五步之处停住,玉罗刹蹲下身去,蹭到了那石碑旁坐下。他伸手揽着一方小小的石碑,动作温柔的却仿佛是在揽着自己的妻子。 “阿鸢,你不是曾经遗憾不能见大庄主一面么?现在大庄主来了,你开心么?” “咱们家的那臭小子最近又给叶孤城找麻烦了,不过阿鸢你放心,他如果敢对叶家不利,我会亲自去收拾他的。” “阿鸢,我今天收拾那些杂碎的时候,指甲都被他们撅断了一根呢,很疼的阿鸢。你要是在就好了,你在他们都不敢欺负你的阿玉的。” “阿鸢,阿鸢,阿鸢……” 玉罗刹的声音越来越低,低到最后,就只剩下了喃喃碎语。虽然叶英无意窥探夫妇之私,无奈他双目已渺,耳力便更胜几分。 叶英站在叶鸢的衣冠冢前,听着玉罗刹几近狂乱的呓语。一直到玉罗刹平静了下来,叶英才俯下身去,从一旁的花篮中捻出一支开得旺盛的桂花,俯身放在了叶鸢的墓前。 玉罗刹握了握拳,却最终没有一掌将那一支“别的男人送的花”挥开。 他闭上了眼睛,掩去了眸底的痛苦。等到玉罗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又是那个让人生畏的西方魔教掌门。 在叶鸢“身边”坐定,玉罗刹缓缓道:“我知大庄主想问什么。” 叶英:“愿闻其详。” 玉罗刹挥了挥手,自嘲道:“我又不是那种没有本事的男人,若是妻子真为人所害,大庄主今日提为阿鸢报仇,也太过晚了一些。” 这一番话,玉罗刹说得甚至有几分狂傲。可是,叶英却明白他所言非虚。他能够感觉得到,此人武功许或并不及自己,却也绝非好相与之辈。于是叶英轻轻颔首,等待玉罗刹继续说下去。 玉罗刹道:“阿鸢是天生的三阴逆脉。” 看见叶英微变的变色,玉罗刹苦笑道:“没错,就是藏剑山庄六小姐……大庄主的幺妹所患的三阴逆脉。” 叶英看不见玉罗刹的表情,却听得出他声音里掩盖不住的痛苦:“我强留她至三十岁,却终于还是留不住了。” 并不习惯于将自己的脆弱展现在人前,玉罗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很快转移了话题:“阿鸢和我有一个儿子,并非藏剑门下,不过日后,宫某会让他来拜见大庄主的。他到底也流着叶家的一半血。” 叶英点了点头。两人之间一晌无话。 忽的,平生从不求人的玉罗刹,这一次,竟然对叶英一揖到底。 叶英上前来扶,玉罗刹却后退一步,对他道:“在下听闻大庄主曾为那位六小姐铸长生剑,今日便有一不情之请。敢问大庄主可否……” “可以。”叶英叹了一口气,打断了玉罗刹的话。他也看出这个男子的窘迫,他应当从未求过人,甚至从未对旁人低过头。而在藏剑山庄的时候,不是没有人为了求藏剑铸造的武器而长跪不起,可是这西方魔教的教主,终归与那些初出茅庐的小子是不同的。 也算难得。 叶英为那个和自家小妹一样三阴逆脉的弟子痛心,也感慨于眼前这人的痴情。这人分明时刻流露出孤狼守着领地一样的神态,却还是带着他来到了自己妻子的衣冠冢前,又特地提起三阴逆脉,所为何事,当真不是很难猜。 千叶长生剑,无论这是叶鸢的遗愿,还是玉罗刹为了弥补自己的遗憾的所求,叶英承他一个人情,又对藏剑弟子满心回护,所以便没有拒绝。 因为叶鸢是锻造大师的缘故,玉罗刹这里的原料和器具全都不缺。叶英在剑庐之中忙碌了整整两月,千叶长生双剑乃成。 玉罗刹将千叶长生剑送入了叶鸢的衣冠冢之中的时候,叶英没有跟着。这里是西方魔教的禁地,所以也没有人看到,他们英明神武的教主已经通红了的眼眶。 叶英猜想的不错,这柄千叶长生剑,是横亘在玉罗刹心中长久的心事。他的阿鸢自幼就不能习武,所以对武功其实是很向往的。听着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关于藏剑的故事的时候,叶鸢就特别盼望着自己也能有那么一柄剑,日后可以和六小姐一样闯荡江湖。 可惜一直到她和宫玉成亲,再到宫玉变成了玉罗刹,他们却也始终都没有找到那柄千叶长生剑的下落。 一直到叶英出现,玉罗刹这件心事才终于有了解决的可能——一直找不到的话,何妨让这位再重铸一柄? 做完这一切,玉罗刹迅速的收拾好自己的情绪,走到了叶英的院子中。 他先是谢过了叶英,道了一声“多谢大庄主。”在对方只是浅笑喝茶的时候,玉罗刹继续道:“关于大庄主一直关心的另一名藏剑弟子的下落。如今我底下的人已经回禀过了,小且歌正从白云城出来,要往江南而去。” “且歌?”叶英一贯平稳的语调骤然带上了一些急促,他不确信的又一次出声:“阁下说的是,叶且歌?” 叶英一时提高的语调让玉罗刹有些疑惑,不过也未放在心上,“恩”了一声之后,难得好心的为叶英解释了一下:“那是南海白云城的叶家的女孩儿,算是阿鸢的侄女。上且下歌,的确是叶且歌。” 虽然玉罗刹并没有要闲聊的意思,不是却还是被叶英问出了许多关于叶且歌的事情。到了第二日,叶英直接辞别了玉罗刹,径自往江南而去。 ——无论是否是巧合,叶英知道,自己终归还是要去见她一面的。 抱着的那个身体渐渐冰凉的感觉似乎还在,叶英难以理清自己如今心里是什么滋味。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想见到那个孩子,非常想。 第25章 花外子规燕市月。 第二十四章。花外子规燕市月。 知道叶英要走,玉罗刹并没有留。只是到底是妻子的师门尊长,叶英临行之前,玉罗刹给他准备了足够的银票和银两。 叶英目下无尘,心外无物,此刻却也不由有些赫然了——若非玉罗刹提醒,恐怕他当真忘了银两这件事情。 藏剑弟子从不缺钱,叶英也从未为这等庶务烦心过。不过眼下世殊时异,他已来此地,便不得不考虑着重建藏剑山庄的一干事宜了。这银两之事,也必须要费心一二。 若是那孩子真的是且歌……那么这重建藏剑,定然也是她心中所想。如今他已至此世,这重建藏剑的重任,便不应再压在那孩子身上。 想到这里,叶英抬手捏了捏自己的额角,轻声叹息。 且歌出生的那一年,正逢他出关。那孩子的父亲性子跳脱,刚一见面便将这小小的一团塞到他怀里,而后生怕他不答应似的,急急忙忙的对众人宣布:“看看看看,我闺女就是正阳一脉首徒了啊,以后正阳一脉再进人,都得过来拜见大师姐!” 虽然是亲生父亲,可是却抱得小且歌并不舒服,一直到被塞进叶英怀里之前,小且歌都在极轻极小声的抽噎着。而到了叶英怀里,或许是感觉到了安心,小小的婴儿不但不哭了,反而没有一会儿就攥着他的头发睡着了。 一直到且歌为他挡了一刀身死,叶英才恍然惊觉——这孩子平素看着性子随了她的父亲,最是洒脱不羁,可事实上,她最像的,还是将她养大的自己。 叶英的性子,风雅有之,温润有之,淡然有之。他受得起任何美好词汇的堆砌,然而归根结底,却可以用两个字道尽。那两个字,便是“承担”。 而叶且歌,分明是那么年轻的小姑娘,却是在什么时候起,就懂得默默承担了呢?因为是正阳首徒,所以便担起了教导师弟师妹的责任,便比谁都好强,一言一行从不愿堕了师父名声。因为是他唯一的亲传弟子,所以竟下意识的将他叶英的安危摆在自己的生死之前。 “师父,要小心些啊。” 前世那孩子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犹然在耳,叶英掩盖在长袍之下的手蓦然紧了紧。心中似有千头万绪,可是他的面上却一派平静。毕竟,此去江南,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叶英和花满楼的相识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玉罗刹的情报网渗透的面积很广,他告诉叶英,此年中秋,小且歌将与友人于江南花家七子花满楼的小楼一聚。 因为叶且歌这一路都是走海路,叶英不好在中途与她会和,便索性直接抵达江南,于叶且歌的目的地静候她的到来。 叶家是书香门第,以叶英的性子,他与花满楼莫说并不相识,纵然是故友,贸然登门,叶英也是会先上拜帖的。 可是世间之事便总是如此因缘巧合,那日叶英刚抵杭州,便擒住一个小贼,倒是由此和花满楼相识。 双目已渺,叶英的五感远胜常人。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他却还是敏锐的捕捉到了一丝利器划过丝络的声音。听着那人正向自己这边奔来,叶英微皱眉头,在那人与他擦身之际,轻呵一声:“站住。” 藏剑大庄主的武学修为已入臻境,看似寻常的两个字,却让运转着轻功奔逃的某个小贼瞬间就岔了真气。在江湖上已有“偷王之王”之名的司空摘星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看着年岁不大的青年,竟有着这样恐怖的实力。 筋脉里是针扎一样的疼,司空摘星强忍着,还欲逃跑,然而下一刻,他却被一柄长剑横在了脖颈。那人的剑甚至没有出鞘,可是脖颈处传来的丝丝凉意还是让司空摘星浑身一僵,再不敢造次——他有一种类似小动物一样的本能。本能的就感觉得出来,虽然眼前这个人看似温和无害,可实际上,他绝对能用剑鞘就把自己抽成狗qaq。 所以,司空摘星果断的放弃了挣扎,大声对缓缓往这边走的花满楼连声嚷道:“花满楼我真的是跟你闹着玩儿呢,扇坠什么的上次我不也给你还回去了嘛,这次这个我也是借去玩几天,你快跟这位大侠说清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拖出一连串可疑的颤音,司空摘星……果断认怂。 花满楼大约已经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摸了摸自己又被割断的扇坠络子,花满楼脸上的笑意淡了些许——扇坠倒是并不可惜,可是这络子,却是他娘亲手编的。 不过他虽然双目失明,可是对人身上的气息却很敏锐。隔着这么远,他也能感觉到,那位用剑抵着司空摘星的侠士周身的气势虽然周正平和,可是他的剑上似有若无的血腥却挥之不去。 花满楼瞬间就明白,这个人杀过人,而且并不在少数。 司空摘星的玩笑虽然过分,可是到底是自己的朋友,花满楼总不能看着他殒身。无奈笑了笑,花满楼上前将事情原委细细说与叶英,言说此人和自己相识,只是朋友之间的一个奇异的小玩笑。 叶英虽并不认同行鸡鸣狗盗之事,最终却以“玩笑”二字便揭过去。不过既然苦主都不追究,那么他也不好越俎代庖。抬起了自己压住司空摘星肩膀的轻剑,一眨眼的功夫,司空摘星便不见了踪影,飞也似的逃命去了。 花满楼是君子,自然对叶英行礼道谢。而叶英同样恪守君子之风,并不愿携恩求报。他本欲就此别过,却在听见花满楼的名字的时候停了下来。 今日之事本是机缘巧合,却也省下了叶英不少功夫,于是,与花满楼说清了自己来此的目的,叶英便顺理成章的在花满楼的小楼之中住了下来。 十五之约日近,叶英反倒难以入眠。 当初在藏剑山庄的时候,他日夜参悟心剑,本就已经习惯了睡得很少。到了后来安禄山、史思明作乱,藏剑投入了战场,叶英作为大庄主,为了战局殚精竭虑,便睡得更少了一些。 那时候且歌虽然没有劝他多睡,却去寻万花弟子要了安神的方子,试了很久才将汤药改良成药膳——在战事最吃紧的时候,叶且歌也从未疏忽过叶英的饮食起居。 而如今万事皆休,故人却在心头盘桓不去,叶英长夜不睡,却是因为……他只要一闭眼,就能想起那孩子的身体在他怀里见见冷掉的感觉。 花满楼是一个体贴的人。这位公子说叶氏且歌是他的弟子,而陆小凤却说,他的朋友名叶孤鸿,字且歌。叶孤鸿之名虽然在江湖之中并不如雷贯耳,可是与木道人交好的花满楼却也知道,叶孤鸿乃是武当高徒。 眼前这位公子无论从年纪还是招式,都不像与武当又什么联系,可是既然他言之灼灼,笃定与陆小凤相约之人便是他要等之人,这其中哪怕有什么误会,花满楼也不会去挑破,徒增尴尬。 更何况,他的百花楼从不会拒绝任何人,贩夫走卒尚且如此,更勿论像是叶兄这般好气度、好风范之人了。 叶英君子如风,花满楼温润如玉,两人颇投脾性,在百花楼中下棋品茶,弹琴论道,倒也不觉无聊——不过,当两人从偶然才来的花家下人口中,得知对方亦是目盲的消息的时候,无论是叶英还是花满楼,都不免有短暂的错愕便是了。 叶且歌在宫九名下的客栈休整了一天,到了八月十三这一日,她一早便提着自己的双剑出门,打算在杭州城里转一转了。虽然杭州已非她的杭州,可是在细碎的角落里,叶且歌依旧能够寻到几分自己熟悉的痕迹。 一身利落白衣的少年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的拂过古树上依稀错落的疤痕,点过西湖平静的秋水,也在残破的古迹上缓缓流连。 可是最终,她还是转身回了杭州城中。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感受着和六百年前别无二致的热闹喧嚣,叶且歌有点儿想哭,却终归还是笑了。 家国天下。在这千年如初的西子湖畔,她的家已经没有了。那么,若是能够看道这里的百姓活得幸福安康,那便也能稍有些安慰了吧? 白衣的小公子的唇畔擒着一抹笑,让她正对着的那个卖甜糕的姑娘悄悄红了脸。 叶且歌摸出了几个铜板,刚想要去买一块甜糕,却听见了一阵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除此之外,更有东西被扬起,冲着叶且歌所在的地方落了下来。 叶且歌本能的想躲,抬眸却看到了对面卖甜糕的小姑娘。心知自己若是躲开了,后面这个姑娘定然会被砸到,叶且歌挺直了脊背,微微动作,将对面的少女罩入自己怀中。 所幸,那砸过来的只是一个冬瓜。虽然那冬瓜个头不小,可是因为是被人随意扬起的,故而力道寻常,叶且歌只是仓促运起三成内力便将之力道化开,砸在脊背之上,也未觉很疼。 “公子!你还好吧?”卖甜糕的小姑娘苍白了脸色,也不顾什么女儿家的娇羞了,上前就要帮叶且歌揉按被砸到的地方。 叶且歌轻轻握住她的手,柔声安慰道:“不妨事的。” 被这位小公子唇角的笑容晃了一下,那姑娘苍白的面色迅速变得绯红。被叶且歌握住的手腕烫得仿佛要烧起来,她一下子低下头去,半晌才嗫嚅出一句:“多谢公子相救。” 看着对面的姑娘红起来的脸,叶且歌这才想起自己是男装扮相,摇头失笑,她松开了握着人家手腕的手。 没有办法,她总是忘了自己身着男装。在白云城的时候,为了习武方便,叶且歌的衣服一贯是柔软利索的,再加上她身量未足,便怎么都有几分雌雄莫辨的味道。而如今她出海,更是为了行事方便,央着忠叔按照哥哥衣服的款式给她也制了几件,头发束起之后,便是活脱脱的富家小公子了。 “姑娘可受了惊吓?”退后几步,叶且歌温声问道。 那姑娘摇了摇头,却仿若心有余悸的说道:“这些江湖人最胡来了,每次闹事砸了我们的东西不说,前儿我邻居家的哥哥,就是被他们的刀剑误伤致死的。若非这次我弟弟病了……我娘肯定是不许我出来卖这些甜糕的!” 说道伤心处,女子已经红了眼眶。 叶且歌回望了一眼满是狼藉的街道,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第26章 东来车马北来尘。 第二十六章。东来车马北来尘。 “姑娘,这城中之地,难道还有此等武林中人胡来么?”将一脸慌急的少女扶好,叶且歌温声对她问道。 卖甜糕的少女脸上带出三分无奈,苦涩的点了点头,多拿给了叶且歌一个甜糕,她涩着声音说道:“常有的事,毁些东西还算好的。我们一不留神,就连命也没了。” 叶且歌的眉头皱得更紧,望着身后一片狼藉的摊位,叶且歌不由道:“这青天白日的,纵然武林寻衅、江湖报仇,难道官府就坐视不理了么?” “官府?”少女面上有些疑惑,怔愣了好一会儿才摆摆手道:“这种事情,官府是不理的。再说,那些捕快都是街坊邻居之中选□□的,也打不过这些江湖人啊。”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最后受苦受难的,还是百姓罢了。” 在叶且歌和那个少女说话的空档,冷不丁却听见后面传来一道男声。叶且歌回身,便见一蓝衣文士。他看起来很是年轻,至多二十出头的样子。和寻常的武林人不同,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书生。 然而叶且歌却能够看得出来,他下盘沉稳,内息绵长,显然是习武之人,且不算末流之辈。 眼前的青年眼角眉梢都是锋锐,像是一柄迫不及待要斩断世间不平事的利刃。叶且歌对他点头致意,却没有搭话,而是转身取出身上所有的散碎银两,逐一给街边遭受无妄之灾的小商贩们塞了过去。 那青年对她的做法有些诧异,只是都是萍水相逢,叶且歌没有必要与他解释自己为何如此,他也没有必要相询。 在叶且歌散尽了自己手上的银两之后,便对那个蓝衣书生微微点头,两人就此别过。 如今夕阳已颓,叶英和花满楼正对坐在百花楼窗边的木桌旁。他们面前是品香的一干器具,而花满楼正拿出一块沉水香,慢条斯理的将之切削成碎屑。 忽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扰了着一室的沉静。以叶英的耳力,自然能听出这人使用了轻功,而且并不是很熟练——或者说,她刻意的使用不熟练。 其实这只是很微小的差别,可是叶英身为藏剑大庄主,每日监督门下弟子习武,哪怕是他们气息最微小的变化也逃不过他的耳朵。和那些惨遭叶英“虐待”,而不得不想方设法隐藏气息的藏剑弟子相比,正在来此处的这人,伪装得未免有些拙劣了。 花满楼也有所觉,早在此人推门而入之前,便放下了手中的香锉。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急匆匆的奔上了楼,她的呼吸很急促,神情也很慌急。只是,在看见屋内景象的一瞬间,她的呼吸还是有了一瞬间的错乱——她得到的情报里,陆小凤的朋友花满楼,是一个双目已盲的青年,若再有赘述,也不过“温润如玉”四字便可一言蔽之。 可是如今她面前的这两个人,乍一看便有相似——同样的谦谦君子,同样的世家贵气。而他们一人双目无神,一人又双目紧闭,根本就无从辨认。更何况叶英的双剑被他搁在手旁,他和花满楼对坐,从位置上也不好分辨那搁在一旁的双剑到底是谁的。 因为花满楼和叶英气度上的这些相似,倒是很容易让人在乍见之下,短暂的忽略了叶英那一头分明很是显眼的银发。 所以,上官飞燕一时之间有些发懵,她并不是真正天真无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眼下却也不知该如何应对。 幸而后面的“追兵”很快便至,男子粗嘎张狂的声音撞碎了一室的清净,也掩去了上官飞燕方才的尴尬。 叶且歌很快料理好了街上的后续事宜。她不是乐善好施之人,只是觉得百姓无辜罢了。更何况她并不缺钱,可是那些她不曾放在眼里的银子,却很可能让一个百姓之家免于困饿。若能如此,便也足够了。 做完了这些,叶且歌从眼睛到脸颊都是通红的小姑娘手里挑了两块甜糕,轻咬一口,这才问道:“方才我看被追之人像是进了那间小楼,那里可是客栈酒肆?” 小姑娘方才被叶且歌护住,又被她塞了银子,已然很是不好意思。手忙脚乱的给她又包了两块其他口味的甜糕,小姑娘正忙着,听见叶且歌的问话,抬眸一瞧却又忽然顿住,惊呼道:“哎呀不好了,那人上了花公子的住处了,花公子眼睛不好,可别被欺负了去!” 叶且歌很快就反应过来了那个“花公子”是何人,将小小的一块糕飞快的塞进嘴里,她拍了拍小姑娘的手,温声道:“莫要担心。” 说着,叶且歌便提起手中轻重双剑,足下轻轻一点,往不远处的小楼纵去。 叶且歌没有走楼梯,却也小心的避开了窗边摆放着的花草。她从窗口跃进花满楼的小楼的时候,那位花刀太岁崔一洞正在大放厥词。下一刻,他便提刀向着自己这里砍来。 叶且歌知道,自己应该出手。她的脑海中甚至已经反应出自己该如何隔开这一刀,又该如何将这人扔出去。可是,她动不了,也不想动。 在看见那个始终端坐的桌前的男子已经褫夺了她全部的目光。从他雪白的发和额角潋滟的花,从他轻搭在桌边的指尖到他放在桌边的轻重双剑,叶且歌死死的盯着坐着的男子,连眼睛都不敢眨。 ——为了花家公子身上的那千万分之一的相似,叶且歌可以从南海远赴中原。可是当日夜思念的师父真正坐在她面前的时候,叶且歌的第一反应却是怀疑这件事的真假。 她甚至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因为她实在是怕了。叶且歌怕自己眨眼之后,面前的人便会化作幻影,再也消失不见。 在与师父相关的事情上,叶且歌始终觉得,自己的全部幸运,已经在她出生那一年,她父亲硬将她塞给师父的那刻便用尽了。所以之后的半生惴惴,求而不得,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就是叶且歌自己都不相信,时隔一世,自己还能有缘再见故人。 然后,就在她一直呆愣在原地的时候,叶且歌便被骤然拥入了一个泛着冷香,却异常温暖踏实的怀抱。 与其说叶英是在“拥抱”叶且歌,不若说他只是将人裹在自己的怀抱之中,以这种万无一失的绝对安全的姿态,将人往后拽了数步。 还不待叶且歌反应过来,花满楼已经挡在那两人身前。他的手指修长,此刻指间却夹着一刃泠泠寒光。那位花刀太岁的刀已经被花满楼夹在指间,白衣的公子状似随意的动作,那一脸凶相的汉子却是拼尽全力也没有办法抽出他的武器。 花满楼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若是这刀冲着他,他尚且还能够原谅。可是这一刀,却分明向着他的朋友的方向,更有可能波及到一个无关的人。每一个生命对于花满楼来说都是可贵的,所以这个崔一洞的动作,已经让他有些许的怒意了。 到底是世家公子,周身气场远非江湖草莽可以比拟。此刻花满楼的脸上没有了笑容,倒让崔一洞周身一僵,最终索性扔了自己的刀,飞奔下楼。 叶英拥着叶且歌的手还没有松开。他一身白袍广袖,宽大的袖口垂下,将怀中的人遮得密不透风,也显得在他怀里只露出一个脑袋的人格外的娇小。这两个人之间似乎散开了一种奇异的气场,让周遭的人半点也插入不得。 上官飞燕不甘心自己的计划被这横□□来的人破坏,却也没有足够好的法子能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 忽然目光瞥见了花满楼夹着大刀的手指,她计上心来,开口赞叹道:“没想到你这样的厉害。” 一个年华正好的少女,满心满眼的倾慕。纵然她的五官并不绝色,可是却因为年少和清纯而更添一种诱惑。 比起容貌,上官飞燕特地雕琢了自己的声音。她的声音轻轻软软,却带着一点江湖儿女的洒脱——毫无疑问,这是特地为花满楼打造的。 一个人改变了自己的声音,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掩饰气息的变化的。叶英此刻纵然除却怀中之人无暇他顾,却也微微蹙眉。 花满楼状若无意的轻轻动了动脚步,一股极为微小纤细的气流拂过叶英的手指,止住了他之后的动作——他虽然没有如叶英一般的阅历,可是却也并不愚笨。甚至,因为目盲的缘故,花满楼总是能够注意到许多常人都会忽略的细节。 知道他另有打算,叶英会意,不再多言。 怀里的人这时像是呓语一样的唤了一声“师父”,却拖出了一段隐约的哭腔。叶英抬手抚上叶且歌的脸,仔仔细细的确定有没有湿痕。 复又留意了一番花满楼那边的情况,叶英轻叹一声,索性将怀里依旧无措的孩子拥紧。他的掌心内力一吸,方才被放在地上的轻重双剑便腾空而起,落入他的手中。 一手拿着自己的双剑,一手揽着死死攥着他衣襟的小姑娘,叶英对花满楼点了点头,没有丝毫多言的便从楼上一跃而下。 ——这是一场他早有准备,却又偏偏仍是猝不及防的相逢。在寂寂无眠的夜,叶英设想过无数次和自己的小徒弟相见的场景,却始终没有想到,方才初见,竟又见她涉险。 刀剑无眼,这是睢阳一役留给叶英最深切的而感受。 他亲手教养的徒弟,十五岁便闯荡江湖,除却深入大漠腹地的时候重伤而回,近乎九死一生之外,之后整个盛唐各个门派的年轻一辈,便没有几人是她的对手。 她很强,强到后来的日子里,让叶英忍不住扪心自问,是不是就是这孩子表现得太强大了,所以他就疏忽了对她的保护,忘记她不过是一个小小少女了呢? 今日相逢,那个从他的小徒弟背后出刀的男人,其实武功实在不济。可是叶英不会忘了,前生且歌倒在他面前的时候,伤她的,也不过是狼牙军中最寻常的小卒罢了。 前世今生的场景蓦然重合,叶英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将叶且歌揽入怀中,将她护了严实。并且,一直到寻到一处清静之地,师徒二人能够安静叙话,叶英的手都未曾松开。 第27章 一肩担尽千古愁。 第二十七章。一肩担尽千古愁。 在藏剑山庄特色的轻重双剑面前,叶且歌的那点零星体重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了。所以纵然承担着四柄剑的重量,叶英依旧面不改色的带着怀里的人往城郊而去。 杭州城内熙熙攘攘,暮色黯淡下来的城郊却没有什么人。在城郊的一处微显破败的长亭将自家小徒弟放下,叶英双目紧闭,但从面上看不出丝毫的情绪波动。 可是骤然离开温暖的怀抱的叶且歌却呜咽一声,像是被抛弃了的小动物一样,双手还死死的抓住叶英的衣襟。她很少有这样的时刻——虽然作为师父,叶英一路看顾她长大,可是叶且歌却很少对叶英撒娇。 年幼的时候,叶且歌是怕打搅了师父修炼,怕他将自己逐出师门。而年岁渐长,师徒情谊渐笃,却是叶且歌不敢了——她知道只要不是圣人,哪怕是少林的那群大师与纯阳清修的道长们,也都还是会贪心的。更勿论自己凡心驳杂,六根不净,此生注定悟不了道、成不了佛,只能当一个彻头彻尾的俗人。 所以,叶且歌更不敢对师父撒娇了。她怕啊,怕只是稍稍放纵就弥生出更多的贪婪,更怕在人前流露出哪怕一丝的端倪。 按说他们的大唐民风开放,莫说是师徒,便是同性相恋者也不再少数。可是偏偏叶且歌却不敢越雷池一步。 她不怕污名满身,不怕千夫所指,不怕灼灼人言。可是她怕啊,怕藏剑之名因她受损,怕师父因为她的妄念而被人诟病,更怕师父为她动摇心境,不再是那个永远淡然自若,抱剑观花的藏剑大庄主。 因为,叶且歌始终不能忘记,她和师父之间除却师徒名分,更还有着斩不断的血缘——是她枉顾人|伦,是她心怀痴念,所以她纵然不怕满身污秽,却不敢污了师父的霜雪之名。 叶且歌的父亲,是藏剑老庄主叶梦秋之五子叶凡,娘亲则是唐家堡小姐唐小婉。叶且歌除却是正阳首徒,更是藏剑山庄货真价实的二小姐。 她爹娘惹下的祸事本让她的祖父叶孟秋对她也颇为不喜,故而对于叶且歌这个出生在叶凡和唐小婉私奔之路上的孩子,叶孟秋一直没有为她正名。 然而或许是自幼养在大庄主身边的缘故,叶且歌不但剑术上天赋极佳,为人又十分刻苦,锻造之术上也颇有造诣,为人处世自有风骨,全然不似她爹娘一般。叶孟秋冷眼瞧了她三五年,最终还是认下了这个孙女。 彼时,叶凡和唐小婉已经再有一子,叶孟秋便做主将叶且歌记入自己大儿子叶英名下,虽有些“聊有胜无”之意,也终归能让自己大儿子膝下不至空虚——叶孟秋有五个儿子,他不缺儿子传宗接代。而自己的长子修的是无上心剑,一个儿媳和长子那需要庇佑藏剑山庄的剑道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于是,一直到八岁叶孟秋为她上了族谱,叶且歌的这个“正阳首徒”的身份才算是真的坐稳了。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八个字重重向叶且歌压下来,迫得她将自己此生唯一的心动狠狠压入心底,一直到睢阳一战她身死,也未敢再流露半分端倪。 徒弟比前世又更娇小了一些。 叶英温暖的手掌抚在叶且歌的头顶,估量着小徒弟的高度。怀里的小姑娘分明做男装扮相,却哭得一塌糊涂。叶英无奈,只能将人提起,自己广袖一拂,拂去长亭中栏杆之上的灰尘,他坐了上去,然后将人抱坐在自己腿上。 叶英并不是很习惯和人这样亲昵的接触,哪怕是前世,他和自己唯一带在身边的弟子也不曾亲近如斯。可是如今他没有办法,这孩子在哭,像是个害怕被抛弃的小动物一样的攥着他的衣襟在哭。 罢了。怀里这么小的一只至多豆蔻,无论她前生如何,今生终归还是个孩子呢。前世他没有妥帖将人养大,今生……便纵着她一些罢。 拿出一方绣帕,叶英准确的帮怀里的小徒弟擦干净了一张泪痕驳杂的脸。他帮着叶且歌一点一点的顺气,语气里依旧是为人师长的威严,却不觉带上了三分温柔:“好了好了,莫哭了。不像样子。” 一直到方才的狼狈都被叶英打点妥当,叶且歌才如梦初醒。她周身一僵,呆愣愣的看着自己如今的境况——她被师父抱在怀里,手里还紧紧的攥着师父的衣襟,而且已然将师父的衣襟揉皱了。 几乎是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叶且歌“噗通”一声便跪在叶英面前,羞惭道:“弟子无状,请师父……” “责罚”二字还没有出口,叶英架着她的胳膊,直接将人举了起来。他虽然是江南人士,却生得极为高大,只是双臂平平举起,便让叶且歌的双脚离了地。 叶且歌也不挣扎,愣愣的看着自家师父的动作。 叶英将人往上托了托,轻轻皱起了眉:“轻了。” 一直到叶英轻轻将人放在地上,叶且歌才反应了过来师父在说什么,连忙解释道:“师父上次抱我应该是我二十有五的时候,我现在才十五……” 这一次,叶且歌的话依旧没有说完便戛然而止。自觉失言,她慌忙低下头去,嘴角抿起,不敢再多言。 叶英君子端方,纵然是亲传弟子,也是自家侄女,却到底男女有别。故而除却叶且歌三岁以前被叶英抱过几次,之后叶且歌年岁渐长,叶英便从未对她有过任何太过亲昵的举动。而叶且歌有记忆的唯一一次感受过这人的怀抱,便是……在睢阳她身死那日。 再不敢看师父的脸色,叶且歌心虚的别过脸,强自转移话题道:“师父是如何来的?如今可有落脚之处?师父是像我一样重新投胎转世么?安庆和大唐还是有些不同,师父还习惯么?” 一连串的问出了许多问题,叶且歌始终都是垂着眸子,不敢去看叶英的表情。 事实上,叶英也没有什么表情。他的唇角和叶且歌抿出相同的弧度,紧闭的双眸也没有泄露出主人情绪的丝毫端倪。他静静的听着自家徒弟连珠炮也似的话语,却没有要回答的意思。 “睢阳一役,叶氏且歌身陨,正阳一脉至此断绝。” 叶英平静的说了这样一句,用仿佛在说“那朵花落了”一样的语气。 在一旁絮絮念的叶且歌却像是被谁一下子掐住了脖子,一直到指甲刺破了掌心,带来些许的疼痛,她才猛的摇头,涩声说道:“不可能的,还有师弟师妹们。” 叶英缓缓的点了点头,依旧平静道:“你随我习剑十七载,二十岁才算真正出师,此后正阳才有新的入室弟子。战前,你只来得及教他们问水诀。” 一群连重剑都没来及学会怎样拿的弟子,又怎么能称之为“藏剑”弟子呢?前世叶且歌作为正阳大师姐,一手教导了门下的一干师弟师妹。而师父只是从旁指点一二,对她很是信任。 一直到战火蔓延到藏剑山庄,叶英带着一群藏剑弟子从戎出征,保卫家国,那些刚学完问水诀的小弟子们便被留在了藏剑山庄。 重来一世,藏剑其余几脉都能在百年以前的历史之中寻见痕迹,唯有正阳一脉不知所踪。叶且歌只以为,正阳一脉虽然少了她这个大师姐,却到底有很多根骨不错的弟子,总不至于无法传承。 可是如今,当她从师父口中得知“正阳早已断绝”的时候,叶且歌简直比当初知晓藏剑山庄覆灭还要心下骇然。 听见叶且歌小小的抽气声,叶英继续说道:“送你……入土为安的那一日,为师心有所感,竟不觉踏碎虚空。醒来之时,便成了如今这般。至若其他正阳弟子,为师失踪,他们便应是重新拜入其他几位庄主门下。” 入土为安。叶英说出这四个字,舌尖似乎有千斤重的东西碾过,一直到他的弟子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叶英依旧有些难平心绪。可是他不愿在叶且歌面前失态,便绷紧了脸,不想泄露出自己的半分情绪。 师徒二人一晌无言,许久之后,是叶且歌小声问道:“师父如今,可有打算?” 从前她不急于重建藏剑山庄,一来是因为已无故人,故地凭吊也只能聊以自|慰,二来却是,叶且歌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深浅,固然如今她武功不弱,可是想要撑起偌大的一座山庄,还是有些勉强。 若是背靠白云城也并非不可,可是在叶且歌心中,唯有藏剑山庄是不容一点杂质掺杂的地方。若是使之沦为白云城之依附,那么纵然他日黄泉相逢,叶且歌也是会愧对藏剑亲友的。 可是如今不同了,她的师父已来此地。叶英和藏剑注定是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那些叶且歌觉得可以容后再做的事情,如今却已经需要提上日程。 叶英拍了拍叶且歌的头,并没有再对她有诸多责怪。毕竟前生事了,至若今生,哪怕这孩子依旧不知轻重,他也终归能护得住她的。 听到叶且歌问他今后成算,叶英便知她说的是重建藏剑山庄一事。略作沉吟,叶英道:“如今且歌若是无事,不妨随为师同去花七公子的百花楼。今日你也见了,他恐怕有些麻烦。” 自家师父一向不理江湖俗事,这次却主动提起了那位花家七公子的事情,让叶且歌不由有些好奇。 叶英感受到叶且歌的目光,往外走的脚步稍顿,旋即对她解释道:“为师与花七公子平辈论交,颇有一见如故之意。既是友,如今他有麻烦,为师不好袖手旁观。”稍微顿了顿,叶英继续坦然道:“更何况他出身江南花家,想必且歌也有所耳闻,如今西子湖畔的地,全部属于花家。” 其余的话已不必叶英细讲,叶且歌也明白了大概。只是她没有想到,自家师父居然……咳,有如此成算。 大抵也知道叶且歌心中所想,叶英牵过她的手将人往外带,而后轻声道:“为师不喜庄中庶务,却也并非不通庶务。”言下之意便是,那些人情练达什么的,他还是懂一些的。 叶且歌被师父扣住了手腕,本是命门所在之地,却因为那人是师父,所以她连半点挣扎的念头都没有。被叶英牵着往外走,叶且歌望着前面那人比自己高大许多的身影,忽然,变轻轻笑了起来。 师父。 其余事再也无心去想,叶且歌努力的感受着师父与自己肌肤相贴之处传来的温度,一遍又一遍的确定着这一切的真实。然后,她的笑就再也止不住。 第28章 耿耿星河欲曙天。 第二十八章。耿耿星河欲曙天。 一个白衣广袖的青年,牵着一个同样白衣的小公子,两个人身后背着两柄形状上虽有些差别,但是明显能看出来都是一轻一重的两柄剑。 这样的两个人,单单是其中的任何一位都已经足够引人注目,偏生两人相携而行,一人眉目清雅,一人面容精致,生生就吸引了整条街的目光。 在郊外耽搁了些许时间,叶英和叶且歌抵达花满楼的百花楼的时候,天已经擦黑。然而那条街上还没有走的小贩们还是认出了这是下午那位慷慨相助的小公子,于是纷纷对叶且歌很是热情的招呼。 还有一个性子直爽的大娘直接塞给叶且歌一串水灵灵紫澄澄的葡萄,对她极为热情爽朗的笑道:“哎呀小公子,这是咱家新下来的葡萄,从方才被那几个江湖人撞翻的筐里好不容易挑出来的完好的呢,就是大娘的一点心意,带回去和你家大哥一道尝尝吧。” 叶且歌捧着大娘的葡萄,竟是有些困惑的眨了眨眼睛。回身四望,也只能看见自家师父的身影,对于大娘那句“你家大哥”,她还很是莫名。 一直到稀里糊涂的走到百花楼的门口,叶且歌方才一拍脑袋反应过来。偷偷的看了一眼师父,见他面上并无异色,叶且歌方才松了一口气。 叶英怎么会注意不到她的小动作。也知道自己如今容貌上看完全是个青年,无奈的摇了摇头,叶英缓缓开口道:“旁事暂且不论,那位夫人缘何要赠你此物?” 他素来了解自己徒弟的性子,知道她纵然是女子,行事也颇有君子之风,所以对于这种赠与,无论叶且歌是接受还是拒绝,叶英都明白,那肯定是有她自己的道理的。 所以,叶英从旁围观,并未出言。 今日和师父重逢,叶且歌有几分心绪难定,反应也总是慢了半拍。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恢复镇定,叶且歌一边和师父一道往楼上走,一边将白日发生的事情细细说与叶英听了。 不觉已经到了二楼,叶且歌便看见了那位白衣公子,还有他身旁坐着的十七八岁的少女。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鸢尾香气,这种香叶且歌并不陌生——中原并无出产鸢尾的地方,如今中原流通的所有鸢尾花,都产自白云城。 虽然对香料并不上心,可是叶且歌也知道,因着物以稀为贵,鸢尾花制成的香料,在中原是便宜不了的。可是眼前这个女子周身很是朴素,只是寻常的棉布衣裳,做普通江湖女子打扮。 一个用得起如此昂贵香料的女子,却穿着朴素至此,本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叶且歌跃入窗户的时候,小心的避开了窗边的花草,这个举动本就让花满楼对她十分有好感。再加上陆小凤平日对他说了这位叶家小公子的无数优点,她又似乎与自己新交的朋友关系匪浅,是以花满楼也对叶且歌起了几分结交之意。 ——至若那奇奇怪怪的武当高徒的身份,这是他朋友的私事,若是对方不讲,他也不应探究。 微微含笑,花满楼起身道:“叶兄。叶小公子。” 叶且歌面对旁人的时候,并不若面对自己师父之时那样局促青涩。她的脸上已经带上了从容大方的微笑,也对花满楼拱了拱手,叶且歌道:“这位想必便是花七公子,陆小凤如今嘴上越发没有边际,十句话里有九句都是虚假夸张。不过他说花公子君子如玉,倒是一句大实话了。” 花满楼和陆小凤虽然是挚友,不过别人这样无伤大雅的贬损陆小凤的时候,花满楼也还是会毫无兄弟情谊的跟着笑的。 很是认同叶且歌的话,花满楼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叶英和叶且歌坐下,这才轻笑道:“花某原以为陆小凤只是哄骗女子,如今看来,他竟是连小公子也不放过。” 叶且歌低头喝茶,闻言稍微顿了顿,却没有说话。因为叶且歌知道,花满楼口中的陆小凤,并不是她最初认识的那个陆小凤了。 她至今还记得自己初见陆小凤的时候,他是何等模样。也见识过他被人陷害跳海,九死一生捡回一条命。甚至,她亲眼见证了陆小凤从一个剑客到浪子的变化,作为友人,叶且歌也会无声支持陆小凤走自己选择的路。 可是……依旧是会有遗憾的。在白云城,白云城的大夫治好了陆小凤身体上的伤。在大漠,胡大哥治好了陆小凤心里的伤口。可是伤口好了之后,疤痕却还是会一直存在的,再也不会完好如初了。 或许这就是江湖,叶且歌除却叹息,竟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一旁的上官飞燕的目光扫过新进来的叶英和叶且歌,张了张嘴,还是没敢和叶英搭话。和一直沉默的叶英相比,这位和花满楼寒暄调侃的小公子明显要好接近多了。 于是上官飞燕挪了挪椅子,更往叶且歌身旁凑了凑。见叶且歌没有躲开,她软声道:“你是姓叶么?你叫什么啊?我是上官飞燕,江南的上官飞燕。” 上官飞燕的口气很是熟稔轻松,却也并不十分失礼。毕竟看起来,叶且歌比她要小上几岁,再加上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这样的相询在江湖之中很是平常稀松。 因为她随意撞翻百姓摊位的事情,叶且歌对上官飞燕没有什么好感,可是到底不愿待人刻薄,面对上官飞燕的询问,叶且歌回以一个客气的微笑,有礼道:“鄙姓叶,上且下歌。” 叶且歌的礼貌客气,让上官飞燕将她当做了一个腼腆内向的年轻人。于是,她更靠近了叶且歌几分,用说耳语的姿势,却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在座的每一位都听见的声音对叶且歌问道:“那位大侠是你哥哥么?还是师兄?我看你们的剑还挺像的。” 叶且歌方要开口,叶英却放下了手中的茶盏,不紧不慢的拉着叶且歌起身,而后对花满楼道:“花兄这里今日有客,我和且歌暂且不打搅花兄了。” 说着,叶英便对叶且歌微微点头,叶且歌与花满楼话别,师徒二人一道往门外走去。花满楼起身相送,三人却并未多言,只是简单别过。 花满楼转身上楼的时候,便听见上官飞燕有些委屈的嘟嘴道:“他们都不是很喜欢我啊,都不和我说话的。” 花满楼温和宽容的笑了笑,却也没有说话。 在花满楼看不见的地方,上官飞燕的眸色阴沉了一下,可是很快,她又仿若忘记了这事儿一般,叽叽喳喳的开始和花满楼聊别的事情了。 走在去自己住的客栈的路上,叶且歌的脸上才露出了一点担忧的神色,她转身回望了一下花满楼的小楼的方向,口中吐出一句“她江南话说得不地道”,用的,正是正宗的吴侬软语。 叶英“恩”了一声,道:“她破绽太多,这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全然不知自己已经露了底,上官飞燕开始很是煽情的跟花满楼讲述那个动人曲折的故事。而那个故事,便是与大金鹏王朝的宝藏有关。 花满楼听着,心中有了一抹了然,脸上却挂着恰到好处的怜悯。最是温和的人,却最容易让人忽略他情绪的变化,也便愈发在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端倪。 花满楼并不有意欺人,可是对方既然已经找到了他,他便也总要知道这人到底是何种目的。 大约是花满楼脸上的怜悯给了上官飞燕鼓励,她哽咽一声,完美的演绎了一个故作坚强的少女。 “你会帮我么?花公子。”上官飞燕期期艾艾的看着花满楼,即使明知他看不见,却也将戏做了全套。 花满楼含笑,轻声道:“天下之事,唯有正义,自有公道。” 字字句句,花满楼说的是拥护正义,上官飞燕却自然而然的理解成了他会帮她——毕竟,她是特地为花满楼打造的女人,在此之前的六个月,他们仔仔细细的研究过这人的喜好,认认真真的拿捏过和花满楼相处的时候的每一个动作神态,甚至特地训练过声音。目的,便是要让他对她动心。 他们这样用心,花满楼纵然是圣人,也还是会为他们创造出来的“上官飞燕”心动的。关于这一点,上官飞燕和她身后的人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想起方才那两人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俊俏如斯的轻功,上官飞燕心念一动,不由计上心来。她凑近花满楼,“大着胆子”一般的拉住了他的衣袖,恳求道:“花公子,你和你的朋友那么厉害,你们能不能……”狠狠的咬了咬下唇,上官飞燕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的继续说下去:“你们能不能帮帮我们?” 花满楼并没有马上回话,上官飞燕一下子松开了抓着花满楼衣袖的手,故作镇定的道:“我知道我这个要求很厚颜无耻,我们也素昧平生,花公子已经帮了我很多了……” “上官姑娘不必挂怀。”花满楼为她斟了一杯水,声音一如既往的和风细雨:“花某自然愿与姑娘一道走一趟,不过叶兄和小叶公子……” “那太谢谢花公子,也谢谢那两位叶公子了。” 还不待花满楼说完,上官飞燕就很是“激动“”而恰好的打断了花满楼继续要往下说的话。若非她时机卡得如此准,花满楼几乎要相信这就是一个因为看见希望而欢呼的寻常少女了。 花满楼想起方才下楼相送之时,那位小叶公子兴致勃勃的对他说的那句“我们明早再来”,花满楼无奈的摇了摇头——叶兄分明已经发现这人不对劲,而叶小公子却明显对此兴致高昂。在那位上官姑娘分明有意拖这两人入局的情况下,纵然他花满楼想要阻挡一二,恐怕也是做不到的吧? 自从有了一个总是喜欢招惹麻烦的朋友陆小凤,这一次又结交了一个不惧任何麻烦的叶兄,以及因为年少而对很多东西都好奇的叶小公子,花满楼很不“公子”的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他怎么总觉得,自己以后的日子,会过得相当精彩了呢? 果然,而这种预感,在第二日清早,花满楼认清自己的小楼前停着一辆马车,还并肩站着两个身带轻重双剑的人时候,彻底的应验了。 第29章 浮生长恨欢愉少。 第二十九章。浮生长恨欢愉少。 虽然叶且歌昨日对花满楼说过,明日还会来拜访,但是花满楼看看今日的时辰……不禁怀疑他们是否来的太早了一些? 想起叶英连日难眠,花满楼不由关切道:“叶兄昨夜可曾休息好?” 叶英笑了笑,对花满楼颔首。叶且歌听着他们二人的话,心中不免有些担忧叶英的身体。可是眼下实在不是叙话的好时机,叶且歌扫视了一眼众人,最终看着上官飞燕道:“如今时辰还早,不若我们用过早膳再启程?” 她今日依旧是男子扮相,穿了一件临行前忠叔特地吩咐下去赶制的,和叶孤城同款的白色锦袍,周身雪白,唯有袖口和衣领上用银线绣着精致的云纹。 叶且歌并未加冠,而是将一头长发竖起,勒了一条湖蓝色的抹额,上面还缝着米粒大小的珍珠。几缕发丝散落下来,却更显得小少年眉眼如画,气度锋锐。 叶且歌看人的时候,眼中总是盛着恰到好处的温情,饶是上官飞燕这般见惯风月的女子,却也不得不承认,她被眼前这个小公子的目光击中了,连带心头也泛起了微微的痒意——却也只是痒意罢了。 眼下既然他们已经答应与自己同去,自己又何必枉做恶人。对叶且歌回以微微一笑,上官飞燕娇声道:“小公子说的是呢,是飞燕思虑不周。”瞟了一眼从方才起就没给过她半分注意力的叶英,上官飞燕又刻意道:“不知小公子和另兄想用些什么?小笼包可好?葱油面也是不错的。” 那是我师父…… 叶且歌刚想要开口解释,却被叶英轻轻攥住了手腕。并不理会上官飞燕,叶英淡声道:“白粥即可。花兄?” 叶且歌明白师父的意思,她也觉实在没有必要与这个居心叵测的女子多说些什么,于是也止住了话头,与叶英一道偏头看向花满楼。 花满楼与叶英相处几日,知道他口味偏淡,于是便体贴道:“街角有一家酒楼的菜粥很是不错,小笼包也很是地道。” 于是,这一行人便一同往街角走去。 叶且歌与上官飞燕走在头,与花满楼和叶英错开几步。 上官飞燕对叶且歌的印象素来不错。毕竟,白衣的小公子笑起来眉眼弯弯,体贴又风度翩翩,虽然年纪小了点,不过上官飞燕还是很享受征服这样青涩的小少年的乐趣的。和身后花满楼身边的那位总是让她莫名脊背发寒的白发男人比起来,上官飞燕还是喜欢和叶且歌这样的“小弟弟”相处。 前面两人脚步渐远,花满楼才低声说道:“叶兄,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虽然相交日浅,可是作为一见如故的知己,花满楼还是意识到了叶英今早的些许异样。 叶英轻轻的点了一下头,将声音压成一线,传入花满楼耳中:“昨日,有自称上官飞燕的表姐,名曰上官丹凤之人来客栈寻我二人,以花兄安危相胁,要求我与且歌随上官飞燕同去。” 叶英没说的是,昨夜那人在客栈又是鲜花铺道,而后又是对着他们师徒二人下跪,声泪俱下的对他和且歌讲述了一段大金鹏王朝的悲伤往事,求他们帮忙为大金鹏王讨回一个公道,若是能帮忙复国,那就更好了。 他家小徒弟听后十分感动,并且已经做出了一招风来吴山的起手式,随时准备糊这位丹凤公主一脸。 叶且歌简直觉得眼前这个跪在地上的所谓“公主”脑袋有病。 复国?如今大金鹏王朝的所在地正是西方魔教的地界,几个江湖人有没有这个能力还好,若是真让这个公主拉起来一个复国的队伍,那便是活生生的挑起安庆和西方魔教的争端。 而西方魔教,如今已经不是一个江湖门派那样简单了。叶且歌的那位姨夫雄才伟略,整合了大漠与西域的诸多小国,若真的算起来,那已然是一片和安庆不相上下的疆土。 也就是说,西方魔教对于安庆来说,并非仅仅是异国宗教,而是,邻国。 安庆的开国皇帝是武将出身,推翻了自己旧主才谋得了这天下。大若是怕自己重蹈覆辙,安庆开国以来便是重文抑武。邦交之事上虽然能够应付,可是全是靠金银锦帛,甚至是公主和亲才能换来短暂的太平——这也是为何安庆虽然经济发达,可是百姓的生活也却不如叶且歌所在的大唐的原因。。 叶且歌在白云城的时候帮着兄长整理往来消息,看到这样的状况的时候便觉不妥。也曾和兄长做过探讨,不过兄长只是拍了拍她的头,并没有多言。 纵然如此,叶且歌也知道,以安庆脆弱的边防,是绝对经不起和西方魔教短兵相接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白云城是脱离安庆的海外之城,叶孤城自己也不怎么将自己看作是安庆人。在叶且歌小的时候,他便对她说过“不要对旁人说你是大唐人士,要说是白云城中之人。”那个时候叶且歌就注意到,兄长说的是白云城,而非安庆。 然而,经历过安史之乱,叶且歌纵然不在意这到底是谁家天下,可是对于无辜百姓,她却始终存着一份怜悯之心和责任之感的。 一旦战火席卷安庆,那么受苦的,也只能是百姓。更何况今生这里还有她家师父,她又怎么能眼见着战火点燃?可以说,这上官丹凤的行为,已经触碰到叶且歌的底线了。 而叶且歌真正没有照着上官丹凤那张漂亮的脸抡出重剑的原因,便是她见他们师徒二人并没有被她的故事感动,所以便明里暗里的对他们表示,自己这伙人已经控制了花满楼。 叶英也知道花满楼功夫不弱,可是他也明白,像是花满楼那样霁光和月的翩翩公子,对人的设防之心近乎低至虚无,若是真的被有心之人算计,他是很可能中招的。出于朋友之意,再加上早就有心掺和进来,叶英最终还是答应了和上官飞燕他们走这一趟。 此事自家师父早有决断,叶且歌便也没有多言,只是上官丹凤的这一笔账,她还是在心中记下了。毕竟不说她家师父,就是她自己,前后两世,还真的没有几人敢如此相胁。或早或晚,她这招风来吴山总是会送给那人的,而如今,他们便只要静观其变就好。 叶英只是三言两语的轻描淡写,然而花满楼却也听出了昨夜的曲折。心下歉疚,可是他将叶英视作朋友,既然是朋友,那么便无需客套多言。对叶英拱了拱手,叶英和花满楼两人一道往街角的那个酒楼走去。 酒楼之中人很多,可是一见到叶且歌,掌柜还是急急忙忙的给她腾出了一个包间。叶且歌狐疑的看了看四周,在隐秘处发现了一个“九”字之后,她无语的抽了抽嘴角。 ——所以阿九,你是真的像通缉令一样往你的铺子里发我的画像了吧? 不过让师父在大堂用膳的确不妥,叶且歌谢过掌柜,便与上官飞燕一道在门口站定,稍稍等了等后面的两人。 叶英察觉到自家徒弟是和上官飞燕并肩而立,知道她是为了引开此人,让他和花满楼有交代一下昨日情况的机会,可是叶英依旧微微皱了皱眉,快走了几步,不动声色的将叶且歌护在了自己身侧。 他双目已渺,然而以上官飞燕的道行,想要在他面前耍些小手段,却也还是显得拙劣了一些。虽然鲜花掩盖了上官飞燕身上的鸢尾香气,可是叶英还是从她的气息和脚步上察觉到了些许端倪——这个女人一人分饰两角,实在是居心叵测。 这样的一个女人,且歌和她接触,未免有些太过危险了。所以,近乎是下意识的,叶英有意将自家徒弟和上官飞燕隔绝开来。 叶且歌对花满楼微微示意,也对上官飞燕笑了笑,而后很乖的被叶英牵着上楼。 既然到了宫九的地盘,那么早膳也无需叶且歌费心了,众人只是稍坐了片刻,一桌远比大堂中人精美的的膳食便比摆了上来。 上官飞燕自然注意到了这些许的不同,想着自己如今正扮演着天真无邪的少女,于是便率性问道:“这店家未免有些殷勤过了吧?莫不是看着小公子气度不凡,有意讨好?” 她语气拿捏得很好,十分亲昵,却也不让人觉得轻佻。若非叶且歌早就对她起了疑心,恐怕只会觉得这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姑娘,可爱得就像她在大唐的那些红颜知己一样。 可是如今的境况,叶且歌知道师父不愿自己和这人说太多,于是便含糊道:“恰好是一个朋友的产业,他底下的人便照拂一二罢了。” 至若是什么朋友,叶且歌却绝口不提。 上官飞燕对一个小酒楼的老板还是看不上的,所以也就笑笑,不再提此事。众人很快用过早膳,一道走下楼去,即将踏上前往大金鹏王所在地的旅程。 只是,临上车之前,叶且歌却对上官飞燕温声道:“上官姑娘是女子,和我等同坐一车到底有损姑娘声誉,且稍等片刻,叶某再去租赁一辆马车,可好?” 那句“可好”带着微微的沙哑,却仿佛有些亲密的意思。上官飞燕虽然想要和花满楼等人再多些接触,让他们对自己的事情更有些同情心,可是转念一想,似乎这位小公子说的也很有道理,为了顾及自己“明丽少女”的设定,她便欣然应允。 马车是叶且歌托酒楼的老板找的,只是一盏茶的功夫便停在了酒楼门前。叶且歌其实并不在乎什么上官飞燕的闺誉,却也要顾及师父和花公子。 至若她自己……如今她是男装扮相,倒也无关紧要了。 十五之约啊。 叶且歌有些惆怅的望了一眼花满楼的小楼,暗自叹息自己和陆小凤之间的相聚总是这样坎坷。他们约在花公子的小楼,如今花满楼有事外出,叶且歌自己也被卷入其中,想来事情因果,花满楼会和陆小凤留书说明吧。 这样想着,叶且歌也登上了马车。 事实上,花满楼也的确是给陆小凤留下了书信。不过,那封书信陆小凤看到的时候,大金鹏王一案已经尘埃落定了。 叶且歌也很快知道了花公子的那封信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因为,在大金鹏王的住处,她很是意外的见到了故人。 ——陆小凤。传说中的,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第30章 为君持酒劝斜阳。 第三十章。为君持酒劝斜阳。 叶且歌在见到陆小凤的时候,还是颇有一些意外。 他看起来比三两年前似乎更加结实了一些,不再是少年人的单薄瘦削。他的眼神已经有了一些变化,不是叶且歌记忆中的冷然淡漠,也不是白云城再见的那一次的心灰意冷。 如果说陆小凤的眼眸里多了些什么,叶且歌觉得,那大抵是拿得起放得下的洒脱——彼时经历了那样的事情,而今又漂泊江湖数载,大概那个记忆里黑衣仗剑的少年,也渐渐能够坦然正视失去了。 清风明月,来者皆称是友。只是大浪淘沙,最后剩下的,才是他真正认可的知己。 再见故人,似乎饶是陆小凤,都难免有三分羞赧。然而很快,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冲着叶且歌爽朗一笑,故作惊讶的道:“啊呀啊呀,我还以为只有花兄会来呢,没想到居然连叶兄你也要来凑凑热闹。” 说着,他三步两步的就从座位上走到了叶且歌面前,一把就将不及他下巴的小少年搂进怀里,手还坏心的在叶且歌头顶猛地一通揉搓。 叶且歌无声的翻了一个白眼,手中轻剑毫不犹豫的砸在陆小凤的脚背上——说是轻剑,可是也足有八斤有余,猛然砸在脚上,陆小凤已经克制不住的痛叫出声。 在来之前,叶英已经知道自家徒弟和这陆小凤是朋友,也知道且歌那孩子是不吃亏的性子,所以他就站在一旁,看着两人玩闹。甚至,在听见陆小凤的痛叫的时候,叶英的嘴角也勾起了微小的弧度。 将马上就要炸毛的叶且歌拉了回来,叶英用指尖帮她顺了顺散乱的头发,这才对一旁的老者沉声道:“这位,可就是大金鹏王朝的后人?” 叶英没有称其为“大金鹏王”,在他看来,大金鹏王朝不过是一个已经覆灭的外族,如今既然已经覆灭,他的后人再自称为“王”,那实在是可笑。 方才还和陆小凤谈笑风生的老者周身一僵,眼前的这个人看着不过二十多岁,一头古怪的白发,可是周身的气韵却迫得他几乎抬不起头了。如今他也只是随意对自己问了一句,而自己竟有一种在被人发难的错觉。 在叶英的这句话面前,老者居然不敢再提起自己“大金鹏王”的自称,只是胡乱的点了一下头,然后对刚刚进门,方才在自己身边站定的孙女示意了一下。 于是,上官丹凤便很是热情的招呼几人入座,言说此宴既是为了聊表他们对众位侠士的谢意,也庆贺几位故友重逢。 想起自己是如何被花满楼的一块玉佩骗到这里来的,陆小凤不由摇了摇头——如今看来那的确是欺骗了,不然没有道理他都已经在这里呆了三五日,那边花满楼才姗姗来迟。 不过眼下当着那位丹凤公主和大金鹏王的面,他也实在不好再提此事。 叶且歌随着叶英一道落了座,她星亮的眸子扫过一周,面上有些纳罕的问道:“上官姑娘呢?” 叶且歌状若无意,其实却是在有意提醒着花满楼——方才从他们一进门,那位随他们一道来的上官飞燕便不见了踪影。 上官丹凤脸上的笑容不变,望了望门外,她柔声道:“怕是找雪儿玩儿去了,我这个表妹虽然顽皮,却最疼她的亲生妹妹雪儿的。” 她的声音也很温柔,却不是软糯甜腻,而是一种端庄,让人觉得公主就应是如此。若非之前叶英已经告诉叶且歌,这上官丹凤就是上官飞燕假扮的,恐怕叶且歌也不敢将这全然不似的两人联系到一起。 虽然叶英和叶且歌并不是他们计划之内的人,只是上官飞燕临时起意,想要拉进来的“帮手”,不过两人大多时候都听着他们和花满楼与陆小凤说话,很少吃菜,也绝不多言,丝毫不曾破坏上官飞燕一行人的计划。 因此,上官飞燕对自己的“英明”更加得意,直觉将这两人拉进来是一件不赔本的买卖,他们的胜算也由此更多了几分。 最终,大金鹏王又声泪俱下的对陆小凤说出了自己的仇人的名字——闫铁珊,独孤鹤,还有霍休。 陆小凤听着这三个人的名字,脸色就已经变了。他终于知道对方如此大费周章的来找他的原因了,因为这三个人,一个人如今是珠光宝气阁的老板,一个人是峨眉派的掌门,又是青衣楼之主,而最后一个,则是天下首富。 惹上这三个人之中的一个就已经是可怕,更何况,如今对方让自己对付的,竟然是三个。 可是陆小凤依旧承了这件事。他知道被自己信任的人背叛是何种滋味,所以,若他所能,他总想要还这世间一个公道——这个男人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大胆得可怕,也有些天真的固执。 叶且歌抬眸望了陆小凤一眼,没有说话,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这个时候倒是在面目全非的故友身上看见旧年的影子了。为了正义,无论是曾经的陆小凤还是如今的,都可以奋不顾身。 见他应下,上官丹凤和大金鹏王都喜不自胜,上官丹凤也连忙上来为众人斟酒道谢。 所谓的葡萄酒一闻就知道不对劲,叶且歌也没有兴致喝那调了色的糖水,于是她轻轻将自己和师父面前的杯子扣了过去,面含歉疚道:“我等不擅饮酒。” 大约是小少年眼底的歉疚都显得十分温柔,上官丹凤也不强求,越过这两人,直接为陆小凤和花满楼斟满。 演完了这最后一出戏,众人终归散场。天色不早了,上官丹凤为他们各自安排了客房,请他们好好休息。 目送上官丹凤走远,陆小凤一行人并没有回房,而是统一进了陆小凤的房间。 上官丹凤为他安排的房间很宽敞,似乎已经预料到了这些人要在此小聚,房内的桌椅茶杯都是数量正好的。而桌上,一壶清茶余香袅袅。 叶且歌挑了挑眉,指尖触碰那温度正好的茶水,似赞似叹一般的说道:“这丹凤公主,倒是周到。” 陆小凤方才被灌了一肚子糖水,再加上里面的染料,让他舌尖始终残存着一股古怪的麻意。也顾不了太多,他为自己和花满楼倒了一杯茶,一仰头就灌了大半杯。 擦了擦嘴,陆小凤这才对叶且歌道:“方才我便想要问了,叶兄,还未请教你身旁的这位先生名姓。” 叶且歌正盯着陆小凤唇边的那抹古怪的紫色瞧,觉得若是寻常染料还好,要是有个毒啊蛊啊的可就麻烦了。她一时没有留意陆小凤的问题,那边花满楼见她走神不语,便为陆小凤解释道:“这位是叶英叶公子,乃是叶小公子的兄长。” ——这一路上官飞燕都以为这两位是兄长和幼弟,而两人也顺势应下,并未否认。 比起叶英那个“他是叶且歌的师父”的有些古怪的说法,花满楼更能接受了两人是兄弟的这件事。至若“师父”之说,这两人一看便是师出同门,兄长教导幼弟个一招半式的,甚至叶且歌的一身剑法尽数是叶英所授,花满楼也并不觉得稀奇。 却不想,陆小凤的一口茶水便喷了出来,他一下子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连连后退了数步,大声的呛咳了一阵,才艰难开口道:“叶英……字孤城?” 想起叶且歌跟他相识的时候便对他介绍的字,那叶城主以自己的字为名行走江湖,也不是不可能的吧?脑补了一番之后,觉得自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相了的陆小凤,直觉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被人错认,叶英眉头微皱。叶且歌却毫不留情的一巴掌糊在陆小凤脑袋上,将人重新按回了座位。如今这人跳脱得让叶且歌都有些头疼,恐他嘴上不严,于是叶且歌便更不愿意跟他细说自己和师父的关系了。 “你想多了。” 简单四字,叶且歌将此事略过,直接说了自己一行人是如何来到这里的,也顺嘴将上官飞燕一人分饰两角的事情与众人说了,末了,叶且歌对陆小凤问道:“你呢,怎么被他们弄到这里来的?” 陆小凤已经收敛了脸上有些不正经的神色,他沉默着一口一口的将杯中的茶喝干净,许久才长叹一声:“叶兄,你说我是不是特别好骗?” 骗你的确不怎么难。 叶且歌默默腹诽,也不再纠结陆小凤是如何被这群人“骗”来的。她用手指轻轻叩了叩桌面,正色道:“无论如何,此事你已应下,如今可有成算?” 陆小凤趴在桌上,一手把玩着已经空了的茶杯,自我开解道:“算了,虽然找上我的手段不怎么光明,不过他们也是真的有了困难。” 坐直了身体,陆小凤将自己的打算细细说与众人听:“我打算去找我的另一个朋友西门吹雪,有了他,我们对上闫铁珊和独孤鹤才有胜算。至于霍休……” 陆小凤的声音低了下去,因为,霍休也算是他的朋友。 叶且歌听着,却有几分诧异:“你要什么胜算?就算是听信了这群人的一家之言,欠债还钱便罢了,难道你还要帮着他们谋财害命不成?” 叶英也有些奇怪,难得开口道:“如今江湖之中,是这等一言不合就喊打喊杀的风气?” 对面这个年轻人身上并没有多少血腥气,可是他却将旁人的生死看得太过随意。从方才陆小凤的言语之中,叶英便知这是个很有正义感,也很古道热肠的青年。所以,叶英便能推断,这并非是那年轻人的性子本身,而是这江湖风气如此,对方早已认同和习惯。 被这二人一问,陆小凤也不由愣住,就连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花满楼,面上也浮现出了几许赫然——他虽然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但是不能否认,方才他是认同陆小凤的话的。如今在两位叶兄的疑问之下,倒显得他有几分伪善了。 花满楼自然是真君子,他温柔而善良,也坚守着自己的道义。可是他到底也算是半个江湖人,也早就习惯了这个江湖之中的某些规则。譬如,在江湖之中,官府和法律形同虚设,江湖人自有江湖人的行事准则。 感受到对面二人的错愕与尴尬,叶英微微叹了一口气。他已经知道自己问题的答案了,看来如今的江湖的确是扭曲至此。 不愿太过苛责两人,叶英缓缓道:“陆公子说去寻朋友相助,也无不可。毕竟若是贸然上门讨债,对方讲理还好,若是遇见蛮横之辈,也不至于有性命之危。” 对方明明是个年纪和自己仿佛的公子,陆小凤却恍然有一种被师长训诫的错觉。听着叶英的话,他点了点头——而后,竟是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去。 第31章 冷冷山巅月映双。 第三十一章。冷冷山巅月映双。 并不知道自己不经意间帮着如今在江湖之中正声名鹊起的两个年轻人重建了三观,叶英低头抿了一口茶水,而后道:“如此一来,陆兄便是要先去寻你那位名唤西门吹雪的朋友?” 陆小凤脸上的表情还没有恢复正常,听见叶英的问话,他不由脸上更苦。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陆小凤苦哈哈的说道:“不是,我还需要先去寻找大智大通。” 见叶英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陆小凤估摸着便是他不知道这号人物,于是解释道:“传说这人知道天下之间所有的秘密,只要有银子,就没有他回答不上的问题。”略微顿了顿,陆小凤像是改正自己错误的小学生一样补充道:“叶兄也说了,那番话只是他们的一家之言,我先去寻大智大通将大金鹏王的事情问问清楚,顺便……” 笑容有些无奈,陆小凤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叹息道:“顺便问问他,有什么法子能够请动西门吹雪。” 听了陆小凤的话,叶英也算是明白这大智大通应当就是类似隐元会一样的存在,于是对陆小凤点了点头,并没有再多言。 叶英初来乍到,除却为了刺激他,玉罗刹是没有那么好心为他科普如今武林之中都有哪些人物的。所以西门吹雪这个名字对于他来说,也就只是一个名字而已。 然而对于叶且歌来说,这个名字却并不陌生——毕竟,她多多少少的行走江湖,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人们总是将他和自家兄长一遭比较的。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在武林之中的用剑高手都渐渐老去、淡出江湖抑或死于非命的时候忽然名声大震。 他们两人,一人曾以十五岁稚龄连退南海十九位用剑高手,年纪轻轻便被尊为南海群剑之首。而另一个人,则曾在接连击败中原各派精英之后蓦然沉寂,如今他虽然一年只出万梅山庄四次,每年也只杀四人,却成为无数剑客心中永远仰望的存在。 两柄同样锋锐的剑,两个同样高绝的人。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似乎应当是宿敌,又似乎早就应当成为知己。 然而事实却是,今生至此为止,无论对于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来说,对方的名字还只是摆在自己桌上的各地消息中的显眼字符而已。 西门吹雪此人对于叶且歌来说,说是“见猎心喜”也不为过。她也实在是想要看看,能够和自家哥哥比肩的剑法,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不过既然如今她已经寻到了师父,那么自己自然是要在师父身边,不能跟着陆小凤乱跑的。 所以西门吹雪什么的……等陆小凤将人请来的时候再看,也不迟吧? 叶且歌很早便帮着叶孤城整理各种情报,对于陆小凤说的那个大智大通,她也不算是陌生。 的确不陌生,因为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逐渐接手白云城的情报工作的叶且歌,可以算得上是这个“大智大通”的顶头上司。也就是说,江湖之中传得神乎其神的大智大通,实际上不过是白云城在外的喉舌罢了——白云城主重生归来,又有了血亲牵挂,之前种种自然要重新谋算,而这个由龟孙老爷扮演的大智大通,只是他谋划里的很小很小的一部分罢了。 不欲让陆小凤再跑一趟,叶且歌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张薄如蝉翼的锦帛,将之递给了陆小凤。 那张锦帛很轻很薄,上面用工整的蝇头小字记叙了大金鹏王朝的始末,边角处属于白云城的精致云纹也告诉了陆小凤这张锦帛的出处。 “啊呀叶兄,你简直太体贴了啊。”陆小凤迅速的将那张锦帛上的字扫视了一遍,顺口赞扬道:“你们白云城还真是人才济济,瞧瞧这字,虽然是工整的小楷,却隐约有一股泠然飘逸之感。” 叶且歌默默的看了陆小凤一眼,点头道:“你心心念念的白云城主,就是他写的。”言罢,看了一眼陆小凤已经僵住了动作,叶且歌又坏心的加了一句:“你可好好留着啊,毕竟是白云城主的墨宝呢,弄坏了兄长会觉得你看不起他的。” 陆小凤想要将锦帛给叶且歌塞回来的动作登时僵住,他捧着一方手帕,就像捧着一个烫手的山芋,拿着也不是,放下也不是。 叶且歌看着陆小凤像是被点了穴一般的僵住,忽然觉得自己这些日子以来心头的郁闷都被一扫而空——有的时候欺负欺负二傻子,的确是挺有意思的。 叶且歌忽然开始明白,为何前世的时候,七秀坊的姑娘们那么喜欢戏弄自家特产的二少们了。 一直过了好一会儿,陆小凤才小心翼翼的将这方薄如蝉翼的锦帛收好。然后便捏了捏自己的眉心,有些头疼道:“这事儿算是解决了,不过还不知道该如何请动西门呢。毕竟他一年只出门四次,而今年他已经出门三次了。” 叶且歌没有说话,却忽然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叶英不用看就知道自家小徒弟要使坏,然而他却很是纵容的没有说话。动作一致的摇头轻笑,叶英和花满楼两人不约而同的端起面前的茶盏细品。 陆小凤只听见耳畔一阵利刃出鞘的声音,还没待他反应过来,便只觉得唇上的皮肤一凉。长剑的残影还印在他的瞳孔之中,陆小凤周身寒毛一竖,两根手指飞速探出,却只来得及碰到叶且歌的青君剑上的一点飞灰。 叶且歌的动作极快——至少,是让陆小凤难得的失手的快。这其中固然有陆小凤未对她设防的原因,可是仅仅凭着“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也招架不住”这一招,叶且歌的实力就已经不容小觑! 陆小凤揉捻着指尖的那一点“飞灰”,顷刻之间就察觉到了异样。他抬手一摸,自己的标志性的两撇小胡子已经只剩下了一撇,只余下唇上的肌肤光滑得不可思议。而他指尖揉捻的,正是自己的那撇小胡子的“尸体”。 陆小凤有些发懵,叶且歌却已经还剑入鞘,坐在桌边对他笑道:“西门庄主的道,是在与人比斗之间寻求突破。” 说着,叶且歌的眸色稍微暗了暗,带上了几分跃跃欲试。她的手指拂过自己的碧王青君,而后继续道:“你若是跟他说,你的两撇小胡子被人用剑削掉了一撇,想必西门庄主无论如何也会跟着你来的。” 叶且歌的话音一落,陆小凤的脸色也已经变了。 他唇上的一撇小胡子被精心修剪过,另一撇却不见了痕迹,这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一些滑稽。而比他的胡子更滑稽的是他脸上的神色。 当那种瞬间就苍白得看不见一丝血色的神色,出现在一个浪子的脸上的时候,难道还不够滑稽么? “你疯了?”陆小凤的声音都有些走调了,在这样寂静的屋子里显得有些突兀,却带着毫不掩饰的焦急。 叶且歌有点惊诧于他的反应,只能转而安慰道:“切磋而已。” 陆小凤的头却摇得更厉害了。他强迫自己镇静下来,急道:“你还太年轻,一点江湖经验都没有。你知不知道,西门修的就是生死道,和他比剑,不是你死就是他死。” 叶且歌却神色未变,只是偷偷望了一眼已经放下手中茶盏的叶英,见师父没有生气,叶且歌才转而对陆小凤问道:“你觉得白云城主的剑,和西门庄主比,又是何如?” 陆小凤皱了皱眉,还是诚实道:“不分伯仲。”犹豫片刻,陆小凤又犹豫的补充了一句:“或许西门会不敌白云城主。” 叶且歌点了点头,对陆小凤保证道:“我和兄长至今比试六百七十二场,我败四百一十二场,平三百场。”从叶且歌十四岁开始,叶孤城的剑在她的剑面前就已经不再是压倒性的优势了。 这些年来,叶且歌明显的感觉得到,自己和兄长都没有原地踏步,他们重来一世,省却很多弯路,却都在向着更高的地方攀登。以后他们兄妹二人谁更胜一筹尚无定论,不过今时今日,已经可以说是并肩前行了。 这也是她想要会一会那位和兄长旗鼓相当的剑客,于是便敢主动招惹西门吹雪的原因——叶孤城的剑有了羁绊,可是,却也未曾留情。每一战势必横断生死,不留余力,这是叶孤城对叶且歌的尊重,也是对叶孤城自己的尊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叶且歌和叶孤城对战六百余次,二人却都没有性命之忧,足见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谓的“败就是死”,还是能够避开的。 陆小凤的唇更紧的抿起,最终却只能一声叹息。 他曾经拿起过剑,所以他知道,那种遇见对手便可以看淡生死的感觉——朝闻道,夕死可矣。所有的剑客但凡执迷于此,就一定会懂得这种感觉。 所以,陆小凤哑了嗓子,他有许多话想要对叶且歌说,最终却只说了一个“好”字。 曾经叶且歌在他放下手中的剑,决定做一个浪子的时候没有干涉他的选择,所以,如今面对叶且歌的选择,陆小凤除却无声的支持,也不能再做其他的事情。 倒是一旁一直在默默的听着的花满楼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担忧,不过他觉出一旁的叶英一直很是平静,便知叶小公子定然是有自己的考量。于是,他也并未多言。 天色渐晚,众人也不打算再在陆小凤的房间里逗留,所幸上官丹凤为他们安排的住处都在临近,稍稍话别之后,花满楼、叶英和叶且歌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叶且歌回到了房间中的时候,屋内并没有点灯。因着方才师父吩咐她夜晚锁好门窗,所以她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门严严实实的锁好,然后又逐一检查了窗子。 做完了这一切,她拧了一把帕子,胡乱的擦了手和脸,和衣便要躺到床上。 掀开被子的刹那,叶且歌闻到了一股清甜软腻的馨香,夹杂着丝丝缕缕的水汽,让她有些怔住。而就在她怔愣的空档,床上的那一团开始有了动作。 当一个光滑赤|裸的身体扑向叶且歌的怀里的时候,叶且歌毫无防备的被抱了满怀的时候,她唯一的想的便是——我为什么要一进门就把碧王青君解下搁在桌上? 第32章 草惹行襟絮拂衣。 第三十二章。草惹行襟絮拂衣。 向着她扑过来的是个女孩子,这个认知让叶且歌稍微放松了一些。方才她用来擦脸擦手的锦帕就被她随手扔在不远处,叶且歌一抬手,那还有些湿润的锦帕就重新飞回了她手里。 将这锦帕抖开覆在怀里那人的肩头,叶且歌稍微用力,将人推远了一些。 那人也有短暂的错愕,却起身想要勾住叶且歌的脖子——那副架势简直是不将她扑倒在床上不罢休。 在大唐的时候,叶且歌的红颜之中有温婉的七秀,神秘的唐门,爱撒娇的明教,自然也有泼辣大胆的五毒。最出格的一次,那只毒姐还给她下过男子催情的药物,然后浑身赤|裸的过来缠她。 那药物对叶且歌虽然没什么影响,却到底让她浑身虚软,知道对方的用意,叶且歌无声苦笑,终归是任由毒姐将自己脱了大半。然后……两个姑娘家自然只能大眼瞪小眼的一起躺在床上睡了一夜,什么也没能发生了。 眼下这幅光景,还真是……有些熟悉呢。 叶且歌叹了一口气,抬手飞快点住要扑过来的那人的穴道。想了想,她从自己的里衣里撕下一条白布,将自己的双目遮了起来,这才点亮了一盏蜡烛。 “姑娘?” 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叶且歌对床上僵着的人偏了偏头,询问的意思很是明显。虽然方才的时间很短,可是却也足够叶且歌判定,这人不是她认识的任何一个——到底在叶英身边多年,对于人的气息的辨别,叶且歌还是要比常人敏锐一些的。 床上那人的呼吸粗重了几分,却死死的咬住了唇瓣,半晌没有说话。 叶且歌再次叹了一口气,一手撑着额头,有些无奈道:“我没有封你的哑穴。姑娘不妨说说,深夜造访,所为何事?” 大抵是她的态度温和,举止也十足君子,床上僵坐的那人稍微放松了一些。叶且歌没有催促,一直过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床上的人才急急开口道:“你们不要帮着上官丹凤,她不是好人!” 见叶且歌没有反应,那人又急急的加了一句:“我知道所有帮着她的人都跟她睡过……你看,我也很漂亮的,她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床上的女子闭上了眼睛,破罐破摔的说道:“而且,我还是处|子,比她干净多了,所以你不要帮着她好不好?” 叶且歌微微一怔,面色登时就有些微妙。她对那位一人分饰两角的上官姑娘早就有堤防之心,听见有人说她不是好人,自然也没什么意外的。可是让叶且歌没有想到的是——这位上官姑娘平时到底是什么作风啊?她只是被拉过来的可有可无的小角色,为什么就有人觉得她是看上那位的美色了呢? 想起宴席上站在上官丹凤两侧,对着他们一行人怒目横视的丹凤公主的两个“侍卫”,叶且歌打了个冷战,不愿意再想下去——若是这个小姑娘说的有几分道理,那那位所谓的丹凤公主的口味……也是真心驳杂啊。 见她许久没有说话,床上的小姑娘已经拖出了一段哭音,她被点住了穴位动弹不得,眼泪却一连串的往下掉,她抽噎着,不敢高声,只能压抑着对叶且歌道:“求求你不要帮她,她杀了我姐姐,是她杀了我姐姐!” 到底只是个孩子。 叶且歌听着这个小姑娘哭得一塌糊涂,终于还是有了动作。 床上的姑娘周身赤|裸,白皙的胸脯像是揣着两个小鸽子,腰肢也纤细——难怪她敢使出“色|诱”的昏招,因为她的确有这个资本。可是那稚气都没有褪去的脸,却明明白白的告诉旁人,这不过是个还没有及笄的孩子。 没有解下自己眼前的白布,叶且歌很是自然的将自己的轻重双剑负于背后,然后走上前去,用被子将人捂了个严严实实。隔着被子给她解开了穴道,叶且歌轻声问:“你姐姐是谁?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上官雪儿!” 叶且歌的动作像是终于安慰到了上官雪儿,她稍稍止住了自己的眼泪,对叶且歌很严肃认真的说道:“我姐姐是上官飞燕,从陆小凤来的前一天她就失踪了,我还在后花园里捡到了她的金燕子。她一定是被上官丹凤杀了,她的尸体一定被埋在后花园里!” 叶且歌沉默了一下。她知道,对于一个小女孩儿来说,能查到这些已经很不容易了。然而如今局势不明,她也无法判断如今的丹凤公主到底是上官飞燕还是上官丹凤。所以,叶且歌只能对上官雪儿点了点头,安慰道:“或许你姐姐没有死。”死的是你的表姐也说不定。 上官雪儿却像是已经看穿了很多事情一样的颓然的躺在床上,怔怔的望着床顶失神,脸上也带着一抹沧桑。 过了许久,她有些意味不明的对叶且歌说道:“我不在乎我姐姐死没死,我只是在想,我们上官家的人可以死——其实亡国那会儿,我们早就该都死了,我也根本就不该出生。可是苟活至今,若是最后死在自己的血脉至亲手里,那真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上官雪儿不过十二三岁,说这话的时候,却已经像是看破了许多东西。那语气之中带着的冷漠和绝望,让叶且歌有些心惊,转而又觉得这个孩子有些可怜了。 “你也觉得很可笑是不是?”转向了叶且歌,上官雪儿的脸上挂着和她年龄并不相称的嘲讽笑意,她说道:“我读过书的,什么大金鹏王朝,其实只是大漠之中很小的小国,国土不及安庆的百分之一,几世累计的财富也不过能够支撑着我们活到现在。可是就这样了,他们怎么还会为那什么国王啊,公主啊的空名头争得你死我活呢?” 人心不足而已。这个道理叶且歌明白,却觉得说给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实在太过残忍了一些。 像是难得倾吐多年的心事,上官雪儿索性也不管什么游说叶且歌他们不要帮着丹凤公主了。她盯着叶且歌,转而继续说道:“亡国公主要是也算公主的话,那现在白云城里叶家的女儿才是真公主呢,也不知道我那两个姐姐争个什么劲儿,最后一个把命都争没了。而且说什么复国,要不是现在家里没钱了,恐怕他们都不会想起这一茬儿!” 噗……叶·真公主·且歌觉得自己的膝盖中了一箭,默默的捂好膝盖,叶且歌只得开口打断了上官雪儿的话,转而叮嘱道:“此事怕有蹊跷,你一个小孩子莫要参与。终归,这世上是非曲直,自有定论。” 为了让上官雪儿安心,叶且歌又补了一句:“你放心,我们不会帮助任何一个坏人。”又想起了什么,叶且歌俯下身去揉了揉上官雪儿的头发,劝诫道:“女孩子的身子都是很珍贵的,不要为了任何目的去委屈了自己,不值得的。” 上官雪儿很少被这样温柔以待,她出生的时候,上官家已经很落魄了。她娘死的早,整个上官家并没有关心她的人,有的也只是给她一口饭,让她不至于饿死罢了。 如今,被人这样温柔而不带任何目的的摸了头,上官雪儿只觉得自己眉眼酸涩,仿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 可是对于一个坚强惯了的孩子来说,让她在旁人面前流泪,比让她流血还难。吸了吸鼻子,上官雪儿哼了一声,倔强的别过头去。 叶且歌觉得有些好笑,解下眼前的白布,她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圈,却没有看见小女孩儿的衣服的踪影。无奈的耸了耸肩,叶且歌直接将被子里人横抱起来,低声问道:“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这一次,上官雪儿没有耍什么花招,乖乖的报上了地点。叶且歌利落的翻窗而出,没有惊扰到任何人的便将人送了回去。 走过上官雪儿说的那片花园的时候,叶且歌脚步稍微顿了顿,却没有多余的动作——打草恐怕惊蛇,既然他们踏入此局,那么没有揪出来背后是何人的情况下,还是不要破坏了对方的计划才好。 叶且歌的动作很快很轻,却也不代表着没有任何人发现。第二日清早,叶且歌推开门,迎面便看见了一脸欲言又止的花满楼。 花满楼的房间就在她隔壁,昨夜虽然动静很轻,可是对于花满楼来说,还是能够听清的。叶且歌只得对花满楼笑了笑,没有多言。 花满楼见她行事磊落,料到应是和自己预想的差不离,便也松了一口气,温声道:“叶兄果然君子。” 叶且歌无数次被人称赞过有君子之风,无愧为正阳首徒,这次因为这种原因被称赞,却还是让她觉得有些窘迫。 干咳了一声,叶且歌无语半晌,才讷讷道:“坐怀不乱的的确是君子,可是易地而处,昨夜换做是谁乱了,那就都是禽|兽了。” 花满楼微愣,侧头面上浮现出一丝疑惑。 “花兄以为昨夜的是谁?丹凤公主?上官飞燕?”语气里带上了一丝戏谑,叶且歌一直到花满楼都有些尴尬了,才幽幽道:“是上官飞燕的妹妹上官雪儿。十二岁。” “且歌。” 正在这时,一道男声从叶且歌身后响起,叶且歌周身一僵,对花满楼讪讪一笑,当即便走到了叶英身边去。 花满楼和叶英的房间分别在她的左右两侧,花满楼都能听了大概,叶且歌便丝毫不怀疑,昨晚的一切,师父都听了个真切。 分明自己没有做错事,可是叶且歌还是觉得有些难安。她低头走到了叶英身边,后者皱了皱眉,却抬手拍了拍她的脑袋,终归没有苛责。 叶英知道,在昨夜的那件事上,自己的徒儿处理的很好。不仅仅是今生,哪怕是在前世,这孩子就已经在他的不觉之中,成长到可以独当一面了。只是心里还是会有些遗憾的,特别是在亲眼见证了叶且歌的死亡之后,叶英愈发想要将人护在身后,不教她事事逞强。 “下次若有意外,过来寻为师。” 白发的男子的手掌温暖,只是轻轻的在叶且歌头顶拍了两下,却让叶且歌觉得一股暖意从头顶流向四肢百骸。她欢快的应了一声,而后便不受控制的笑了起来。 这样的笑容,让因为自己的两位朋友即将生死一战,因此忧心得一夜不曾安睡的陆小凤觉得……唔,还真是有些刺眼。 第33章 朝来寒雨晚来风。 第三十三章。朝来寒雨晚来风。 陆小凤要前往万梅山庄,而花满楼则被他拉着一道。叶且歌和叶英本就没有打算和他们同往,陆小凤也乐得叶且歌和西门吹雪可以晚些见面,于是众人约定好了在山西会合,之后便就此别过,各奔东西。 和来时的乘坐马车不同,这次花满楼和陆小凤骑上了丹凤公主给他们两人准备的快马。送别了那二人,正当上官丹凤要来询问叶英和叶且歌打算在此逗留几日,还是去往别处的时候,却愕然的发现,方才还在会客厅中饮茶的二人早就不见了踪影。 扮作了上官丹凤的上官飞燕为两人的不辞而别而不悦的皱了皱眉,可是一想起这两人是为了自己的事情奔波,她又很快将此事搁下,转身继续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了。 中秋已经过去,哪怕是夏日里繁花葳蕤的万梅山庄,如今也显现出几分萧疏寂寥。见识过叶英这样君子如风,也懂得尊重生命的用剑高手,花满楼便更不愿意与满身血腥杀气的西门吹雪相见。站在一地松软金黄的落叶上,花满楼对陆小凤摆了摆手,示意他自己进去便好。 他们跑马一日,如今已经临近落日时分。万梅山庄的规矩便是日落之后不见客,无可奈何之下,陆小凤只得摸摸自己仅剩的一撇小胡子,自己走进了万梅山庄。 算算陆小凤和西门吹雪相识的日子,其实也不足十年而已,可是他们却是彼此承认的朋友,这其中的分量,二人从未提起。并非不重要,只是因为觉得自己知晓便好。 刚与西门吹雪相识的时候,陆小凤还是持剑的少年,而那个时候的西门吹雪,也还没有成为如今江湖之中这样让人仰望的存在。初见的时候,两个年纪仿佛的少年人只是从对方的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于是相识、论剑、切磋、引为知己。 那个时候,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西门吹雪并不是他最要好的那个。而西门吹雪做过最让陆小凤动容的事情,是发生在他十七岁的那场变故之后。 西门吹雪七岁学剑,七年乃有所成,至今未有敌手。而他自己也说过,人在江湖,手上难免沾染血腥,可是他却不会因为自己而杀人,不会因为钱财而杀人,也不会因为仇恨而杀人。他杀人,只为求证剑道。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明白,西门吹雪以杀入道,他将杀人看作是一种很神圣的事情,就如同他手中的剑一样神圣。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肯在已经走在自己的求道之路上之后,为了他陆小凤而去违背心中的道。 陆小凤跳海之后,他的“死”的确没有在江湖之中掀起什么波澜,却没有逃过万梅山庄的情报网。在知道陆小凤“身死”之后,西门吹雪枯坐一夜,最终在第二日的清晨提剑出庄——这一次,西门吹雪不是为了证道,而是为了好友复仇。。 虽然,在背后刺了陆小凤一剑的那人武功不弱,在江湖之中也颇有地位,西门吹雪对上他也是几近生死游离,然而最终,那人还是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西门吹雪转身而去,再未停留。 这是一次违背了西门吹雪的剑道的出剑,为了复仇也是为了自己,西门吹雪因此动摇道心,闭关数月才恢复原有状态。可是,西门吹雪并不觉得后悔。 西门吹雪的朋友很少,最多的时候也不过两三个,可是陆小凤,却始终是他的朋友。所以这一剑,他必须出,只是因为——他的朋友死了,那么害了他朋友的人,就不能继续活着。 后来陆小凤大漠归来,已经不再用剑,性子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说句实话,他的那些改变让叶且歌都有些接受不了,时常会觉得有些违和。可是西门吹雪却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反应,倒是万梅山庄的老管家开始时刻提防着他了——提防着陆小凤喝光了万梅山庄里的好酒。 这大概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不必相问,只要陆小凤还是陆小凤,只要西门吹雪还是西门吹雪,那么他们就永远都是知己。 出于某种恶性趣味,西门吹雪的确是挺怀念陆小凤没有胡子的时候的样子的,看见陆小凤哭丧着脸,顶着仅剩半边的胡子进来的时候,西门吹雪难得的将目光从他的剑上移开,落在了陆小凤的唇上。 而当陆小凤说,这是被人用剑削掉的时候,西门吹雪擦剑的手彻底顿住。末了,当陆小凤对他说,出剑的人姓叶的时候,西门吹雪将剑横在了膝上。 “叶孤城的叶?”男子薄唇微张,从中吐出的字也仿佛有着人间霜雪一般的温度。他用的是疑问句,却已经分明是陈述的语气。 陆小凤顿了顿,却点了点头,转而觉得不对,便又摇了摇头。 西门吹雪眼中兴味更胜,但是他本就是寡言的男子,所以,他没有追问,而是等着陆小凤继续说下去。 陆小凤也不卖关子,直接道:“是叶孤城的幼弟,叶孤鸿。”稍微顿了顿,陆小凤又加了一句“他的字是且歌,可能是为了掩人耳目吧,你若是见了他,还是叫他叶且歌比较好。” 想起每次自己唤叶且歌“孤鸿”的时候,她那张有些不自然的脸,陆小凤深深的觉得自己分分钟能脑补出一个“少年从小被兄长掩盖光芒,心中抑郁化名行走江湖”的悲惨故事。 万梅山庄和南海白云城远隔万里,但是彼此的消息网络都是广布,加之又没有对对方刻意隐瞒,所以对于叶家如今的境况,西门吹雪甚至是比陆小凤要了解几分的。 至少,他知道,如今的叶家与叶孤城平辈的那个叶孤鸿,早年拜入武当门下为俗家弟子,他师父遗憾他未能真正走上修道之路,便将一早准备的道号送给他做字。所以如今的真正的叶孤鸿,应当是字希臾,而非陆小凤说的“且歌”。 至若真正的叶孤鸿,其实西门吹雪也是见过的。当时只觉此人剑法极为精妙娴熟,根基极牢,足见家教不凡,然而却尚且停留在“术”的境界,并不能和其兄长相提并论。也正是因为如此,西门吹雪确信,能够一剑削掉陆小凤最宝贝的胡子的人,一定不是叶孤鸿。 只是有如此剑法的人为何会冒用叶孤鸿之名,西门吹雪却也懒得探究。他只是盯着陆小凤的胡子,眸子之中不觉燃起一阵战意——无论如何,能与此人一战,才是快意之事。 西门吹雪豁然出剑,剑光从陆小凤的上唇拂过,而后一撮飞灰便飘散在了空中。 陆小凤一直在看着西门吹雪,在他拔剑的时候便暗觉不妙,双指已经下意识的伸出,聚力指尖,一刃寒芒便被他夹在两指中间。 西门吹雪抬眸,陆小凤指尖一松,西门吹雪的剑便被他收回剑鞘。 看着陆小凤光滑的上唇,西门吹雪平静道:“胡子我收下了。你这个忙,我帮了。” 说着,西门吹雪转身而去,留下陆小凤一人呆愣愣的站在了原地。许久之后,陆小凤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了一抹很是复杂的表情——那个表情之中,既有一些挥之不去的担忧,可是更多的,却是对一场好戏的期待。 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不会在一天一夜之中就退步,而同样是用剑削了他的胡子,之后他夹住了西门吹雪的剑,却夹不住叶且歌的。固然这并不能全然代表着叶且歌就会比西门吹雪强,但是至少能够证明,在西门吹雪面前,叶且歌是有胜算的。 无论西门吹雪自己如何给自己定位,但是在江湖之中,他的确已经一剑封神。如同他自己说的——七岁习剑,十四岁得悟剑道,而后乃无敌手。 作为朋友,陆小凤和那些永远希望西门吹雪立于不败之地的人不同,他看得更长远也更通透。天下无敌,固然是让后人高山仰止,可是,那其中的寂寞寂寥,又有谁能明白呢? 若是有了能够与之一战的对手,或许西门也是高兴的吧。 陆小凤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沉默半晌,起身离开了万梅山庄。 西门吹雪没有和陆小凤一道同行,花满楼却知道,西门吹雪已经应下了此事。因为和来时的忧心忡忡相比,如今的陆小凤神情很是轻松,就仿若大金鹏王朝与叶且歌要寻西门吹雪论剑的这些麻烦都已经消失了一样。 麻烦只能由人去解决,当然不能凭空消失。可是陆小凤的确是放松了下来,像是负重艰行百尺的人终于放下了肩上的重担,陆小凤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八月微凉的空气灌入肺腑,让他整个人都精神一震。 这个时候,他才有心思问了花满楼一句:“对了花兄,两位叶兄干什么去了?” 花满楼收起了手中的折扇,摇头道:“此事无端牵连了叶小公子,白云城主少不得要留心几分。今日你来寻西门庄主为你掠阵,叶兄和叶小公子却按着白云城的暗卫传递过来的消息,出城去寻独孤掌门了。” “峨眉掌门独孤一鹤?”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不由失声道:“他如今来了此地?难道也是为了大金鹏王朝的旧事?” 不待花满楼回答,陆小凤又捶胸顿足道:“啊呀啊呀,这人要是来还债还好,要是来杀人灭口的,叶兄和且歌对上他,那两人可是情况不妙啊。” 花满楼静静的欣赏了一会儿陆小凤抓耳挠腮的表情,一直到他都要用上轻功,往来时之地的城外寻叶英和叶且歌的时候,花满楼才出手扣住了陆小凤的肩膀。 “陆小凤,你从来没有看过叶兄出剑吧?” 花满楼手下一用力,陆小凤刚提起的一口气便被按了回去。听见花满楼的话,陆小凤皱眉道:“自然没有。而且我总觉得,叶兄与其说是江湖人,倒是更像世家公子。” 一想起叶英身后背着的那柄跟叶且歌仿佛的重剑,陆小凤不由打了个寒颤——他实在想象不出,叶兄一个那样风雅之人,挥舞着这样重型的武器,会是个什么光景。 花满楼但笑不语,心中却想起了临行之前叶且歌对他说的话。若真是这样,那这背后的布局之人如此算无遗策,躲在暗处对他们如此虎视眈眈,他们不将幕后之人引出来,始终是个祸患。 第34章 溪云初起日沉阁。 第三十四章。溪云初起日沉阁。 叶且歌和花满楼并不是很熟,原因是两人虽然也相处了一些时日,但是却一直没有机会好好叙话。然而比起如今看起来十分不靠谱的陆小凤,叶且歌还是选择了自家师父很是欣赏的花家七公子。 临行前,叶且歌悄悄对花满楼道:“花兄也是也觉得此事尚有蹊跷?” 花满楼点头,静待下文。 “我只能暂且揣测,此事幕后之人之所以找到你,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引出陆小凤。而之所以这件事非得要求陆小凤去办,多半是看重的他身后的西门吹雪。” 同样是用剑之人,看着一柄和兄长齐名的剑被这样算计利用,饶是叶且歌一直秉承着君子如风的好气度,现下眼神也不由有些冰冷。 稍微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绪,叶且歌继续为花满楼分析道:“而之所以要让西门吹雪出剑,那定然是因为对方要对付的,是除了西门吹雪之外,就连陆小凤也会觉得棘手的人。而昨日陆小凤也我说,西门吹雪出剑只能有两种结果——他的对手死,或者他自己死。那么这件事的背后之人到底有何种目的,现下便有些明朗了。” “谋财。害命。” 花满楼的声音不负往日的温柔,他这样珍爱生命的人,在知道自己险些助纣为虐的时候,心情自然不会很好。 叶且歌点了点头,道:“大金鹏王的财宝被分割成了四份,大金鹏王,珠光宝气阁阁主,峨眉掌门和天下首富各拿一份。这四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背后主使之人。然,如今看来,大金鹏王一伙儿很可能是被人利用,只做棋子,所以暂且排除,至若其余三人,我们还需要一一排查。” 略作停顿,叶且歌有些犹疑,却还是说道:“花公子,那位上官飞燕和上官丹凤本就是一人。上官飞燕特地接近你,上官丹凤则有意蛊惑陆小凤。用心不纯,用意不诚。你自己要有考量。” 叶且歌并没有劝导花满楼该如何去做,只是先一步给他提一个醒罢了。像是花满楼这样的谦谦君子,很难让他用恶意去揣测任何人,也就格外让人觉得他很容易被欺骗。 听了叶且歌的话,花满楼的确有片刻的怔愣。他在来之前便觉的那位上官姑娘出现和消失的时间都太过恰好,叶兄也提醒过他此人有异。只是花满楼确实想不到,有一日一个女子会周旋在他和他的朋友之间。 ——若非早有防备,他和陆小凤还当真可能被那“两位”上官姑娘迷得昏头转向。 只是如今花满楼心思坦荡,并无任何绮念,面对叶且歌的善意提醒,他微微一笑,道:“劳烦小叶公子担心了,花某会小心的。” 话已至此,实在无需多言。叶且歌将自己和师父的打算告诉了花满楼之后,便按着白云城暗卫们提供的线索,直往城外独孤一鹤所在的客栈而去。 之所以叶英选择带着叶且歌去寻独孤一鹤,完全是秉承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叶英已经听说,独孤一鹤是闻名江湖的剑客。而到了这种境界的剑客,从他的剑,便能看透他这个人。 一个人的言语神态或许可以伪装,可是一个人的剑是伪装不了的——就譬如心思鬼狷之人使不出凌厉刚正的剑招,心思纯澈之人也无法在与人对战之时取巧一样,作为一个剑客,甚至仅仅是作为一个习武之人,他一出招,就定然能够看出来他是怎样的人。 相比于心思千回百转的商贾,叶英还是更擅长和独孤一鹤这样的江湖人打交道。所以,他带着叶且歌先去寻了独孤一鹤。 对方好歹是一派掌门,无需叶英吩咐,叶且歌就知应先呈拜帖。他们虽然是为了试探独孤一鹤的招式而来,却也没有必要先行将人放在“罪人”的位置之上。 纵然这一路叶且歌和叶英听见了青衣楼的斑斑劣迹,可是叶且歌始终觉得,若是那位独孤掌门当真如此行事,他是绝迹不能成为西门吹雪也不曾挑战的前辈的。 西门吹雪以杀入道,不吝啬自己和旁人的生死。然而他却也不是莽夫,确切的说,他是仔细估量过自己和对手的水平的,每一次挑战的,都是那种比自己高上些许,能够让自己在濒死之际顿悟的对手。 至今他还没有去挑战独孤一鹤,那便是说明,西门吹雪并不觉得现在是对上独孤一鹤的最好时机。对手难得,他想要让自己的每一战都酣畅淋漓,不留余地——毕竟,无论是对西门吹雪还是对他的对手来说,这都有可能是此生的最后一战了。 所以,这样的一个人,若是行了那样多的恶事,他的剑又怎能无垢呢?若非剑心澄澈,又怎么可能触碰到剑道的巅峰莫怕一毫厘呢? 拜帖之上,叶且歌毫不犹豫的写下了“藏剑叶氏”。虽然,用白云□□头或许会更快一些,可是一来此去吉凶未定,敌友莫分,叶且歌不愿意给兄长添麻烦,二来却是……藏剑山庄早晚都要重建,先行打出这个名号,也没有什么不好。 从叶且歌写拜帖开始,叶英就一直静坐在她身边。听见徒弟半晌犹疑,叶英骤然想起——如今藏剑山庄已经覆灭,对于六百年后的人来说,藏剑山庄的名号,恐怕没有在大唐的时候那样好用了。 思及此,叶英抬手轻覆上叶且歌的手,而后微微凝神,在藏剑叶氏后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样的动作,叶英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在叶且歌年幼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将这孩子抱在膝上,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的教她习字。 叶英。 这是叶且歌最开始学的两个字,每一笔每一划都仿佛刻在了她的心里。手背上微微的暖意让叶且歌有片刻的呼吸错乱,可是她却不敢流露出丝毫的端倪。 到底已经不是三岁稚童了,不知用了多大的毅力才让自己神色如常,叶且歌垂下眼去,细细端详着笔下师父带着她写好的这两个字。 叶英的字中正舒朗,并不张扬肆意,却是风骨内敛,笔锋的圆润与顿挫把握得恰到好处。而这两个字,叶且歌仔细看去,竟看出三分森然剑意。 曾经,叶英的剑是守护之剑,他的剑是锋利的,可是他的剑势之中却带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君子之风,更带着圆浑回护的守卫之势。然而今天,叶且歌透过叶英的字,却在他的笔端看出三分锋锐。 不与人争。这是藏剑大庄主的气度,也是藏剑君子该有的风度。叶英自小如此,就连父亲冷落责罚,也从未想过为自己辩解。而后,他坐镇藏剑山庄,对胆敢侵犯藏剑之人毫不留情,却从不许门下弟子仗剑招惹是非。就连上了战场,他也觉得能够守护脚下河山,守护故园山水,这便足够了。 可是,他的不争换来了什么呢?在前世葬了叶且歌之后,叶英在徒弟的坟前孤坐。他总是在想,若是那日在睢阳战场,他先一步革杀那些狼牙军,抑或在战火还没有蔓延到藏剑之时,他先一步踏入战局。那么,他的徒弟是不是就不会被迫浴血厮杀,乃至于最后身死呢? 可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如果之事。任由叶英如何去想,他的徒弟已经埋入泉下,他们师徒二人今生今世,再无重见之日了。 幸而还有如此奇遇,他与且歌才能再见。而在叶英重新看见叶且歌的那一刻,他的剑就已经变了。 这是很细微的变化,相伴二十余载的叶且歌也只能窥见些许端倪。直觉不要去深究师父剑意改变的原因,叶且歌收敛了心绪,小心翼翼的吹干了纸上新添的墨痕。封好拜帖,叶且歌对叶英道:“师父稍等,且歌这就去将拜帖给独孤掌门送去。” 叶英右手的中指和拇指轻轻的摩挲着,方才应了一声,却终于又将叶且歌叫住:“罢了,我们不去见他了。” 自家师父鲜少有这样言行反复的时刻,叶且歌觉得有些奇怪,却还是乖巧的停下了脚步,走到了叶英身前。 叶英拿回了叶且歌手中的拜帖,掌心内力一吐,很快就将之碎成了粉末。眉头轻皱,叶英道:“我们与独孤一鹤见上一面都尚且要如此费力,那我们说的话,怕是他也不信的。” 重新摊开了一张纸,叶英一边落笔,一边对叶且歌道:“既然如此,也无需多费口舌,修书一封为他提一个醒,教他莫要被人无端害了去,便也足够了。” 叶且歌自然没有什么疑义,见师父落笔,便走到他身旁,为他将墨细细研开。 叶英没有说的是,他之所以会放弃试探独孤一鹤的原因,是因为比起担心独孤一鹤信任他们与否,他更担心的是自己徒弟的安全。 叶英初入此间江湖,对独孤一鹤其人也是只听过名字,全然不了解性情。再加之如今江湖之中对人命很是轻视,让且歌去送拜帖,若是与那独孤一鹤一言不合,自家徒弟再遇危险,那又如何是好? 暗笑一声自己是“慈母多败儿”,叶英心下摇头。他原本还能放任门下弟子自由出去闯荡,在出世与入世之间淬炼剑意,如今面对且歌这个唯一的,且失而复得的徒弟,他竟是一丝危险也不愿意让她触及了。 将大金鹏王朝之事写了大概,叶英放下笔,将之装入信封。两人落脚之处乃是白云城的客栈,距离城郊独孤一鹤落脚之处并不遥远。叶且歌便让客栈的小伙计代为跑了一趟腿,将信交与独孤一鹤便罢了。 不是没想过独孤一鹤是幕后主使,不过叶英对此也并不担心。若是对方真的是,那他不过是先行戳破对方阴谋,将隐藏在幕后之人生生拉到明面上来罢了。而若不是,那也能稍作提醒,莫要落入有心之人的圈套。至若独孤一鹤信或不信有人要害他,那并不在叶英要思虑的范围之内。 此间事稍稍告一段落,师徒二人各自休息。隔天,叶英和叶且歌一道往山西而去。只是这一夜,叶且歌闭上眼,眼前晃着的,都是熟悉的师父的影子。 第35章 世间浮云何足问。 第三十五章。世间浮云何足问。 城郊。马蹄飒飒。 初时只是细微的衣袂摩挲之声,而后,是极微小的利刃破空的声音。 叶英和叶且歌两人双骑的在路上不紧不慢的走着,官道已经在他们身后抵至了尽头,面前是落叶纷纷的树林。因为有很多人走过,林间已经被踩出了一条通路。 他们师徒二人一入树林便觉得些许异常,如今听见暗器之声也不觉慌乱,叶且歌抽出身后重剑,腰身弯折,而后手中碧王重剑重重一抡。 那从暗处向他们射来的暗器被叶且歌的重剑一扫,登时就没入树干半寸,只留下鸦羽一样的尾端闪烁着不祥的蓝绿色。 那暗器的样式很奇怪,作为针类的暗器,它有一些太过粗而长了。若非腕力惊人,很少有人将这样的武器当做暗器去使用。 叶且歌勒住了身下的马匹,高声喝道:“阁下的见面礼叶某收下,如今何不出来一晤?” 此言一出,一个黑衣人从树后蓦然闪了出来。他的轻功很好,甚至不在陆小凤之下。只是一闪而过的瞬间,他十指连动,已向着叶且歌射出了十余个方才那样的暗器。 叶且歌却并没有躲,她足尖用力,整个人蓦然就迎了上去。并非是叶且歌不怕死,而是,在那暗器向她射来的一瞬间,她便感受到了身后师父迸发的她最为熟悉的剑意。 十余根暗器不可谓不凌厉,它们也不是被人胡乱打出,而是每一根都瞄准了叶且歌的死穴。十余根暗器也不可谓不狠毒,它那上面让人觉得不祥的颜色已经预示着——它们被淬了剧毒。 可是,最终,这些暗器还是被一一击落。白发的男子周身蓦然出现了数柄悬浮长剑,连片刻停顿也没有,随着主人想要守护的心意,将那些可能给自己徒弟带来伤害的暗器一一击落。精铁铸造的暗器断成了两截,而这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剑!意!化!形! 以叶英双目为代价而修炼的无上心剑,无论在今生抑或是前世,都会被称之为神技。 未料到自己的暗器被人击落,也震惊于眼前自己看见的一切,黑衣人片刻怔愣之间,之后就只觉得自己的半边身子都失去了知觉。 叶且歌的碧王没有出鞘,连带着剑鞘近八十斤的重剑重重的向黑衣人砸去,若非那人本能后退,卸去了大半力道,他的颧骨和锁骨恐怕都要被砸得断裂。 这一剑,碧王宽厚的剑身砸在那人的半张侧脸与肩膀上,让黑衣人有了短暂的眩晕感。 可是他到底算是高手,猛地眨了眨眼睛,他再不恋战,哪怕此刻脚步还是踉跄,却也将自己的轻功施展到了极致,须臾之间便消失了踪影。 叶且歌没有去追。这人虽然是偷袭,可是大半还是为了试探。叶且歌想也知道他的目的——如今他们师徒二人搅乱了此局,除了那个上官飞燕,恐怕没有人会以为他们师徒是帮着大金鹏王朝的。 两个敌友不明的人,若是能解决自然好,若是不能,将之驱离自己的计划也不算差。 叶英抬手,将方才没入树干的那根完好的鸦羽形暗器收回,用手帕包好。感觉到叶且歌疑问的目光,叶英道:“给陆小凤。此局明显为他而设,说不准他认得这东西。” 叶且歌点了点头,心里却在盘算着,等给陆小凤看过里面的暗器,还是把师父的锦帕拿回来比较好。不然陆小凤一个大男人,随身带着自家兄长和师父的锦帕,还真是……不太好。 如果陆小凤知道此刻叶且歌的想法,一定会撒泼打滚的哭粗来——他被迫“收藏”的是叶孤城写满了的锦帛,才不是什么锦帕!!!而且,到底是谁逼得他整日揣着这个烫手的山芋啊!!! 大概是叶英和叶且歌的出手的确震慑了偷袭之人,一直到他们抵达山西与陆小凤和花满楼会和,也没有遇见第二伙行刺之人。 一行人刚刚会面,便接到了珠光宝气阁的请柬。 陆小凤和花满楼会接到此请柬并不奇怪,奇的是就连叶且歌和叶英,也都收到了一份。正是因为如此,叶且歌心中对闫铁珊的怀疑也淡去了一分——若是闫铁珊是幕后主使,不可能在明知道他们师徒二人洞察阴谋且不好对付的情况下,还自寻死路的去让他们参加宴席。 陆小凤和花满楼虽然知道,如今分明就是宴无好宴,不过两人还是应下了邀约。无论真相到底如何,闫铁珊这个人,他们总是要见的。更何况他带走大金鹏王四分之一财产之事已经得到证实,哪怕这一切有人从后操控,陆小凤也是想要帮着大金鹏王讨回这笔旧账的。 ——陆小凤的心很软。无论他是冷面的持剑少年,还是如今的风流浪子,都掩盖不了他内心柔软的本性。 此时情况未明,陆小凤只觉得让一个老人晚年如此窘迫颓丧,是一件很可怜的事情。若是这件事情背后没有阴谋,陆小凤是真的愿意帮助大金鹏王追讨回让他安度晚年的财宝的。 叶且歌看着陆小凤眉宇之间的些许动容,心里暗自叹了一口气。 在这一点上,她其实是佩服陆小凤的。在背叛后仍然选择相信,在被伤害之后也不愿意伤害他人,尽自己所能的帮扶弱小。陆小凤如今虽然风流天下,可是却依旧是当年一般的侠骨铮然。 只是这样的性子,的确太容易被伤害被利用了。叶且歌的朋友也没有很多,陆小凤是一个,阿九是一个,新结交的花公子算是半个。作为朋友,叶且歌不愿意看见他们任何一个受伤,却也无法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们。 ——罢了,以后护着这二傻子一些吧。叶且歌垂下了眸子,翻看着手中的请柬。 “敬备菲酌,为君洗尘,务请光临。霍天青。【1】”叶且歌缓缓的念出了请柬上的字,眸光中似乎闪过了什么,她轻笑一声,意味不明的说道:“这个叫霍天青的人,字写得倒是端正,不过转折处失了些力道,莫非是右手有伤?” 陆小凤狐疑的又翻了翻手中的请柬,边翻边对叶且歌介绍道:“这位珠光宝气阁的霍总管,原本是威震八荒的天禽老人七十七岁才得的老来子,听说是受了闫铁珊的什么恩惠,才会到珠光宝气阁当总管的。” 叶且歌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些什么。 那个形状奇特的暗器,方才叶且歌一见面便给了陆小凤。经历了丹凤公主的两个保镖接连被害之事,虽然那个一闪而过的上官飞燕的身影并没有动摇花满楼,但是萧秋雨和杜古方如此的惨状,还是让陆小凤和花满楼的心情很是不好。 这种情况下,叶且歌觉得,还是让陆小凤自己去发现真相,比将自己的怀疑全部告诉他要好得多——关于袭击他们那人的身份,仅凭着纸上的字,叶且歌就已经能猜出来七八分了。 闫铁珊宴请他们的这一天,很快便到了。 酒宴摆在水阁之中,四面是荷塘。如今已经是深秋,荷塘之中只有几支孤零零的荷花还在绽放着,残叶有些颓败的铺满了荷塘,水阁四面透风,却用厚厚的帷幕遮住,四角也摆放了火盆。 火盆之中并没有燃着薪炭,毕竟哪怕是御用的银丝炭,也还是有些微的烟火气的。珠光宝气阁纵横山西,是以煤炭起家,最后才慢慢涉足其他产业的。而珠光宝气阁的阁主闫铁珊,用来待客之时用的,便是皇家也难见的火精。 所谓火精,是地心之炭,燃之热量极高,寻常触手也极为火烫。巴掌大的一块火精,甚至不需要燃起,只是浇一些热水于其上,便能持续散发着融融暖意。 这样珍贵的火精,如今却随意摆在了水阁四角,足见闫铁珊的财力。 叶且歌在大唐的时候并没有见过这玩意,便难免多看了两眼。闫铁珊见了,便对霍天青吩咐了一句,不多时候,霍天青便将一个小巧的手炉递给了叶且歌。 “小兄弟不要客气,这是送你的见面礼。”闫铁珊的面皮白净,逢人自带三分笑意。叶且歌接过那手炉,只觉触手生温。而掀开一看,里面玲珑剔透的鲜红物什,自然便是方才她多看了几眼的火精。 叶且歌自幼是大家出身,倒不至于收到这点小玩意就诚惶诚恐。她大方收下,对闫铁珊含笑致谢。 小少年举手投足的确是经年才能涵养出的好风度,对于之前听到的隐约传闻,闫铁珊更是信了三分——若说这样的小少年当真出身白云城,那也并不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情。想到这里,闫铁珊看向叶英和叶且歌的目光便更多了几分小心。 转身之际,叶且歌望了一眼霍天青。他的脸上并无被重剑砸过的瘢痕,只是那一块的皮肤的确有些异样。冲着霍天青扬了扬嘴角,叶且歌重新坐回了叶英的身侧。 侍女们鱼贯而入,很快众人面前便是丰盛的饭食。陆小凤和闫铁珊东拉西扯,一口刻意的山西腔简直让人牙酸。而周遭的几位陪客也在小心恭维,一时之间,这个明知是鸿门宴的饭局,居然有了几分谈笑之意。 桌上的饭食都是山西特色,叶且歌坐在叶英身边,专心帮他夹菜。叶英拍了拍叶且歌的手臂,转手给她夹了一筷小炒,低声道:“好好吃饭。” 师徒二人动作优雅的吃着面前的几道菜,并不参与席间的谈话,仿若自成一个世界,外物根本就影响不了他们分毫。 只是,吃着吃着,叶且歌却渐渐的绷紧了脊背。她的目光璀璨若星子,望着残叶纷乱的某处,唇角也不觉带出一抹笑意。 叶英也往那边稍稍偏了偏头,他和叶且歌的动作很是轻微,那边在触及了大金鹏王朝的旧事,方才热络的气氛直转急下,席间的争执着的几人并没有注意到他们。 只是,那道远远站在一叶残荷之上的模糊身影,却也像是有所感应一般向两人所在之地投来了目光。他的人很冷,可是他的目光却带着灼灼热意。 那是,西门吹雪。 第36章 我有辞乡裁云剑。 第三十六章。我有辞乡裁云剑。 叶且歌收回了目光,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亭中并不算凛冽、甚至被火精熏得有几分温暖的空气灌入了她的肺腑,并未能让她从被西门吹雪激起的战意中剥离出一丝清明。 一直到叶英微凉的手指覆在叶且歌柔软光滑的手背上,只是浅浅的凉意,便让叶且歌骤然回神。感受到徒弟周身的浮躁渐渐褪去,叶英摇了摇头,虽然并没有多言,拍在叶且歌的手背上的力道也是轻微,却已然表明他的不赞同。 叶且歌慌忙想要认错,却也知道如今并非是好时机。她抿了抿唇,方才紧紧握住腰间双剑的手却缓缓松开了。 那边,闫铁珊已经有了送客之意,说话间的口气也更重了几分,还让霍天青去准备马车,送他们离开。 毫无疑问,当陆小凤说他是严立本的时候,闫铁珊简直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而他身边一直站着的霍天青则一直盯着自己的脚尖,既没有看陆小凤,也没有听从闫铁珊的话,出去为陆小凤和花满楼准备马车。 他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叶英与叶且歌,却是一抬手,便见五道人影从水阁之外跃入。他们带着不同的武器,守卫在闫铁珊身侧,而陆小凤和花满楼则在另一边。 也不知道是意外还是巧合,按照叶英和叶且歌的位置来说,这两个人正坐在中间,也没有任何出手的意思——就仿佛今夜他们前来,只是因为闫铁珊请他们来了。而他们来了,也只是为了赴宴而已。 闫铁珊那边,算上之前作为陪客的苏少英和马行空,一共有九个人。而陆小凤这边,就只有他自己和花满楼。 就在双方对峙,没有任何一人肯先动手的时候,叶且歌动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投向她。只见她放下了筷子,然后……用手帕按了按唇角并不存在的油光。 闫铁珊险些一个趔趄,刚想骂叶且歌捣乱,却又猛然想起这人可能的身份,便倏忽将到了嘴边的话憋了回去。他清了清喉咙,强迫自己温声细语的对叶且歌说道:“小兄弟若是无事,可以和你身边的那位先生先避出去,毕竟刀剑无眼,伤了可就不好了。今日是我闫铁珊待客不周,你却也见了这里的光景,少不得要让小兄弟的见笑了。” 叶且歌微微一笑。她当然要笑,哪怕这人真的欠了那么一笔旧账,只要他如数按利还了,就也不算一个恶人。而一个不算恶人的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却始终对她存了三分友好,她哪里有冷脸而待的道理? 她站了起来,往前迈了两步到闫铁珊身前,对他说道:“其实陆小凤也没有什么恶意。” 闫铁珊的脸色变了变,因为叶且歌的这句话,分明就是表明她是站在陆小凤的那边的。一个陆小凤就已经够棘手,若是再掺和进了白云城的人,闫铁珊不敢保证自己能够全身而退。 叶且歌看了看闫铁珊骤变的脸色,连忙安抚一样的温文一笑,继续道:“他也只是想知道您到底是不是拿走大金鹏王朝四分之一财宝的那人罢了。若不是,陆小凤定然会给您道歉。而若是……” 面前小少年的停顿让闫铁珊几乎喘不上起来。然而他毕竟是纵横商场这么多年的人,还是有些沉稳的,他紧紧的盯着叶且歌,破釜沉舟一般的道:“我是。又如何?” 得到了预料之中的答案,叶且歌点了点头,并没有太惊讶,只是继续道:“既然闫老板是昔日的严总管,你家旧主想要回那笔珠宝,而今你家大业大,想来不吝啬交出那些的吧?其实,在下甚至都不觉那是欠债,与其说是如此,不若是只是代为保管,如今也是物归原主罢了。” 反倒是没想到事情如此简单,闫铁珊紧绷着的身体骤然放松了下来。他挥了挥手让周遭的人散开退下,神情有些放松,更多的却是惆怅。 闫铁珊的呼吸粗重了几分,似乎很是费力才能将心头翻涌的旧事压下。可是最终,闫铁珊已经能够平静下来——这样的一天,若说他毫无预料,毫无准备,又怎呢可能呢?而如今,也不过是自己一直等待的一天,以这样的方式来临了而已。 他走到桌边坐下,倒了一杯酒,对陆小凤和花满楼举杯道:“今日之事是闫某人小人之心了,劳烦几位跑这一趟,闫某先干为敬,给陆大侠和花公子赔罪。” 陆小凤也没料到闫铁珊如此爽快,方才那阵仗,他还以为要有一番苦战。 总感觉自己白白被人刮了两撇小胡子呢——陆小凤苦笑着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上唇,与花满楼一道斟满了杯中的酒,和闫铁珊一道一饮而尽。 叶且歌看着酒桌上恢复了一片祥和,她看似在低头抚弄着手中的轻剑,用指尖描摹着上面的梅花花纹,实际上却是一直在注意着霍天青的一举一动。 霍天青一直站在闫铁珊的斜后方,那里是标准的管家应当站着的地方,曾经叶且歌也无数次看见忠叔这样站在自家兄长身后。 忽然,仿若是不经意一般,霍天青微微向旁边动了半步,紧接着,席间的众人便见叶且歌豁然起身,手中的长剑剑鞘也猛的被掷了出去。 还不待众人反应过来,那被叶且歌掷出的纯银剑鞘甚至还没有落地,便见她如同离弦之剑一般整个人疾掠出去。 八月尚有残荷点点,叶且歌手持轻重双剑,整个人却仿若一朵流云一般,极轻极快的掠向了湖水中央,一招平湖秋月直向水面而去,金黄色的剑气爆裂开来,将一湖平静的水激起漫天水帘。 随着一声女子的惊呼,只见湖中漫出一道血痕,一道黑色的身影也被挑了起来,直往岸边飞去。 “风,来,吴,山。” 叶且歌站在没有任何借力之处的水面上,却如履平地。她手中的奇异重剑划出炫目的剑光,剑影重重之中,周遭是绝对的安静。只有白衣双剑的小公子的衣袂摩挲的细碎声响,和着她足下轻微的踏水之声,却仿若炸开在每一个人心上。 一直到叶且歌收剑而回,除却叶英之外的众人仿若才有了反应。 闫铁珊哆嗦着捡起地上叶且歌的剑鞘,垫着手帕,小心翼翼的从上面拔下来了一根细若牛毛,却有着凤羽形状的毒针。他如今还在后怕——若非方才那位叶小公子投掷过来的剑鞘,恐怕这明显是淬了毒的毒针就会没入他的后心。 看了一眼霍天青,闫铁珊没有说话,却是叹了一口气。他很不想怀疑霍天青,可是方才的情景,闫铁珊如何能够不怀疑他? 霍天青也没有说话,他其实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既然已经被识破,那么任何辩解都是多余的。技不如人、计不如人而已,他无话可说。 紧紧的抿了抿嘴角,霍天青垂下了眼眸。 陆小凤很想掏出自己怀里的那个叶且歌交给他的暗器,和闫铁珊手里的做个对比,不过如今他更需要做的,是去看看方才被叶且歌拍飞了的那个人。 见陆小凤有了动作,闫铁珊也收敛了心神,众人一齐随着陆小凤往岸边走去。 地上躺着的是一个穿着鲨鱼皮的人,从她纤细曼妙的身材,依稀能够看出来这是一个女人。她的手中拿着的剑已经断成了两截,她的身上和头发上还全是水,很快晕湿了她周围的一块青石板。 而这样的一个人,之所以要用身材才能辨认出是男还是女,是因为她的脸……被六十多斤的重剑狠狠砸在脸上,虽然也曾举剑阻挡,但是显然并没有任何作用,任凭是谁,只要没有将铁布衫的外家功夫练到脸上,恐怕都是要面目全非的吧? 再看她的脸——她还流着鼻血,颧骨因为碎裂而高高的肿起,却不见任何一点红,嘴唇一片青紫,周遭的皮肤却依旧光滑如玉,而她的下巴也仿佛歪了些许。此刻这个人还在喘着气,一张嘴却是吐出一口血沫,连带着两颗脱落的牙齿。 到底都是胆子大的江湖人,即使眼前的场景如此震撼心灵,众人还是没有别过脸去。陆小凤正在努力辨认着这是什么人,而作为陪客的苏少英最先察觉到了不对劲,于是开口道:“这人易了容。” 叶且歌走了过来,投给苏少英一个赞赏的目光,而后对陆小凤道:“上官家的那个,不知道是飞燕还是丹凤。” 这一句话仿若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地上的人先是瞪大了双眼,诧异又不甘的死死盯着叶且歌,而后终于坚持不住,彻底昏死过去。 不过,无论这人是谁,都和叶且歌没有关系了,只是提醒陆小凤,大金鹏王朝的后花园里还埋着一个人,叶且歌便走到了叶英身侧,俯身对自家师父低声耳语了几句。 叶英静静的听着,在叶且歌起身之后点了点头,两人一同起身,对陆小凤那边稍稍示意,而后便化作两道白影,倏忽便离开了此地。 陆小凤有些好奇两人去做什么了,不过眼下他要处理的事情还是很多的,于是便也没有追出去。 而他自然也不会发现,那个自己搬来的完全没有发挥作用的救兵,在叶英和叶且歌起身离开之后,也足尖轻点,从容而去。 三人的身形很快,不多时候便到了珠光宝气阁空旷无人的后山。叶且歌和叶英稍稍站定,不消片刻,便见一人缓缓而来。 那人长身直立,白衣如雪。可是他手边的剑却是黑的,漆黑、狭长、古老。 叶且歌的目光落在他的剑上,便再也移动不开。而那人也静静的任由她打量,因为方才,他也是这样站在远处的湖水之上,看着叶且歌使出那一招精彩绝伦的风来吴山的。 “好剑。” 良久之后,叶且歌不由喟叹出声。她生平阅剑无数,亦曾铸剑几许,然而所见之剑之中,唯有自己为兄长所铸的那柄乌鞘长剑可与眼前这柄一争锋芒——叶孤城的那柄乌鞘长剑,在叶且歌两世所铸的剑之中,都算是得意之作。也幸而有叶孤城那样的剑客,才配得上它。 西门吹雪微微抬起了眸,望向叶且歌,然后又将目光落在她的双剑上。 “具是好剑。” 他生平杀人几许,对战无数,却鲜少有今天这样让他都兴奋得头皮发麻的对手。一向没有表情的脸上甚至带出了几分笑意,西门吹雪上前一步,眸光精亮:“可一战否?” “正有此意!” 叶且歌也畅然一笑,豁然拔剑! 第37章 长河渐落晓星沉。 第三十七章。长河渐落晓星沉。 西门吹雪的剑,是绝不花哨的剑。他一出手,通常只有两种结果——他死,或者他的对手死。 正是因为如此,如今江湖之中见过他出剑的人,都已经化作黄土一抔了。而他的剑法也便愈发的神秘,最终被江湖人捧到了神坛之上。 而叶且歌的剑,却是故园山水与四时交替之中涵养出来的山居剑意,她杀人,却不嗜杀。她心存三分柔软,却也并非软弱可欺。 叶且歌的剑法,说到底,是她的执念——对藏剑山庄的执念,对西子湖畔的执念,对……师父的执念。乃至今生,更多了一分对白云城与兄长的执念。 因为执念若此,所以叶且歌哪怕是在与人搏命之时,都会再添三分返身自重。从她隔世与师父重逢,被他带着些颤抖的双手抱住的那一刻起,叶且歌就已经决定了,此生绝不能轻言生死。因为——她明白,她的命很重要,不仅仅对她一个人来说的重要。 西门吹雪不畏死,而叶且歌不舍生。这就是他们的差别,也注定他们这一场比斗,是两种剑道的碰撞。 没有多余的试探,哪怕此刻的西门吹雪更想要见识一下叶且歌的全部剑招。可是他明白,那样做是对对手的不敬,而单凭方才叶且歌的那一招“风来吴山”,就足矣成为让他尊敬的对手。 叶且歌和西门吹雪都没有选择高高跃起,他们只是平地一跃,却已经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变幻了数招。 空旷的森林之中只能听见玄铁轻击发出的清脆声响。叶英细细数着这零丁而急促的声响,不由点头。 能够迫使且歌在真正短兵相接之前变幻足足五十招,这个名叫西门吹雪的年轻人的确剑法不俗。 叶英双目已渺,却能在心中勾勒出西门吹雪的一招一式。这个年轻人的剑很快,而且锋利,没有给对手留下丝毫的余地,同样,也没有将任何的会还守护之意留给自己。 叶英相信,若是有人和西门吹雪相对出剑,这个年轻人一定不会闪避——他将自己的生机全部悬于剑上,拼的就是比对方更快。 在叶英的大唐,也曾经有“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说法。于是他也便不难理解西门吹雪走的是一条怎样的剑道。或许在西门吹雪看来,剑要快,便要无所羁绊。一剑既出,生死无悔。所以,那些功名利禄,财富地位,乃至于亲情爱情友情,都会成为拖慢他的剑的东西。 于是,这个年轻人总是很少说话,周身也透着森森的冷漠。 浮生三千大道,只是各人选择罢了。叶英侧耳倾听着那边的剑招,并不觉得西门吹雪是剑走偏锋、误入歧途,却也并不欣赏这个年轻人的剑道。 那边,叶且歌已经和西门吹雪对了足足百招。在白云城之时,叶且歌与叶孤城对剑,动辄千八百招也是有的,曾经因为年幼体力不足,因而桎梏了她的招数的劣势被岁月渐渐抹平,如今的叶且歌,哪怕是抡着六十余斤的重剑,和叶孤城对战上一个时辰,也不会觉得吃力。 反倒是西门吹雪。他习惯于寻找对方剑招之中的漏洞,而后一招制敌。这样的打法,讲究的便是一个“快”字。作为当世顶尖的剑客,西门吹雪自然感觉出来了,六十招以后,他和叶且歌之间,与其说是比斗,反倒更像是他在给叶且歌喂招了。 对方的适应能力让西门吹雪都觉得吃惊,六十招,其实也不过是半盏茶的功夫,而对方在他招招夺命的情况下,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居然适应了这样的打法。 而反观自己,对方的招数虽有重复,可是同样的剑招,哪怕西门吹雪是第二次见,也依旧寻不到任何破绽。对方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像重复过数十万次,本就是精妙的剑法,在这种反复的重复之中,更有了几分自己的领悟。 思及此,西门吹雪的眼神之中不由闪过了一抹敬佩——对方不过是个尚未及冠的少年,天赋绝佳又难得如此勤勉,之前在江湖之中籍籍无名,恐怕是因为一直醉心剑道。有如此心性之人,又何愁成为不了绝世的剑客? 高手过招,本就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如今叶且歌和西门吹雪虽然依旧胶着,看似难分胜负,可是两人都知道,先下西门吹雪已经处于劣势了。 让叶且歌敬佩的是,哪怕是如此,哪怕以对方的剑道来说,输就是死。可是西门吹雪的眼中,却全然是得见对手的快意与对手中之剑的醉心。他不在乎旁人的鲜血,也不在乎自己的。哪怕以身殉道,也觉此生足矣。 手中三尺青锋,真的能让一个人醉心如斯么? 叶且歌手中的招式不停,却依稀想起了自己年幼之时的旧事。那个时候她方才能踉跄走稳,有一日,师父将她叫到身前,送给了她两柄缩小版的轻重双剑。 时至今日,叶且歌依旧能记得那双剑入手冰凉的温度。很冷,却让叶且歌心头荡漾开一抹暖意。 “以技观剑者,止于技;以术观剑者,怠于术,唯有以心伴剑者,方能通晓至高剑术。【1】” 师父不疾不徐的声音犹然在耳,也深深的镌刻进了叶且歌幼小的心中。那大概是此生第一次的悸动,因为手中的剑,因为耳边的话,因为……眼前的人。 大抵醉心一事,便是难免要有所偏执吧。西门吹雪如是,自己亦然。 叶且歌眉眼微动,一招玉泉鱼跃便向西门吹雪而去,先是峰插云景,而后出手便是一剑鹤归,她的虽然身形缥缈若流云,可是这一招极快、极狠,乃是凝结了叶且歌两世领悟的一剑。 在金黄的剑气爆裂开来的瞬间,西门吹雪微微眯起了眼睛。 面对这样劈天裂石,却又变幻不定的一招,西门吹雪未退反进。他横剑胸前,整个人如同山间云松。他的足下是松软的土地,而西门吹雪的剑尖一切一挑,竟然和叶且歌的重剑纠缠在了一起。只是他的鞋底已经没入身后的土里,到底显露出几分吃力。 西门吹雪只觉得自己持剑的整条手臂都在发麻,沉重的力道震得他几乎连剑都要拿不稳。 拿不稳手中的剑,对于西门吹雪这样的剑客来说,已经是处于下风了。 然而对面的人到底是西门吹雪,一招鹤归孤山被他生生抗下,对方浑厚的内力和重剑本身的力道让叶且歌也不是很好受。手腕之处全然酸软,叶且歌眉目微变,索性将碧王重剑往地上一插,整个人后退三步。 她后退,却不代表着叶且歌在示弱。 相反,下一秒,西门吹雪便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剑气向自己迫来。抬头一看,便见叶且歌周身剑气凝练,她迎风而立,十四柄长剑凭空出现,萦绕在她的四周。 叶英手指微动,他没有料到,西门吹雪竟然能将他的徒儿迫至如此境地——作为师长,叶英自然知道,且歌那孩子心剑修为不到家,因此她唯恐旁人因此看轻藏剑正阳,看轻心剑叶英,所以若非是无计可施,叶且歌是绝对不肯将此招轻易示人的。 如今能够迫出且歌这一招心剑,足见对方当真不是等闲之辈。 西门吹雪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招数,纵然平日少言,此刻也不由惊奇出声:“此为,剑意化形?” 叶且歌颔首,周遭的十四柄剑齐齐向着西门吹雪而去。 西门吹雪挑眉,举剑迎上。让他更加意外的事情是,叶且歌剑气凝成的长剑,与他的乌鞘相击之时,并非一触便散,而是真正发出了金戈之声。 和几年前与兄长对战的时候相比,叶且歌的剑意更加凝练,也越发随心而动。三年前她还是勉力控制心剑,如今这十四柄悬于她身侧的长剑,却已经灵活若她自己的手指,随着她的心意而盘桓在她身侧了。 虽然数量和距离上尚有桎梏,可是和前生乃至三年前相比,叶且歌的心剑的进步,远不止一日千里。 剑光交错成网的向西门吹雪迫去,西门吹雪接了一招鹤归的手还在微微颤抖,可是他的眸中却没有半丝惧意。 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到底,他是西门吹雪。 长剑横切而出,将头顶的剑网微微逼退,西门吹雪硬生生的将这张剑网撕开了一条出口,锋锐的剑气在他的身上割出大大小小的伤口,染红他的白衣,催生点点落梅。 他浑然不觉,将身体化作一柄长剑,直刺叶且歌咽喉。 朝闻道,夕可死矣!今日之战,闻道而死,西门吹雪不觉遗憾,也不后悔。 若是由着他这样冲出剑网,那么西门吹雪的剑有三分可能没入叶且歌的咽喉,可是叶且歌的心剑却是一定会穿透西门吹雪的心脏! 叶且歌终于见识到了这种执着,或许西门吹雪自己并不觉得可惜,可是她却不愿让这个人死——这世间爱剑懂剑之人太少,愿意此身以殉的人更是凤毛麟角。这样的一个人,可以死,可是却不应该死在她的剑下。 因为,她的剑道,从来不需要旁人的鲜血去证明。 在西门吹雪即将冲出剑网的那一刻,叶且歌倏忽收回了自己的心剑。她的腰身弯折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弧度,足下一转,已经到了西门吹雪身后。 叶且歌的反应极快,西门吹雪的那一剑又没有留有余力,所以,哪怕是他眼睁睁的看着叶且歌诡异的动作,他也没有了补救的余地。 而后,西门吹雪便觉得自己腰间剧痛,肺腑也受到了一些冲击。猛地吐出一口血来,他有些狼狈的扑倒在了地上。 而他的身后,叶且歌拿着方才被她插在地上又拔起的重剑碧王,还维持着一个“持剑行凶”的砸人动作。 方才那一击已经耗费了她最后的力量,挥出那最后一剑,叶且歌也只能以碧王支地,勉力的靠着自己的重剑站着。 “承……让……” 叶且歌的已经带出了一段气音,她重重的喘着粗气,勉力对西门吹雪笑了笑。而西门吹雪只能捂着腰强自翻了个身,仰身躺着调息——竟是连站都已经站不起来了。 第38章 纵然一夜风吹去。 第三十八章。纵然一夜风吹去。 西门吹雪仰躺在地上,他已经一片狼狈,从来雪白的衣衫上沾满了灰尘和鲜血——他自己的血。 然而,他没有死。在此之前,在西门吹雪的认知里,但凡输了,就是应当死的。因为他练的本就是杀人的剑法,杀死对手,也不会对自己留情。 如今他输了,却没有死。这只能说明对方并无杀人之心,也更说明,对方的剑术在他之上。 西门吹雪虽然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挑战每一位对手的,他也足够高傲,可是,他却也不是那种输过一次便要引剑自尽的懦夫。 被重物砸到的后腰还很疼痛,五脏六腑也受了不轻不重的震荡,如今还在隐隐作痛。西门吹雪迅速调息了一阵,方才觉得好了一些。他用剑支撑着站起身来,对叶且歌平静道:“我输了。” 叶且歌已经被叶英捞进了怀里,此刻她虚倚在师父身旁,看见西门吹雪如此坦荡,也真诚道:“胜之侥幸。” ——这并非叶且歌的谦辞,若非之前西门吹雪不知她重剑威力,贸然就敢生接她一招鹤归,而后又未曾见过心剑,叶且歌也不可能这么顺利的结束这场战斗。哪怕如此,高手过招,叶且歌还是有一些脱力的感觉。 让一个临近成年的藏剑弟子感觉力竭,还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叶且歌苦笑摇头,越发觉得自己的“天生神力”,在这高手如林的江湖里,恐怕也只能用来对付对付那些二流武者了。 轻剑游龙,重剑不工。力量本身终归只是力量,说到底叶且歌也明白,自己最终需要去磨炼的,还是剑意与剑道。 西门吹雪抹了抹嘴角的血迹,眸色却是如初的精亮,他定定的望着叶且歌,又看了一眼她身后的叶英,而后道:“何时再战?” 叶且歌微怔,却到底笑了。 她平顺了一下气息,抬起酸软的手腕勉力摆了摆,道:“生死之战只此一次,若是切磋,叶某随时恭候。” 说着,叶且歌戏谑的看了一眼西门吹雪,竟调侃道:“心剑终归也是剑,还有人硬往上撞不成?西门也未免太过莽撞了些。” 西门吹雪抿了抿唇,这一次,却没有再说什么“闻道而死,死而无憾”之类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会因为败了一次而改变自己要走的路,可是这一战,到底会对他产生怎样的影响,就连西门吹雪如今也说不好,只能留取之后细细品味参悟。 曾经,他以为只有自己和叶孤城可以算作是两座相对的高峰。而如今,在他的剑之一途上,西门吹雪却看见了走在他前面的人。无论江湖人如何将他神话,在西门吹雪心中,他自己始终是走在路上。 前路既然尚有要追逐之人,且不止一位,那么他怎么敢停? 心中分明越发坚定,西门吹雪望向叶且歌的眼中,也带上了三分赞赏与一丝不易察觉的温度。 叶英最先发现这个年轻人的变化,隐约知道他似有所悟,叶英微微点头,掏出一瓶药递给西门吹雪:“补气养血。” 这是叶英西方魔教出来之时,玉罗刹塞给他的。叶英虽然用不上,却也一闻便知是极好的,于是便一直带在身上以防不测。此刻,他的徒弟和这个年轻人正好都需要。 “多谢。” 西门吹雪接过,毫不犹豫的拔开瓶塞吃了下去。叶且歌也被叶英塞了一粒,此刻正盘膝而坐,静静调理。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面色苍白的两人才渐渐恢复。西门吹雪的腰间受创,如今已然红肿,然而他却恍若未觉,依旧是一派平静面色。 他受了些伤,又有了一些新的感悟,此刻最想做的事情其实是回万梅山庄,迅速疗伤闭关,想来剑术已会有所进益。可是陆小凤那边的杂事未了,西门吹雪既然已经答应帮忙,那便要有始有终。 于是,和叶且歌与叶英一道,西门吹雪他们三人一同往客栈走去。 路上,西门吹雪忽然开口道:“我应去何处寻你?” 叶且歌虽然好了一些,可是叶英终归不放心,这时几乎是半搂着她前行。听见西门吹雪的话,叶且歌有些奇怪的偏了偏头,一时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便顺口道:“白云城或者西湖,得看你什么时候找我啦。” 听见徒儿说西湖,叶英的唇畔微微有了些弧度,也接口道:“明年今时,少侠可去西湖藏剑山庄。” 少侠?藏剑山庄? 若非西门吹雪天生少有表情,这时恐怕就要撑不住一张冷脸了。他今年二十有一,被人称一声“少侠”或许并不为过,然而……整个江湖,敢称呼西门吹雪为少校的又有几人? 西门吹雪年少成名,如今更是濒临神境。而对方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四五,看起来就恍若是世家公子,远不像是一个江湖人。 可是西门吹雪却感觉得到,此人剑术已入臻境,远非他所能比拟。之所以看起来温和无害,大约是传说中的,返璞归真? 被这样的人,称为“少侠”,仿佛也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西门吹雪一向尊敬剑术高超之人,于是他居然接受了这样的称呼。 至若藏剑山庄,西门吹雪更是未曾有耳闻。万梅山庄在西湖也有些产业,若是那里有这样的一座山庄,有这样的一位高人,他没有道理丝毫无所觉才是。 不过这些疑问,西门吹雪都没有问出口。 还有一件更好奇的事情盘桓在心头,西门吹雪终归向叶且歌问道:“白云城主,是你何人?”没有犹豫,西门吹雪继续道:“去年三月,我见过叶孤鸿。” 言下之意,便是已经知道叶且歌并非叶孤鸿,那个什么“名孤鸿,字且歌”的说法,在他这里是行不通的。 一场酣战,叶且歌脑袋还有一些木,心念几转,她方才明白西门吹雪的意思。又稍微想通了产生这样误会的原因,叶且歌有些头痛的扶额:“白云城主叶孤城的确是我兄长,至若叶孤鸿……他是我小堂哥。” 无奈的摊了摊手,叶且歌叹了一口气:“陆兄自己张冠李戴,还四处编排我家小堂哥的身高,每年过年我家小堂哥都是要闹的。” 此言一出,无论是一直面无表情的西门吹雪,还是揽着叶且歌的叶英,脸上都出现了一丝裂痕。 看着眼前气鼓鼓的,才到自己胸口的小少年,西门吹雪干咳一声,别过脸去。他的性格和他的教养不允许他去嘲笑一个自己尊重的对手,特别是……这个对手才刚刚战胜他。可是,真的有点想笑了啊。 而叶英,则伸手摸了摸自己小徒弟的脑袋,比了比她头顶的高度,沉默了一下,低声道:“多喝些牛乳和骨头汤。” 前生徒弟十五岁的时候,虽然也不是特别高挑,可是却也要比如今高上小半头。第一次,叶英开始怀疑——是不是藏剑山庄特有的重剑,把这孩子压得长不高了呢? 叶且歌被师父和对手一齐戳中痛脚,偏偏为了维持君子风度,半点也发作不得。她只得委屈的瘪了瘪嘴,垫脚用头顶蹭了蹭叶英的掌心。 自家徒弟小小一只,发丝还格外柔软,叶英顺手轻揉了两下,这才收回手去。 他的动作太自然,让就连是和他们并不熟悉的西门吹雪,都不觉得两人如此亲昵有什么奇怪。 并不是为了和叶且歌讨论她的身高,西门吹雪知道此人果然和叶孤城有关系,便也足够了。他的目光灼灼,语气中竟也带出了一些波澜:“依你所见,我和城主之剑,何如?” 从一开始西门吹雪问自己的身份,叶且歌便料到他真正要问的便是这个。收敛了脸上的玩笑之色,叶且歌如实道:“我三年之内,没有超过兄长的可能。”并没有评论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因为叶且歌觉得,自己还没有这个资格。 微微点了点头,西门吹雪心中已经有了计较。骤然得知曾经自己以为与之比肩的人物,其实比自己要强,西门吹雪却并不觉得失落——他本就是因为对手的强大而兴奋的人,所以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时之弱而颓丧。 目光落在叶英身上,西门吹雪开口道:“还未请教高名。” 叶英已然白头,面上看起来却实在年轻。他叫西门吹雪“少侠”,西门吹雪尚且能够认下。然而若真的让西门吹雪唤叶英一声“前辈”,西门吹雪还真是有些唤不出口。左右西门吹雪并非喜欢假意客套之人,索性便省了称呼。 叶英也知西门吹雪所想,他与花满楼平辈论交,自然也不会刻意在西门吹雪面前摆长辈的姿态。听见西门吹雪相询,叶英便道:“在下叶英。” “在下几时可与叶兄一战?” 若是在盛唐,有人对藏剑山庄的大庄主问出这样的一句话,那么整个盛唐都会嘲笑这人的狂妄。 叶英的道,并非是与人相争的道。他的剑,谁也不是为了和人比试的剑。可是面对西门吹雪这样热爱手中之剑的人,叶英不免带出了几分长者的宽容。 他站在原地,双目轻阖,却似乎在打量着西门吹雪。良久之后,叶英道:“十年。十年之后,你或有所成。” 西门吹雪的眼神更亮。他点了点头,道:“好。十年之后,西湖藏剑。” 十年而已,与叶英这样的高手过招,莫说是十年,就是二十年,三十年,西门吹雪依旧可以等。 在剑道之上,他从来都是孤高,然而,在遇见了真正的对手与比自己强的人的时候,西门吹雪绝对不会狂妄。 像是西门吹雪这样的心性,的确是难得了。叶英浅浅一笑,揽着自家小徒弟继续往客栈走去。 一踏入客栈,叶英便感觉到了大厅之中有了许多武林中人。在看见他们的那一刻,陆小凤就像是被烫了屁股一样的蹦了起来,快速的向他们奔来。 就连一向沉稳的花满楼,脚步也不由快了几分。 叶且歌借着师父的力道站直,便见陆小凤“张牙舞爪”的向着自己扑来,登时就被惊得后退了一步,重新摔回了叶英的怀中。 第39章 淡烟衰草有无中。 第三十九章。淡烟衰草有无中。 “陆公子,花兄。” 微微示意,叶英走到桌边,将已经有些脱力的徒弟放好,这才转身对花满楼和陆小凤道:“何事如此惊慌?” 陆小凤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眼叶且歌,发现她身上并没有什么内伤外伤,只是脸色有些苍白,心放下了一半,却紧接着又高高的悬了起来。 他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一直到看见后面跟着叶英一道走过来的西门吹雪,陆小凤才终于平稳了气息。 西门吹雪周身都带上了血迹,脸色比平时更白,走路的时候步伐也微微有些不自然。然而对于陆小凤来说,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方才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西门吹雪和两位叶兄都不见了踪影。陆小凤一想到是西门吹雪和叶且歌要决斗,自己简直连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如今这两个人虽然状态都不太好,可是能够依旧站在自己面前——没有人因此死去,陆小凤高高提起来的心终于放了下去。 花满楼也放松了下来,他掏出两瓶药分别放到叶且歌和西门吹雪面前,笑道:“花某不才,唯有这几样调气养身的药丸还算拿得出手。西门庄主和小叶公子若是不嫌弃,可服用两粒。” 叶且歌方才被师父喂过药,此刻正犹豫着要不要谢绝花公子的美意,叶英却直接打开药瓶嗅了嗅,投了一颗化在温水里,将之递到了叶且歌的唇边。 “无碍,不会冲突。” 叶英这样说着,叶且歌便乖乖低头,将有些微苦却带有回甘的浅粉色药水喝了下去。花满楼果真如其名一般,爱花至极,就连这药也是取花之精髓,叶且歌只是喝了那么一小碗,便觉得肺腑清明,周身为止一震。 感觉力气恢复了些许,叶且歌起身对花满楼抱拳道:“多谢花公子。” 花满楼含笑,一旁的西门吹雪却将自己面前的药推了回去,听不出什么情绪的说道:“心花怒放丹,中秋前后服用,清火祛湿。”稍微顿了顿,西门吹雪抬眸看了叶且歌一眼,缓缓道:“遍体生香。” 叶且歌一愣,恍然想起自己如今是男子身份,遍体生香什么的……虽然她不是很在意,但是花公子你给我和西门吹雪两个“汉子”吃这个,真的不是为了坑我们么qaq 一脸可怜兮兮的抬头望了一眼自家师父,看着师父他居然也隐隐勾起嘴角,叶且歌无语望天,一脸郁卒的趴在了桌上。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大厅角落里的一个老者忽然开口道:“想来西门庄主和这位小友应该已经切磋过了,只是不知结果如何?” 他只是穿了一身再寻常不过的道袍,手中的剑也有一些陈旧了。他坐在角落里,不说话的时候,就恍若与周遭的桌椅陈设融为了一体。然而他一开口,有些沧桑却沉稳的声音不疾不徐的传来,就任谁也不会忽略他。 顺着声音望去,持剑的老者目光清明,神色坚毅,恍若山中老松一般。饶是陆小凤这样的高手,在这老者面前,都不由的屏住了呼吸。 他的身边围绕着几个年轻人,叶且歌顺势望去,只能认出其中一个,便是方才作为闫铁珊的陪客的苏少英。 而这个人,毫无疑问,便是如今的峨眉掌门,独孤一鹤。而他身边站着的三个年轻人,便是如今武林的小辈之中依稀能够叫得出名号的“三英四秀”之中的三英。 叶且歌并不若西门吹雪一样好战,然而面对这样的一把名剑,她的面上还是带出了几分后辈的谦逊。听见长者相询,叶且歌站了起来,正色道:“与西门庄主对招,叶某受益良多。” 而对一切都异常冷漠的西门吹雪也向独孤一鹤望去,他持剑的手动了动,却终归变成了对剑身的摩挲。薄唇微抿,西门吹雪平静道:“是我输了。” 这个答案,在独孤一鹤的预料之外,毕竟西门吹雪的剑神之名,就连他独孤一鹤都是认同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居然能胜西门吹雪,谁敢相信? 然而转念一想,这样的结果也是在情理之中——毕竟,西门吹雪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若是眼前这个小少年落败,那么恐怕此刻,她就已然是一具尸体了。 再看西门吹雪神色平静,看向叶且歌的眼中也只有对另一柄剑的狂热与尊敬,并无半分输了以后的不忿,独孤一鹤不由点了点头。有如此心性,无怪乎西门吹雪年纪轻轻便已经登临巅峰,与自己这样的老人家齐名了。 独孤一鹤扫了一眼身边的三个徒弟,眼中的含义再明显不过——你们看看人家! 三英被师父的目光一扫,不由都低下了头去。唯有苏少英看了好几眼叶且歌的重剑,眸中也燃起了崇拜之情。同样是手持重剑,苏少英对于这个能够赢了西门吹雪的少年,当真是十分佩服。 在这期间,叶英一直没有说话,他双目紧闭,却是一直在留意着独孤一鹤身上的气息。他在独孤一鹤身上的确感受到了一丝血腥气,可是其立身也正,周身气场清正中和,手中长剑也绝无阴邪之气。这样的一个人,倒是让叶英想起了曾经短暂结交过的几位恶人谷的纯阳道长。 这样的人,真的可能掌管了那个恶贯满盈的青衣楼么? 那边陆小凤已经问出了叶英心头的疑问,他坐在独孤一鹤的对面,玩笑也似的开口道:“独孤掌门大约也知道了我们的来意,不过在下觉得很奇怪啊,像是独孤掌门这样名门正派的掌门,怎么会又掌管了青衣楼呢?” 独孤一鹤双眉紧皱,一旁的苏少英却是怒斥道:“一派胡言!青衣楼杀人越货无所不为,怎么会跟我师父有关系!” 因为这个苏少英对他师父的维护,叶且歌不由得高看了他一眼。 陆小凤还要说些什么,独孤一鹤却已经开口道:“前些日子有人给我了一封信,说了大金鹏王的旧事与近况,我老了,不想再掺和进那些事情了。而且……”他顿了顿,有些沉痛的说道:“昨日我已经去寻了大金鹏王,正遇见有人在刺杀他,我们去晚了一步,只救出了小郡主。” 似是不忍再说下去,独孤一鹤闭上了眼睛,艰难道:“大金鹏王朝的嫡系血脉脚上都是六趾,方才闫铁珊已经查看过了,被那位小友拍晕的人并没有,可见不是真正的公主。若是陆公子所言非虚,真正的丹凤公主已经被害,那大金鹏王朝的血脉,已经至此绝矣。” 陆小凤这一次是彻底的说不出话来。他的笑容里有些苦——无论是谁,当知道自己彻头彻尾的被耍了之后,也总会说不出话来的。他灌了一口水,这才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也就是说,如今的上官家,只剩下上官雪儿和上官飞燕了?” 听见上官飞燕的名字,独孤一鹤的眸色一冷,他冷哼一声,道:“上官飞燕?这种谋害帝血,心肠毒辣的女子,有什么颜面说自己是上官家的人?”那一伙刺杀大金鹏王的人出手狠辣,也对上官家的地形很熟悉,若说没有人里应外合,独孤一鹤是不相信的。 虽然陆小凤看着仿若在找自己麻烦,然而独孤一鹤也知道他是被人利用,到底是德高望重的前辈,独孤一鹤并没有迁怒陆小凤。相反,他起身对陆小凤拱了拱手,道:“此事多谢陆公子代为奔波,待查出了幕后之人,安置了小郡主,贫道定当设宴,以谢诸位。” 不觉之中,独孤一鹤重新将话题引了回来。方才因为听说大金鹏王一脉已经只剩上官雪儿的陆小凤也微微的回过神来。他捏了捏酸疼的眉心,苦恼道:“的确,如今我们最重要的是要查清背后的黑手到底是谁。” 说话间,闫铁珊从外面走过进来。他的身边围绕着白日里的那五位高手,却不见了霍天青的踪影。 “没错,要知道幕后黑手。” 闫铁珊的声音不复伪装的粗噶,也因为情绪激动而有些尖锐。看到闫铁珊,独孤一鹤叹气道:“当年吃人不吐骨头的严总管,如今也沦落到这步田地了。” 闫铁珊面色不变,反唇相讥:“当年风光无两的平大将军,如今也不过是个穷酸道人。”接着,他的目光落在苏少英身上,带出了一丝温和:“不过徒弟倒是教的不错。” 这两个人不是仇人,相反却是故友。只是,时过境迁,这两个人也只能用这样的嬉笑怒骂,掩盖彼此心头的惆怅了。 末了,闫铁珊对陆小凤说道:“此事是我识人不清,霍天青才是这一切的背后黑手。他约陆大侠明日清风观一晤!” 对于这个结果,陆小凤十分的意外,他瞪大了眼睛,等待着闫铁珊的解释。 而闫铁珊也沙哑着声音,将方才自己和霍天青的对话与陆小凤缓缓道来。 叶且歌没有听他们的话,在众人都静静的听着闫铁珊的叙话的时候,她轻轻抬手,一页信笺就这样平平的落在她的掌心。 叶且歌抬眸一望,窗外的人影一闪而过,可是那专属于白云城暗卫的轻功,却再也逃不过叶且歌的耳朵。 她将手中的信笺展开,在没有人注意到她的时候,飞快的扫过上面的文字。片刻之后,叶且歌微微皱眉,低声对叶英说道:“师父,霍天青之事有异。” 她的声音极细极轻,就连在场的独孤一鹤那样的武林高手也察觉不出。叶英轻轻捏了捏叶且歌的手指,对她微微点头,而后师徒二人身形一闪,竟是悄无声息的飘然而去。 到了客栈之外,叶且歌对叶英说道:“兄长的信上说,此事之中,霍天青只是棋子,真正的幕后黑手乃是霍休。”略微停顿一下,叶且歌蹙眉:“而且兄长还说,明日霍天青见到陆小凤之前便会遭遇不测,被人毒死在青云观中。” 叶英沉默片刻,道:“且歌想要救他?” 叶且歌挠了挠头,有了些许犹豫,最终却还是将内心所想如实告知自家师父:“我只是觉得,此人虽然心术不正,却也罪不至死,如今既然已经知道有人要害他性命,我若坐视不理便也算是帮凶。” 到底是一条人命,叶且歌不是圣母,可是却也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幕后黑手再去害人。更何况,按照叶且歌对兄长的了解,兄长没有言明是因为不想干涉她行事,可是特地提及此事,想必也是想救这霍天青一命的。 ——叶且歌不信任霍天青,可是她却相信叶孤城。 听了徒弟的话,叶英沉默片刻,终是拍了拍叶且歌的脑袋,温声道:“好,那便去寻他吧。” 说着,白衣白发的男子牵了自家小徒弟的手,率先向前走去。 第40章 瑞脑香销魂梦断。 第四十章。瑞脑香*梦断。 昔年藏剑山庄,叶英身为大庄主,却更多的是抱剑观花,在天泽楼前静坐,领悟心剑之道。藏剑山庄的一干庶务全部交托二庄主打理,然而那并不代表着,叶英对一些“凡尘俗事”一概不知。 今时非他世,对于自家小徒弟的这位兄长,叶英虽然还未曾得见,但是在玉罗刹和陆小凤、花满楼的口中,以及这一路的耳闻之中,叶英还是将叶孤城其人了解了大概。 一个孤高骄傲的剑客,一个远居海外的白云城主,纵然是对幼妹放心不下,可是能够在相隔万里的中原有如此大的能量,轻易就探寻得到陆小凤都探寻不到的秘事,当真是在情理之中么? 而叶孤城顶着几乎人尽皆知的前朝后裔的身份,在中原如此猖狂行事,今上居然也没有半点反应?此间种种,都让叶英心生疑窦。 只是如今叶英尚且有许多事情不了解,对方又是徒弟敬重且亲昵的兄长,叶英反倒不好直接对叶且歌开口询问了。 叶英本身便是极淡之人,除却藏剑之外,他几乎没有特别挂心之事。所以关于叶孤城的浅浅疑虑,他都暂且压下。与叶且歌一道,两人很快就到了青云观。 青云观里,霍天青穿了一身天青淡色的素袍,脚上并未着靴,反而穿了一双同色的布鞋。他的穿着如同他的名字一般,恍若要融化进雨后初霁的天空之中。 然而此时,天边却分明是一片让人觉得温暖十足的霞光,夕阳仿若已经支撑不住,随时都可能很沉很沉的坠下去。 看见远远而来的一高一矮的两道身影,霍天青有些惊讶,却在面上带出了一缕苦涩。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侧脸,那里的皮肤入手并没有温度,若是仔细按一按,还能感觉却易容之下的红肿。 神经反射一般的抽疼了一下,霍天青叹了一口气,对叶且歌说道:“你何必来。” 叶且歌脚步微顿,偏头问道:“我不该来?” 霍天青的面色更白了几分,半晌之后,才道:“我忘了,你是陆小凤的朋友。”说着,霍天青缓缓的站了起来,又道:“若是为了找我算当日偷袭的账,小公子出手便是。” 说着,霍天青腰身一拧,向右一滑,左手双指捏成凤啄,直点叶且歌颈后天突。 简直不知道这种“一言不合就动手”到底是什么时候兴起的恶习,叶且歌方才和西门吹雪对战,虽然吃了丹药之后恢复些许,可是若在此时让她与人动武,未免还是有些太过勉强了。 叶英也是眉头微皱,他自然知道以自己徒弟如今的状况,是绝对不能和人动手的。足下微动,叶英很是迅速的将想要勉力接下霍天青这一招的叶且歌挡在身后,而后他以焰归剑鞘轻敲在霍天青的指尖。那仿若无意的轻轻一扫,却让霍天青登时后退两步。 没有给霍天青说话的机会,叶英直接言道:“我们非是来寻仇。” 霍天青却也顾不得这些了。 他只觉自己被眼前的白发青年用剑鞘敲过的手指一片凉飕飕的麻,那股麻意从他的指尖缓缓窜入手臂,他连忙运起内力阻挡,也顾不得再说上些什么,那股非同寻常的麻已经告诉他,这人看似随意的轻轻一敲,实际上却夹杂了浑厚的内力。 而将内力逼入他的筋脉,却没有伤害他的丹田肺腑,不仅说明眼前这人武力惊人,也证明了他方才所言——他们的确不是来寻仇。 旁人内力入体到底不是小事,纵然叶英手下留情,没有借此摧毁霍天青的筋脉,然而霍天青到底不敢坐视不理。一直到他的额头都渗出一层冷汗,霍天青才终于将那一缕从他指尖窜入的叶英的内力逼了出去。 霍天青其实是个有几分清隽的男子,可是此刻,他的额头上还有着冷汗,他的脸上也显现出几分狰狞。他盯着叶且歌和叶英,忽然道:“二位不想找天青寻仇,天青却想要找二位寻仇。” 叶且歌从叶英的身后探出脑袋,有些不解道:“我们之间有仇?” 就算是他们师徒二人破坏了霍天青的计划,救了闫铁珊一命,让他算计珠光宝气阁的计划落了空,然而……说是“仇”,也未免有些过了吧? 霍天青看了一眼叶且歌尚且背在身上的重剑,又瞥了一眼双目微闭,却将身后的人护得严严实实的叶英,他沉默了一下,却有些突兀的开口道:“若天青没有猜错,二位应是同门?” 叶且歌更有些疑惑,叶英亦没有说话,只是平静颔首。 霍天青眸中划过一抹了然,之后又很深很深的叹了一口气:“二位身出同门,也是一番深情厚谊,二位又何妨以己度人一番,便也不难得知天青为何若此了。” 叶且歌尚不知霍天青所云何意,叶英却已经有了明悟。他望向霍天青,道:“以你之意,你和上官飞燕,乃是同门?” 霍天青道:“然也,她正是我师姐。” 脑海中闪过那射向自己的鸦羽暗器,和那根虽然自己未曾细看,却也依稀知道是一根针样的暗器,叶且歌也大约明白了事情的因果——方才来的路上,叶且歌还觉得有些意外,若是以霍天青此人的心性计谋,本不应该被上官飞燕利用才是。 想也知道,若是闫铁珊身死,他本身又无后人,珠光宝气阁难免会落到执掌其大半事务,又让珠光宝气阁更进一步的霍天青手中。闫铁珊如今已经是七旬之龄,早年逃亡之路上又受过重伤,若是霍天青肯静心等待,纵然不折腾出这些事端,不出十年,珠光宝气阁也终归会是他的。 可霍天青偏生就连这几年也等待不得,要如此铤而走险,原因却是……上官飞燕是他的师姐。而他从小,就无法拒绝这个师姐的所有请求。 霍天青是天禽老人七十七岁才得的独子,他出生的时候,不仅仅是自己的父亲名满天下,就连他上面的几位师兄也已经享誉江湖。对于这个小师弟,众位师兄固然照拂有加,更多的却是恍若对子侄的宠爱。 唯有和他相差不多的上官飞燕,她是霍天青真正意义上的玩伴,虽然是他的师姐,更多时候,却像是跟在霍天青身后撒娇的小女孩。整个天禽门中,唯有在上官飞燕身上,霍天青才能体会到那种保护旁人的感觉。 他们一同长大,保护上官飞燕,满足她的请求,这或许已经成了他的习惯。而如今上官飞燕被叶且歌一剑拍中,生死未卜,霍天青无论是出于青梅竹马之谊,还是出于同门之义,他都是要找叶且歌做个了断的。 而这算计珠光宝气阁财富的罪名,霍天青已然参与,便准备在陆小凤面前一力承担。与自己的名声相比,上官飞燕在霍天青心目中的分量到底更重了一些。 叶且歌也看出了霍天青对上官飞燕的袒护,虽然对他的行为很是不齿,可是这种同门之义,倒是让叶且歌想起了自己湮灭在历史烟尘之中的同门。 霍天青或许不是一个好人,但是他却没有对不起上官飞燕。想到了兄长在信上说的一切,叶且歌叹了一口气,从叶英身后缓缓走出,拿起了霍天青放在桌边的绿玉酒杯。 趁着霍天青还瘫软在地,叶且歌洁白的手指竟直接探入霍天青的衣襟,从中直接掏出一方绣着燕子的手帕。 霍天青周身肌肉紧绷,狠狠瞪向了叶且歌,声音也带出了一丝冷意:“放下。” 叶且歌却恍若未闻。她走到了距离他七步远处,将手帕和酒杯都放在地上,而后对霍天青道:“你闭气的功夫应当不错?” “师父。”也没有理会霍天青之后的反应,叶且歌对叶英轻轻唤了一声,在对方轻轻点了点头,她重新回到了桌边,拿起了桌上的一坛酒。 顺手推开了窗户,叶且歌拍开酒上的封泥,啧了一声,惋惜道:“可惜了这十六年的女儿红。”说话间,却是毫不犹豫的将一坛美酒倾倒于地上的酒杯和手帕上。 “闭气。” 叶且歌的话音方落,霍天青便不由自主的听从她的话,屏息凝气。 十六年的女儿红倾倒在绿玉酒杯和那方素帕之上,两物相触的地方竟然升起了浅淡的烟雾。那烟雾淡得恍若看不见,一股恍若鸢尾的香气却飘散在空气中。 倒完了这一坛酒,叶且歌迅速开了窗户与大门,开始彻底的通风。 一直到一盏茶的功夫之后,空气中的异香散去,叶且歌方才开口道:“霍总管是聪明人。你将人当成师姐,她却未必将你看做师弟。” 她的话说的直白,每说一句,便让霍天青的面色苍白半分。手帕,酒杯,十六年的女儿红。前两者皆为上官飞燕所赠,而后者则是上官飞燕最爱之物。 对方当真是算无遗策。无论他爱上了上官飞燕也好,只将她当做是唯一的玩伴也罢——什么东西一旦沾上了“唯一”二字,大抵都会更珍贵一些罢。算好了他会睹物思人,于是便将无毒的两样药分别涂在酒杯和手帕上,只是这两样东西一旦碰上烈酒,却会成为无声的催命符。 而十六年的女儿红,又哪里有不烈的道理呢? 面对这样的结果,霍天青只想苦笑了——他自诩算计人心,帮着上官飞燕将花满楼和陆小凤耍的团团直转,却未想自己也是局中之人。而算计他的,竟然是他一心以为可以信任,需要去保护的师姐。 天下之事,果真是报应不爽。 霍天青笑着,却仿佛要哭出来。 “你不当救我。”身体还有些脱力,也恍若被抽空了最后的一丝气力,霍天青仰躺在冰凉的地上,抬起手臂遮住了眼睛。他的嘴角勾起嘲讽的弧度,只是这一次,他是在自嘲。 “天大地大,霍天青背信弃义,今日声与名具裂,本就无处容身,小公子又何必救我。” 许久之后,霍天青带着一丝苍凉,与被亲近之人背叛之后的心冷,如是对叶且歌说道。 叶且歌并不觉得他可怜,如今他到了这一步,也算是罪有应得——毕竟,若是真让他成功了,那闫铁珊又何辜? 然而,眼前苦笑着的霍天青,却和多年以前的陆小凤依稀重叠。末了,叶且歌终于还是道:“你若真是无处可去,便去白云城吧。” 虽然不知道兄长要你做什么,不过恐怕不会好受,不过,也算赎罪了嘛。 心里默念了这样一句,叶家的“小少年”脸上却带着一丝让人迷惑的怜悯,为已经心凉绝望的霍天青找出了这样的一条后路。 叶英在叶且歌的身边听着这一切,不知怎的,竟对那个霍天青,产生了一丝微妙的……同情。 第41章 明月何时照我还。 第四十二章。明月何时照我还。 白云城啊。 心中默然半晌,霍天青看了叶且歌,忽然长叹一声道:“小公子知天青所行何事?” “勾结上官飞燕,欲谋珠光宝气阁,此为不义。恩将仇报,几年前闫铁珊救你性命,如今你却想要谋害于他,此为不忠。” 叶且歌的手缓缓的搭在了自己的碧王青君之上,她注视着霍天青,将他精心策划了数月,接连算计了陆小凤与花满楼的阴谋一一戳破。如今霍天青棋差一招,反倒被人以上官飞燕为工具算计了他。叶且歌固然觉得方才他那副绝望的样子有些可怜,然而这种“可怜之人”,却也不值得她去同情。 阴谋被这样直白的戳破,霍天青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哑着声音道:“白云城主目下无尘,天青这等不忠不义之人,白云城焉有天青容身之处?” 说着,他的脸上又浮现出了一抹掩藏不住的骄傲,霍天青起身负手而立,淡淡道:“纵然身败名裂,我霍天青终归还是天禽派掌门,” 这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霍天青一生都渴望逃离开父亲的盛名带来的阴影,做几件震惊武林的事,让世人再提起他的时候,说的是“霍天青”,而不是“天禽老人的儿子”。然而,他渴望逃开的盛名,最在意的反倒是他自己。那种骨子里的骄傲,都是因为他父亲的威震武林才滋养出来的。 叶且歌不想再和他多说些什么,一个人的悲剧始于他性格的悲剧。叶且歌今天来,只是因为她不能看着有人在自己的面前被害,她救这人一命,至于霍天青之后的路要怎么走——他们不是朋友,叶且歌也没有帮霍天青参详的义务。 对着霍天青摆了摆手,叶且歌道:“君且随意。叶某和城主都非携恩求报之人。”说着,叶且歌手一扬,将方才白云城暗卫送来的那一页纸送到了霍天青手边。 那上面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上官飞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幕后黑手又到底是谁。作为此局之中被人利用的棋子,叶且歌觉得,有必要让霍天青知道。 她的确不能帮霍天青做任何决定,不过她总可以让他清明。叶且歌并不怀疑霍天青是个聪明人,所以她相信,一旦走出这个当局者迷的境地,他会冷静下来,细细思考的。 毕竟,仅仅一个同门师姐,霍天青便可以冒如此大的风险,叶且歌不信他身为天禽门的掌门,不会为自己的门派考量。 将一室静谧重新留给霍天青,叶且歌与自家师父一道,走出了门去。 就在他们踏出青云观的刹那,一道箭头燃着火焰的箭矢已经向着他们射来。叶且歌瞳孔一缩,方才要动作,却被人从身后猛地扣住腰身,微微提起。叶且歌还没有落地,便见叶英广袖一挥,那一支来势汹汹的火箭竟被袖风一扫,生生调转了方向,向来的方向飞了回去。 远处的树林之中传来了重物落地的声响,空气中也隐隐有了几分草木烧焦的气息。刹时,方才还一片平静的树林里开始有了动静,无数燃着的箭矢纷纷向着他们射来! “别动。” 一贯温润的男声里带了几分冷然,在叶且歌方要拔剑出鞘的时候,叶英已经先她一步,将她密不透风的护在了身后。 叶英并不弑杀。他是在西子湖畔抱剑观花而参悟的剑道,他是出身名门的世家公子。他举止有度,进退得宜,一言一行之中便将“风雅”展现到了极致。 所以,你能想象这样的一个人会有十分狠厉的出手么? 叶英的招式之中全然没有了从前的先礼后兵,身形如白鹤跃起,却为身后的人撑起了一道屏障。叶英的身后只有方寸之地,却是世间最安全的堡垒,那些密集的箭矢伤不到他身后的人,那些夹杂在其中的暗器也不能。 就连如今武林之中,让人胆寒的江南霹雳堂出产的霹雳弹,也不能伤到叶且歌分毫。 因为,叶且歌站在了叶英的身后。因为藏剑的大庄主,尝试过一次守护不住自己要守护的人的滋味,就已经足够了! 为了行动方便,叶英今日只带了焰归。那一柄跟随他上了睢阳战场,又从盛唐而来的重剑,终归还是让他有些许的不习惯。之前之所以一直带着,只是叶英知道藏剑的轻重双剑在江湖之中并不多见,他背负双剑,总是和徒弟有着些许相似的。叶英一直在期许着,说不准哪一天就能听见旁人说“我见过一个和你背着相似的双剑的人”了。 而如今他已经寻到自家小徒弟,那柄染了太多狼牙军鲜血的重剑,便没有什么必要带着了。 焰归一斩,还没有触及剑身,那些飞来的火箭便已经破成两截,坠在地上。对方的箭矢仿若永远也射不完,叶英手下动作不停,周身剑气却骤然凝结。三十二柄雪亮长剑凭空而出,带着淡淡流华,却猛地向不同方向刺去。 剑不空回! 叶英的心剑远不是叶且歌的那种“花架子”可以比拟,对方派出的三十二名杀手,在江湖上都可谓是首屈一指。然而,任凭他们如何纵横江湖,却依旧抵挡不过叶英这平平刺出的一剑。 这些杀手永远也想不明白,分明是最寻常的一刺,并不迅疾也看似并不狠厉,自己为何却怎么也避不开呢? 方才的箭雨戛然而止,叶且歌从叶英身后探出脑袋,愣愣的看着师父脸上难见的冷意。 在她的记忆中,师父很少生气,虽然对藏剑山庄的弟子们要求始终很严格,可是作为师长,师父从来都是宽和的。 ——只要不是因为自己怠懒,同样的剑招,师父总会不厌其烦的给自己演示讲解,一直到自己弄懂为止。也会细心的纠正自己的错误,并不会因此过于苛责。像是如今叶英的这种神情,叶且歌有记忆以来就从未见过。 叶且歌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一眼师父,不明白以师父这样的心性,为何会平白动怒。有些不知所措的四下望了望,摸了摸鼻子,叶且歌讪讪说道:“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霍休派来的。” 小徒弟的声音并不是寻常少女的娇嫩,此刻平白拖出一点点委屈,倒也显得十分可怜。叶英叹了一口气,也觉自己表现太过,恐怕真的吓到了这个孩子。将焰归收入剑鞘,叶英转身摸了摸叶且歌的脑袋,却近乎温柔的说道:“以后莫要逞强,今日你分明力竭,这些箭矢无眼,哪怕有一疏漏,你可考虑过为师?” 从未想过师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动怒,不知怎的,叶且歌怔愣片刻,忽然就觉得眉眼湿热,蓦然就红了眼眶。她飞快的低下头去,就连呼吸也不敢错乱半分,生怕让师父发现端倪。 ——何以至此? 叶且歌,你到底混蛋到什么程度,才将师父那样和风霁月的人,逼迫到如今这种地步?他本该是站在云端,事不关己的随意俯瞰着这个尘世,而不是如今这般被你卷入这些纷杂尘事。他的心中本该是故园山水,是西湖藏剑,而不是为你担惊受怕。 叶且歌在心中这样斥责着自己,无声的煎熬着。在她的心里,师父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所以哪怕是她自己,都不值得那个最好的人去挂怀。 有那么一瞬间,叶且歌甚至难过得想要弯下腰去,嘶吼呐喊,仿佛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心不再是被撕扯一样的疼痛。又仿若是在自我惩罚——她让师父难过担忧一分,自己就要更加难过十分。 可是叶且歌最终什么也没有做,她不能,更不敢。师父就在她身边不足一尺,她甚至就连呼吸的频率都不敢有稍稍的变化,又怎么敢让师父知道自己心中翻江倒海一样的自责? 就在叶且歌都不知该何以自处的时候,青云观的门被霍天青从后面豁然打开。他的指尖还捻着叶且歌方才给他的书信,目光扫过地上断了一地的残箭,又瞥了一眼远处林中的尸体,霍天青沉声道:“霍休果然没有打算给我活路。” 叶且歌没有接话,目光却落在了霍天青身上。 霍天青看了一眼方才出手利落革杀三十二名顶尖杀手的叶英,忽的笑了:“小公子和这位……”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称呼,只是片刻,霍天青便继续道:“和这位先生,若你们二人是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朋友,那如今该担心的,恐怕是他们两人的死活了。” 叶英看起来并没有武林高手的特质,至少,不像是当今武林之中的高手。然而霍天青敢肯定,仅凭他方才的那一手,纵观整个中原,便不会有人能与之相提并论。 虽然不明白为何这样的一人却始终声名不显,但是霍天青看向叶英的目光之中却带上了几分小心。 他看着叶且歌和叶英,道:“霍休此计败露,闫老板和独孤一鹤都安然无恙,他难免要狗急跳墙,对我这样的废子尚且如此大动干戈,已入此局的陆小凤和花满楼,他又怎么会手下留情?” 叶且歌面色一肃,登时也想通了其中的关节,提剑便欲走。 这个时候,霍天青的声音又响起:“小公子随我来吧,我知道这青衣第一楼的所在之处,若是所料非虚,恐怕陆小凤他们已经在那里了。” 这人前后变化太大,让叶且歌都心生几分狐疑。没有急着跟霍天青一道前行,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定定望着霍天青。 身后的小少年眸子晶莹澄澈,仿佛一面镜子,映射出在她眼底的自己。平静回望叶且歌,霍天青没有对她解释自己忽然转变的原因,只是平静道:“天青一生,不弱于人。” 说着,他举步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道:“这青衣楼,便当做是天青送给白云城主的第一件礼物。想来以此,也算让叶城主看见‘不忠不义’的天青的诚意。” 两场刺杀,叶且歌不知道会不会成为让一个人有如此转变的原因。不过若是方才那样程度的杀手,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情况的确不妙。再不敢耽搁,叶英和叶且歌一道,随着霍天青往传说中的“青衣第一楼”而去。 第42章 辞君一夜取楼兰。 第四十二章。辞君一夜取楼兰。 上官飞燕一直没有醒来,她被叶且歌的重剑拍晕之后,闫铁珊检查了她的脚趾,确定了她的身份。而后,她便被心情有些复杂的陆小凤安置在了那间他们和独孤一鹤会面的客栈的楼上。 他们并不担心上官飞燕醒来会逃跑——能用脸挡下叶且歌那开山裂石的一剑,上官飞燕哪怕是能够起身,陆小凤都要敬她是条汉子了。 只是众人没有想到的是,上官飞燕的确是没有逃跑,但是一直守卫在她身边的柳余恨却趁着他们在楼下商议之际,偷偷潜入了这间客栈,背起已经面目全非的上官飞燕就要逃跑。 有独孤一鹤和西门吹雪这样的高手在场,柳余恨就是轻功再高,也无法做到悄无声息。更何况他本就是以剑法见长,在背一个人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全身而退。 可是他依旧来了,明知自己非但救不出自己心爱的姑娘,更有可能自己也殒身在此的情况下,他依旧来了。 所幸的是,西门吹雪没有动手,在他看来,无论是为上官飞燕那样的一个女人,还是对柳余恨这样的三流角色出手,都是很不值得的事情。所以,西门吹雪分明已经听见了楼上的动静,他却平静的喝着自己面前的白水,没有任何动作。 另一边的独孤一鹤听到动静,犹豫了一刻——对方是杀害了自己故主的罪魁祸首,而如今客栈之中却还有大金鹏王朝仅剩的血脉,追还是不追?会不会是调虎离山之计? 他的犹豫只是片刻,而后整个人便提剑奔出了客栈。而对于拼死奔逃的柳余恨来说——只有这片刻,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客栈在城郊,却也距离珠光宝气阁的后山并不很远。将轻功运转到了极致,柳余恨拼着用自己的肩胛骨卡住了独孤一鹤刺来的一剑,将手中的人送到了珠光宝气阁的后山的一块巨石之上,巨石骤然裂开,上官飞燕的身体也消失不见。 做完了这一切,他用一种森冷的目光看着从后而来的陆小凤和花满楼,忽的长笑出声。 柳余恨的身体向后一仰,带着独孤一鹤的剑一同往后退了三步,独孤一鹤眉目一冷,反手就抽出自己的长剑,却还是晚了一步。 他的确抽出了自己的长剑,柳余恨的身体倒下之后却砸中了身后的机关,霎时之间,独孤一鹤和陆小凤、花满楼都陷入了埋藏在珠光宝气阁后山的阵法之中。 周遭的山石转动,草木也仿若有了生命,很快就将他们三人困入其中,也阻隔了稍稍晚了一步的闫铁珊和峨眉三英。 闫铁珊错愕的看着自己的后山之中平白出现的大阵,简直有些不敢相信有人能在他毫无所觉的情况下在他的后山制造出这样大的动静。 苏少英曾经奉师命化名入闫铁珊府中,想要保护他的安全。对于他的身份,都能够窥探到叶且歌的些许身世的闫铁珊自然不会不知。不过也是实在喜欢这个孩子,觉得他得了几分老友的舒朗大气,所以闫铁珊并没有戳破,反倒在府中一直对苏少英颇有照拂。 虽然苏少英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但是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和闫铁珊倒有了几分情谊。如今,苏少英不用再去装什么西席,自然就拿回了自己惯用的重剑——只不过,他的重剑和叶且歌的“重剑”比起来,那实在是不值一提。 用手中的重剑劈开直向他们而来的一颗大石,苏少英皱眉道:“闫叔,你这后山有什么阵法不成?” 闫铁珊也踹开一棵松树,有些喘息道:“没有啊,要是有的话,天青……” 还未出口的话戛然而止,闫铁珊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终归没有再说话。 苏少英虽然不知道闫铁珊和霍天青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一贯跟在闫铁珊身后的霍天青忽然不见了踪影,这其中定然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又见这位长辈神色黯然,苏少英抿了抿唇,终归没有说话。 三英的武功虽然不及西门吹雪远矣,但是在江湖的小辈之中也算是个中翘楚——三英四秀,比起那四个被人宠着的师妹,更多的还是要靠他们三个撑起这个名头。是以这阵法虽然凶险,但是一来没有深入阵中,二来又有三英的保护,闫铁珊暂且算是性命无忧。 缓缓而至的西门吹雪站在高处看了一眼那四个人,足尖一点,便向另一边掠去。那一边,依稀还能看见陆小凤和花满楼以及独孤一鹤三人的身影。 西门吹雪懂得五行八卦,但是比起一点一点的破阵,他的方法更加简单粗暴。他的眼力与记忆力都很好,在高处将整个阵法收入眼中,而后找到自己想找的人。 这就是西门吹雪,冷硬,直接,却也最为可靠。 比起疲于应付阵法的三英,比起简单粗暴的西门吹雪,叶英和叶且歌在霍天青的带领之下,很是顺利的便走到了霍休的小楼之前。 陆小凤在初入山西的时候便听人说过,一旦踏入了山西的地界,就没有霍总管不知道的事情。而此地作为珠光宝气阁的后山,霍天青这个珠光宝气阁的总管,总没有管不好自家后院的道理。 有人在此地布下这样大的一个阵法,霍天青一早就已经注意到了。然而一直到今天,他才明白对方如此肆无忌惮的原因——他霍天青自诩算无遗策,却不想,在对方的计策之中,根本就没有打算让他活到今日。 这世间弱肉强食的法则,霍天青一直是知道的。一场饕餮盛宴,强者落座樽前,弱者置身盘中。而他从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他人的盘中之物。 可悲!可叹!却也可笑至极。 在被师姐背叛的心冷与短暂的迷茫之后,霍天青很快摆正了自己的角色。如今他声与名具裂,中原恐难有容身之处。霍天青一人固然无所谓,可他与天禽门的关系并非绝密。他不能连累那些看护他长大的师兄也一同遭人诟病,也不能给父亲的声名抹黑。 所以,退居南海,无论白云城主意欲何为,这都是他如今最好的选择。 让他坚定了这个选择的,是那一场电光火石之间就被解决的刺杀。叶且歌的身份哪怕在白云城都是鲜少有人知晓,霍天青费尽心机才查出“他”是叶氏族人。此人武功远在自己之上,心智尚且不知如何,为人却极为清明。 再加上其后站着的那位白发男子。 霍天青仅仅是看着叶英出手,便觉得心惊不已——他原本以为叶且歌就已经够优秀,至少在整个中原武林,除西门吹雪以外,无人有和她一拼之力,却未曾想到,白云城多年隐而不发,竟然还潜藏着这样的惊世高手! 仅凭着白云城藏着的这一双利刃,霍天青便觉得,他应当重新估量白云城的实力了。在一瞬间想清楚了自己以后的路,霍天青毅然选择对白云城投诚。 而这青衣一百零八楼……霍天青冷笑一下,将自己手中掌握的讯息过了一遍,也是有了决断。 霍休既然敢如此算计他,便要做好被他反咬一口的觉悟。 在小楼面前站定,霍天青的脸上已经挂上了和往日一般的微笑。他没有贸然进楼,只是返身对叶且歌道:“叶小公子,我们来晚一步,陆小凤他们已经进去了。” 面对旁人的时候,叶且歌一向是游刃有余的。她看了一眼一脸微笑的霍天青,轻声“规劝”道:“霍天青,男人这么小气,不好。” 霍天青眼中的幸灾乐祸简直太过明显,也不难理解他想见陆小凤倒霉的心情。 叶且歌只感觉男人小心眼起来真是没救了——霍天青对上官飞燕甚至不是爱,只是一种对她好的习惯。然而哪怕是这样,看见上官飞燕费尽心机的勾|引陆小凤,霍天青的心里还是有些不悦的。如今眼见着陆小凤倒霉,他当然乐得围观。 霍天青脸上的笑意僵了僵,转而很诚恳的点了点头,道:“小公子年纪尚小,等你有了心仪的姑娘,便也不会比天青大方到哪里去。” 心仪的姑娘……叶且歌无声的翻了个白眼。她喜欢的小姐姐倒是不少,香香软软的抱起还很舒服,不过心仪的……怕不是个姑娘。 只是不必将这些事和任何人提起,叶且歌扫了霍天青一眼,举步便要向小楼之中走去。 一直将注意力全部放在自家小徒弟身上的叶英一把扣住了叶且歌的手腕,霍天青也道:“小公子且慢,这小楼看似平平无奇,实际上里面机关密布,我们贸然闯入,恐怕是不妥。” 叶且歌拧起了眉毛,偷偷瞟了一眼自家师父,见他虽然抓着自己的手腕,面上却并无波澜,这才对霍天青道:“纵然如此,我们总是需要进去的。” 霍天青也皱起了眉,如何进去,这的确是个问题。他虽然对霍休在珠光宝气阁后山布下的阵法了若指掌,却到底不想打草惊蛇,是以这小楼之中到底是何等情景,他也不曾了解。 只是依稀知道,这小楼乃是妙手朱停亲手建造,其中机关密布,恐怕要比这后山之中的阵法还要复杂数倍。 陆小凤已经进去了,虽然他和花满楼武功都不弱,还有独孤一鹤这样的武林泰斗坐镇,可是叶且歌心中也难免不安。 霍休既然能够派出杀手对付他们,便不会在一座小楼之中等着陆小凤去抓他——叶且歌知道那些杀手是冲着自己和师父而来。虽然没有与之交手,但是叶且歌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人并非等闲之辈。若是单单一个霍天青,是用不上这么大阵仗的。对方人数如此之多,刺杀又如此凌厉,显然是霍休想要将她与师父一并解决。 由此可见,陆小凤他们面对的情景恐怕也不乐观。 思及此,叶且歌不由蹙眉。 便是这时,她忽然觉得自己背后一轻,回头便见自己的碧王重剑已经到了师父手中。 叶英安抚性的摸了摸叶且歌的头,微凉的手指划过她蹙起的眉心,淡然道:“既然机关重重,便……” “劈开吧。” 清凉的男声散开,而后,却是一声轰然! 第43章 十亩苍烟秋放鹤。 第四十三章。十亩苍烟秋放鹤。 霍天青的脸上有了一瞬间的空白,就连和叶英相伴二十余载的叶且歌也有了片刻的怔忪。 白发素衣的男子单手持剑,六十余斤的重剑在他的手中恍若无物。而那开山裂石的气势,却让人不敢怀疑那一剑的威力。 同样是一招鹤归孤山。叶且歌使起来,是破开前路重重阻碍的千钧一剑,叶英使来,却更多了几分笃定与从容。他恍若挥开眼前的一片落叶一般挥出这一剑——就像春暖花会开,秋日果子会成熟一般,他眼前的小楼轰然倒塌,也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哪怕在此之前,青衣第一楼曾经让无数江湖人胆寒。这座小楼,在这个江湖之中,俨然便是神佛都无法涉足的地狱之地。然而今时今日,它居然就被叶英这“轻飘飘”的一剑轻易摧毁,霍天青心惊之余,不免对面前的两人有了新的估量。 叶英这一剑,将霍休的小楼从屋顶到地基统统摧毁。彼时,屋内的霍休已经洋洋得意的将自己关在了笼子之中,手也还搭在一旁的机关上。一直到这声巨响,他的脸上得意的神情还没有来得及退去。 在一片烟尘之中,陆小凤和花满楼的身影慢慢的显现了出来,另一旁的独孤一鹤也挥开了掉落的砖瓦,拍了拍自己衣服上落下的灰尘,堪堪从一片废墟之中走来。 在这座小楼的残骸的后面,西门吹雪一身白衣,与叶且歌对招之时留在上面的依稀血痕还没有来得及清洗。月光照在西门吹雪的脸上,显得他的脸越发的白。他的手还按在自己的剑柄之上——显然,若是没有叶英的这一剑,他便是打算从后门直接冲进去的。 西门吹雪没有看楼内的情景,透过扬起的细碎烟尘,他寒星也似的眸子定定的注视着叶英,眸中的钦佩与战意交织,而后慢慢的恢复平静。 这是西门吹雪第一次看见叶英出剑。只是一剑,便越发的让他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和那个白发男子的差距。对方说自己十年之后或有所成,曾经西门吹雪觉得七年足矣。而如今,在见识到了叶英的这一剑之后,他却觉得,对方说“十年”,是对他的信任和期许。 ——西门吹雪望着那座精铁铸成的小楼,唇角微微抿起。他扪心自问,纵然重剑在手,哪怕十年之后,自己能做到如此干净利落的劈开这座机关重重的小楼么? 可惜如今并非十年之后,这个问题的答案西门吹雪也无从得知。只是现下,他看了一眼被困在笼子里的霍休,对陆小凤淡淡一瞥,又对叶英微微拱手,而后便身形一闪,化作一抹流华,倏忽便不见了踪影。 这就是西门吹雪,如同他的名字,他是崖底终年不化的雪。固然陆小凤是他的朋友,然而在他的心中,最为神圣的还是自己的剑。 如今诸事已了,西门吹雪和叶且歌生死对决,而后又见到了叶英这样旷世的一剑,西门吹雪哪里还有心思在此地停留? “哎我说西门……” 望着那道毫不留恋的离开的背影,陆小凤吞回了自己想说的话,摸了摸鼻子,他回过头来对叶英讪讪一笑,道:“多亏了叶兄了,不然陆小凤恐怕就要成了死凤凰。” 陆小凤的怀里是一具并不美丽的尸体。不过既然已经成了尸体,那也没有人在意她美不美了。 方才霍休便是将上官飞燕猛地推向陆小凤,而后才给自己争取了转动机关,让铁笼落下的时机的。陆小凤虽然接住了上官飞燕,可是那个险些就骗了他和花满楼的姑娘,已经被霍休在丢她过来之前割断了喉咙。 叶且歌自然注意到了陆小凤怀里的人,她不由回头看了一眼跟在他们身后的霍天青,却见此人面色如常,望向上官飞燕的眼神也没有了温度——是真的没有温度,不悲不喜,无爱无憎。 对于霍天青来说,他对上官飞燕的感情,在他知道她要谋害她的那一刻起,便已经消磨干净了。多年相伴的情谊,只够让他不去怨恨这个算计了自己的女人。可是此后那人如何,都已经与自己无关了。 叶且歌无意去窥探霍天青的心事,她收回了目光,安静的在自家师父身后充当着背景板。 君子有所为,叶且歌自觉已经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一切。至若之后他们如何清算,那便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叶英也是冲着陆小凤微微颔首,而后便不再多言。 这座位于珠光宝气阁后山的小楼,便是山中大阵的阵眼,眼下阵眼被破,那困住闫铁珊和三英的阵法自然也就荡然无存了。方才小楼倒塌的动静不小,不多时候,三英便护着闫铁珊来到了这里。 时隔多年,这三位大金鹏王朝的旧臣终于再一次见面。可惜一人满面风尘,一人周身狼狈,另一人却身陷囫囵。 三人很快便要吵起来。叶英伸手往叶且歌的脸颊上一探,只觉入手一片冰凉。寻常时候,以叶且歌的内力修为,本应不惧寒暑的,只是今日她虚耗太大,竟连护体的内力都无法维持运转了。 颊上的触觉让叶且歌的心胡乱跳得飞快,若是叶英双目可以视物,定然能发现,自己面前做男装打扮的小姑娘,眸子之中仿佛晃荡着西湖湖心的明月,水光潋滟又清澈动人。 然而没有如果,深秋的夜格外的寒凉,叶英终是无心再听那三个人争吵,便对陆小凤招呼一声,直接拉着小徒弟回客栈了。 花满楼也不欲纠缠他人私事,于是末了,只有陆小凤自己在寒风之中听了一夜三个老男人唇枪舌战。 苦了一张脸,陆小凤打了一个呵欠,终于忍不住说道:“独孤掌门,闫老板,此事便算告一段落了,陆某也不好参与尔等旧事,便先行一步了。” 说着,他也不顾身后还想说些什么的闫铁珊和独孤一鹤,整个人飞也似的用轻功逃走了。一边跑,陆小凤一边啧啧自语道:“都说一个女人聒噪起来顶五百只鸭子,三个男人聒噪起来简直就顶六个女人。” 又想起那碍于身份并不多言,可是偶尔插上一句话能把霍休噎得半死的峨眉三英,陆小凤不由对“有其师必有其徒”这句话深以为然。在心中曾经浮现过的“有机会要见识一下峨眉四秀是怎样的绝色”的念头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叉,还涂红加粗之后,陆小凤森森的决定——以后见到峨眉的女人一定要绕道走。 霍休谋害旧主,妄图借陆小凤的手暗害曾经的两位同僚,独吞大金鹏王朝的宝藏。这条条罪状,单是其中任何一条都足够让闫铁珊和独孤一鹤与他不共戴天了。而陆小凤在知道恶贯满盈的青衣楼是这位他曾经的“老友”的手笔之后,心中最后的恻隐之心也消失了。 罪有应得罢了,霍休最后的下场如何,终归和他陆小凤没有关系了——早在离开白云城的那一刻,陆小凤就已经再自己心中对“朋友”一词重新定义。所以这一次,被霍休算计利用,他虽然有些遗憾,却也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伤心。 他依旧是浪荡江湖的浪子,依旧有随时等待的好酒,江南漠北,中原南海,都有他生死相托的朋友,除了还没有长出来的两撇小胡子,他又损失了什么呢? 陆小凤勾起嘴角,迎着熹微的晨光,往客栈走去——现下,他想好好睡一觉,然后找他的朋友们好好喝上一杯了。 而闫铁珊和独孤一鹤自然没有想要要放过霍休,可是他给自己准备的那个牢笼实在是坚固,一时之间,两人竟也奈何不了他。 末了,闫铁珊狠声道:“左右这是在我珠光宝气阁的后山,我让人将这围了,任凭他是什么妖魔鬼怪,饿上个十天半月的,没有死不了的道理!” 独孤一鹤恨不得当即手刃霍休,为旧主报仇,可是为今之计,的确也只能如此了。狠瞪了面色灰败的霍休一眼,独孤一鹤拂袖而去。 他还有需要去做的事情,上官家唯一的血脉还需要他安置。稚子无辜,哪怕上官雪儿已经非是嫡系,独孤一鹤也不能放任她不管。 在闫铁珊和独孤一鹤相继离开之后,一直将自己的身影淡至虚无的霍天青从阴影之中缓缓走来。他冲着霍休勾唇一笑,眼眸之中闪烁着诸多恶意。 “我为青衣楼而来。” 他说的在自然不过,恍若此时,那个江湖之中最让人闻风丧胆的组织,已经全然掌控在他霍天青的手里。 霍休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居然不复方才的动怒,反而平静道:“你运气不错。”居然躲过那样凌厉的刺杀。 霍天青恍若浑不在意的笑了笑,居然点头道:“的确比你好一些。” “你要,我就会给你么?”霍休垂头看着自己的手,忽然指尖一动,一颗石子直取霍天青咽喉! 霍天青灵活一闪,他身后的桦树应声而断,足见方才霍休那一下的威力。 只是饶是这样,霍天青脸上的微笑依然没有丝毫变化。他在那棵桦树的树桩处坐下,有些恶意的道:“来日方长。” 他的时间还有很多,十天,二十天,三十天。霍休纵然再守财如命,霍天青却也不信,在断水断粮那样久之后,他能忍住不向自己低头。 霍天青如此气定神闲,是因为他对青衣楼并非一无所知。霍休为人谨慎,就连青衣楼的门人也从未见过楼主到底是谁。所有指令都是层层传达,门人只认印迹不认人。如此一来,庞大的青衣楼,其实也很好控制——谁有了楼主的印信,谁便是楼主。 贪财之人都惜命,霍天青不信霍休会自我了断,所以他有无数种办法能够折磨他——他们可以慢,慢,玩。 在霍天青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一个白衣人从树上跃下。他轻“啧”了一声,一句“便宜你了”淡淡飘散在空中。 而后,这个面容精致的白衣青年身形一闪,竟如同鬼魅一般消失了踪影。一直到距离那座叶且歌下榻的客栈百步之遥,他才倏忽重现了身形,整理了一下因为一夜潜伏在树上而褶皱的衣服,他缓缓走入了那家客栈。 这人,赫然便是叶且歌三年未见的……宫九。 第44章 衣上征尘杂酒痕。 第四十四章。衣上征尘杂酒痕。 无论是被人算计的霍天青,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霍休,在宫九看来,都是很愚蠢的。不过这些人的愚蠢总会带给他一些好处,所以在这个计划的开端,宫九就一直在默默无声的关注着——不参与,也并不推波助澜,就那么静静的看着。 和叶孤城一样,宫九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这场霍休精心策划的阴谋,只是他随意观望中的一个而已。宫九像是隐于暗处的狡狐,若是有机会撕下一块肥肉固然好,若是没有,也就权当是在看个笑话了。 让他真正觉得自己有必要来山西转悠一圈的原因是,他接到手底下人的暗报,说在山西境内,发现了叶家小公子的行踪。山西和盛京的路程也是遥远,不过总比南海好上一些,而且胜在没有另一个像是防贼一样妨碍他和自家“娘亲”亲近的白云城主,宫九当即就决定,往山西走这一遭。 至若那个青衣楼,宫九有心顺手收为己用,所以才会在珠光宝气阁的后山守了一夜。不过后来霍天青横插那么一手,宫九想着,左右那都是阿叶的人,便难得好心的放了手。 至若会不会便宜了叶孤城那个便宜表哥,在见到阿叶的喜悦面前,宫九觉得,那些都是微不足道的。 虽然天才刚刚破晓,可是宫九出手阔绰,一个沉甸甸的元宝塞给店小二,还打着呵欠的小二立即精神了起来,便很是殷勤的为他准备了房间。 宫九没有进入那个小二收拾出来的房间,而是走到隔壁,刚想要轻轻叩门,转而又想起昨日阿叶与西门吹雪一场比斗,之后又经历了那些波折,自然要好好休息一番才是。 终归是按捺下了心中想要马上见到叶且歌的冲动,宫九走到了隔壁自己的房间,坐在桌边静静的默数着。 一直到听到隔壁传来些微的响动,宫九猛地从座位上站起,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出了房间。他食指曲起,在叶且歌的门上叩出几声轻响,不多时候,门便被打开了。 “阿九?” 叶且歌的衣服是胡乱披着的,背后的轻重双剑却背得很好。她的头发还没有来得及束起,太过细软的发质让方才胡乱挽着的发髻随着动作而散开,长发垂落身侧,显得她的脸又小了不少,唯有一双明眸,依旧闪亮如昔。 见到站在自己房门外的人,叶且歌怔愣了片刻,转而就笑开了。 他们是朋友,所以,叶且歌不必相问宫九为何会来。宫九也不必刻意的说上一句“为你而来”。虽然只是浅淡相交,虽然已经三年未见,可是两人却都恍若只是在昨日分别,而今日便又蓦然重逢。 宫九也笑弯了眼睛。他自然而然的跨进了叶且歌的房间,俯身将她抱了满怀。宫九的头以一种旁人看起来就会觉得他很难受,可是宫九做起来却非常自然的姿势用头抵在了叶且歌的肩膀上,蹭了蹭,宫九愉快的出声道:“阿叶。” 三年之中叶且歌没有长足两寸,宫九却长高了不少。叶且歌连带着身后的重剑一道被宫九提起,双足悬空的姿势让她觉得有些微的别扭。 曾经比自己只高了一头的少年,如今高度上却仿佛能够和自家兄长比肩了,叶且歌微微瘪了瘪嘴,拍了拍宫九的肩膀,抗议道:“好啦好啦,快点放我下来!” 天生反骨的九公子,在叶且歌面前的时候似乎格外的听话。闻言,他当真就乖乖的将叶且歌放在了地上,又恍若洞悉了叶且歌的小心思一般,他很是乖觉的找了一张椅子坐下——高度刚刚好,坐下了的宫九可以和叶且歌保持平视的状态了。 “阿叶总不去看我,可怜我在京城足足等了你三年呢。”宫九可怜兮兮的望着叶且歌,像是个小孩子似的撒娇。 那副表情一下子让叶且歌想到了每次自己出庄,总要一脸依依不舍的牵着自己的衣角的小师弟小师妹,心里像是被什么戳了一下,叶且歌不由自主的伸手帮宫九顺了顺毛,耐心解释道:“之前我铸剑数月,偶有所得,这几年大半时间都在闭关。” 被摸了头的宫九打蛇随棍上,当即用头毛蹭了蹭叶且歌的掌心,也不说话,是依旧是一脸委屈。 叶且歌连忙道:“不过阿九写的信,我都是认认真真的看的,也马上有回信。” 想到了那一匣子被自己妥帖保管的信件,宫九眸中也带上了一些暖意。他拉了一把叶且歌,将人按在方才自己坐过的椅子上,而他自己则顺势滑了下去,席地而坐,将头枕在叶且歌的膝盖上。 “那还差不多。” 含糊不清的声音从自己的膝头传来,叶且歌有些哭笑不得。她拉了拉宫九的耳朵,小声训斥道:“地上凉的。” 宫九却只是发出了一道模糊的鼻音,任由叶且歌拉他的耳朵,却怎么也不肯起来。 被迫携带了一只腿部挂件的叶且歌:╭(╯^╰)╮ 知道宫九有内力护体,叶且歌在拽不起来他的情况下,只能任由他枕着自己的膝头,而自己则探身取过一旁的木梳,将头发干干净净的束起。不多时候,便又是昨日那个风度翩翩的叶家小公子。 在大唐的时候,和叶且歌交往甚密的,大多是女子。在她没有穿回女装之前,她的风流之名并不亚于她的剑。甚至还有人曾经打趣她“将来娶妻之时,藏剑山庄都要被那些女子的眼泪淹了”。 后来她穿回女装,也曾有唐家堡的少年想要上门提亲,不过还只是一点风言风语,并没有付诸行动,对方便被那些各门各派的主动要入唐家堡为妾的姑娘们吓得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自家媳妇和小老婆搞到一起什么的,未免太过悲剧了。 只是对于男子,叶且歌却始终保持着自己应有的距离。并不因为身着男装而举止无忌,也不会因为身着女装而扭扭捏捏。可以说,像是宫九这般破开叶且歌的内心屏障,对她如此亲昵却又不会让她觉得别扭的,无论是今生还是前世,都仅此一人。 这大概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感觉,和宫九相处的时候,虽然对方和自家兄长除却爱穿白衣这一点之外,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可是却总是无端的让叶且歌觉得亲近——与叶孤城一般的亲近。 将自己收拾停当,叶且歌有些无奈的摸了摸宫九的脑袋,对他说道:“阿九还没用早膳吧?我们一同下去?” 娘亲的手跟以前一样暖~ 内心春暖花开,明显被顺毛成功了的九公子愉快的点了点头,这才松开了搂着叶且歌小腿的手,顺从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叶英就站在叶且歌的门外。他站在这里的时间没有很长,却也不短——刚好听见了里面两人的全部对话。 并非是他有意偷听,而是大庄主目盲之后听觉更加敏锐,他又一贯浅眠,隔壁方有了些许的动静,叶英便注意到了。 墙壁对于叶英来说起不到阻隔的作用,一墙之隔的场景就恍若发生在他的面前。自家徒弟有友来访,两人显而易见的交情颇深,叶英本没有太过在意,却在听见隔壁浅浅的衣袂摩擦的声音的时候皱了皱眉。 他能够察觉到一墙之隔的房间之中,来访的那个青年和自家小徒弟是怎样的动作。对于叶英来说,无论是一开始的拥抱,还是最后的头枕膝盖,都似乎太过了……太过亲密了。 叶家家风严谨,却到底是江湖中人。而大唐民风开放,江湖儿女,又何必拘于小节?叶英的眉头微微皱起,却到底没有走到徒弟的房间去,分开这两个人。 叶且歌推门而出的时候,便看见了手持焰归,双目微闭的师父。叶英的脸上没有半分的端倪,他平静的对小徒弟点了点头,然后冲着宫九的方向微微示意,对叶且歌问道:“这位公子是且歌的朋友?” 叶且歌还没有说话,宫九却已然收起了方才在房中面对叶且歌的时候的那副天然无害——他的脸上依旧是温和有礼的笑容,却和同样经常微笑的花满楼有几分不同。 花满楼的笑,是出自对人的友善。而宫九笑着,却带着莫名的疏离与睥睨。关于叶英,玉罗刹坏心的没有对他透露任何讯息。对于这个忽然出现在阿叶身边的男子,宫九下了苦心去调查,却没有发现半分痕迹。 是以,他看向叶英的时候,眼神之中更多的是几分审视。 宫九背对着叶且歌站着,让叶且歌察觉不到他表情的变化。叶英虽然双目紧闭,却也察觉出面前青年的三分戒备。 不过宫九的语气依旧温和到让叶且歌察觉不出任何异样,他对叶英拱了拱手,微笑道:“在下宫九,还未请教先生?” 对于宫九的戒备,叶英觉得有些莫名。然而叶英到底是叶英,大家风范是镌刻进他的骨血的。面对宫九这个从出现到如今举止都有些奇怪的青年,他依旧自若道:“藏剑叶英。” 此言一出,宫九的瞳孔微缩,整个人都了片刻的怔愣。 这下,不仅是叶英,就连站在宫九身后的叶且歌都察觉出了他的异样,起身走到他的身前,伸出一只手,在宫九的眼前晃了晃。 宫九下意识的就握住了叶且歌的手,只是相触的瞬间,叶且歌便察觉到了宫九指尖骤然的颤抖和冰凉。 宫九握着叶且歌的手,似乎生怕他一松开,眼前的人就会消失不见。他的举动实在是太不同寻常,叶且歌轻轻皱了皱眉,却体贴的没有挣开。 叶英眉头也是轻轻皱起。没有人发觉,若是此时他的那双一直紧闭的双目睁开,定然是用一种冰凉的目光注视着宫九握着他家徒弟的手的那只手。 就在叶英决定将自家小徒弟拉过来的时候,宫九忽然开口道:“白发,轻剑,双目已渺。你是……心剑叶英。” 这是一个陈述句,没有丝毫的疑问色彩,就如同宫九的眼神一般的笃定。 叶英平静的点头,叶且歌却已经瞪大了眼睛。 第45章 报与西湖风月知。 第四十五章。报与西湖风月知。 在宫九的童年里,最温暖的回忆都是自家娘亲给的。在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娘亲不疾不徐的嗓音都会陪伴着他。在娘亲的话语里,他知道了大唐风月,知道了西湖藏剑,也知道了心剑叶英。 西湖藏剑,那是娘亲一生都魂牵梦萦的存在。六百年烽烟,叶家几经沉浮,早就不负当年西子湖畔的模样。可是却总有那痴心绝然的后人,捧着零星旧事,撑着藏剑一门不折的风骨。 哪怕经年流转,一壶温酒向长空的西湖藏剑,也总有人记得。 至若后来,宫九认识了叶且歌。他时常想,天下相似之人何其多,他又何必对她执着? 的确,他注意到这个小姑娘,最初的时候,是因为她的声音和娘亲很像。可是相识日久,宫九愈发觉得叶且歌让他熟悉又心安。 他一门心思的认定这是自己娘亲的转世,除却心中的一点偏执,更多的是因为叶且歌身上有一种和他娘亲一样的气质。那种气质可以说是君子如风,可以说是洒脱恣意,可以说是自有风骨。可是一言以蔽之,那种气质可以概括为两个字——藏剑。 藏剑。 宫九身上流淌着一半叶家的血,他的娘亲对它如此执着,于是对于这两个字,宫九就不可能无动于衷。 所以当叶英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宫九的心有一瞬间高高的提了起来。他下意识的就去握住了叶且歌的手——他娘亲的手。只有这一刻,从来都是肆意妄为的九公子心中无端浮现出了一抹害怕。 他知道他娘对藏剑的感情,也知道叶且歌对藏剑的执念。在听见叶英这个早就该泯灭于历史的名字的时候,宫九的第一反应就是害怕。 ——他怕,这个男人是来带着他娘离开的,去那个她心心念念的大唐,去那个与这里隔了六百年的藏剑山庄。 藏剑不复!藏剑不复!藏剑不复! 有那么一瞬间,宫九想要大声的告诉叶且歌这个事实,想让她不要痴心妄想,安安心心的留在这里——南海也罢,盛京也罢,哪怕是她要去西湖,至少她要留在这个时空里。他好不容易才在今生又一次能够见到娘亲,生死相隔这种无力感,他体会一次就够了。 可是望着那一双清澈到能看清他自己的影子的双眸,宫九紧紧的闭上了嘴巴。他知道这四个字对于叶且歌来说有多残忍,她是他娘亲的转世,是他绝对不能伤害的人。 在这阵让人难堪的沉默之中,叶英终于缓缓道:“你是叶鸢之子。” 若非如此,叶英实在想不出,这个青年会对他如此了解的原因。 宫九的手颤了颤,叶且歌察觉到了他的颤抖,不由用自己另一只自由的手覆盖在了宫九冰凉的手背上。 “阿九?” 叶且歌偏头看了看宫九,满眼的诧异。叶鸢是何人,叶且歌自然知道。每一年祭祖,叶且歌总是要单独对着叶鸢的牌位上一炷香,再独自一人跟她念叨一阵的。她也已经见过了那位表姑父,也听他提起过自己那个“不省心的儿子”。 不过阿九他……不是太平王世子么? 觉得触碰到了一点阴谋的味道,叶且歌小小的抽了一口气,默默的在心中给那位倒霉催的太平王点了一根蜡烛。 听见叶且歌带着一些疑问的语气,宫九“哼”了一声,抿唇半晌,才道:“叶家的人,我可只认阿叶一个。” 说着,他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叶英,十分刻意的将叶且歌拽到了自己身后,语气中十足的警惕,却也带上了几分郑重与崇敬的对叶英道:“大庄主踏碎虚空而来,如今可有寻找过回去的法子?” 回去。 这是叶英和叶且歌都刻意回避了的话题,他们两人选择了向前看,选择了在这个陌生而人事皆非的六百年后的时空之中重建藏剑山庄,却没有人提起过要回到那个烽烟四起的大唐。 不是怕了烽烟,不是畏了乱世。叶英甚至想过,若是真能回去,以他一人之力——以他参详了之后的全唐旧史的一人之力,应当能够扭转大唐倾颓。纵然做不到那样的地步,他也能守住故园山水,让战火绝迹蔓延不到西湖的任何一隅。 可是叶英没有对这个念头执着。 叶家以格物之法参详剑术,将西湖的灵山秀水与四时的更替都淬入了剑招之中。叶英抱剑观花数载,参详的便是得与失,放弃与执着。 俯仰于天地,叶英自知失去的就是失去,纵然他将虚空再一次踏碎,回到了六百年前,可是改变的,也不会再是最初的那段历史。所以,所谓的“回去”,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若是他孑然一身,若是他没有错失自家徒弟的又一次成长,叶英是会想尽办法带着徒弟回到大唐的——哪怕,那时候,那个大唐,已经不是他们曾经的大唐。 可是没有如果,叶英知道,有些东西,自己终归是错过了。 他来的时候,小徒弟已经一十有五。在之前的十五年,他家且歌生长的地方叫做白云城。当叶英第一次见识叶且歌出招,从她洒脱如昔的剑招之中隐隐觉出几分海啸风雷,觉出几分飘然若云,叶英便知道,这十五年的光阴,从来都不是平白虚度的。 至若后来,叶英听着他家小徒弟絮絮叨叨的跟他嘀咕着这些年的经历。她提起白云城的时候的语气,叶英其实是很熟悉的——曾几何时,他也无数次听见且歌跟她的师弟师妹们念叨,从她的三言两语之中,就能感觉到她对这个“家”的热爱。只是那个时候,她的家,名曰藏剑。 然后是且歌提起她的那位兄长的时候,尾音都会上扬的语气。叶英也不会不熟悉,因为一直到今日,他家小徒弟唤他的时候,都会是这个语气。白云城城主府中的境况,叶且歌已经与叶英说得详细。一手养育、相伴疼惜。叶英需要承认,在这一点上,叶孤城做的比他要好,也要更称职。 叶且歌刚被塞到叶英怀里的时候,叶英也只是刚刚出关。那时候他得悟心剑,双目却已渺。骤然的黑暗让他自己照顾自己都有些吃力,更勿论要去照看一个软绵绵的孩子。一直到且歌三岁开悟,叶英甚至都很少去看她,只是一直将她交由罗浮仙照顾。 在今生今世,叶英晚来一步,在找到他的徒弟的时候,她已经和白云城,和叶家兄长羁绊已深。 叶英叹了一口气,竟觉得有几分心疼——他的徒弟,仿佛从小就在不断的失去。 她一出生便被父母“寄养”在他这里,失去了父母的疼惜照顾。和天策府的小军娘玩到了十二岁,在一次敌军偷袭之中失去了这个最重要的朋友。然后,是接连的明教、七秀、纯阳、五毒。 叶英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这孩子哭。那时候她二十三岁,已经长成了十足明媚的女子,一袭黄衣英姿飒爽,俊雅如风,出□□霆。 可是那一天,她却缩成了小小的一团,趴在自己的膝头,哽咽着说道:“师父,我明明都已经那么努力了,我明明都已经那么努力了的……为什么我救不了她们,一个都救不了!” 叶英知道,那一天,她在战场上帮着收敛了跟她从小打到大的霸刀山庄的女弟子的尸首。那是异常惨烈的一战,那个女弟子的残骸只剩半副,腰间只余长刀一柄。 自己的膝头一片湿冷,被徒弟的眼泪浸湿。叶英那是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徒弟而觉得有些担忧,在此之前,叶且歌实在是让他再放心不过的。而真正让叶英担忧的是,他怕,怕这孩子失去着、失去着,就渐渐的习惯了。 而如今,自己真的能够狠下心来,剥夺这孩子好不容易重新拥有的一切么?家人,朋友,故土。每一样,都是且歌前世曾经失去过的。 叶英也不愿意让且歌在这些东西和自己之间做选择,哪怕他明白,只要他开口说要回去,这孩子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应下。 可是叶且歌对叶英珍之重之,人非草木,叶英又岂会半点不顾及徒弟的感受? 只是,就连叶英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始至终,他也从未起过将叶且歌独留在此的念头。 “大庄主想要回去?” 叶英心念几转,其实也没有沉默多久。然而对于一颗心已经高高悬起的宫九来说,这样短暂的沉默却也显得太过漫长了。他不由的又问了一次,语气之中少见的带出了几分掩藏不住的急躁,握着叶且歌手腕的手也不由的用力。 叶且歌被他猛地攥住手腕,身体本能就是催动内力将他弹开,不过她到底忍住了这个念头,只是有些疑惑的看着宫九紧绷的唇角。 指骨捏着腕骨的细碎声响,掌心的肌肤和手腕的皮肤的摩擦之声,这些常人根本就听不到的声音,却因为叶英的特地关注,而在他的耳中变得越发的清晰了起来。 皱了皱眉,叶英出手拂开宫九握着自家小徒弟手腕的手,将人拉到自己身侧,才回道:“我也决意留在此间,假以时日,西湖之畔将再现藏剑山庄。” 宫九周身紧绷的神经骤然一松,哪怕知道对面之人看不见,他的脸上依旧浮现出了轻松而温和的笑意。宫九有心想要拉过一旁的叶且歌,不过眼前这位大庄主回护之意已经很明显,想到自己方才捏痛了叶且歌的手腕,宫九心生愧疚,终归没有再伸手。 抽出别在腰间的白玉扇轻轻摇了两下,宫九道:“宫某也小有薄产,若是大庄主需要,可以让我……咳,让我家小表妹来寻我,宫某一定竭尽全力,以全家母心愿。” 险些脱口而出那句“我娘”,到半路终归生生变成了小表妹,宫九在心里默默对他娘说了句“儿子不孝”,然后机智的在后半句换了个说法——反正重建藏剑山庄什么的,是他娘“两世”的共同心愿嘛。 叶英并未推脱,点头应下。宫九也少了心头疑虑,跟着浅笑以对。一时之间,方才还有些怪异的气氛,骤然变得融洽了起来。 宫九和叶英又交谈了几句,不多时候,花满楼和陆小凤两人陆续从楼上走了下来。 第46章 陇头一片白云飞。 第四十六章。陇头一片白云飞。 陆小凤早上起来就看见特别赏心悦目的一幕。 在那个有些老旧,可是被收拾得很干净的客栈大厅里,几个人相对而坐。他们每人面前都是一盏清茶,杯口处袅袅白烟,和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显得格外的沉静祥和。 陆小凤肯定,他们每个人杯里的都是客栈免费提供的、说粗糙有些委屈了,却也绝对谈不上多名贵的茉莉香片。只是白瓷的茶杯被这几人洁白的手指端着,却无端的显现出了几分名贵。 伸手遮住自己被帅瞎了的眼,陆小凤站在楼梯处踌躇了片刻,认认真真的思考了一下“现在自己回屋,换一身纯白的衣服,跟楼下这几位统一一下风格”的可能性。 忽然想起自己没有白衣服,陆小凤讪讪的摸了摸鼻子,莫名嫌弃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这件青色袍子,到底晃晃悠悠的往楼下走去。 摸鼻子这个习惯是他在大漠的那一年,和胡大哥学的。为了强调个人风格,陆小凤总是会选择摸自己的那两撇小胡子。不过今天便算了罢——就是他想摸,也是没有的。 随着他的脚步声,叶且歌和宫九一同仰头往陆小凤哪里看去。 到底是表亲,若是细看,叶且歌和宫九的眉宇之间是有着依稀的相似的。这一两分相似,很容易让陆小凤才想到此人和叶且歌应有血亲。 若非宫九实在是面容和善,手边只有一柄折扇,并无剑器傍身,陆小凤一定会顿住脚步,现在就翻窗逃跑——不知怎的,陆小凤对自己的朋友的兄长,那位成名已久却从未谋面的白云城主,总有一种纯天然的恐惧。 总感觉自己上辈子对不起那位似的。 陆小凤在心里无声的嘟囔了一句,紧绷着的身体却渐渐的放松了下来。他三两步走下楼梯,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过了一个白瓷茶盏,给自己也斟上了一杯清茶。 茉莉清冽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茶杯上的余温传递到他有些冰凉的手指上,陆小凤像是终于舒畅了一般,靠在椅背上,嘻嘻笑道:“这位公子和叶兄长得这样像,莫不是也是从南海来的?” 宫九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样的打量只是瞬间,在旁人看来,也只是宫九微微的抬眸而已。听见陆小凤的话,宫九温声回道:“在下宫九,是阿叶的朋友。” 说着,他往叶且歌身边凑了凑,伸手揽住了叶且歌的肩膀。 陆小凤没有听过这号人物,不过他也顺手拍了拍叶且歌的肩,自然而然的路过她,在花满楼旁边的空位上坐下,而后道:“哎呀,叶兄总是认识像叶先生和我这样丰神俊秀的朋友。” 宫九的笑容在陆小凤拍了叶且歌肩膀的时候僵了僵,不过很快的掩饰了过去。他方才揽在叶且歌手臂上的那只手向上移动了两寸,状若无意的在叶且歌被陆小凤拍过的肩头上抚了抚——就仿佛是,拂开了什么脏东西一般。 宫九掩饰得太好,就连花满楼也没有觉出什么异样,反而对陆小凤调侃道:“陆小凤,哪有你这般厚脸皮的人。” 叶且歌也对他嗤笑一声。不去补一刀,这真是叶且歌对陆小凤的温柔。 唯有在一旁握着茶杯的叶英注意到了宫九的小动作,他的眉头微微蹙起,又不着半点痕迹的舒展开来。 他总觉得,这个身为自家小徒弟表哥的男人,对且歌的态度很不对劲。若说是年少慕艾,可是叶英分明感觉到这人和自家小徒弟相处的时候亲密而没有半分狎昵。可是若非如此,他的占有之欲未免有些太过。 叶英给人的感觉,总像是九天端坐的仙人。可是事实上,在情感方面,他并不迟钝。甚至因为年岁甚长,江湖颠沛,他旁观过太多的炽热的爱情,所以难免会比旁人更加通透一些。在叶且歌毫无所觉的时候,叶英最先体察出宫九对她的特殊感情。 而对于这份特殊,叶英并不欲从中阻拦和探寻。他想要让自己的徒弟拥有一切,体会这世间所有的感情,而他只需要从旁守护,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这边够了。 ——总归是宫九半个藏剑弟子,若他行事无错,便也无需太过苛责。 叶英这样想着,低头抿了一口杯中的茶水,并没有阻止这些孩子们的笑闹。 叶且歌倒是有些尴尬了,她和宫九不是第一天相识了,早就知道这人并非表面看起来这么温和无害。虽然他掩饰得很好,可是叶且歌还是看出他对陆小凤的淡淡嫌弃。 并不能强迫自己的朋友也成为朋友,叶且歌讪笑一下,起身对一旁走过的店小二问道:“早膳可好了?人已经齐了,可以端上来了。” 小二连声应下,不多时候,便端上来了几笼烧麦,还有几碗似汤非汤,似粥非粥的物什。那碗里飘了一片藕,还有些腌好的韭菜。 叶且歌看着就觉得有些奇怪,刚想开口询问,便听见了一个有些尖细的男声从门外传来。 “呦,小公子和叶先生几位还没有用早膳啊?” 经过昨日一事,就连陆小凤这样的年轻人都有些疲态,闫铁珊到底已经年近七旬,接连的打击让他显得有些苍老。已经不必再伪装,他也没有再用那一口让叶且歌觉得别扭的山西腔,说话谈吐也不必再佯装粗狂。 “这是山西特有的早点,名叫‘头脑’,里面有羊肉,山药,藕等八种食材,秋冬吃着很是滋补,叶先生和叶小公子尽可以一试。”闫铁珊这样说着,看向周遭人的眼神平常,唯有看向叶且歌和叶英的时候,带上了浅淡的感激,也因此就显得格外的温和。 ——到了他这个地步,无论是年纪还是地位,都无需他再去讨好任何人了。之所以闫铁珊对叶且歌格外不同,不是因为她出身南海,而是因为昨日她和那位叶先生出手救了他闫铁珊的性命。 客栈的桌子并不大,原本坐了陆小凤、花满楼、叶英、叶且歌和宫九就已经有些显得拥挤了。不过花满楼还是起身为这位闫老板腾出了个位置,让他坐下。 叶且歌的口味一向清淡,其实并不是很喜欢羊肉。不过她不是因为自己的一时好恶就不顾及旁人好意的人,所以听了闫铁珊的话,叶且歌顺势舀起了一勺送入口中,咽下后含笑道:“果然不错。” 闫铁珊眼中的笑意更甚,他用一旁干净的筷子给叶且歌夹了一个烧麦。顿了顿,到底没有敢给叶英也夹一个。 看着叶且歌埋头吃饭,闫铁珊对叶英道:“先生和小叶公子之后可有什么打算?若是无事,还请在我珠光宝气阁住上几日,让闫某尽一尽地主之谊。” 闫铁珊对待叶且歌,就完全是对待子侄。然而对待状若青年的叶英,他却不敢有半点造次,不觉已将对方当做自己的平辈,甚至更有几分小心和尊重。 宫九闻言就是挑眉——如今秋尽而冬未至,知道叶且歌年末一定是要回白云城的,他便想要趁着此时将叶且歌拐回盛京几日。 只是还不等宫九说话,叶英便已点头应下:“如此,叶某与且歌便叨扰了。” 自家师父性子极淡,寻常在藏剑山庄的时日都是以“年”计的,如今忽然应下在别处勾留,叶且歌不由有些吃惊。 这并不是师父第一次让她觉得意外了。叶且歌总觉得,今生再遇,师父其实已经变了些许了。就像是从天上走入了尘世,叶且歌并不觉得是师父堕入流俗,反而觉得……离自己更近了一些。 不该再有其他想法,生怕弥生出更多的贪婪。叶且歌顺着叶英的话冲着闫铁珊点了点头,继续低头小口小口的咬着一粒烧麦。 烧麦也是羊肉的,不过放入了干的红葱头,还调入了一些花雕,汁水丰盈而又不腥膻,味道当真是极好。叶且歌吃了一个尤觉不过瘾,不由又夹起了一个。 冷不防看见宫九一脸可怜的看着自己,又有些幽怨的看了一眼自家师父。叶且歌抽了抽嘴角,将那个烧麦夹到了宫九碗里——虽然不知道阿九又怎么了,不过这种时候,顺毛就对了。饲养过一只明教喵萝的叶且歌如是想着。 大约是重新感觉到了娘亲的疼爱,自觉在争宠方面胜过了叶英,宫九这才重新弯起了眉眼,认认真真的将叶且歌夹给他的那颗烧麦吃干净了。 这一餐总算是风平浪静,之后陆小凤和花满楼便要去处理一下大金鹏王朝的余下事宜,譬如上官飞燕的尸体如何埋葬,上官雪儿又如何安置。而叶英和叶且歌则随着闫铁珊一道去了珠光宝气阁,宫九自然跟在了他们身后。 稍微坐了片刻,叶英放下了手中精致的茶盏,顺势对闫铁珊道:“其实叶某今日前来,也是为了和闫老板叹一桩生意。” 似乎没有想到叶英这般的人物也会谈及这些“俗事”,闫铁珊震惊的看了一眼叶英,见对方脸上没有半点玩笑之意,这才开口道:“先生但说无妨。先生和小叶公子救闫某一命,若有什么能够帮到先生的,乃是闫某的荣幸。” 叶英摆了摆手,道:“且歌出手只是出于心中道义,非对闫老板携恩求报。闫老板在商言商便是。” 果真君子。赞了这样一句,闫铁珊问道:“先生想要和闫某谈什么生意?” 叶英淡淡一笑,道:“火精。” 叶且歌隐约明白了叶英所为的含义,她从腰间取出初见时候,闫铁珊送给她的那个小手炉,不足女子手掌大的暖炉里,放着一块更加小的火精。只是饶是这样,银制的小手炉依旧触手生温,温暖异常。 叶英颔首,对闫铁珊道:“便是这手炉之中的那物,叶某想要问问,闫老板最多能够出卖多少?” 没想到叶英是要这东西。毕竟在山西,火精虽然珍贵,可是除却新奇以及可以取暖之外,也并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处。就是拿来铸铁,也嫌弃那温度实在太高,铁水都会沸腾开去。拿来燃烧就更是不行,太高的温度会直接烧透炉子。 “先生当真要火精?”闫铁珊有些奇怪道. 叶英颔首,算作肯定。 第47章 上天知我忆其人。 第四十七章。上天知我忆其人。 叶英说的十分笃定,闫铁珊反倒不知如何应答了。过了半晌,他才猛的一拍脑袋,应了一声,而后很是飞快的与叶英敲定了诸多细节。 这时已经天色将晚,叶英和叶且歌便在珠光宝气阁歇了一夜,第二日早起又与闫铁珊告别。 按照约定,闫铁珊两个月后会派人将手头的火精送往江南西子湖畔。 闫铁珊只当叶英另有安排,这才没有立即带走那些火精。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之所以要两个月后,是因为……眼下叶英手头没有银钱。毕竟眼前的男子渊渟岳峙,是绝然不会让人将他与“囊中羞涩”这个词联系起来的。 重建藏剑山庄需要银两,但是对于叶英来说,也并非难事。他来到安庆几个月,发觉本朝的武器锻造大多粗陋,在大唐已经能够达到那般水平,到了六百年后不进反退,实在是让叶英有些意外了。 不过藏剑山庄既然以锻造之术闻名,叶英之父叶孟秋也是白衣起家,故而积蓄财富、使藏剑扬名之事,叶英做来也并不觉得困难。如今诸事暂了,叶英寻到了自家小徒弟,自然便是安心着手准备重建藏剑之事。 至若安庆锻造水平远不及六百年前的原因,却是前朝皇帝深知“侠以武犯禁”之祸患,收天下之兵铸造十六金人于长安,而后在前朝统治的四五百年,除却兵家,天下都少有铁器流通,更勿论私铸兵器了。 一直到安庆立国,安庆开国□□本就是借武林之势起义,开国之后就更不好打压武林势力,民间私铸兵刃之风才依稀恢复了起来。虽然安庆全民尚武,近五十年来民间与权贵也都喜好佩剑,只是这铸造工艺因为前朝四五百年的朝廷管束而近乎失传,仅凭百年光阴也难以恢复。 此间事了,叶且歌知晓师父本意便是要开炉铸剑。如今虽然西湖边上已经没有了曾经的藏剑山庄,但是师徒二人却都是想要在西湖边开炉的。加之叶且歌此来中原,到底是为了和陆小凤的中秋之约。如今虽然中秋已过,可是在花公子的小楼里和故友喝上一杯,却也还是极好的。 这边叶英和闫铁珊商量好了火精之事,另一边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将上官飞燕草草葬了,上官雪儿也跟着独孤一鹤回了峨眉——与之同去峨眉的,还有当年闫铁珊保管的四分之一的大金鹏王朝的财物。 上官雪儿没有自持郡主身份,而是选择了拜入独孤一鹤门下。叶且歌听了之后,只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她和上官雪儿的接触,也不过是那一晚了。对方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行事却也太过成熟。叶且歌固然知道这是和她成长的环境有关,却也难免唏嘘。 而对于上官雪儿的选择,叶且歌不能说早有预料,却也并不意外。毕竟对于一个孤女来说,与其抱着一个比虚无缥缈的王朝更虚无缥缈的“郡主”的名头,真的不若成为峨眉掌们的徒弟来得有用。 拜入独孤一鹤门下,她背后便有了峨眉做靠山。峨眉到底是大门派,上官雪儿拜入其中,不仅有师父照拂,还有诸多师兄师姐帮衬,总好过孤家寡人了。 想到那一夜这个小姑娘轻描淡写的说出常人觉得有些薄凉的话语,叶且歌摇了摇头,心里默默祝愿她能过的好些。 叶英和叶且歌与花满楼和陆小凤在原来的客栈会和,四人一朝启程回了江南。宫九跟到了半路,却忽然接到了一封玉罗刹的飞鸽传书。他皱了皱眉头,却只能依依不舍的和叶且歌告别。 临别之前,宫九窝在叶且歌的肩膀上蹭了蹭去,想把小小只的叽萝打包带走的神态毫不掩饰。 “不想和阿叶分开,嘤嘤。”发出了一声可疑的嘤咛,宫九凑近了叶且歌身边嗅了嗅,嘟囔道:“阿叶身上的味道变了,不过还是挺好闻的。” 有一种被大型的犬类缠住了的错觉,叶且歌哆嗦了一下,挣了挣,却没有挣脱开宫九圈住她肩膀的手。 陆小凤一副显而易见的看好戏的表情,就连一向君子端方的花公子也是噙了一抹笑意,没有丝毫帮助叶且歌的意思。 叶英的焰归一直横在膝头,他就保持着那副端坐着的样子,恍若不是身处摇晃的马车,而是熟悉的天泽楼前。 只有听到自家小徒弟那边的闹腾声音,白发闭目的男子才微微抬了一下头,额前的长发滑落,露出额角一朵精致的梅花。 他冲着叶且歌的方向毫无烟火气的伸出手,广袖垂落,分明是飘逸的材质,却将叶且歌完全遮住,细微的真气带着一点长者的威慑,阻止了宫九继续黏上来的动作。 而后,叶英伸出了另一只手,将手中的一个瓷瓶递到了宫九面前。 “吃吧。” 浅淡的男声传来,宫九接过叶英手上的瓷瓶,也没有问是什么,拔开便将里面的药丸倒进了口中。 不是宫九不够警觉,而是一来给他药丸的人是叶英,他不相信堂堂的藏剑山庄大庄主会行什么阴私之事。二来却是……这么多年他定期回玉罗刹那个死老头那里,受的那些罪也不是白受的。 这么多年下来,无论何种□□,只要经过他的唇舌,宫九就能准确的分辨出来。也因为常年的试毒练习,宫九对□□已经有了超乎常人想象的抵抗能力——不说能把□□当饭吃,没事儿喝上一两瓶鹤顶红什么的,却也是无碍的。 药丸入口即化,留下了满口馨香,宫九有些诧异的抬头看了一眼叶英,不太明白大庄主为什么要给他吃……糖? 叶英给小徒弟顺了顺方才被宫九揉乱了的头毛,平静道:“不是喜欢且歌身上的香气么?” 一旁的陆小凤终于憋不住脸上的笑意,拍着桌子笑倒在了座位上。花满楼也笑着摇了摇头,对宫九解释道:“叶小公子就是服用了花某制作的心花怒放丹,才……咳,有了这满身的香气。九公子但服无妨,清热去火。” 生生将那句让男儿恼怒的“遍体生香”憋了回去,花满楼换了一种更容易让人接受的说法,对宫九解释道。 你……你才不是我们家君子如风的大庄主,我家大庄主才不会做这么幼稚的事情! 宫九简直不能接受童年男神就这样在自己面前崩了人设,他控诉的看了一脸从容的叶英,又看了一眼已经笑软在叶英手边的阿叶,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告诉自己,他这是在“彩衣娱亲”,才不是在娘亲和男神面前智商下降,习惯性犯蠢! 一想到这件事会被家里那个臭老头知道,然后一通嘲笑,宫九便是一脸生无可恋。再看一眼毫无顾忌的笑倒了的陆小凤,睚眦必报的九公子在心里默默记了一笔。 然而终须一别,送走了宫九之后不过两日,众人便回到了花满楼的小楼。 那是一个风雨萧疏的夜,哪怕是在江南,都有了依稀的寒意。花满楼的小楼里燃起了火盆,叶且歌兴起,便寻了一些土豆地瓜之类的物什埋在火里烤了。 土豆和地瓜是她特地从白云城的商铺之中找的,从前她在南海第一次吃到的时候,便觉得很是惊艳。 如今这两样东西还没有在安庆普及,白云城的商铺里也很少,不过既然是自家少主要,那掌柜肯定是全部送来的。 刚烤好的土豆只是撒上细盐就很好吃,叶且歌剥好了一个,细心切成小块,又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酱料撒了一半在上面,这才将一碟两种风味的土豆送到叶英面前。 陆小凤也不用人让,不怕烫的从火堆里拨拉出两个土豆,扔个花满楼一个,自己便蹲在火炉边学着叶且歌方才的动作剥皮撒盐。 “哎,可惜咱们安庆限制海运,只有你们叶家这唯一的一条航线,不然这等好吃的玩意,早就该在安庆流通开了。” 陆小凤被烫得嘶嘶哈哈,却不肯将嘴里的土豆吐出来。一边哈着气,他一边还要发表自己的感慨。 叶且歌见师父没有不喜,这才安下心来。正在此时,她的口中便被叶英塞了一块土豆,温度正好,自己调制的酱汁也是鲜美无比。叶且歌愣了半晌,脸上一瞬间泛出了红色,她往火炉边凑了凑,假装自己是被烤红了脸。 含着师父喂的那块土豆不舍得咽,叶且歌也没有接陆小凤的话茬,转而继续拨弄方才被陆小凤翻乱了的火堆,将还没有熟的地瓜继续埋好。 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陆小凤按耐不住,拍开了一坛好酒。一时之间,花满楼的小楼内盛满了炭火细微的“霹剥”之声,三两好友的谈笑之声,和着外面窸窸窣窣的雨声,竟然让人觉得格外温暖,内心也格外的宁静。 叶英极为自持,酒却也是喝一些的。于是四人面前都斟上了琥珀色的美酒,谈笑间,花满楼问道:“叶兄之后可有什么打算?” 叶英道:“如今既然寻到且歌,叶某便想在此地寻一处清静之地,铸剑。” 陆小凤对于叶英会铸剑,并不觉得意外。毕竟许多年前,他的好友叶且歌还曾为他铸过一柄软剑。虽然最终那剑沉眠剑冢,但是叶氏一脉的锻造手艺,陆小凤是毫不怀疑的。 饮尽了杯中酒,陆小凤笑道:“我在西湖边上也有几个朋友,叶先生要寻一处房产这事儿,便包在我身上吧。” 花满楼摇头轻笑,用扇子隔开陆小凤胡乱挥舞的手,无奈道:“你在西湖边儿上最好的朋友,难道不应当是花某?” 陆小凤已经有三分醉意,闻言他哈哈一笑,一拍脑袋,连连点头道:“对对对,要是到了江南,还真就只有你们花家算是顶顶的富户。” 花满楼不跟醉鬼计较,他对叶英含笑,说道:“叶兄若是在西湖停留,这月月底便是家父的寿辰,还望叶兄赏光,和叶小公子一道过来吃酒。” “哎,是了,花老爷子的寿辰,且歌你也过来啊。”陆小凤听见了花满楼的话,连连点头,还凑到了叶且歌面前,一定要她给个肯定的答案。 没有法子,他实在是被花家的那群娘子军缠怕了,拉上叶且歌,总还有人帮忙分散一下火力。反正“被做媒”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无人幸免嘛。 叶且歌是陆小凤的朋友,花满楼是叶英的朋友。好友父亲的寿宴,于情于理叶英都不能拒绝。 点头应下此事,众人谈笑,许久才歇。 第48章 惟解漫天作雪飞。 第四十八章。惟解漫天作雪飞。 铸剑对叶英来说是很重要的事,需内心澄澈,别无所思。所以在花满楼帮他寻到一处清幽宁静的院落之后,叶英便开始沐浴更衣,斋戒三日,而后方才开启剑庐。 铸剑对于叶英来说却也不是一件难事,更何况只是几柄在大唐很是寻常的轻剑,不消十日,叶英便铸造完成。 虽然不是绝世神兵,但是这几柄轻剑在安庆也算是名剑出炉。铸成当日,叶且歌在西湖岸边试剑。一身利落白衣的小公子轻点湖面,一剑横出,颇有几分横断秋水之意。杭州本就是人来人往之地,她这惊天一剑,自然招来了许多人围观驻足。 这其中,并不乏武林中人。 当今武林,何人曾见过此等利剑?须知高手过招,或许并不仰仗武器之锋锐,然而对于大多数的江湖人来说,腰间一柄利器,便是更多的生机。叶且歌这一剑,不知收到了多少觊觎的目光。 而在听见这个白衣小少年说,这柄剑出售,而且此后还会有利剑出世之后,不过须臾之间,整个江湖都要为之沸腾了。 西湖边上出现了一位锻造大师的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顷刻之间便传遍了整个江湖。许多人慕名而来,就是为了向这位锻造大师求得一剑。 而继“南海叶氏”成为了江湖之中近乎禁忌的存在之后,“西湖叶家”这位仿若凭空出现的铸造大师,便成了江湖之中反复被人提起的话题。 只是师父亲手铸造的剑,哪怕是为了钱财,叶且歌也不愿让它们落入歹人之手。不能动用白云城势力去调查买主品行,生怕暴露自己和白云城的关系,给兄长徒增麻烦,叶且歌一时之间便有些为难了。 恰是这时,她在花满楼的小楼小坐的时候,“恰好”遇见了来寻七弟的花家二公子。花家二公子从商已久,如今花家的大半产业都是他在打理,听闻西湖边出了一位铸造大师之后,这位二公子便有了自己的打算。 其实,在听闻那位似乎和自己的弟弟是至交好友之后,花二公子便更想与之一晤了——可惜叶英尚在铸剑,不过能够见到他的“弟弟”,花二公子表示……聊有胜无嘛。 却不想和叶且歌一番交谈下来,两人一拍即合。叶且歌将出售宝剑之事交与花家,由花家两分抽成,却也保证了叶英所铸之剑不会售于非人。而且叶且歌肯定,有了这两分抽成,这位花二公子一定会下狠手…… 曾经藏剑山庄的生意也是遍布大唐,若说经商手段,叶且歌也是有几分的。不过她和师父想要重建藏剑,行商累积财富只是很小的事情,如今既然有专业的人肯和他们合作,她又何乐而不为呢? 花二公子的目光当然不是仅仅落在那几柄剑上。虽然那些剑一看就不是凡品,寻常也不下万金,可是和花家偌大的家财比起来,那几分抽成实在是看不上眼。 之所以他愿意和叶且歌做这单生意,是看准了此人绝非池中之物,她背后的那位叶先生也不是凡人,因此有心交好罢了。 叶且歌和花二公子虽是在商言商,却也有意相交,加之又有花满楼的这一层关系,不多时候便已经相处融洽,确定了日后的一干合作事宜。 不觉便到了月底,叶英铸剑之事告一段落,叶且歌也在花满楼的小楼之中见到了多日未见的陆小凤。这一日,他们一行人只是在小楼之中坐了片刻,便等来了花家的马车——花老爷的寿宴,自然不能只是宾客简单的吃上一顿便罢。六十岁的整寿,寻常人家都是要庆祝整整一日的,花家更是连庆三日。 陆小凤和花满楼乘坐了一辆马车,而叶且歌和叶英却被花家的下人请到了另一辆马车之上。 叶且歌觉得有些奇怪,正要询问的时候,那下人便很是乖觉的对叶且歌说道:“我家二公子说叶先生喜好清净,特地让小的赶了这流泉马车,最是稳当不过,绝对不会惊扰先生的。”” 再不好拂了花二的好意,叶且歌点头谢过。和叶英一道上了马车。 叶英却知,能够教养出花满楼这样的气度的世家,是定然不会如此明显的行厚此薄彼之事的——同样是客人,没有道理将他们和陆小凤区别对待。陆小凤固然为人爽朗,不会计较,可是对于一个世家来说,这种可能滋生客人之间矛盾,公然怠慢来客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做的。 那位花二公子如此行事,应当是另有计较。 存了这样一番疑虑,叶英拉着小徒弟的手走上了那辆马车。两人刚刚落座,果然看见车上的案几上摆放着一封书信。 叶且歌微微挑眉,将信拆开,轻声读了起来。 她的声音不疾不徐,说不出的温润好听。在叶且歌的口中,事情的缘由终于展现在了叶英师徒面前。 却原来,这场寿宴,乃是花老爷的一场精心安排,为的便是解开花满楼多年的心结,让缠绕了他多年的梦魇——铁鞋大盗死在他的手上。 这封信是花老爷亲自执笔,言辞恳切,交代了事情原委的同时,也恳请叶英与叶且歌配合他们行事,其拳拳爱子之心,透笔可见。 “原来花公子的眼睛……那铁鞋大盗,当真可恨。” 放下信件,叶且歌神色有些郁郁。她并不会表露出对花满楼的同情,因为她明白,比起同情,花满楼更需要的是寻常以待。 独居小楼,尽力帮助他人。这何尝不是花满楼在努力让家人放心呢? 和师父不同,同样目盲,师父是为了修炼心剑,守护叶家而自己放弃了双眼,这是他自己的选择。而花满楼却是在幼小之时被人剥夺了看见的能力——让叶且歌生气的地方是,谁给了那个铁鞋大盗这样的权利,让他去摧毁别人的人生? 感觉到徒弟的情绪波动,叶英轻轻的拍了拍她的头,却并没有说话。 他能够感受到花老爷的爱子之心,可是却觉得,这位父亲未必真的懂自己的儿子——像是花兄那样的人物,即使手刃仇人,就真的能够解脱么? 可是叶英自己便是父子缘浅,少年时期他从未体会到零星父爱,父亲叶孟秋对于他而言,更像是严厉的师长。至若后来,他接手了藏剑山庄,父亲便更是遥远了起来。 于是叶英不禁觉得,或许这世间的父子亲情都大抵如是,花老爷能做到如此,已经算是温柔了吧? 心里有些叹息,叶英对叶且道:“花老爷有如此之心,我等纵不能尽绵薄之力,也不应扰乱他们计划。既然如此,且歌便同为师一道,静观其变吧。” 师父的话自然是要听的,叶且歌乖巧点头。下车的时候,看见花家的几位公子带着下人一道,将晕迷过去的花满楼和陆小凤抬到房间里,叶且歌也没有上前阻止。 花家已经有下人等着,准备引叶且歌和叶英进门。正在这时,刚刚谈妥了一单生意的花二匆匆而来,身边还跟了一个温婉娴静的女子。看见门前站着的叶且歌与叶英,他身边的女子回身取了轻纱掩面,花二等她收拾妥当,这才带人上前。 “且歌兄弟,这位便是叶大师吧?幸会幸会。” 一边这样说着,花二一边对叶英拱手,神态很是敬重。眼前这个白发男子虽然恍若青年,可是花二见过他铸造的三尺青锋,的确是世所罕见,在加上与他关系匪浅的叶且歌的那一身的好功夫,更加让花二不由对叶英更加尊重几分。 叶英点头含笑,道:“在下叶英。” 花二忙道:“且歌兄弟和叶大师怎的不进去?”说着,将两人往山庄内请去。 叶且歌见到花二公子身后站着的女子,见她梳妇人发髻,便知应是他家夫人。安庆男女大防,不比大唐,花家虽然是半个江湖世家,却难免如此。思及自己如今是男儿扮相,叶且歌后退半步,道:“花二公子和嫂夫人先请。” 花二知是叶且歌体贴知礼,也不跟她客套,带着夫人和叶英师徒错开几步,故作无奈的对叶且歌道:“你嫂嫂不是江湖出身,又是新妇,规矩自然多些,且歌兄弟多多担待。” 虽然这样说着,可是花二眼角眉梢都带着“我家夫人棒棒哒”的得意。叶且歌不禁莞尔,难得的由着他嘚瑟,并没有出言怼他——在此之前,叶且歌和这位花家二公子虽然合作,却更多有几分不打不相识的意味。偶尔给对方挖坑什么的,两个人都是乐此不疲。 陆小凤和花满楼尚且在晕迷之中,花二便直接带着叶且歌和叶英去见了自己父亲。 桃花堡的正厅之中,一个双鬓花白的男人端坐在主位上,他身边坐着一个衣着精致却不显奢华的妇人,想来应当是他的夫人。花老爷和花夫人共有七子,难得的没有妻妾,当真是伉俪情深。 远远看见儿子媳妇,花夫人起身拉住了花二妻子的手,一边将人往屋里带,一边对叶且歌和叶英笑道:“两位叶公子一路辛苦了,我家老头子也是,即使见面也不急这一时半刻的,该让你们好生歇歇才是呢!” 花夫人一番话说的有些急,显见是极为爽利的性子,叶且歌听着,竟听出几分极浅的乡音——不是西湖藏剑,而是蜀中唐门。 花二活生生的被人抢了媳妇,抢媳妇那人还是自己娘亲。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对叶且歌道:“我娘川蜀出身,就是这火爆性子,且歌兄弟和叶大师见笑哈。” 叶且歌见花二吃瘪,偷偷笑了笑,这时便听到一道沉稳的男声,说的话却满是揶揄:“芷柔,你把老二媳妇儿还给他,没看你儿子在你后边都要咬人了么?” 干咳了一声,花老爷请叶英与叶且歌落座,这才半是无奈半是恳求道:“今日在座各位都是花某信任之人,花某一生有挚友知己,有携手之妻,有满堂儿孙,已无憾事。如今命不久矣,唯放心不下家中七子,还望诸位援手,帮助吾儿解开心结才是。” 命不久矣。 叶且歌一愣,不由抬头望向一脸淡然的说着自己生死的花老爷。 第49章 梧桐半死清秋后。 第四十九章。梧桐半死清秋后。 叶且歌并不通岐黄之术,只是习武之人对气息都有几分敏感,她细细端详过花老爷的神色之后,果然发觉,他已经是病入膏肓之相。 叶且歌有几分心惊,但见花老爷花夫人虽然面露哀色,却到底坦然,叶英又不动声色的轻捏了捏叶且歌的手,她便垂下眼眸,不再多言。 不多时候,陆小凤气呼呼的走了进来,看见在座的诸位,他先是愣了愣。在听完花老爷希望他假扮“铁鞋大盗”,为花满楼解开心结之后,陆小凤不仅消了气,而且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又怎么能拒绝一个长辈这样的请求呢?更勿论花满楼还是他的挚友。 于是,诸人各自准备,终归散去。 只是叶且歌路过那位给花老爷诊治许久的,有着神医之称的宋问草身边的时候,她的鼻翼微微动了动,眼眸之中划过了一抹狐疑。 花老爷的寿宴越发的近了。桃花堡之中来了不少宾客,一时之间热闹非常。花满楼却因着铁鞋大盗之事,难得的失去了往日的平静,整个人都萦绕着一种莫名的焦躁。 叶英也劝过几句,让他静心。花满楼却只能无声苦笑了——多年的梦魇就要卷土重来,他再是心性清明坚定,又如何能够静下心来? 叶英见此,终不再劝。只是他提笔写了一封书信,托花家二少花破川送了出去。花破川有些莫名,却因是叶大师所托,而没有片刻耽误,即刻就让人送了出去。 只是没有人知道,在盛京不远处的一座并不起眼的别院之中,一个男子横剑在膝。他的一头墨发被木冠整齐束起,手指洁白而修长,正拿着一方雪也似的锦帕,低头擦拭着手上的长剑。 乌色的剑鞘被放在他的身侧,他不说话,整个人周身的气势却已如同山岳,让人无端臣服。 他面前的青衫男子眉目温润,若非垂在身侧的双手微微颤抖,便当真称得上是绝佳的好容貌、好气度。 霍天青见过叶且歌,之后姻机缘巧合甚至也见过叶孤鸿。他知晓叶家子孙都是人中龙凤,也曾设想过白云城主该是何等的气宇轩昂。 可是今时今日,霍天青才惊觉自己的错误。最初的时候,他只当叶孤城是孤高冷傲的剑客罢了,今日得见,他才恍然大悟——能以七岁稚龄安稳整个白云城,十五岁威震南海,十七岁扬名中原的人物,又岂是一句“绝世剑客”能够一言以蔽之的? 在叶孤城周身散发着的上位者的威严之下,霍天青努力让自己的手不再颤抖。只是说饶是如此,在叶孤城没有开口之前,他依旧不敢轻易说话。 半晌,叶孤城还剑入鞘。他抬眸看了一眼霍天青,略一停顿,很快便收回了目光。 “青衣楼,我要来何用?” 清冷的男声在空旷的屋室内响起,夹杂着几分凉意与漫不经心。似乎那有着“天下第一楼”之称的青衣楼,也并不能入了说话那人眼里。 霍天青微微一怔,不觉便少了进门之时的三分傲气。他皱眉片刻,方才踌躇道:“青衣楼号称一百零八楼,其实远远不止。其门下势力遍布安庆,近日天青已经将之收拢,假以时日,定能成为城主在安庆之耳目喉舌……” “白云城在安庆的情报网也并不弱。”叶孤城打断霍天青的话,冷声道:“譬如你天禽门共有门徒三百八十一,亲传弟子三十五。这等事,白云城的情报网都能打探清楚的。” 霍天青霎时就宛若被人扼住了喉咙,许久之后才恍惚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既然如此,天青愿为城主马前兵卒。” 在今日之前,霍天青承认,自己的确存了一些小心思。可是单单一个叶且歌就足矣让他忌惮,如今得见白云城主,霍天青更是从心底弥生出一股寒意——他并不是一个忠诚的人,可是当他发觉自己承担不起背叛的后果的时候,便会彻底熄了那些小心思。 霍天青扪心自问,就凭自己,哪怕加上青衣楼和天禽门,真的能抵挡得住白云城主的一击么? 答案是否定的。所以仅仅是在与白云城主会晤的片刻之中,霍天青便已经做出了选择。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他已经决定投靠白云城,那么白云城便是他此后唯一的选择了。 叶孤城本就心性清明,更是重来一世,将霍天青的变化看在眼中,他平静道:“搜罗可用之人,做的到么?” 虽然叶孤城是疑问句,但是霍天青已经听出了其中的不容辩驳。他心头一跳,忽然想到一种可能,于是喉咙也不由有些干涩发紧。 没有问“可用之人”是什么样的人,霍天青闭上了眼睛掩去眼底汹涌。片刻之后,他才艰难开口:“只是不知城主给天青的期限是?又需要多少那样的人?” 叶孤城望了他一眼,淡声道:“不过三年。少则百人,多多益善。” 霍天青倒抽一口凉气。清冷的空气灌入肺腑,才为他剥离出一丝清明。不愿再在叶孤城面前失态,霍天青飞快的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正了正神色,对叶孤城拱手道:“定不负城主之托。” 叶孤城颔首,又拿起了身侧的乌鞘长剑,重新擦拭。 逐客之意已经如此明显,霍天青又怎会如此没有眼色的多做停留,对叶孤城一揖,霍天青身形一闪,如同来时一样消失在了这座小院。 叶孤城抬手捏了捏眉心,自己指尖的冰凉让他稍稍神色一振。没有人能想到白云城主会在此时出现在此地,更不会有人想到,他看起来眉目霜雪,神色泠然,实际上却已经断续病了三日。 叶孤城要做的事情很多,重生而来的若许年来,他片刻不敢松懈——他自然明白自己要做什么,也清楚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此路线悬生死,叶孤城固然不怕殒身,可是白云城呢?他的幼妹呢?又该何如? 叶孤城并不怀疑自己幼妹的能力,他自信他家且歌可以纵横江湖。可是叶孤城哪里敢掉以轻心?他没有忘了,自己的前世,也同样是登临巅峰,结果不依旧是在阴谋之中折剑。 叶孤城给叶且歌去信,只是为了让她有所提防。却不想这孩子如此心思玲珑,竟然替他收拢了霍天青。然而若是可以,叶孤城又何尝愿意自己妹妹沾染这些? 皇权。 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叶孤城才明白自己前世的想法如何可笑幼稚。对于皇权,这从不是叶家人的执念,而是悬在白云城之上的利刃。 重来一世,从前那些看不清的事情,叶孤城才开始清明。譬如联手攻击白云城的十八水寨,譬如接连被打压的白云城生意,譬如险些落于人手的淡水渠道,桩桩件件,都是针对着他白云城。而现在这些人背后的,除了安庆皇室,又还有谁呢? ——他们叶家,被安庆篡夺了江山,之后还哪有什么“偏安一隅”的说法,他们之间,早就已经不死不休! 青衣楼到底不是小势力,叶孤城面上波澜不惊,为了它却终归往中原走了一趟。 只是不想,南海到中原这一条路,他多年不曾涉足,隔世再入中原的时候,竟忽然感染了风寒,接连烧了三日,今日才刚刚好些。 叶孤城病着,却并没有歇息片刻。待到霍天青走远,叶孤城稍稍抬手,示意了一下在一旁静待的侍从。 侍从领命而去,不多时候,一个一身锦袍的男子跟着侍从一道走了进来。 他身上的锦袍华丽,手上的扇子也是华丽非常。远远看去也是一个风流公子,偏生他脸上刻意的笑意破坏了他周身的气度。只是他的眼睛很亮,闪烁着莫名的灵光。 “见过城主。”金九龄对着叶孤城拱手,满脸毫不掩饰的讨好——他也不必掩饰,就如同当年他毫不掩饰的对叶孤城说,自己求的就是一世富贵荣华一样。 叶孤城对他颔首,没有废话,直接道:“且歌去参加了花家寿宴,你也去走一趟,莫让那些不长眼的伤了她。” 这些年金九龄也陆续去过几次白云城,有幸见过叶且歌练剑,更有一次,她的重剑堪堪从金九龄头顶擦过,让金九龄不进怀疑,这位叶家小公子是不是已经看穿了自己当年的小手段,这才蓄意“报复”? 并不觉得叶小公子需要自己保护,不过城主既然吩咐了,金九龄自然乐的展现自己的价值。 小心应下,金九龄连连保证不会让人伤了小公子的半根头发,这才退了出去,翻出花家的请柬,踏上了前往桃花堡的路程。 金九龄明面上到底是官门中人,花家这样的商贾与江湖参半的人家,虽然礼数不落,却也不会和朝廷中人刻意结交。金九龄这样的朝廷命官,譬如花家这样的寿宴,双方本有默契,寻常金九龄是不应当参加的。 恰逢这次他收到朝廷暗报,有他国人马潜入安庆,作为六扇门的总捕头,金九龄去探查一下,也是说的过去的。 至若他真正的目的,金九龄自己不说,又有谁会去特地计较呢? 只是金九龄千算万算,唯独没有想到,因为在盛京郊外停留的那一日,等到他到达花家的时候,事情的发展似乎已经出乎了他的预料。 金九龄是花家开宴的第二日到的,之所以选定的是这个日子,是因为最不显眼,也最为恰好——他手下的捕快已经知会他,那些瀚海国的来客将在花老爷生日宴的最后一日发难。 而金九龄的打算,便是在那一日看好叶且歌,不让他跟那些人一同入了暗室便好。至若陆小凤等人如何给花满楼做一场戏,期间会死几个江湖人,花家老爷又如何被宋问草下毒,金九龄嗤笑——那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然而,让金九龄这样的老油条都有些懵逼的是,当他从盛京算好了时间赶到江南花家的桃花堡,铁鞋大盗已经被五花大绑的扔在地上。 陆小凤看见他,便兴冲冲的将人交给他,还说道:“金兄你来的正好,花兄不屑取这铁鞋性命,且歌又说我们不是苦主,不让我们对他动用私刑,那这恶贯满盈的铁鞋大盗就交给你这六扇门的总捕头啦!” 金九龄看了一眼那被重剑砸断了两条腿的“神医”,默默地打了个哆嗦,不动声色的远离了叶且歌两步,这才去听陆小凤滔滔不绝的讲述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第50章 瀚海阑干百丈冰。 第五十章。瀚海阑干百丈冰。 叶且歌从花老爷说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就特意留意了一下那位所谓的神医。 在白云城的时候,叶且歌和江湖之中的没有了踪迹,实际是却是因为受了叶且歌和叶孤城的父亲的恩惠,留在白云城中隐居的那位神医也有所接触。今生叶且歌的这幅身子,根骨筋脉都是绝佳,可惜到底是早产,那位神医可是细心调养了许多年,至今仍时不时的探探脉象,给叶且歌开些养身的药物吃着。 那位隐居白云城的医者,除却医术精湛,周身更是自有一股浩然之气,可是这位花家请来的神医宋问草,从叶且歌见到他的第一眼,就感觉有一种莫名的不舒服。 因为这种不舒服而产生的怀疑,在叶且歌路过他的那一刻达到了顶峰——叶且歌从宋问草身上,闻到了一股海水的味道。 那味道极为浅淡,掩盖在浓烈的药味之下。叶且歌之所以能敏锐的捕捉到,与她出身白云城,熟悉海洋的气息,又是叶英弟子,刻意锤炼过自己的五感都有着莫大的关系。少了这两样之中的任一,叶且歌也发现不了如此端倪。 那时候,叶且歌的心中便对宋问草这个人生出了一些不信任。在听完花老爷叙述铁鞋大盗到底是何等人,有何来历,又犯下怎样的恶事之后,叶且歌近乎已经可以肯定,那忽然死而复生的铁鞋大盗,就是潜藏在花家许多年的宋问草。 和叶且歌一样,叶英从一开始就觉得此事透着些许怪异。某一个时段,自家小徒弟看向宋问草的时候,气息也会变得和以往有微微不同,常年的师徒默契,让叶英知道,自家小徒弟也察觉到了这件事的蹊跷。 于是,师徒二人的目光便一同锁定了宋问草。 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叶英师徒怀疑,宋问草按照原来的计划,将给陆小凤的那件刀枪不入的蚕丝软甲掉了包。 为了做戏,宋问草亲自给陆小凤穿上那叫软甲。却不想他刚刚系好带子,就听一旁的叶且歌忽然道:“宋大夫是哪里人?” 宋问草手上动作不停,十分自然的回道:“老夫是岭南人士,不过十七岁起就游历四方,天南海北的都走过。”说着,他似叹息一般的说到:“可以老夫云游半生,却依旧医治不好花兄的疾病。” 叶且歌笑了笑,恍若无意的说道:“难怪如此,我看宋大夫方才给陆小凤打结的手法,还以为宋大夫是海岛出身呢。” 此言一出,众人都是一愣。还未等众人反应过来,叶英忽然并指为剑,将一道剑气向陆小凤直射而去。 这忽然的出手毫无预兆,陆小凤却没有感受到叶英的杀气,所以他并没有闪躲——事实上,他也无处闪躲。男子的剑气并不迅疾,却带着恍若静水的绵长之势,让陆小凤觉得自己恍若被定在了原地,不能动弹分毫。 并不是在对敌,叶英对剑气的控制又已至臻境,是以等众人回过神的时候,就已经见到陆小凤身上的软甲被一道剑气从肩膀削开,露出他这几年已经养得很是白净的皮肉。 微凉的空气让陆小凤一个机灵。他是个聪明人,脑子也比常人转得快一些,他感觉得到叶英方才那道剑气只是平平,威力和江湖中人刺上一剑相去不远。 可是在他自己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挨上普通江湖人一剑,与挨上绝世剑客的一剑又有什么差别呢?总归是要付出性命的。 陆小凤的脑子转得飞快,将方才那两位叶兄的举动细细过了一遍,电光火石之间骤然有了明悟。 也顾不上自己如今几近半|裸的身子,陆小凤目光如炬的望向了宋问草一直不离身的医箱。 “哎呀,宋神医,你那从不离手的医箱里装的是什么啊?让陆小凤见识见识可好?” 话音刚落,陆小凤便身形一闪,来到了宋问草的身侧。也不给宋问草回话的机会,陆小凤直接伸手去夺宋问草身边的箱子。 “陆小凤,你怎生如此无理!” 眼见把戏就要被拆穿,宋问草一边佯装愤怒,一边却毫不留情的对陆小凤那边甩出几颗霹雳弹。 这霹雳弹的威力可不小,若是炸开,恐怕桃花堡都要没了半座。幸而花老爷的好友们也都是武林名宿,这会儿都反应过来这个宋神医有异,见他甩霹雳弹,众人便轰然散开,各自出手,在那些霹雳弹落地之前全部接住了它们。 陆小凤也不担心那些霹雳弹,他的身形如飞凤翱天,又恍若蝴蝶轻翩,他的手指不知怎的动作,在宋问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空了的腰间让他霎时白了脸色。 “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可不是每次都用来空手接白刃的啊。” 入手的异乎寻常的沉重,似乎印证了某些猜测,也让陆小凤黑了脸色。不过他嘴上依旧说着俏皮话,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面前的箱子。 宋问草哪里还能等他打开箱子,他一边从怀里掏出剩余的霹雳弹,一边开始胡乱撒着药粉,借着众人慌乱的空挡,他整个人将轻功运转到了极致,眼见着就要跑得无影无踪。 却不想,宋问草刚跑到了门外,就恍惚看见了一高一矮的两道纯白身形。心中暗觉不妙,宋问草的脚步却再不敢停,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去。 却原来,方才叶且歌和叶英心知此人被戳破便会急于脱身,为免里面人疲于应付,有所疏漏,让他走脱,叶英特地带着徒弟在门外堵截他。 “叶二!你拦着他,别让他跑了。” 花破川的声嘶力竭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还带着呛咳。寻常时候他是唤叶且歌为“叶小公子”的,不过和叶且歌知道他在花家行二以后,在心里叫他“花二”一样,花破川在知道叶且歌尚有兄长之后,便也偷偷在心里叫她“叶二”。 此刻情急,花破川便也脱口而出了。 这种鬼畜的称呼让叶且歌险些一个趔趄,本来冲着宋问草的脸而去的重剑偏了几许,生生砸向了宋问草的双腿。 重剑一击,哪怕是有后退闪躲之意,都难免伤及骨骼,更何况宋问草运转轻功,全力往前猛冲,两股力道相撞之下,他一声惨呼,跌落在地。 等陆小凤一行人追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宋问草跌在地上,一双腿骨扭曲成奇异的形状,腿部有隐约鲜血渗出,显见是骨骼断裂之后戳破了皮肉。 众人不约而同的脊背一凉,在叶且歌将她那柄奇特长剑收回剑鞘,向他们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默默的后退半步,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 气氛有些尴尬之际,花老爷的好友苦智大师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铁鞋大盗作恶多端,叶施主今日擒获此人,乃是大功德。” 方才屋里的江湖人都被这铁鞋大盗折腾得不轻,如今看他伏诛,又见出手之人是如今江湖中声名鹊起的铸剑大师和他身边的小公子,便有一门派掌门很是乖觉的对叶英恭维道:“令弟少年英才,叶大师平日想必是教导有方吧?” 叶英知道他这人误会自己和徒弟的关系,还未开口解释,便听见众人散开了一条通路,而那持剑而来的……正是花满楼。 叶英叹了一口气,拍了拍花满楼的肩膀,转而拉住叶且歌的手,将徒弟带了出去。叶英明白,如今花满楼需要自己渡劫——没错,这横亘在他心头十数年,深深埋藏在他的笑容之下的心结,终归要他自己去解开。 那是花满楼心中的伤疤,外表结痂内里却开始腐烂,剜开伤疤注定其痛彻骨,纵然是花满楼这样的如玉公子,想必也不能从容。而叶英他们作为朋友,想必花满楼也不愿意让他们看见自己如此狼狈的时刻。 这个道理,就连平素看着大大咧咧的陆小凤都已经懂得。他也拍了拍花满楼的肩膀,跟着叶英一道走了出去。 之后铁鞋大盗如何挑衅,花满楼又是如何释怀,自不必细表。叶英三人站在院外,无言以待。 不久之后,花满楼走出了庭院。他手上的长剑依旧气息纯净,不染杀气,他的神态也终于彻底平静。 对叶英几人拱了拱手,花满楼低声道了一声“多谢”,而后便没有多言。他们是朋友,本就无需多余的客套。 只是铁鞋大盗既然已经被抓,花满楼又不打算手刃仇人,叶且歌和花破川一合计,最终决定……报官。虽说安庆对江湖约束不大,可是毕竟花家如今并不是单纯的江湖世家,私自诛杀铁鞋这种沾染血腥的事情,花家还是不要授人把柄才好。 花破川派出去报官的小厮还没有走远,便看见金九龄在花家下人的带领之下走了进来,花破川眼前一亮,立即决定物尽其用,将铁鞋大盗扔给了这位六扇门总捕头。 金九龄一脸玄幻的听着陆小凤讲述的事情经过,默默的看了一眼在白云城主心里“早产娇柔需要保护”的弟弟,暗自吞了一口口水,扯出一抹僵笑,亲自拎了被扔在地上双腿尽折的铁鞋大盗,就准备往门外走去。 ——他哪里还敢留,他分明已经看见,他们家的小公子已经开始把玩那块刺痛他眼睛的白云纹玉佩了。 小公子放下你手里的巨剑,咱们什么都好商量! 金九龄一向自诩沉稳,也佯装风流,然而此刻他却想嚎叫一声,而后脚底抹油。 只不过还没等他金九龄逃走,就听见一道惊怒女声:“爹!” 随着这道女声,那些前来贺寿的瀚海国使者都随着一个一身华丽宝蓝色衣裙的女子冲了进来,对院子中的众人亮出了兵器。 却原来,这女子正是铁鞋大盗的女儿,如今的孔雀王妃。这铁鞋大盗在花家潜伏这么久,不只是为了谋害花老爷的身体,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那能够继承瀚海国王位的玉佛。这些人本想趁着贺寿之际,对花家主宾用药,借机偷走玉佛,却不想他们的计划还没有实施,宋问草便暴露了身份被擒。 孔雀王妃无奈之下,只能破釜沉舟,也不管什么计划了,如今她只想带人将父亲救出来才好。 看着冲进来的人,金九龄顿时觉得自己找到了存在的价值,他微一挑眉,大喝一声:“尔等还不退下,此为我安庆国土,岂容放肆!” 孔雀王妃当然不会听他的,闻言,她当即抽出腰间弯刀,向金九龄劈来。 第51章 随风直到夜郎西。 第五十一章。随风直到夜郎西。 金九龄能够在短短几年爬上六扇门总捕头的位置,自然有几分本事。那孔雀王妃的功夫只是二流,自然不过三两下就被金九龄擒住。 至若她带着的那些人……若是功夫说得过去,想来也不会费尽心机下药了。院子里的诸位都是武林中人,更不乏个中好手。加上方才被那铁鞋大盗的药粉弄出来的三分火气,这些人出手的时候便没有留情。 不过片刻功夫,桃花堡内便横尸一地,苦智大师念了一声“阿弥陀佛”,面上却也没有什么慈悲之色——他本是修佛而已,又不是真正的佛陀,对于想置自己于死地的人,他又何必留情? 于是,一场阴谋至此被戳破,最终金九龄带走的人从一个变成了两个。花家下人手脚麻利的收拾好了地上的尸体和血迹,花破川才和自家的几个兄弟一道,邀请众人重新入席。 今日之事实在跌宕,一时之间万般旧事浮现众人心头。想到“死而复生”的铁鞋大盗,又想到了花老爷被他暗害了身体,花老爷的几位老友的面上都浮现出了一抹哀戚之色。 反倒是花老爷很是豁达,他轻声说了一句“生死有命”,而后便劝着诸位再饮几杯。 这一顿酒醉了不少武林前辈,因为他们都清楚,若是没有奇迹发生,那么这很可能是他们的老友花如令的最后一次寿宴了。而像是寿宴这种喜事,本就应当不醉不归。 那便不醉不归! 入喉的酒醇香,却带了一些苦涩。那些叫出去一个都是威震武林的前辈们一通畅饮。也不知道是否是酒精的作用,还是与友相会的畅快,花如令灰败的脸上竟多了一抹血色。 叶且歌和花家的几位公子及陆小凤坐在一桌,而叶英竟被请去和花老爷一席。在听见花老爷已经喝了四杯酒,正准备去再斟酒的时候,叶英微微抬手,拦住了花老爷。 “豪饮伤身,花老爷暂停此杯罢。”叶英说着,长袖拂过,花老爷手中的酒杯已经倒扣在了桌上。 众人的面上都浮现出了一丝微妙。花老爷的身体是何种状况,虽然大家没有明说,可是却也都明白,到了这一步,花老爷尽兴便好,也无需顾及什么伤身不伤身了。叶英看起来虽然淡漠,但是举止言行都是一派大家风范,按说不应如此不合时宜。 倒是花如令洒然一笑,对叶英说道:“还劳烦叶先生担心老夫的身体……不过事已至此,比起保养身体,还是与朋友酣畅一聚更重要些。” 叶英双手交握,广袖垂落,无端柔和了他周身的淡漠,微微抬手打断花如令的话,叶英道:“叶某已经给一人去信,花老爷的身体,若是那人出手,许或还能有回春之力。花老爷切莫丧气,还请珍重自己。” 叶英的话恍若在平静的湖水之中投下了一颗石子,霎时之间,所有的人都停下了谈笑,放下手中的碗碟杯盏,全都望向了叶英。 花破川的脸上有了片刻的空白,而后他猛的一拍脑袋,“腾”的一下就要站起来,险些弄翻了眼前的桌子。顾不得那么多,他有些激动的说道:“叶先生说的莫非就是西……” 花破川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叶且歌按住了肩膀。小少年看起来身量未足,手劲却是极大,花破川被她压得直接坐下,没有说完的话也直接梗在了喉咙里。 叶且歌对众人笑弯了眼睛,然后对花破川说道:“花二少的爱父之心大家都理解,只是花家到底是大家,如今还是快些招待宾客,不要怠慢了在座诸位才是。至于花伯父的身体,总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治好的,也不急于这一时半刻。” 花破川的肩膀生疼,却也明白了叶且歌的意思。他对众人挤出了一个笑脸,而后当真开始认认真真的招待宾客。 只是他那暗搓搓的揉着自己肩膀的动作没有躲过陆小凤的眼睛。陆小凤看了一眼险些撑不住一张笑脸的花破川,心中默默觉得他有点儿可怜。 ——认识叶且歌之后,陆小凤越来越多的觉得有一些人可怜了。 花家有此重大变故,宾客们自然不好再多做停留,待到花家的流水筵一结束,众人便开始纷纷告辞。可饶是这样,花家送走所有的宾客,却还是足足用了两天。 过了两日,江南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在漫天的细雨之中,一道白色的身形撑着一柄黑油纸伞,撕开了天地之间的雨帘,向着花家的桃花堡缓缓走来。 叶英和叶且歌并没有走,他们师徒二人安安静静的在桃花堡内呆了两日。两人都是沉得住的性子,这两日几乎并未出门。一直到今日清晨,叶英才带着徒弟一道重新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江南的深秋是蛰骨的冷,更勿论天上还下着雨。这样的天气,教人只想躲在房内暖暖的烤着火。可是偏偏这一早,叶先生便静立在屋檐之下,仿佛在等着什么人。 此刻,叶英等的人,已经到了。 那柄黑色的油纸伞在叶英面前停下,随着伞的收拢,便见一个男子如墨一般的眉眼。若是叶英双目能够视物,便会发现,他眼前的这个男子的双眼依旧如同寒冰一般,却更有了几分沉稳。 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双眼,这样的一柄剑,分明就是一个月前才分别的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 花家人还站在叶英的身侧,可是西门吹雪却恍若只看见了叶且歌和叶英。他快步的走到了这两人面前,先是将视线落在了叶且歌身上。 “别来无恙?”极冷的男声,恍若旧年埋下的陈雪,却已经是西门吹雪难得的客套了。 毕竟,像是他这样极尽张狂冷傲的剑客,唯一尊重的,便只有对手而已。 西门吹雪是毫不掩饰的冷,而叶且歌则是坦荡真诚的暖。她对西门吹雪笑了笑,拱手道:“一切安好,承蒙庄主惦念。” 西门吹雪颔首,寒暄至此结束。他稳步走到了叶英身前,将油纸伞扔在一旁,丝毫不顾被细雨沾湿了衣物。 西门吹雪的身量和叶英仿佛,可是因为叶英站在屋檐下,比西门吹雪站得高了一个台阶的缘故,西门吹雪甚至要仰头看着叶英。 这天下能够让西门吹雪仰视的,又有几人?偏偏西门吹雪站在台阶下,居然收敛了眼中的骄傲,虽然那只是很细微的变化,但是也并不是没有人察觉的。 “前辈。” 一月之前唤不出口的称呼从西门吹雪口中传出,这不仅仅代表着他承认了叶英的剑法,也更是他自己的一种突破。 曾经的西门吹雪一直孤独的走在路上。他原本以为,追求剑道本就是一件孤独的事情——或许在他不够强大的时候,才不会觉出孤独,可是在他不断的战胜对手之后,西门吹雪觉得,自己已经摸到了巅峰的边缘。 那个时候,西门吹雪心中也会感到一丝冰凉。毕竟任谁尝过了茫然四顾,已经没有同路之人的滋味,都会觉得寂寞的。 而叶英和叶且歌的出现,将西门吹雪带到了另一个境界,让他看到了一条陌生而又充满追求的路。有珠玉在前,他又怎敢傲慢,又何谈寂寥? 这一声前辈,却代表着西门吹雪这一月闭关的成果,也是他心境上的某种突破。 只是他的这一称呼,却让在叶英身后的花家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望向叶英的目光之中也带上了讶异。他们不禁猜测,能让西门吹雪敬佩的人,剑术到底到了何种境界?而在此之前,这人分明是以锻造之术闻名江湖的。 叶英自己却没有身后众人的惊讶,他微微笑了笑,带上了一些长者的宽和与欣慰。对西门吹雪点了点头,叶英道:“一别一月,想来西门也有所进益。” 西门吹雪点头,双眸却更亮。他的手抚在自己的剑上,对叶英道:“但求……” 在就连陆小凤都觉得,西门吹雪的下一句话是“但求一战”的时候,西门吹雪却有些突兀的停顿了一下,然后才缓缓道:“一招。” 是了,他知道以自己如今的实力,是没有办法战胜叶英的。可是西门吹雪却按捺不住自己的渴望,他想见到更高的剑术,见识一下真正的剑术巅峰是何等模样。 这也是为何,分明他已经不该出庄,但是在接到叶英的来信,请他去医治花如令身中之毒的时候,西门吹雪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的原因。 面前的年轻人对于剑,大概当真能称得上是“痴”了,叶英轻叹了一口气,道:“此无不可,只是如今人命关天,西门还是先看过花老爷的情况才是。” 见到叶英应下,西门吹雪冰冷的脸上带出了一抹柔和。他点了点头,没有多言,随着居然花家人的脚步,径直走到了花如令的房间。 叶英之所以请西门吹雪前来,却是因为那日他与自己徒儿比斗之后,仅仅凭着一闻,便知晓花满楼给他的丹药的名称和功能。那时候叶英便觉得此人医术应当不俗。 真正让叶英笃定西门吹雪医术精湛的,是第二日西门吹雪身上淡淡的药膏味道。前日他因为强行破开叶且歌的心剑而满身都是细小伤口,有了伤口,西门吹雪自然会用药。而这药膏味道,居然让从盛唐而来的叶英感觉到了一丝熟悉。 那是万花出产的伤药的味道,叶英不由有些惊讶,于是便对西门吹雪问了一句。西门吹雪也不隐瞒,直言自己家中收藏有万花典籍,他的一身医术都是承袭于此。 所以这一次,在发觉宋问草此人有异之后,叶英便猜到了花老爷的病可能不是病,而是被人下了毒。于是他提前修书一封,让人送到了万梅山庄,请西门吹雪走这一趟。 虽然万花已没,但是西门吹雪既然研习过万花典籍,那么许或会有解毒之法。 西门吹雪没有让叶英失望,虽然宋问草这些年陆续给花如令下了不少的毒,药性也深入花如令肺腑,但是西门吹雪施过一遍针之后,竟让花如令觉得身体轻松不少。 西门吹雪见此便知花如令还有救,当即便开了若干解毒调理的方子,只教花家人按方抓药,好好调理便是。 终于了却此事,西门吹雪一刻也不停的奔赴与叶英约好的地点,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接叶英一招。 第52章 回廊一寸相思地。 第五十二章。回廊一寸相思地。 西门吹雪跟花家人借了一处地,在桃花堡内一方水阁之中,他和叶英相对而坐,动作一致的横剑膝头。 水阁四周的帷幕已经被撤下,叶且歌、陆小凤以及花满楼都自动回避三里,只远远的望着水阁内的情形。 却不想,叶英和西门吹雪这一坐,便坐到了堪堪日暮。叶且歌看了一眼他们,竟倏忽起身,直往花家的后厨而去——这样的对坐,在她少年的时候,也是曾经历过的。彼时,藏剑剑法已经烂熟于她的心中,所需要的是心境之上的启发,而不是剑术之上的指导了。 而这样的启发,总是很耗费心力的。至少每次和师父静坐之后,叶且歌总会很饿,而师父也会多进半碗饭。 所以叶且歌决定先去料理饭食。索性花家的后厨里什么食材都有,叶且歌便打算多做一些。 陆小凤这会儿也有些坐不住了,他玩着桌上的茶杯,对花满楼问道:“他们在做什么?” 花满楼缓缓收拢了自己手中的折扇,垂下了原本就无光的眸子。许久之后,他轻声说道:“等。” “等什么?”陆小凤有些不解的站起来,倚靠在栏杆上,往叶英和西门吹雪那里望去。 花满楼道:“等西门庄主的心平静下来。” 空气中仿佛是沸腾的战意,隔了这么远,花满楼依旧能够感觉得出来。只是这战意之中并没有杀气,这才是花满楼还能够坐的住的原因。 就在这时,西门吹雪动了——他从地上站了起来,拔出了手中的剑。 乌鞘剑的剑鞘被他放在了原地,冰冷的长剑不知杀人几许,如今正闪着冷冷寒芒。 “我心已静,还请前辈赐教。”并没有将长剑对着叶英,西门吹雪的剑尖下斜寸许,指着自己身侧的青石。 叶英颔首。他双手微微向下一拍,原本盘膝而坐的人便倏忽站了起来。枯坐一天,叶英的白衣之上却连一丝褶皱也无。 “西门如今是否依旧觉得,剑之一道,非快而不催,非无所保留而不能制胜?” 焰归并没有出鞘,叶英只是这样站着,静静对西门吹雪问道。 西门吹雪点头,如实道:“我的剑,本就是快剑。” 听到这,叶英反倒笑了。他两焰归举起,道:“初心不改,本性不折,这样很好。” 说着,叶英周身气场一变,让西门吹雪浑身的肌肉都变得紧张了起来——他一直在盼望着这一招。一个月之前,他和叶且歌对战之时,对方被叶英批为“尚欠火候”的一招,已经迫得他周身狼狈,所以西门吹雪一直想要看一看,这一招由剑术已至臻境的叶英使出来,到底会是何种光景? 叶英的身形甚至都没有变化,在陆小凤等人看来,他甚至没有移动半步。可是站在他对面的西门吹雪却敏锐的感觉到——在某一个瞬间,他被对面的白发男子褫夺了空间。 没错,是空间。在西门吹雪所在的这片区域之内,叶英有着绝对的统治权。西门吹雪的脑子转得飞快,他在脑海之中能够演练出自己应当如何应对,如何接下这一招。 不,说是“一招”,实际上是不够准确的。如今西门吹雪面对的,应该是被人完全压制住的窘境。 他的脑海之中有不下十种破开叶英桎梏的剑招闪过,可是偏偏,西门吹雪动不了。他的手脚仿佛被万斤巨石压住,让他半点都动弹不得,甚至就连剑尖也无法抬起半寸。 西门吹雪就宛若困兽一般,利齿爪牙都仿佛被束缚住了。他愤怒,他挣扎,可是他无可奈何。 而最终,西门吹雪也没有挣扎许久。不多时候,他就只感觉自己喉间有了那么一点儿冰凉。西门吹雪的瞳孔一缩,低头便见一柄带着剑鞘的长剑抵住他的咽喉。 被人用剑抵住了咽喉,哪怕那柄剑并没出鞘,也绝对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体验。然而西门吹雪却没有急着后退,他缓缓地低下了头,目光落在叶英的剑上。 一招已尽! 其实西门吹雪和叶英的这一场连切磋都称不上的对决,在外人看来并不激烈。非但不激烈,反而有几分莫名其妙。 在陆小凤的视角,就是叶英平平抬手刺出一剑——哪怕一个习剑三月的幼童都能刺出这样的一剑。而西门吹雪就恍若愣神了一般在原地一动不动,任凭叶英那毫无技巧的一剑抵住了自己的喉咙。 非在此间,是无法感同身受的。西门吹雪从未想过这世间还会有这样的剑气——没错,西门吹雪感受得到,方才叶英身周那一片完全褫夺了他动作能力的区域,实际上是叶英周身的剑气。 若说叶且歌的剑气化形让西门吹雪惊艳,那么亲身体会过叶英周身磅礴到如有实质的剑气之后,西门吹雪方知什么是敬畏。 高山仰止,不过如此。 西门吹雪收起了自己的长剑,后退两步,对叶英拱手道:“多谢前辈。” 叶英微微一笑,并未多言。实话说,他以为自己的徒弟在剑术一途上的天赋已经称得上是惊才绝艳,而这个年轻人竟然也不逞多让。 短短一月不见,西门吹雪已经大有进益。而叶英也能肯定,今日之后,一个年轻人还会有所突破。毕竟,在剑道之上,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且歌,都一日不曾停歇过。 又一次对叶英拱了拱手,西门吹雪往陆小凤那里一瞥,却并没有说话。他的足尖一点,整个人的身形倏忽消失不见——所有应该他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完,西门吹雪自然是要回万梅山庄的。 叶且歌端着一个大托盘回来的时候,便见在水阁处的自家师父已经坐到了他们方才的暖庭之中,而西门吹雪却不见了身影。 叶且歌放下托盘,转身拧湿了一方素帕,坐在了自家师父身侧,执起一只修长的手细细的擦拭了起来。 她的动作太自然,反倒让陆小凤不知道如何吐槽了。不过陆小凤的视线也很快就被托盘上的各色菜式吸引了便是。 叶英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宽和的笑意,他并不是喜欢旁人服侍的人,只是自家徒弟还很小的时候,就固执的用这种方式表达着对他的亲近。 叶英还记得,他家徒弟当年还是那么小小的一团,还没有他坐下来高的样子,却垫着脚要帮他束发。结果自然是折腾了好半天,非但没有弄好,反而扯断了他几根头发。叶英没有说什么,回身却触到那孩子一脸冰凉。 三五岁的小姑娘,连抽噎都不敢出声,只是稀里哗啦的流了一脸的泪。最后在他帮着她擦眼泪的时候,小姑娘终于撑不住的哭出了声来,一边哭还一边含糊的对他乞求道:“师父,且歌会很有用的,这些也很快就会学会的……很快的。” 那个时候,是叶英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错了——他自诩能够保护整个藏剑,乃至安守大唐,其实却就连自己的弟子都没有护好。 那也是叶英第一次发现,自己平素爱玩爱闹却十足乖巧的徒弟,实际上是那么没有安全感。她极力表现出自己很有用,实际上又何尝不是害怕被抛弃呢? 那一刻,叶英的心仿佛是被什么蛰了一下,有些内疚,也有一些疼。他伸手第一次将叶且歌抱在怀里,给她擦干净脸上狼藉的泪水,大手抚过那孩子小小的脊背,无声的抚慰着。 而这样的亲近,仿佛让叶且歌找到了安全感,她没有再哭,只是服侍师父的活计,她再不肯假以人手。 “啊呀,没想到叶小公子还有此等厨艺,花某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了。” 随着一道有些夸张的男声,花破川推门而入,在花满楼和陆小凤的中间生生挤出了一个位置——至若叶先生和叶小公子那边……花破川果断表示,他一个遵纪守法的商人,还不想体验重剑砸脸的滋味儿。 叶且歌也不是第一天认识花破川了,连一个白眼都欠奉,她直接对花破川得小厮道:“有劳小哥儿,麻烦再去拿一副碗筷。” 她本就生的斯文,此刻眉目舒展,眼角眉梢之中都透着亲和。那份恰如其分的平易近人,不仅让花破川带着的小厮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就连花破川这样纵横商场数载的老油条都不自觉的放下了层层防备。 “这世间若是真有人能虚伪到无比真诚,那人肯定是小叶公子了。”夹了一口已经十分软烂的蹄筋,花破川仿若玩笑,又仿若有几分认真。 叶且歌不理花破川得的调侃,只是瞪着一双晶亮的眸子偏头看他。她的嘴里还咬着一口师父投喂的香菇酿肉,腮肉被撑得鼓起来一团,恍若是小松鼠一般。 陆小凤“噗”的笑出了声,没忍住抬手戳了戳叶且歌鼓鼓的脸颊,惹得叶且歌颇为凶狠的瞪了他一眼。 酒过三巡,花破川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他靠着自家弟弟花满楼眯了一会儿,才对叶且歌说道:“我说叶二啊,你是不是……想要西湖边儿的那块地?” 又是这个鬼畜的称呼,叶且歌不由恶从胆边生,也照样学样的说道:“是呢,花二你卖么?” 果然是雷人者人必雷之,因为这一声花二,花破川直接呛了一口酒,险些背过气去。 到底不能看着二哥被一口酒呛死,花满楼无奈的拍了拍他家二哥的后背,带了几分内力,将这一口酒逼了出去。 擦了擦嘴角的酒渍,花破川正色道:“叶先生和小公子对我花家有重恩,区区一块地,莫说先生要买,就是送予先生又如何?” 说着,花破川从衣襟里取出一物,直接塞到了叶且歌手里。那薄薄的一张纸,却正是西湖边上一大片地的地契。 叶且歌的动作微微一顿,望了一眼自家师父,而后她忽的笑了。没有推开花破川的地契,她掏出一张十万两的银票,同样递给了花破川。 花破川知道叶英和叶且歌不是携恩求报之人,所以哈哈一笑,顺势接过了十万两。这个价格在安庆,用来买那么一片土地,其实并不算低廉。可是想要买西湖那样的地方,买下那样大的一片地,就非得花家的首肯不可。 这件事有了些许眉目,还待详讨细节。可是终归,藏剑山庄,重建之日已然可期了。 叶且歌将地契交给师父,扬眉笑着,恣意若许,竟宛若前世的少年伊辰。 第53章 莫忘平生行坐处。 第五十三章。莫忘平生行坐处。 藏剑山庄这四个字,是叶英亲笔写下,而后叶且歌去找人刻在一方巨石之上的。对于藏剑弟子来说,那一方巨石算不上沉重,可是一个有些瘦弱且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小公子,抬手就举起那么一块比他还要高的大石头…… 那画面太美,众人不太敢看。也是这个时候,那些江湖人偷偷的开始打量起叶英和叶且歌这对“兄弟”来。 这是叶英第一次现身人前,江湖中人都没有想到,之前那位横空出世的锻造大师,居然是一位目盲的年轻公子。 而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他身边跟着的那位小公子,也是武功高超至此——这个江湖从不缺少流言,在此之前,江湖之中已经有人偷偷流传着一个说法,那便是剑神西门吹雪败于一人之手,而那人却并不是与之齐名的白云城主叶孤城,而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手持轻重双剑的少年。 如今他们见到叶且歌手持轻重双剑,又有此等力气,所以江湖中人见到叶叶且歌的时候就不免将她与前几月与西门吹雪对战之人联系了起来。 然而也终归只是谣言罢了。除了藏剑山庄建庄那一次的小露身手,叶且歌便再也没有跟人动武过。对于藏剑弟子来说,武功并不是为了与人逞凶斗狠,也绝非是为了炫技。除却最初的的时候为了打响声名而在西湖边上试剑,叶且歌很是没有必要在人前显露自己的剑法。 对于那些武林中人来说,藏剑山庄的建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们从前看中的便是叶英的铸造之术,如今这位叶大师在西子湖畔开宗立派,总也好过居无定所,昙花一现。 所以在藏剑山庄成立的那一天,许多门派的掌门和门下弟子全都亲自来贺——毕竟和藏剑山庄搞好关系,以后便不愁买不到称心如意的兵器了。 只是若是仅仅如此,藏剑山庄在众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个高级一些的打铁铺子罢了。真正让藏剑山庄声名鹊起的,是庄主叶英和白云城主叶孤城的那一战。 从叶且歌离开白云城里之后,叶孤城就一直非常郁闷。其实也不难理解,毕竟任谁仔细将养了数年的女儿忽然离家,那人都会变得和叶孤城一样郁闷。 可是叶孤城是那种足够体贴,且聪明的兄长。他不会在自己的妹妹去做任何事的时候去拘束她。因为他承担得起任何后果,叶孤城自信,只要他的妹妹平安喜乐,哪怕是叶且歌将天捅出一个窟窿,叶孤城都能为她担着。 只是叶且歌一去甚久,虽然有白云城的暗卫时时刻刻回禀她的消息,然而在白云城中静待了几个月,叶孤城终于有些按耐不住。索性白云城无事,他家幼妹那里又仿佛有了一些新的情况,叶孤城便决定往中原一趟。 只是叶孤城和叶且歌的感情虽然亲近,却并不是黏腻的。是以叶孤城虽然心下焦灼,忧心幼妹,可是表面上,他还是将自己往中原一趟的原因归结成了盛京局势有些变化,需要城主亲自坐镇。 叶孤城这一来,白云城驻盛京办事处的员工们简直想要咬小手绢了。毕竟骤然接到通知,需要接待主上,特别是这位主上仿佛心情并不是很好……这简直是一个男默女泪的故事,白云城的暗桩们都默默地给自己掬一把同情泪。 叶孤城一直没有同幼妹细讲的,便是叶家与藏剑的渊源。其实在他的前世,藏剑一脉的传承,并不是绝于叶氏阿鸢之手,而是被他叶孤城一手断绝。 作为叶家嫡系,叶孤城他是比他的那位表姑叶鸢更适合继承藏剑的人。甚至藏剑的问水诀,他也学了叶家仅剩的半部残招。 只是和叶鸢不同,叶孤城对藏剑并不执着。那半部问水诀他学过之后,虽觉精妙,可是毕竟只是残招,叶孤城很快就对它失去了兴趣。 至若后来,叶且歌对叶孤城坦诚心事,道明自己的来历,叶孤城之所以能够这么快的便接受了这件事情。未尝不是因为他明白藏剑和叶家的渊源,也见过叶家人,譬如他的那位表姑的对“藏剑”二字的疯魔一样的固守。 而如今藏剑山庄重现江湖,那人直言自己是叶英,自己的幼妹又一直跟在他身边,叶孤城很快就排除了有人冒充的可能。毕竟叶孤城总是信任叶且歌的,自己的幼妹曾说过,她前世是正阳首徒,又长在大庄主身侧,那么她总不会错认自己的师父。 虽然叶孤城并不知晓这位藏剑山庄的大庄主是如何跨越六百年的光阴,来到安庆的。但是叶孤城自己就是重生之人,幼妹又带着前世的记忆转生而来,对于叶英横跨六百年光阴,叶孤城也不觉跟奇怪。 和西门吹雪一样,对于这位剑法已至臻境的前辈,叶孤城其实是心怀崇敬的——哪怕今生他已经不再将登临剑道巅峰当做是唯一的追求,对于叶英这样近乎神话的人物,叶孤城也还是想要见识一下的。 叶孤城一路行至江南,途中关于藏剑山庄的传闻就没有停止过。随着距离西子湖畔越来越近,关于藏剑山庄的传说也越加的清晰起来。 相传,藏剑山庄是兄弟二人所建。兄长一手锻造之术出神入化,锻造出的兵刃无坚不摧。而幼弟风度翩翩,一月之前更曾力挫剑神西门吹雪。 相传,藏剑山庄富可敌国,山西的全部火精都被他们收购,更有人曾看见,这一批火精是珠光宝气阁的闫老板亲自押送的。 相传,这兄弟二人感情甚笃,兄长有眼疾,那幼弟从来都是亲侍左右,起卧不离。 之前听见自己的妹妹成了旁人的时候,叶孤城就已经皱眉。他知道他家且歌和这位大庄主是师徒,所以理性没有道理会传出“兄弟”的传闻来。不过叶孤城也并非冲动之人,他并不了解叶英——或者说,叶孤城了解的叶英,只是说在叶家典籍里的一章而已,但是叶孤城了解自己一手养大的妹妹,知道她最是知礼,若是无故,她不会平白乱了辈分。 暂且按耐住心头的郁郁,叶孤城在旁人谈及那位藏剑小公子和西门吹雪的一战的时候,却又被勾出了三分火气。 没有人能够理解,当叶孤城看到暗卫们禀报的“小姐与万梅山庄庄主约战,险胜”的时候的心情。白云城的情报一直要求简短、客观,而这一次,暗卫们却用了一字曰“险”。没有人比叶孤城更了解西门吹雪的剑法,在这样的剑法之下,无论是胜是败,都注定是九死一生。 叶孤城一直教导着妹妹要珍惜自身,要不立危墙。他对妹妹唯一的期许便是长乐安康,所以哪怕白云城面对再艰难的处境,叶孤城身边再是无人可用,叶且歌的能力再是卓越,叶孤城都从来没有想过将幼妹拉进这趟浑水。 被叶孤城这样宝贝着的叶且歌,就这样贸然的和只会杀人的剑法的西门吹雪对上了。虽然最后叶且歌毫发无损,虽然叶孤城也知此事和叶英无关,可是他却不可避免的迁怒了——你不是且歌的师父么?怎么能让她身处这样危险的境地,怎么不能将她好好护在羽翼之下? 叶孤城也知道自己的迁怒毫无道理,他也只是关心则乱。稍稍冷静下来之后,叶孤城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先祖”不由生出几分愧疚。 只是这愧疚并没有持续多久,叶孤城这一路积攒着的火气,终于在听见他家幼妹和叶英“起卧不离”,还“随侍左右”的时候爆发了。 叶且歌是白云城的大小姐,虽然叶孤城并不刻意娇纵她,可是叶且歌的吃穿用度却一直是叶孤城亲自留心。叶孤城当然要觉得愤怒——他这样仔细养大的妹妹,他当做半个女儿在养,恨不得捧在手心里的妹妹,就是被那人拿来“随侍左右”的么? 更何况还有“起卧不离”,叶孤城倒是相信叶英的人品,知道他不会做什么恬不知耻之事,也相信自家且歌知晓分寸,不会失礼人前。可是,知道,并不代表着叶孤城不生气。 这是六百年后的安庆,不是民风开放的大唐。自己的幼妹这样莫名其妙的跟一男子传出“起卧不离”的传闻,叶孤城纵然是知晓如今叶且歌一身男装,也肯定日后只有他妹妹嫌弃那些男子,断没有被人嫌弃的可能,可是叶孤城始终不能平的是——他家且歌凭什么要受这些指责?唇舌本是刀刃,他妹妹凭什么要承受这些? 这一把火在叶孤城心头越烧越旺。 他其实并不是易怒之人,重来一世,叶孤城的心机甚至已经算是深沉。他不是不想成为和前世一般的孤高剑客,可是既然已经选择了背负,这一句走来又看到了那么多潜藏着的东西,叶孤城又怎么能放任自己沉湎剑道呢? 可是唯有关乎到他唯一的亲人,叶孤城也有一些沉不住气了。 没有上拜贴,叶孤城到了西子湖畔的时候,径自叩响了藏剑山庄的大门。 开门的是恰好要出门的叶且歌。在看来叶孤城的那一刹那,她的脸上有片刻的呆愣,似乎有些想不明白,为何明明应该在南海的人,如今却出现在了这里。 “哥?” 许久之后,叶且歌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她唤了一声,虽然是问句,却带着晕开了的惊喜。 被这一声叫软了心肠,叶孤城叹了一口气,暂歇了心中那种想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的心思。 将人一把揽住便往山庄内走,叶孤城皱眉道:“怎生瘦成这样?” 叶且歌几乎是被兄长夹着往庄内走,叶孤城的脚步有些快,加上兄妹二人有些巨大的身高差,让叶且歌的双腿都离了地。 叶且歌蹬了蹬自己的小短腿,有些别扭道:“哥哥快放我下来,我还背着重剑,很重的。” 叶孤城却瞥她一眼,连人带剑的颠了颠,道:“剑比较重。” 叶且歌如今年满十五,怎么说也不可能没有一柄六十余斤的重剑重。只是还没有等她反驳,便听见了一道男声响起。 “白云城主。” 白衣白发的男子怀抱明黄轻剑,在落了一层薄雪的堤岸转身。而他额角的那一朵梅花,却仿佛成了天地之间所有的亮色。 叶孤城看着那一朵梅花,余光瞥见幼妹的剑鞘。他抿了抿唇,将人放下,缓缓道:“大庄主。” 两个白衣男子相对而立,不知怎的,气氛开始近乎紧张了起来。 第54章 长夜何处起秋霜。 第五十四章。长夜何处起秋霜。 其实叶孤城不该挑起这一战,无论是因为他和藏剑的渊源,还是他幼妹与叶英的师徒情分。 可是叶孤城一定会挑起这一战。因为他是叶孤城,因为对方是叶英。 六百年的光阴将血缘冲淡到稀薄,可是不能不承认,叶孤城其实是和叶英最为相似的叶家人。 在叶孤城将幼妹放下的瞬间,叶英广袖一拂,将叶且歌送出几尺,安稳的放在西湖边的一方巨石上。 叶孤城皱了皱眉,道:“石凉。” 叶英一怔——他的徒弟长在西湖,又有内力护身,冬日在九溪十八涧中孚水戏耍都是常事,何惧区区石凉? 叶孤城却早已足尖轻点,踏水掠到叶且歌身边,一伸手便将人抱起换了个地方,放在了湖边的水榭之中。 “坐好,莫乱动。” 叶孤城的手掌抚在叶且歌的头上,压下她想要起身的动作,警告也似的看了叶且歌一眼,叶孤城才倏而回转。 重新站在了叶英对面,叶孤城发现,对方方才身上已经算得上浅薄的战意此刻更淡了几分,叶英抱剑而立,唇角轻抿,一定要一个答案。 叶孤城将拔出的剑微微向下半寸,沉声道:“家妹早产,受不得凉。” 习武之人不避寒暑,叶且歌却到底亏了些底子,在白云城那种四季炎热之地自然无妨,到了这湿寒蛰骨的江南,还是要注意一些。 叶英的眉目之中出现了一丝波澜,那波澜让一直注视着他的叶孤城近乎以为……叶英下一刻就会睁开那双低垂的眸子,骤然望向那个在水榭之中乖乖坐着的小小少女。 然而叶英终归没有,他稍微顿了顿,对叶孤城道:“此战何为?” 叶孤城垂了眸子。他不再看叶英,不在看自己的幼妹,他的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里只有自己的剑。 许久之后,他缓缓抬起自己的剑尖,道:“为证剑道。” 彼时,叶孤城的眸子之中,波澜已平! 叶英站在一片薄雪之中,对叶孤城缓缓点头,而后,久不曾出鞘的轻剑焰归豁然出鞘。 焰归的剑身寒凉若雪,随着叶英拔剑的动作,一寸一寸映出两个白衣男子的俊秀眉眼。 剑的一侧,叶孤城的眉眼恍若流云横逸,自有三分傲然,却更带七分霜华内敛。 剑的另一侧,叶英的眉目似淡然水墨,一寸一寸的氤氲,却带着隔世不变的从容。 只是这一瞬,这两人都不再等。他们的身形倏忽若白鹤跃起,又在残雪消融的断桥站定。 只是一个眨眼,便只能依稀听见双剑相击的清脆声响,却不见了那两个白衣男子的身影。 叶且歌在一旁听着远处传来的声声脆响,已然是连眼睛都不敢移开半寸。可是饶是这样,以叶且歌这样的目力,却依旧没有办法看清师父与兄长两人的动作。 忽然,在那片让人目眩的剑光之中,一道白影倏忽半仰,连退数步,足尖在水面上点出朵朵涟漪,然而,那一池西湖水,却半点不能沾湿他的鞋面。 叶英的剑法并不是与人斗狠的剑法,而叶孤城的剑却带上了一些“天下唯我”的霸道。两人的剑都出得飞快,一时之间,竟恍若是叶英被叶孤城逼得退到了西子湖畔。 叶孤城的剑并没有停下的意思,而叶英身后,已经是江南冬日里微凉的西湖水。 叶英也并不慌乱,他广袖一舒,整个人往后退去。在并未结冰的西湖,叶英就宛若行在岸上一般,并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叶孤城双眸之中划过了一抹凉意,他的手腕一抖,乌鞘长剑在他的手上挽出了一朵极为漂亮的剑花,随着这个动作,叶孤城整个人也恍若和手中的利剑融为一体,直向叶英刺来。 此刻,叶英已经退到了湖心。他手中的焰归一划,挑起一阵水雾,看似无用的一招,却打断了叶孤城这来势汹汹么一剑。 而叶孤城能够战胜叶英的机会,也只有这一剑! 叶孤城只觉得自己的剑尖恍若刺入了一个柔软的物体之中,而剑尖的触感虽然柔软,叶孤城却觉得,自己难以寸进。 可是叶孤城到底是叶孤城,虽然这一剑被阻挡,然而他很快在毫无借力之处的水面上一跃而起,长剑一劈而下——叶孤城的剑,从来都是直接而有效,才不会讲究什么轻快优美。 叶英的剑术已至臻境,可是叶孤城也不是什么无名小卒。既然白云城主挑战心剑叶英,那么就没有道理连心剑也见识不到。 叶孤城那力达千钧的一劈,当真暴力破开了叶英用剑气凝成的屏障——这却也是叶英踏破虚空而来之后新的领悟了。自从破碎过一次虚空,叶英对剑气的控制能力更上了一个台阶,已经不局限于剑气化形。 他可以控制着自己周遭的剑气,遵从自己的心意或守或攻,这也是为何叶英当日与西门吹雪对战之时,分明没有动作,却轻易褫夺了西门吹雪周遭的空间的原因。 眼见叶孤城的剑就要劈下,叶英似乎除了被他劈中,便只能狼狈落入水里。然而叶英毕竟是叶英,他依旧从容不迫的站在水面上,忽的,他的周遭竖起上百柄长剑,而局势也在顷刻之间发生了逆转。 叶孤城并不觉得惊讶,在他和幼妹对战的数百场之中,他曾无数次见识过这一招。既然他妹妹是叶英的徒弟,叶英也一直有“心剑”之称,那么若是连他的心剑也迫不出,自己未免有些太过无用了。 可是叶且歌的修炼不到家,她的心剑,和叶英的心剑根本就是两个概念。 上百柄如有实质的长剑向叶孤城而去,叶孤城并没有因为这些剑是剑气所化而掉以轻心。毕竟,他见识过叶且歌还不成熟的心剑的威力,而若是要取人性命,一剑便足矣! 可是这些长剑虚中有实,实中却又有虚。当叶孤城想要破开这漫天的将自己笼罩进入一般的剑阵之时,他却分明感觉到,自己的剑时而如触空气,时而又恍若撞在了铁壁之上。 而那些剑影被破开却又很快凝实,牢牢将叶孤城笼罩其中,宛若牢笼。 对于西门吹雪,叶英和他对战的时候,总是带上了那几分提点后辈的意思——西门吹雪的人从来都是笃定,可是他的剑,在某一个时段却会带出几分茫然的味道。这种茫然其实也很正常,毕竟在此之前,西门吹雪前方已经没有了人,那条路要怎么走,全靠他自己摸索。 然而和叶孤城最初的几招,叶英便断定他是和西门吹雪不同的剑客。他虽然只比西门吹雪虚长两岁,但是他的路一直很明晰——前世虽然叶孤城折剑紫禁之巅,但是他却在最后一刻堪破自己的剑道。重来一世,叶孤城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要走什么路。 而在叶孤城不再将“登临剑术巅峰”当做自己的终身目标的那一刻,放下,反倒让他摆脱了前世的桎梏,剑术大有进益。 所以叶英对待叶孤城,是尊重的——任何一个心性清明坚定的剑客,都是值得叶英尊重的。 抱着这样的尊重,叶英催动心剑,鼠百柄心剑直接向叶孤城而去。 叶孤城微微迷起了眼睛。在数百柄长剑向他迫来的一瞬间,叶孤城的身体猛然一转,他的脚下是西湖湖水。可是叶孤城却向水借力,身体转出半个圆来,手中长剑也猛的向前一划! 叶孤城的一剑横挡,却没有起到任何阻挡的作用。他微微皱眉,整个人骤然向上高高跃起。 而后,叶孤城从上俯冲而下,手中的剑也变幻出纷繁的剑招,抖落了片片残影。 此谓之,天外飞仙! 只是,这一精彩绝伦的一招,叶孤城却暗觉得不妙。这种不妙很快应验了,上百柄心剑倏忽消失,而叶英周遭的剑气也骤然凝实。 直觉虎口一麻。叶孤城的剑撞在了叶英的剑气上,强大的后挫力让叶孤城后退几步。可是这是在湖中,哪里有容他退的地方? 全力一击被人挡了回去,叶孤城一时岔了真气,脚下不稳,竟然直直坠入湖中去。 “哥哥!” 一直从旁观战的叶且歌猛的一惊,下一刻便要跳到湖中。 “不要乱动!” “莫要胡闹!” 叶英和叶孤城的话先后响起,叶且歌也被叶英的柔和内力从水榭边送到了水榭中央。 叶孤城出身南海,在海浪之间得悟,是以他水性不差。如今冬日的西湖水只是有些寒凉,对于叶孤城来说却也算不得什么。很快,他边自己游到了叶且歌所在的水榭那里。 习武之人寒暑不侵,故而虽是在隆冬,叶孤城身上穿的也不是很厚。白云城的暗卫们很有眼色的为自家主上披上了厚厚的貂裘,还有暗卫捧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来。叶且歌也连忙招呼小厮在最近的房间里添置了火盆。 到底是一番激战,又是在水面上,一番下来。叶英的靴子也湿了些许。叶且歌便将师父也“请”进了房间,让他换一双才是。 小徒弟难得如此强悍,叶英那些她塞过来的靴子,有些无奈的笑了。 只是回身,他收敛了脸上的笑意,对叶孤城皱眉道:“藏剑功法看似强悍,却有三分保留回护,何曾变得如此霸道了?” 在方才交战之时,叶英已经察觉,叶孤城的剑法之中,似乎有问水诀残招,只是那问水诀被叶孤城使来,变得强悍霸道,已经失去了原来的风骨。 叶孤城默然,许久才道:“叶家只有半部问水残篇,我的剑法,是先祖独创的剑法,杂糅了巴山剑法与问水诀,还有独创若干剑招。” “原来……如此。”叶英叹了一口气,言语之中带着淡淡的惆怅。可是他早就知道藏剑不复的事实,也知道年岁更迭,兴衰有命的道理,于是这抹惆怅便也化开。 “大庄主的剑,是君子之剑,亦是藏锋之刃。”头发上还带着些微水气,叶孤城忽然开口道。 叶英的手微微一顿,似乎在思索着什么。良久,他道:“轻剑游龙,重剑不工,藏剑弟子一直追求的便是君子如风。至于藏锋之刃……” 他偏向了门外,虽然依旧没有睁开双眼,却宛若正在注视着什么。 叶英缓缓道:“曾经是。不过现在,为了守护想要守护之人,锋芒毕露又何妨?” 第55章 唯向关山望月明。 第五十五章节。唯向关山望月明。 叶孤城和叶英谈话的时候,他的衣服还没有整理好。他只是换了一身干净的亵衣,而后将外袍随意的披上。 屋子里摆着火盆,暖意融融的,叶英又目不能视物,加上一场酣战之后,叶孤城也有几分脱力,所以他也不急着将衣服一丝不苟的穿好,反而靠在椅背上,任由外袍滑落,便露出他一片胸膛。 叶孤城很白,如玉一般的颜色。被熏暖了的唇泛出一抹淡淡的红,他的长发散落,整个人却不见半分柔和。 叶孤城注视着叶英,心中转过了许多念头,却始终只与他的妹妹相关。 无论是今生还是前世,情爱之事,早就不在叶孤城的心上。可是这个时候,他却忽然窥见了一丝端倪——对面的白发男子双目已渺,让人无法窥见他眼底的半分波澜。可是那样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情感,真是应当属于师徒之间么? 这个问题叶孤城还没有答案,他还需要且看且待。 叶英没有再说话,而是转身坐在了另一把椅子上去换靴子。一直到叶英换好了靴子,他才对叶孤城道:“你的剑,不像是江湖人的剑。” 这句话却带着一些不明的意味了,白云城虽然地位特殊,并不能以寻常江湖势力看待,可是叶孤城到底身处江湖,叶英却说,叶孤城的剑不是江湖人的剑。然而白云城主的剑,不是江湖人的剑,又该是怎样的一柄剑呢? 这个问题叶英还没有答案,或许已经有,但是他在等叶孤城自己说。 叶孤城的眼中像是蒙上了一层化不开的浓雾,他看着叶英,眉角似乎轻轻的抖动了一下。这是叶孤城的一个小动作,在他思量的时候,总会如此的。 许久之后,像是已经有了决断,叶孤城对叶英悍然道:“我的剑,会是天子的剑。” 这一句话掷地有声,像是锦缎被割裂,留着了一室突兀的静谧。 叶英没有即刻怒斥叶孤城狼子野心。事实上,今日之前,他并不了解这个叶家的后生。而今日之后,透过他的剑招,叶英对叶孤城说的话竟也不觉得意外。 若非有了登临天下的野心,这人的剑招又何至于霸道至此呢?虽然今日叶孤城战败,但是叶英也曾自问,自己二十余岁的时候,能否使出这么霸道的剑招呢? 其实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答案,因为叶英的剑,永远不会和叶孤城的一样,非关年龄,只是道不同而已。 只是道不同而已! 叶英沉沉的叹了一口气,轻声道:“你知道,前世之时,且歌是如何……”艰难的停顿了一下,叶英终归吐不出那个“死”字,他顿了顿,喉结滚动了好几下,才能继续道:“是如何去的么?” 叶孤城的脸上没有表情,可是屋子里越发的暖,他的脸却因为这个问题白了白。 “是击杀狼牙叛军的时候,被一刀贯穿胸口。最后,她冷在了我的怀里。” 叶英没有理会叶孤城骤然错乱的呼吸,继续道:“她的家人,师门,故友,死在叛军刀下的一共一百三十五人。叶城主知道,我为何记得这样清楚么?” 叶孤城已经坐直了身体,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抑制住自微微颤抖的双手。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等待着叶英其余的话。 叶英沉沉道:“因为这孩子记着呢,她每杀一个狼牙军,就要记上一笔,她说,血债需血偿,她要双倍奉还。” 叶英没有睁开眼睛,叶孤城却恍然觉得自己被他威严的目光笼罩着。堪破生死之后,这世间若有什么,是叶孤城唯一顾及的,那便只剩叶且歌而已了。 叶英的话让叶孤城的心一抽一抽的疼。他很难想象,自己从小就捧在手心的妹妹,在那个他触摸不到的时空,曾经吃过那样多的苦——生离,死别,丧乱,流离,这些哪一样不是人间至痛,而他的妹妹,居然全都经历过。 宁为盛世狗,不为乱世人。这话说来,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叶英和叶孤城说这些,也不是打算三言两语就劝他放弃自己的想法,只是希望让叶孤城多想一想他的妹妹。有所顾忌。 毕竟,叶英是了解自己的徒弟的,他也实在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徒弟和今生唯一的血亲站在对立面上。 在这阵宛若将人皮肉都剐痛了的沉默之中,叶孤城终于开口:“倘若,天下更迭只是一家之事,叶某绝不涂炭生灵呢?” 叶英不语——他是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已经不是天真的少年,如果山河更迭,又怎么可能不烽烟四起呢? 可是叶英也知叶孤城并不是食言而肥之人,既然许诺,便一定会应诺。所以叶英没有直接反驳叶孤城。 叶英在思量着的时候,叶孤城继续说道:“先生初来此世,也不妨多看看,这天下如今是否非姓叶不可。” 叶孤城这样说,叶英也不必再劝。他的手抚上额角的红梅,半晌之后,轻轻说到:“我需要看多久?” 叶孤城眉眼之中闪出一抹复杂。一番挣扎之后,他终于如实说到:“短则三年,长则五载,总会有个分晓的。” 叶孤城的言下之意,竟是将自己准备成事的时机对叶英合盘托出。 因为叶孤城足够自信。 他知道叶英一旦知道了他计划成事的日期,那么想要阻挡他就是轻而易举。因为若说前世,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紫禁一战,是叶孤城在最后一刻让了西门吹雪,那么今生对上叶英,叶孤城哪怕被让了数十招,以他如今的实力,恐怕都没有能战胜叶英的可能。 叶孤城告诉叶英自己何时准备成事,并不惧怕叶英那时会来。因为他相信,三五年之后,叶英会看清如今歌舞升平下的潜藏危机,那个时候,这个强大的男人会明白该如何抉择。 叶英还要说话,这个时候,门却忽然从外面被人叩响,也不等他们去开门,门便已经被推开。叶且歌捧着一个巨大的木托盘,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一进来,叶英便闻到了一阵姜味,这味道浓烈,叶孤城自然也闻到了,待到叶且歌走近,果然见那木托盘上班放着两个天青色的莲花敞口碗。 那碗看着虽然漂亮,却足有寻常碗碟的两倍大。叶孤城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却到底拿了一碗,一饮而尽。 舌尖弥漫着一股诡异的麻,叶孤城又喝了好几杯水,才压下这股异样的感觉。在吃食上,他的喜好不甚分明,只是这葱姜之类,叶孤城一惯是不喜的。 叶英也是口味清淡,对姜的不喜也没有比叶孤城好多少。何况……他只是微微沾湿了鞋面,应该不需要喝姜汤的……吧? 所以,叶英端正坐好,却恍若没有发觉桌上还剩下一碗姜汤一般。 叶且歌简直要被师父气笑了,她哪里容他这样含糊过去。径直端起桌上剩下的那碗姜汤,叶且歌直接将碗抵在了叶英唇边。 “师父喝些吧,驱驱寒。”叶且歌这样说着,手上的动作难得的不容拒绝——是了,她在生气。 这两个人,一个是她的兄长,一个是她的师父。都是他她的至亲之人,这两个人拔剑相对的时候,叶且歌当然要担心。她忽然知道兄长和师父手下都有分寸,总不至于有性命之忧。可是,刀剑无眼,若伤到了呢? 叶孤城面上恢复了一派淡然,看到幼妹和叶英僵持着,他便“好心”开口道:“水面寒凉,大庄主毕竟不年轻了,还是用些姜汤,不要病了才好。” 不,年,轻,了。 此言一出,叶英倒没什么反应,叶且歌的手却是抖了抖。 她家师父面容一直未曾有什么衰老的迹象,就是踏碎虚空之前,在那个盛唐,叶英看起来也始终是俊雅温文的样子。更毋论现在他状若青年,就连曾经眼角与眉间的浅浅痕迹都被抚平了。 所以哥哥……你这样插刀真的好么? 叶且歌无语半晌,却觉手背上骤然一暖。她低头一看,便见师父的手覆在她的手上,将一碗姜汤喝尽了。 叶且歌故意用三年的老姜熬成的浓浓一碗,又刻意没有加糖。这一碗下去,叶英便觉周身一股暖意,脸上仿佛都被激出一抹薄红。 叶且歌被这样的叶英弄得一愣,竟是半晌都忘了抽回手去。还是叶孤城再也看不下去,伸手将幼妹拉到了身侧,又对叶英道:“年关将近,在下要有家妹同返白云城,大庄主可要同行?” 叶英有了片刻的怔愣,这几月他们师徒都在为藏剑山庄的重建而忙碌,也收了一些根骨好的小孩子,准备再考察他们心性一些时日,若是合适,便传授藏剑功法。 这种和大唐仿佛的日子,倒让叶英忘了,今生他的徒弟不仅属于藏剑,还是属于白云城的。 心头划过一抹似是黯然又似是惆怅的情绪,叶英摇了摇头,还是道:“不了,庄中还有一些孩子们,我与且歌总要留一个才是。” 叶且歌难得对叶英撒娇,这几个月的相处,却让她觉得比过去的二十多年都要离师父更近了。嘟了嘟唇,叶且歌可怜兮兮的拉住叶英的袖子,道:“师父,你不能有了新徒忘旧徒啊。” 叶英简直要被叶且歌逗笑了,不过却依然正色道:“那些孩子不是我的徒弟。他们是……” 伸手抚上叶且歌的头顶,叶英带着鼓励与期许的对叶且歌道:“且歌剑术已成,可以收徒了。”说着,叶英在少女柔软的发上揉了揉,含笑道:“为师只有一个徒弟,便也够了。” 叶且歌没有想到师父是这个打算,她骤然从“正阳首徒”变成了“心剑叶英唯一的徒弟”,一时之间还有些晕晕乎乎——女孩子总有一些奇怪的偏执,哪怕是叶且歌,也未能免俗,她总觉得,什么东西一旦和“唯一”联系起来,就会变得格外珍贵一些。 却是在这时,白云城的暗卫与藏剑山庄的小厮一道叩响了房门。叶孤城让他们进来以后,暗卫和小厮分别对叶孤城和叶且歌禀报道: “小少爷,有武当门徒上门求剑。” “城主,表少爷来了。” 就在此时,藏剑山庄之外,一个白衣佩剑的公子正敛眉而立,静待着去拜访那位横空出世的铸剑大师。 而这个时候的叶孤鸿还不知道,等待他的,是怎样“残酷”的命运。 第56章 曾有惊鸿照影来。 第五十六章。曾有孤鸿照影来。 叶孤鸿觉得自己有点儿倒霉。 他好歹是叶孤城的堂弟,叶家子嗣稀薄,他便自幼不说被养在城主府,却也相去不远,可以说是和小堂妹一道受大堂兄亲自教导。 大堂兄虽然严厉,小堂妹虽然总是用重剑招呼他的脸,但是白云城毕竟是他的家,这里的人与景始终都是他眷恋的。 ——好吧,再不济,他在白云城当表少爷当的好好的,总比去武当当道士强啊。 虽然叶孤鸿是俗家弟子,但是他师父是正经出家的道士,他平日与师兄弟以及师父同吃同住,自然也要守着戒律,除却能娶妻,他如今也和出家没什么分别了。 在叶孤鸿小的时候,也曾经嫉妒过自己大堂兄的剑法,还曾经因此和大堂兄别扭了好几年,刻意模仿与大堂兄齐名的西门吹雪的穿着和剑法,还别扭着两年没有回白云城。 可是在叶孤鸿回去以后,悚然的发现,自己居然连小堂妹都打不过了——不不不,他小堂妹的那不是寻常剑法,那招鹤归孤山一使出来,简直活脱脱的是在拆房子。 就算他们白云城有钱,豁出去了城主府任由小堂妹拆着玩,左右以后重建就是了,可是他叶孤鸿的脸是不能重建的啊,那六十多斤的可怕重剑,麻烦就不要往你家亲堂哥脸上招呼了好么? 那一次,叶孤鸿欲哭无泪的往后退,最终叶且歌终于顾念着那么点儿血缘,将本来向着叶孤鸿砸过去的重剑换成了轻剑。 虽然被□□斤的轻剑砸了也不好受,可是叶孤鸿到底清醒了一点。那天之后叶孤鸿算是没了脾气,有些走弯了的剑道终于回到了正轨上。 不过,中二还是要付出代价的。如今过了三五年,叶孤鸿的剑术还是受了一些当年学西门吹雪,一味求快的影响,进展一直有些缓慢。 这一次叶孤鸿被他师父派下山,一是让他去西湖边的藏剑山庄求一柄适合自己的剑,二却是也存着让他入世历练,寻求突破契机的意思。 叶孤鸿走了一路,恰好遇见过陆小凤——险些跟他打起来。叶孤鸿总算是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一直在白云城和武当山两点一线的生活,江湖之中却隐隐有些一些关于他身高的传闻了。 因为,在叶孤鸿遇见陆小凤的时候,他正喝着小酒,眉飞色舞的和一个白衣姑娘谈论着他那位“剑术高超,仪表堂堂,可惜就是矮了一些的”朋友。 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是很好辨认的,而叶孤鸿也看出来了,坐在他对面那位喝酒也很豪爽的姑娘,是神针薛家的小姐。 叶孤鸿倒是没什么和陆小凤结交的兴致,不过他说的那个朋友……叶孤鸿心里有数,陆小凤口中的那人多半是他家小堂妹了。 认识这么久了也没有看出来他家小堂妹的女儿身,叶孤鸿撇了撇嘴,对陆小凤的心智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陆小凤其实并不喜欢将他的朋友们当做谈资,毕竟他这个人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可是却也架不住他对面的那个小姑娘歪缠,薛冰闹着想听关于那位和西门吹雪打了平手的剑客的事,陆小凤只得细细道来。 薛冰是个长得跟漂亮的姑娘,一双大眼睛又水又亮。叶孤鸿看她的第一眼,就觉得这是个没受过任何苦的,被娇纵着长大的姑娘。可是她偏着头望着你的时候,却会感觉她的眸子如同稚子一般,带着一种无辜感。 陆小凤拗不过薛冰,开始对她讲起了关于叶且歌的故事。 叶孤鸿在他后面听着,微微勾起了嘴角——他家的小堂妹啊,无论在何处,总是这样优秀的。 可是叶孤鸿的嘴角的弧度还没有退去,就被陆小凤那一句“不过我就觉得且歌他有点小怪癖,明明叶孤鸿这个名字更大气,偏生他却喜欢别人唤他的字。且歌且歌,本就感觉像个小姑娘似的了,偏生他还生的那样矮,看起来就跟个孩子似的。” 叶孤鸿简直是一口老血梗在了喉咙。想起了他家小堂妹的身高,叶孤鸿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总会被黑了。 自然舍不得怪罪自家小堂妹,叶孤鸿便将这笔账算在了嘴上没有把门的陆小凤身上。 默默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放在掌柜面前,用来包赔掌柜可能产生的损失。叶孤鸿递给薛冰一个“闪远点”的眼神,而后悍然出剑,直往陆小凤的后颈而去。 叶孤鸿的脚步没有刻意放轻,显然是有意给陆小凤提醒,他到底是白云城出身,又是武当门徒,背后偷袭伤人的这种事情,叶孤鸿是不可能做的。 叶孤鸿的这一剑极快、极狠,带着三分怒意,却也更有七分试探。毕竟,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他也早就想要领教了。 这一剑来势汹汹,陆小凤对面的薛冰瞳孔一缩,身子后仰退后半步,指尖一动,细小的银针极速往叶孤鸿的方向射去。 叶孤鸿的剑被陆小凤夹在了指间,而叶孤鸿果断松手,抬手在自己眉心前方虚空一握,一枚绣花针便躺在了他的掌心。 “好辣的身手。”叶孤鸿轻啧了一声。若非他方才果决,放弃和陆小凤较力,那么薛冰的那枚银针便会射到他的眉心之中。 不过比起叶孤鸿曾经见过的那些所谓女侠,他反倒欣赏薛冰这样的。毕竟在出手自保之时,给敌人留下一分的仁慈,便是对自己的十分残忍。 薛冰瞪了他一眼,斥道:“你这人好没道理!分明是你先出手的。” 叶孤鸿也不和她理论,将那银针放在桌上,叶孤鸿望了她还有些稚气的脸,许或是想到了自家小堂妹,叶孤鸿的神色里带上了一些柔软。他点了点头,对薛冰道:“你这样,很好。” 陆小凤手指用力,将叶孤鸿的剑送回他的手边,摸了摸自己刚长出来不久的两撇小胡子,他有些无奈道:“啊呀这位兄台,也不知道陆某是不是哪里得罪你了?” 陆小凤分明是客气的话,叶孤鸿却直接点头,冷声道:“是。” 陆小凤准备好的话全都被憋在了喉咙里,他细细的看了几眼叶孤鸿,却想不起来自己到底什么时候看过这个青年。 无奈之下,他只能耸了耸肩,如实道:“可是这位兄台,陆某也并不认识你啊。” 叶孤鸿冷冷的看了一眼陆小凤,目光却像是像是淬了毒的刀子。 “原来你不认识我。”叶孤鸿缓缓的说着,忽的扬唇嘲讽一笑,道:“我不就是你说的那个长得矮还喜欢女气名字的叶,孤,鸿么?” 叶氏一脉的男子,无论是叶孤城还是叶孤鸿,哪怕是一身文雅的叶英,看起来都要比寻常男子高一些。此刻叶孤鸿站直了身体,看起来竟比陆小凤生生高出了小半头。 陆小凤被这个消息弄得满头雾水,半天反应不过来。一旁因为叶孤鸿方才那句“很好”而被刷了不少好感度的薛冰已经忍不住笑了出来。 “哈哈……陆小凤……你还笑话人家矮?明明你还没有他高呢!” 陆小凤还想细问,叶孤鸿却已经回身收好自己的剑,直接往酒楼外面走去,徒留陆小凤一脸莫名。 叶孤鸿打完就走,陆小凤并非追不上,可是他却需要将薛冰先送回神针山庄。他有满腹疑虑,却也并不十分着急。左右他年前都需要往江南走一趟,到时候再揪住叶且歌细问,也不是不可以。 ——把小小只的少年逼到角落里,盘问他事情始末什么的,陆小凤还是觉得还是挺有意思的。毕竟这次难得是叶且歌理亏,他倒是不担心被叶且歌的重剑拍脸了。 叶孤鸿到底还有正事,在陆小凤面前亮明身份,让他别再四处胡说之后也便罢了。很快将这个小插曲放下,叶孤鸿开始直往藏剑山庄而去。 他习剑二十载,白云城和武当山藏剑众多,可是叶孤鸿却始终没有找到太称手的,再加上后来他剑道波折,便更难找到合适的兵器了。 直至后来藏剑山庄声名鹊起,他师父便让他去藏剑山庄拜见一下叶大师,请他亲自帮他打造一柄合适的长剑。 叶孤鸿出身名门,自然不会像是莽夫一样直接上门,早在一起之前,他已经先上了拜贴,今日这才前来拜会。 只是,这分明是很正常的交易,也分明是很正常的拜会,却在叶孤鸿看见开门的那人变成了自家萌萌的小堂妹的那一刻开始,变得画风魔幻了起来。 叶且歌亲自去将自家小堂兄迎了进来,叶孤鸿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身体已经本能的向前一步,将娇小的男装少女抱在了怀里…… 并没有抱动。 叶且歌身后还背着自己的碧王青君,叶孤鸿重量估算错误,直起腰来的时候一个趔趄,叶且歌却在原地纹丝不动。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偏生还被一个只有叶孤鸿膝盖高的小孩子看见。小孩子歪头看着他们,嫩生生的怯怯问道:“哥哥,你在干什么啊?能不能放开思儿的师父啊?” ——她实在是有些害怕,可是却挺着小胸膛,想要保护师父。 这个孩子名叫霍可思,是霍天青的远方侄女,在听说藏剑山庄正在招徒之后,被霍天青送来。 霍天青是见识过叶且歌与叶英是武学之上是何等造化的,所以在这个孩子父母双亡,前来投奔他的时候,他直接将人送到了藏剑山庄——若是能学到一招半式,足矣江湖自保,便也算是这孩子的造化了。 叶孤鸿没有抱动叶且歌,便俯身抱起这个小姑娘,捏了一把小姑娘手感良好的小肉脸,直将人捏得泪眼汪汪,叶孤鸿这才与叶且歌一同往山庄里走,边走边问道:“歌儿跟哥说说,这是怎么个章程?还有这小萝卜头,怎么就成了你徒弟了?” 叶且歌哪能看着小堂兄欺负人,抬手将自家徒弟夺了会来,在怀里抱好。叶且歌帮着思儿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又一把毫不留情的捏住了叶孤鸿的脸。 “好了好了,思儿不哭,师父帮你掐回来了。”毫无心理压力的在小堂兄的左脸颊上留下一个红印子,叶且歌低头特别温柔的哄着霍可思。 霍可思瞪着一双被泪水洗润过的大眼睛,看了叶孤鸿脸上的红印,这才破涕为笑了。 果然年纪大了就很容易失宠么?叶孤鸿向天翻了个白眼,默默跟在叶且歌身后,往山庄内走去。 第57章 半入风半入云。 第五十七章。半入江风半入云。 叶英在花家买的那片地是很大的,叶孤鸿抱着小豆丁跟在叶且歌身后,走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才终于到了会客之地。 叶孤鸿虽然也是叶家招牌的面瘫脸,但是实际上却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方才一盏茶而已,方才还怕怕的霍可思已经喜笑颜开,抱着叶孤鸿的脖子不肯下来了。 叶孤鸿顶着半张通红的脸,也不觉得慌乱。毕竟在来之前,叶孤鸿已经知道那位铸剑大师叶先生目盲,所以他也不害怕自己仪容不整,失礼人前。 不过这种有恃无恐的心理,在叶孤鸿看见自家大堂兄坐在叶英的身边的时候,彻底的崩溃了。 叶孤鸿放下怀里的小女孩,一张面瘫脸都几乎撑不住,有些结巴的唤道:“大……大堂兄。” 叶孤城抬起眼眸,琥珀色的眸子瞥了一眼叶孤鸿脸上的红痕,居然起身上前自然无比的牵起叶且歌的手,往叶孤鸿脸上的印子上比划了一下。 少女柔滑细软的手和叶孤鸿脸上的痕迹完美契合,叶孤城非常偏心的说道:“你离家一年,剑道有何进益尚且不知,这招惹妹妹的本事倒是长进了不少。” 被放下的小豆丁仰头看了看叶孤鸿,又看了看叶孤城,果断的抱住了叶且歌的腿,从她身后探出脑袋,全然不顾这一路的情谊,奶声奶气的对叶孤城与叶英告状道:“师公,大哥哥,是这个哥哥掐思儿的脸,师父才帮着思儿掐回去的。” 咬了咬唇,霍可思往叶且歌身后更躲了躲,这才继续告状道:“而且,而且他刚才还要抱师父……没抱动!” 像是终于想起了刚才叶孤鸿抱着她进来的时候,两个人建立起来的小小友情,霍可思安慰似的看了一眼叶孤鸿,软软道:“哥哥你不要担心,思儿也抱不动师父哒~” 谢谢你啊,但是我并没有被安慰到。 叶孤鸿一脸的生无可恋,已经不敢去看他家大堂兄的那张正宗的冰山脸。 叶英轻咳了一声,还是出言缓解叶孤鸿的尴尬:“阁下也是叶家人?” “哈?”叶孤鸿有点懵,心念急转之下忽然灵光一闪,他一拍脑袋,惊奇道:“先生莫非跟我一样,也是叶家旁系?” 叶英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摆了摆手,对叶孤鸿道:“既然阁下为求教剑而来,那便与人对上几招,让我知道你是何种路数吧。” 这是要为他量身定制的意思了,叶孤鸿受宠若惊,连忙对叶英拱手道:“晚辈字希臾,先生唤我希臾就好。” 虽然叶孤鸿看着叶英的时候,觉得他和自己年岁仿佛,不过既然唤自家小堂妹师父的小鬼唤这人师公,叶孤鸿自然就以晚辈自居了。 叶英点了点头,伸手向门前的空地一指,示意叶孤鸿可以开始了。这时叶孤鸿的动作却忽的一顿,目光在大堂兄和小堂妹之间来回游离了两圈,叶孤鸿的内心经历了一番艰难的抉择。 ——当着叶大师的面,被小堂妹砸飞什么的未免有些太难看了,可是他也实在不想被大堂兄的天外飞仙送到天上去玩两圈啊啊啊啊啊啊。 忽然瞥见了叶英身侧的一柄长剑,叶孤鸿福至心灵,眼中划过了一抹狡黠,对叶英再一次拱手道:“还请先生不吝赐教。” “噗……”最是了解自己这位小堂兄的心思,叶且歌憋不住的笑出了声来。她拉住师父当真去拔剑的手,对叶孤鸿挑眉道““小堂哥你真的要让我家师父出手?他可是能用轻剑使出鹤归的。” 闻言,叶孤鸿怔住了,随即却是脸色更苦——他自然是知道那一招鹤归孤山有多么厉害,也知道之所以那一招又如此威力,和叶且歌使的那一柄重剑脱不开关系。而不仗剑之利便能达到那样效果的,又该有可怕? 瞬间明白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叶孤鸿的眼睛飞快的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忽的,在看见霍可思腰间的小木剑的时候,叶孤鸿眼前一亮,轻咳一声,煞有其事的说道:“既然如此,便让这位小友和我过几招吧。” 霍可思听不懂他的话,只是在叶孤鸿指着自己的时候对他甜甜一笑,完全不理会这个“可怕”的大人的险恶用心。 ……也是不要脸了。 霍可思小朋友今年才不过三岁,小小一团路还走不稳,腰间的佩剑也是一个修建藏剑山庄的木匠看她玉雪可爱,做来送给她的。叶孤鸿居然要和她过招,怎么过招?让霍可思跳起来打他的膝盖么? 因为叶孤鸿这神来一笔,不说叶且歌了,就连一向淡定的叶孤城和叶英都有些嘴角微抽。 末了,还是叶孤城再也看不下去,决定不能再放任这玩意丢人现眼。城主大人一拂衣摆,将自己的剑交给幼妹保管,而后抬手折下了一枝寒梅,对叶孤鸿冷声道:“够了,跟我过两招,让我也看看你是否有所进益。” 自家大堂兄都已经以木代剑了,叶孤鸿虽然心中惴惴,却也再没有不应战的道理。苦笑了一下,叶孤鸿瘪了瘪嘴,在叶孤城的对面拔出了自己剑。 两道白影很快战在了一起,叶且歌抱着霍可思在叶英旁边站定,两个人都穿了带毛毛领子的琵琶小夹袄,一大一小两个脑袋凑在一起,看起来就毛绒绒的,让人心中无端滋生出一股暖意。 “师父师父,你猜我家小堂哥能在哥哥手下走几招?” 若是搁在大唐,叶且歌是不可能以这样的口吻和叶英说话的。只是或许是因为只有他们两人是盛唐而来的缘故,叶且歌和叶英说话的时候,除了一直的恭敬,更多了几分小女儿的娇态。 叶英自然是乐意和自家徒弟亲近一些的,所以对于叶且歌的这一点“放肆”,叶英当然是无限纵容的。 听见叶且歌的话,叶英侧头有听了一会儿,而后笃定道:“十四招。” 果然,只听见“碰”的一声,叶孤鸿不知怎的,就很是狼狈的跌坐在了地上。他的衣襟上还沾着树叶,纯白的衣服的胸口处被刺破了一个大洞——可以想见,若非是叶孤城将长剑换成了树枝,那么此刻叶孤鸿能否保住一条性命还是两说。 “尚可。” 叶孤城扔开手中的树枝,对叶孤鸿点了点头,而后伸出一只手,将叶孤鸿从地上拉了起来。 “是大堂兄手下留情。”叶孤鸿脸很白,是那种脱力之后的苍白,可是他的眼睛却很亮,望向叶孤城的眼神之中也不带半分嫉妒——那是一种纯粹的敬仰,仿佛在黑暗之中彳亍而行的人,看见了亮光一般。 青年能有这样的心性,叶英不由点了点头。不过他却也发现了一些不妥,左右这个青年还要在藏剑山庄住一些时日,在他住在这里的时候,叶英觉得自己那时候再慢慢说与他听便是。 于是,叶英和叶孤城略一商议,直接越过叶且歌和叶孤鸿这两个孩子,很快便决定了这两人的去向。 如今已至腊月,叶孤城也不再多留,径自带着叶且歌踏上了返回白云城的道路。而叶孤鸿,则被就在了藏剑山庄,一来是等待他的剑出炉,二来却是要接受叶英的教导,寻求剑术的突破。 ——此刻藏剑山庄只剩下了一群小萝卜头,叶孤鸿连个祸水东引的机会都没有。叶英看起来十足温和,可是却是要求严格的师长。叶且歌觉得自家师父宽和,也只是因为她天赋不凡,从来都能轻易达到叶英的要求罢了。 叶孤鸿虽然剑术不错,领悟力也不差,但是却也算不得是天才,如此便也可以想见,他接下来一直到自家小堂妹回来的这几个月,会过得多么“*”了。 叶孤鸿没有想到的是,叶英教给他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忘记——忘记对叶孤城的敬仰,忘记对西门吹雪的钦佩,忘记对叶且歌的畏惧。 那些一路阻碍他的,帮助他的,指引他的,打击他的,通通都忘掉。叶英教会叶孤鸿的,是对手中三尺青锋的专注——不去想其他的人,不去想另外的事。当手握锋芒之时,想着的就只有自己手中的剑。 唯有专注,方成大器。 如果说之前,叶孤鸿一直在剑术的层次徘徊,那么与叶英相处的三个月,他已经能够渐渐触摸到“剑道”的边缘了。 此刻看来,这种明悟只是让叶孤鸿从能够接叶孤城十四招变成了十六招,可是二十年后,叶孤鸿由衷的感激这三个月。这短短的三个月,叶英却为叶孤鸿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从剑术到剑道之中的短短一步,却不知折损了多少剑客。 只是,一直到叶孤鸿都已经带着自己的佩剑心满意足的离去之后的两个月,叶且歌才从南海姗姗而来。 白云城到底是叶且歌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即使知道她存在的人也仅限城主府,可是她离家已经半年,自然要好好陪陪兄长,和看着她长大的嬷嬷伯伯联络联络感情。再加上某个兄长大人刻意的扣押,一直到了转过年来的五月,叶且歌过完了生辰,这才踏上了回西湖藏剑山庄的旅程。 而这五个月间,叶英又锻造出了一柄名剑。在花家自己想要和心情复杂的的宫九的推波助澜之下,藏剑山庄得声名更加响亮了起来。 花满楼时常来藏剑山庄走动,和叶英喝茶下棋,很有些兴味。不过花满楼也不是很喜欢四处走动之人,守着自己的小楼,他就能过得很好,跟心内安宁。 相比之下,反倒是陆小凤来得勤一些,他自然是来找叶且歌,想要问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不过可惜他次次来,却次次都扑了个空,让陆小凤很是郁闷。 五月末的时候,叶且歌终于回来了。这次她自然不是空手而归,而是给自己的小徒弟们带了一大堆的白云城的土特产,同时也带了一堆干货海鲜,准备以后有时间给师父做饭吃。 她负剑,手上的东西也并不轻。可是叶且歌却很是轻松的将这些东西提了进来。 还没有一一分发,叶且歌便听见自己身后有开门声,回身一看,叶且歌登时就笑了。 “花公子,你来了。” 五月暖风轻薄,白衣得公子折扇轻摇,对着叶且歌温文一笑,缓步而来。 第58章 南朝四百八十寺。 第五十八章。南朝四百八十寺。 花满楼这一次来,是听闻藏剑山庄的小公子回来了,便特地过来拜会一下。 因为帮忙破获铁鞋大盗一案,花家上下对叶且歌的印象都特别好。再加上叶且歌本就长得俊秀,行事又最是知礼,端的是一派君子风范,所以花家的女眷们——特别是花老夫人,对叶且歌就尤其的喜爱。 这一次过年,花老夫人还特地邀请了叶英师徒一同守岁,可惜最后也只有叶英一人过来一起同他们用了午膳,却没有留在花家度过除夕。 叶英到底和四海为家的陆小凤不同,陆小凤可以在花家赖过整个正月,再去万梅山庄待到元宵,叶英却还有整个藏剑山庄。且歌不在,他总要带着那些新晋的藏剑小弟子们过好这重建山庄以来的第一个新年的。 这是叶且歌出生以后,叶英过的第一个没有小徒弟在身边的新年。他端坐在主位上,一个一个给那些过来给他拜年的小弟子们发过压岁钱,又和大家一起用了饺子,嘱咐这些孩子可以一起尽情玩闹,只是要注意安全之后,叶英便回到自己的天泽楼了。 将给且歌准备的一身明黄轻甲放好,叶英摇了摇头——他家小徒弟走的这一个月,叶英不再足不出户。毕竟虽然藏剑山庄里不缺小厮下人,但是各项往来,叶英还是要亲自过问的。 越是入世,叶英越是理解叶孤城为何会如此自信,认为他不会阻他。 短短一个月而已,叶英遇见的江湖人当街比斗的事情就不知道凡几。这些江湖人比斗过后就扬长而去,百姓的损失却无人包赔。 而最让叶英难过的是,哪怕是在杭州西湖这样的富硕的地方,也还是常有卖儿卖女的事情发生。若非如此,藏剑山庄又怎么可能在几月之间收养了那么多的根骨不错的孩子呢? 叶英这时候才恍然明悟——安庆的确是富,寻常江湖人都能为他锻造出来的剑一掷千金。杭州也是富,碾珠做土,碎玉为尘的“奇谈”还在街头巷尾流传。可是那些富的贵的,始终都是少数人。 在这些人的光鲜背后,还有许许多多吃不饱穿不暖的百姓。 叶英生在大唐盛世,即使后来丧乱横生,百姓流离失所,可是李家的天下,到底没有让大多数人食不果腹。 叶英只能长叹一声。或许,叶孤城想让他看的,便是这些。又或许,叶孤城想让他看的,远不仅是这些。 如今明黄还是皇家专用的颜色,就连藏剑弟子,也是统一的一身白衣。叶英制作这身轻甲,还是他拿住了藏在暗处的宫九留在他们身边的人,亲自绘了图样,写了尺寸,让那几个人联络宫九,专门托宫九找了绣娘制的。 对于自己留在叶英身边的人被发现,宫九丝毫不意外。他只是意外叶英居然在明知道叶孤城要如何的情况下,还做了这身明显挑衅安庆皇室尊严的轻甲。 不过宫九也早就想看自家娘亲穿上藏剑服饰是怎么个样子了,所以在拿到叶英手绘的图纸之后,宫九也饶有兴趣的依照叶英的图纸,设计了好几套与之相似的。并且,在交给绣娘的时候,宫九还让她们给自己也来几套。 上次和叶且歌见面的时候,宫九就已经注意到了,他家小娘亲身上穿着的,分明就是和叶孤城同样样式的男装。暗自唾骂了叶孤城一声奸诈,宫九觉得自己不能输给他。 所以,少主您要穿女装这事儿,教主他知道么?几个被拉来当绣娘的誓死效忠玉罗刹的魔教长老面面相觑,最终到底发挥了自己毕生智慧,将那些明显是女装的轻甲改成了相似的男装。 轻甲制好了那一天,是宫九亲自给叶英送过去的。他一边让人将那一柜子的轻甲抬入天泽楼,一边带着些恶意的对叶英问道:“大庄主这是……打算放任叶孤城的狼子野心,还是,准备跟他一道,剑指天下了?” 对待宫九,叶英就宛若对待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他没有理会他的挑衅,只是摇头道:“如果可以,我希望且歌永远没有穿上它们的机会。” 明黄是天子之色,如果可以,叶英反倒希望自家徒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江湖人。 对于这个答案,宫九有些无趣的撇了撇嘴——他亲自跑这一趟,无非是想在叶英面前告一次叶孤城的黑状。可是如今大庄主如此淡然,显见是叶孤城已经报备过了。 见不到大庄主提剑教训叶孤城的实况,宫九在死皮赖脸管叶英要了一个红包之后,颇为不高兴的往大漠而去了——宫九不开心的时候,总也不想让他家臭老头开心。彼此挖坑什么的,变态父子二人组乐此不疲。 叶且歌回来的时候,虽然没有达到大包小裹的地步,身后也跟着两个帮她搬东西的白云城暗卫,但是她的手里却还是捧着自己给师父亲手做的衣服,以及给自己的朋友们的礼物的。 见到花满楼,叶且歌笑弯了眼睛,将两个手的东西用一只手拿着,她取下腰间挂着的一个分量不小的香囊,递给了花满楼。 “听闻花公子是爱花之人,在下这次回家,搜罗了一些花草种子,想送给花公子。”挠了挠头发,叶且歌羞赧道:“并不很名贵,但是我问过家里精通草木的爷爷了,这些花草都是南海特有的,在中原也很好养活。” 叶且歌说着,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对花满楼说道:“至于养的时候的注意事项,我都绣下来了,就放下那个香囊里,化工系可以回去再看。” “绣?”花满楼有些诧异。毕竟在他看来,叶且歌是和他一般大家出身的公子,一个这样世家出身的公子,却会绣花什么的,未免有些……怪异了。 叶且歌微微一顿,旋即拍了拍脑袋。看了一眼自己已经习惯了的一身男装,叶且歌吐了吐舌头,却越过自己一个小公子为何会绣花的这个问题,转而对花满楼解释道:“我师父并非生而目盲,之前师父还不能摸出书卷上的字的时候,罗姨就想了个法子,将书卷绣在锦缎上,方便师父后来我年岁渐长,便帮着罗姨绣过几次。虽然那个时候师父已经用不到这个了,不过为了让我磨炼性子,师父可是让我绣过整篇藏剑心法呢!” 花满楼知道,有些门派的确是要培养弟子的耐心的,如此,叶且歌会绣花便也说的过去了。若是再追问下去,很可能涉及藏剑门内之事,于是花满楼很是守礼的没有再多言。 对叶且歌道过谢之后,花满楼帮着叶且歌提了她手中的包裹,和叶且歌一道往叶英的天泽楼走去。一边走,花满楼一边说明来意:“今日花某过来叨扰,是因为和叶兄约好,一道去品尝苦瓜大师的素斋。小叶公子既然归来,与我们一同去可好?” 一听叶英要去,叶且歌自然是要和自家师父一道的。应下了花满楼的邀请,叶且歌笑道:“佛门重地,还劳花公子等在下片刻,在下一路风尘,还是稍整仪容才好。” “苦瓜大师的素斋宴是在傍晚,如今时辰尚早,花某本就是想要个叶兄手谈一局的,小叶公子自去便是。” 说着,花满楼对叶且歌微微点头,自己往天泽楼而去。而叶且歌也将手上的东西交给了下人,自己则去更衣沐浴去了。 她没有耽搁太多时间,只是快速的洗了一个澡,之后便去面见自己师父。 叶英顺手揉了揉叶且歌还带着一些湿意的发顶,而后便牵着她的手,和花满楼一道乘着马车,直往苦瓜大师的禅寺去了。 吃苦瓜大师的素斋,非得要有耐性不可。除了要有耐性,还得苦瓜大师高兴。 而花满楼一行人到了的时候,已经有两个人在苦瓜大师的禅院里等着了。那两个人,一个是黄山的古松居士,而另一个,则是武当的木道人。 叶且歌没有见过古松居士,不过木道人作为叶且歌家小堂哥的师叔,叶且歌还是有所耳闻的。 叶英虽然看着年轻,可是和这两位江湖之中成名已久的老者初次见面,他虽然客气有理,却并没有将自己摆在晚辈的位置上。 古松居士和木道人也不觉得这是被人冒犯了。叶英这个人周身就仿佛笼罩着一种气场,让人无端觉得他历经世事,稳重非常。 木道人和古松居士江湖沉浮数十载,自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返璞归真,藏拙抱朴的高人存在。叶英此人满头白发,却面若青年,加上他周身气息恍若虚无,便让这两人怀疑,叶英是否是已经达到了返老还童的地步。 自家师父与这两位同辈,叶且歌自然便执了晚辈礼。一一见过礼,便见一个身着朴素的老僧缓缓从门内走了出来。他的身上是檀香与烟火气交织的气息,仿若俗世与佛家的交融,却带着安定的味道。 或许是几十年的修行,让苦瓜大师已经心境如水。面对叶英,他不过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现出太多好奇。而后便对木道人一行人有些不耐的催促道:“还不快去沐浴更衣,一会儿素斋做好了,可没人等你们。” 木道人和古松居士一听,也顾不得和叶英攀谈了,对视一眼,纷纷开始往房间里跑。花满楼也笑了笑,走进了他们的那间屋子里。 那间屋子里已经准备好了浴桶和熏香,随着木道人等人的动作,逸出了几缕水汽。 叶英没有动,他拉着叶且歌的手腕没有松开,对苦瓜大师道:“敢问大师,此地可有别的房间可以沐浴?我这小徒弟,不太方便。” 苦瓜大师沉静的目光在叶且歌身上停留咯片刻,心中霎时有了明悟。他宽和的笑了笑,对叶且歌招了招手,道:“施主自去吧,这位小友……且随我来。” 叶英松开了叶且歌的手腕,笑道:“有劳大师。” 苦瓜大师摆了摆手,将叶且歌带到了自己会客的屋子。他将已经做好的锅贴豆腐和素鸭子摆到了桌上,又盛了一碗带着竹香的松软米饭,而后很是宽和的叶且歌说道:“小姑娘且先吃吧,一会儿他们抢起来,你可抢不过他们。” 叶且歌笑了起来,依言抬起了筷子。 只是,叶且歌方才吃了一块豆腐,一道人影却猛的从门外扑了进来,抓起桌上的素斋就往嘴里塞,全盘不顾自己的手上还沾着……新鲜的黄泥。 第59章 嫦娥应悔偷灵药。 第五十九章。嫦娥应悔偷灵药。 好好的一盘锅贴豆腐,叶且歌才尝了个味道,这会儿却被人生生糟蹋了。那人手上又是土又是泥的,这么抓上去,让别人还怎么吃? 最重要的是……师父还没有尝过呢! 叶且歌面露不悦,反身便抡出身后重剑,连带着剑鞘一齐向那人砸去。 苦瓜大师的禅院是佛门平静之地,叶英说自己的焰归染血,不知杀人几许,便没有带来,以防冲撞了佛祖。而叶且歌的碧王青君却是无妨,毕竟它们从被锻造出来至今,还没有真正沾染过血腥。 连带着剑鞘一起,足有八十斤的重剑这样抡了出去,来人一个闪躲不及,被拍在手臂上,只听一声惨叫,被他抓在手里的豆腐又落回了碟子中去。 “啊呀,啊呀,我说且歌,我还没有找你算账,你居然一见面就揍我!” 叶且歌这一下并没有用重力,所以哪怕陆小凤没有刻意闪躲,那一剑拍在他手臂上,却也没有伤筋动骨,只是皮肉有些泛疼罢了。可是陆小凤故意做出一副惨兮兮的样子,看向叶且歌的目光之中也满是控诉。 叶且歌耸了耸肩,换了一双干净的筷子,将那块沾染了陆小凤手上黄泥的豆腐夹起来递到他呢嘴边,很是温和的说道:“你一定是饿了,吃吧。” 方才陆小凤的确是饿得不行,也不管手干不干净,抓起来就往嘴里塞。可是这会儿,虽然他还是很饿,但是让他将那块沾着黄泥的豆腐吃下去……陆小凤怎么就觉得,有那么一点儿恶心呢? 偏偏叶且歌虽然笑的一脸温良,可是那满眼凶光就只差对陆小凤说“你不吃我就把你拍成肉饼饼”了。 在闹肚子和被拍成肉饼饼之间权衡了一下,陆小凤眼睛一闭,果断把那块带着泥土“清香”的豆腐塞进了嘴里。 叶且歌这才满意一笑,放下了手边的碧王重剑,将手中的筷子递给陆小凤,示意他可以继续吃了。而她自己,也夹了一块素鸭子,慢条斯理的吃完了小半碗米饭。 这个时候,已经沐浴更衣完了的古松居士与木道人,还有叶英和花满楼也一同走了进来。 木道人一见到陆小凤的背影就暗叫不妙,快步冲到了桌边,看见差不多空了的盘子,他心痛的直跺脚。 “我就说遇见陆小凤准没有好事!!!苦瓜你也是的,打发我们去沐浴更衣,却为什么要给这家伙开小灶!” 木道人一脸的痛心疾首,那样子仿佛是要掐着陆小凤的脖子,让他把吃下去的素斋吐出来。 叶且歌抿唇轻笑,对木道人说道:“道长却是错怪大师了,陆小凤只不过吃了一盘锅贴豆腐而已,您看他这幅饿死鬼投胎的样子,便稍稍体谅则个吧。” 苦瓜大师正好挑开帘子,他的手中还端着一个老大的托盘,上面摆着一色素斋。 听了叶且歌的解释,又见到了“完好无缺”的斋饭,木道人这才恢复了平素那副世外高人的样子,对叶且歌微微一笑,转而却片刻也不耽误,直接坐到了桌子旁边,拿起筷子,一副即将出征的架势。 古松居士一边嘲笑着木道人,说他这才是饿死鬼投胎,自己却一边飞快落座,目光灼灼的盯着苦瓜大师……手里的托盘。 “让叶施主见笑了。”苦瓜大师无奈的对叶英说了一声,将手上的托盘放下,又将里面的素斋一一摆好。 花满楼和叶英面前的,是一水儿的精致小碟,里面的素斋芳香馥郁,显然是苦瓜大师知道他们二人目盲,特地选了浓郁芳香的材料特制的。 相比之下,木道人和古松居士身前的就要粗犷了许多,虽然依旧美味,可是尺码最起码是叶英他们面前的四五倍。 感受到叶英脸上一闪而过的诧异,苦瓜大师解释道:“施主有所不知,贫僧这两位老友食量本就惊人,就是贫僧端上来的这些,恐怕都不够他们吃的呢!更何况还得加上一个陆小凤……罢了,总归一年难得请他们一回,后厨还有些材料,贫僧再去给他们掂量两道菜吧。” 说着,苦瓜大师又挽了袖子,往后厨而去。而他还没走出房门,陆小凤和木道人还有古松居士已经战做了一团,筷子翻飞之间,那几盆素斋已经快见了底。 其实陆小凤也发现了,那老和尚偏心,明明是叶英和花满楼面前的素斋更美味一些,可是花满楼也就罢了,让他从叶英手底下抢食,陆小凤缩了缩脖子……他的命还是很宝贵的,果断经不起这么作死。 叶英和花满楼姿态优雅的吃着,一直到那边没有了动静,显然是这几人已经抢完了桌上的素斋,花满楼才有些嫌弃道:“陆小凤,虽然你平常也不是很香,可是也没有像今天这样臭啊。” 花满楼这话,其实已经算是客气了,陆小凤现在闻起来,简直就像一只从泥潭里捞出来的臭狗。 陆小凤苦笑了一下,将自己是如何与司空摘星比赛翻跟斗,又是如何输给了他六百多条蚯蚓的事情说了一遍。 “司空摘星?”叶且歌正捧着一杯清茶慢慢喝,闻言便放下了手中的杯子,眉头轻轻拧起。 叶英察觉到自家徒弟的异常,探手按在了叶且歌的眉心,轻声问道:“且歌?” 叶且歌摇了摇头,低声对叶英解释道:“师父,几年前我来中原的时候。司空摘星偷过我玉佩。” 她说话的声音很低,可是在场的莫不是武林高手,所以都将叶且歌的话听了真切。虽然还没有真正见过叶且歌的凶残程度,但是耳闻了铁鞋大盗和霍休落网的零星事迹之后,古松居士和木道人还是不由给司空摘星默默点起了一箩筐的蜡烛。 “哎?且歌你戴玉佩么?没看你挂在腰间啊,难道是挂在脖子上的?” 陆小凤有些好奇,毕竟同样是世家公子,花满楼还时常佩戴和香包扇坠什么的,叶且歌却总是极为素净,想来是因为藏剑招式大开大合的缘故。 “胸口?”还不待叶且歌开口,叶英就已经冷声问道。 叶英平日看起来虽然寡言,可是却也不给人冰冷的感觉,更多时候,面对陆小凤和花满楼,甚至对那些上门求剑的江湖后生,叶英总像个宽和的师长。只是此刻他冷下了脸,却让陆小凤都不由哆嗦了一下。 眼见师父动怒,叶且歌的脸就是一白。旋即,恍然想到了师父为何而怒,叶且歌却又刷的一下红了脸。 拽了拽叶英的袖口,叶且歌的声音简直细若蚊蝇:“那时徒儿才一十有二,还……”没有发|育。 后面的话,叶且歌已经说不出口了,整张小脸更是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 陆小凤狐疑的看着叶英和叶且歌,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登时就瞪圆了双眼,像是被骇到了一般。 叶英的神色却没有和缓多少,他拍了拍小徒弟的脑袋算作安抚,将人往自己的方向拢了拢,叶英道:“古往今来,固然有劫富济贫者,却也有恣意妄为,鸡鸣狗盗之辈。以一人之喜恶,或为炫技,或为自以为之正义而行偷盗之事者,虽有偷王盗侠此类之称,然而却终归是末流。” 说着,叶英向陆小凤处微微侧了侧头,道:“陆公子说,是也不是?” 叶英一番话,针针见血,颇有当年劝退唐无乐的架势。陆小凤哪及唐无乐,被叶英一番话说下来,他竟找不到半点能为司空摘星辩驳的地方。 苦笑一下,陆小凤只得道:“叶先生言之有理。” 叶英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这个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却正是上次在花家见过的六扇门的总捕头,金九龄。 且不论金九龄如何将话题七拐八拐的扯到最近让六扇门颇为头疼的绣花大盗身上,也不论他是如何激将,使得陆小凤应下了破案这件事,总之,陆小凤这一顿饭的功夫,就又给自己惹下了一桩大麻烦。 却说这绣花大盗,他劫了南王送给圣上的生辰贺礼,却也只是“试图”打劫罢了,南王府的总管江重威挡下了他发出的两根银针,之后那人便迅速隐没了身影——竟是逃走了。 打斗之间,江重威捡到了一方绣着黑牡丹的帕子,这绣花大盗也因此得名。 若说只是寻常的拦路宵小,本是不该闹到六扇门的,可是如今圣上六十寿辰在即,各路诸侯都要往京中运送贺礼。 听闻南王府的贺礼险些被劫,就有诸侯公然宣称——盛京周遭贼匪未除,臣等恐路上贺礼有失,恳请陛下延后几日,消除了这劫匪,臣等才好进京贺寿。 这分明就已经是很牵强的推脱之词,虽然皇帝不在意那些敷衍了事的贺礼,可是若是他的寿宴无人来贺……那未免有些太寒碜人了。 皇帝如今虽然只有六十岁,身体却一直不是很康健,对于那些虎视眈眈的诸侯,他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一直不是一个好皇帝,当年作为唯一的皇子而被推到位置上,一直得过且过,对朝堂之事也颇有几分听之任之的意味。 如今老皇帝已经卧病,便更没有和这些诸侯斗争的力气了。只是今日这事实在有损皇家尊严,皇帝气愤之下,命令金九龄彻查此事。 陆小凤和叶英一行人走出苦瓜大师的禅院的时候,天上已经明月高悬。五月已近夏末,空气中依稀有清甜的花香传来。 叶英和花满楼走在前方,陆小凤刻意后退了半步,和叶且歌并肩而行。像是酝酿了许久,陆小凤开口道:“去年年末,我遇见了叶孤鸿。”带着一些难得的正经,陆小凤补充道:“武当俗家弟子,叶孤鸿。” 已经明白陆小凤要说什么事,叶且歌居然很轻松的笑了起来。她随手折下一枝安庆特有的啼南花在鼻端轻嗅,侧头望向陆小凤,道:“我只说,我出身白云城,也说了自己上且下歌,还多次在你面前唤白云城主为兄长。” 叶且歌狡黠的眨了眨眼睛,那熟悉的眉眼如今再看,竟依稀让陆小凤窥见几分和叶孤鸿相像的地方。 而陆小凤还能说什么呢?的确是从一开始,就是他自己以为这人是叶孤鸿,而且仿佛……为了“欺负”眼前这人,他还四处传播过关于叶孤鸿身高的传言。 瞬间就觉得对不起那位武当高徒,陆小凤长叹一声,望着叶且歌苦笑道:“好吧,那这位我陆小凤相交多年的好友,能否告知在下……你,到底是谁?” 这一次,陆小凤的眉眼里依旧盛着笑意,却带着难得的认真。 第60章 小小微风弄襟袖。 第六十章。小小微风弄襟袖。 叶且歌看见陆小凤脸上的郑重,她也收敛了面上的微笑,后退一步,叶且歌对陆小凤以及同样停下了脚步的花满楼微微拱手,道: “重新认识一下。在下姓叶,上且下歌。乃是白云城主叶孤城之妹。至若陆小凤你以为的叶孤鸿……嗯,那是我小堂兄。” 虽然已经隐约猜到了叶且歌的性别,但是当叶且歌自己真的印证了陆小凤的猜测的时候,他的脑海之中还是有了瞬间的空白。 行走江湖,的确是男儿的身份更方便一些,更何况叶且歌还有那样一位兄长……隐约想起了叶家的来历,花满楼很是理解叶且歌这样的做法。 见陆小凤许久无语,花满楼不由道:“陆小凤,难道小叶公子……咳,叶小姐成了女子,就不是你的朋友了么?” 像是被惊醒一般,陆小凤僵硬的嘴角重新绽出一抹笑意。他似乎是想要去抱一下叶且歌,像是面对兄弟一样动力的拍拍对方的后背,然而动作做到了一半,陆小凤忽然看见了一旁含笑而立的叶英。 再不敢造次,陆小凤改为拍了拍叶且歌得肩膀,如释重负一般地说道:“没错,无论是叶小公子还是叶小姐,叶且歌始终是陆小凤的朋友。” ——从他知道叶且歌不是他以为的叶孤鸿,这连续五个月,陆小凤其实也一直不好过。 虽然知道叶且歌不会害他,可是被朋友有所隐瞒的滋味儿总是不好受的。如今既然叶且歌已经对他坦诚,陆小凤自然不会再心怀芥蒂了。 叶且歌微微一笑,主动踮起脚,揽住了陆小凤的肩膀,轻声道:“嗯,陆小凤也始终是叶且歌的好朋友。” 叶英和花满楼在一旁听着两人的话,不由都轻笑起来。月光皎洁,若是陆小凤不说那么一句非常煞风景的话,这应当是一副很美好的画面的。 陆小凤虽然没有叶英和叶孤城那样高,可是也委实不矮了。他直起了腰么时候,方才揽着他肩膀的小叽萝就像是挂在他身上一样。 美人在怀,若是按照陆小凤以前的性子,他定然会毫不犹豫的伸手揽住的。可是这会儿,他有些别扭的抬了抬手,用两根手指小心翼翼的推了推叶且歌的腰,尴尬道:“喂,我说且歌啊,我很久没洗澡了啊。” 叶且歌一瞬间蹦开了去,陆小凤还很是“好心”的补充道:“十天。” 叶且歌顿时一阵恶寒,恨不得现在就把陆小凤踹到河里去,让他好好洗一洗。偏生这个时候,陆小凤一把拽住了叶且歌的袖子,对她死皮赖脸的说道:“我说好朋友,你瞒了我那么久,这次绣花大盗的案子,是不是该你陪我走一趟?” 叶且歌无力的翻了一个白眼,使劲往回拽自己的袖子,却怎奈白云城出边的银蚕丝质量太好,被叶且歌和陆小凤这样的拉扯,居然分毫未损。 “你放开。”眼见着自己的白衣上印出一个淡黄的指痕,叶且歌不由怒道。 “我不放!你陪我去我就放!”深深的觉得这次绣花大盗一案,自己或许会有麻烦,陆小凤觉得,他就是撒泼打滚也得拉上叶且歌这个武力值爆表的帮手。 ——谁让西门自从上次和叶英比过一招之后,便闭关不出了呢?夫债妻偿什么的,最合理不过。 至于陆小凤到底怎么得出叶且歌和叶英是“夫债妻偿”的关系……陆小凤表示,他风月浪子的名头,真的不是平白得来的啊。 至于那两人的师徒之称,陆小凤觉得……嗯,你们真会玩儿——毕竟如今叶英看起来不过二十余岁,叶且歌看起来再小小只,也一十有六了,难道叶先生不到十岁就收徒么? 吃瓜陆小凤一脸冷漠,觉得自己已经触摸到了真相。 只是,在和叶且歌相峙的时候,陆小凤只觉得一股剑气直奔自己的面门,他还没有来得及反应,整个人就腾空飞起,落入了十几米以外的溪水之中。 初夏的溪水并不寒凉,只是陆小凤贸然落水,不免要生生呛了一口。等他回过神,从水底浮上来的时候,便见叶英和花满楼以及叶且歌三人站在溪岸,就这么看着一齐看着他,竟然没有人有要下来救他的意思。 “叶兄好剑法。”花满楼没有理会在水里扑腾的陆小凤,而是对叶英由衷赞道。 叶英松开手中的啼南花枝,淡淡道:“可惜了这一枝开得正好的花。” 而叶且歌则在岸上对陆小凤“邪恶的”笑了笑,将师父丢开的那一枝花拿在手里,冲着陆小凤悠悠道:“陆小凤,难得我家师父都把你送下来了,你便好好洗,洗不干净……我可不让你上来。” 说着,叶且歌从怀里掏出一方素帕,将自己的眼睛遮住,竟真的准备就这样监督陆小凤在河里沐浴了。 陆小凤:qaq 最终,陆小凤一直在河里泡得都起皱了,叶且歌方才放他上来。陆小凤摸了摸自己身上那几条被树枝抽出来的红痕,简直无语凝噎。 不过,出于对陆小凤智商的担忧,叶且歌和叶英最终还是决定陪着他走这一趟。而几个人的第一站,便是神针薛夫人的神针山庄。 薛冰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被奶奶养在身边,薛老妇人总希望自己唯一的孙女可以继承自己那一手出神入化的绣法,将神针山庄的招牌传承下去的。可惜薛冰仿佛并不很喜欢绣花,虽然还是会完成薛老夫人留下的功课,然而总是流于应付。 薛老夫人已经年近八十,可是却依旧很美。她有一头雪白的银发,周身衣物的颜色并不花哨,却用同色的绣线绣出了精细的花纹。 薛老夫人不是很喜欢陆小凤这样的风流浪子,却很喜欢叶且歌这样温文尔雅的少年,特别是听说她是最近江湖之中风头正盛的藏剑山庄中人,薛老夫人便越发的看重她了。 在和陆小凤说话的空当儿,薛老夫人拉着薛冰的手,对孙女笑道:“冰冰,你带小叶公子去咱们山庄里逛逛。” 薛冰看了一眼陆小凤,有些不乐意的嘟了嘟嘴,可是到底还是个小姑娘,她瞥了一眼面容俊秀的叶且歌,只见对方正含笑望着她。不知怎的,一向泼辣爽利,快意恩仇的薛冰居然被叶且歌这个笑容恍得脸上一热。 微微红了半张脸,薛冰故作冷傲的仰了仰头,对叶且歌道:“你跟我过来吧。” 一直到目送这她们两个人走远,薛老夫人才收回了目光。 “这小叶公子真是一表人才,跟我家冰儿也很般配,只是不知叶庄主可为小叶公子订下了婚配?” 薛老夫人笑弯了眼睛,亲自将丫鬟端上来的热茶放到叶英手边,对他这样试探性的问道。 神针山庄只得薛冰这一个传人,她的夫君人选关系到了神针山庄的未来,薛老夫人自然需要慎重。眼见自己孙女一日一日的大了,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薛老夫人于情于理都不能看着自己唯一的孙女喜欢上陆小凤这样的浪子。 ——索性如今薛冰只是和陆小凤喝过一次酒,对他有些好奇罢了。薛老夫人深諳“堵不如通”的道理,左右小姑娘忘性大,她只要让孙女见识过更好的青年才俊,那什么陆小凤陆小鸡的,很快就会被自家孙女抛到脑后的。 跟陆小凤比起来,明显是叶且歌更加适合成为神针山庄的女婿。薛老夫人人老成精,只一眼就知道叶且歌出身不凡,再加上那一身俊俏的功夫,如何不让薛老夫人满意? 唯一让薛老夫人担心的,不过是那小叶公子家世恐怕不是一般的显赫,若是让他入赘,恐怕是不行的。 然而这位叶先生看起来也很是温和君子,薛老夫人自信,若是自己孙女和小叶公子的事能成,说动叶先生同意,让小叶公子和自家孙女的一个子女随母姓,总是可以的——这一点上,薛老夫人并不贪心,不叫他们神针山庄断了传承就好。 叶英闻弦音而知雅意,自然明白薛老夫人的打算。说句实话,这也并不是第一次有人在叶英面前为叶且歌提亲。 早在大唐,想要嫁入藏剑山庄,成为正阳首徒叶氏且歌之妻的各派弟子就不下半百之数,甚至还有很多姑娘自愿为妾。一群姑娘闹到最后,不仅叶英无可奈何,就连藏剑老庄主叶孟秋也险些惊动了。 只是到底“经验丰富”,所以叶英拒绝起来,也很是顺手。他对薛老夫人微微一让,温声道:“承蒙老夫人厚爱,不过小徒如今心性未定,成亲恐怕会动摇剑道,还是待她剑道有所突破,再提成亲之事罢。” 剑道突破需要契机,有人一刻便能顿悟,有人几十年也无存进。只是少女韶光易逝,又哪里经得起这样漫长而没有尽头的等待呢? 薛老夫人自然知道这是叶英的推脱之词,却也便将此事撂下了。毕竟虽然她神针山庄的确需要一门有力的姻亲,可是她如今身体还康健,没必要再做纠缠,最后反倒委屈了自己一手养大的孙女。 重新拿起了陆小凤拿过来的那朵绣了牡丹的红布,薛老夫人开始慢慢将这块布和丝线的来历,乃至绣花之人的针法,都一一向陆小凤一行人道来。 而另一边,叶且歌和薛冰一路走着,薛冰虽然一直冷着一张小脸,可是叶且歌却到底是前世“纵横花丛”的人物,这一路旁征博引,又兼风趣幽默,但也不让人觉得无趣。到了最后,薛冰脸上的寒冰已经融化成了水,甚至带出了隐隐的笑意。 和藏剑比起来,神针山庄并不算大,可是它的后山却有一片连绵的花海,是薛冰从小到大玩耍得地方。薛冰对叶且歌的印象很好,便对她说道:“叶且歌,我带你去后山看看,那里的花儿可漂亮了。” 叶且歌含笑,道:“有劳阿冰。” 一声“阿冰”顿时让薛冰的脸更红,她跺了一下脚,故作凶狠,却分明是娇嗔的对叶且歌道:“谁让你叫我阿冰的。” 只是,那声音却在叶且歌一双含笑的眸子里变得越来越弱,最终嗫嚅了一句,小声道:“那……那我也要叫你阿歌!” 叶且歌自然应下,两人在小路里并排走着,不多时候,便看见了一片烂漫的花海。 如今时逢五月,正是百花盛开之机。一片错综的繁花疯了一般的开着,无端就有几分惹人沉醉。 叶且歌微微笑着,欣赏着这半山繁茂的花海。薛冰站在她身边,脸上带出了几分得意的道:“怎么样?漂亮吧?” 叶且歌含笑,伸手取了一顿纯白的茉莉,将它轻轻的插入薛冰的发间,而后柔声道:“漂亮是漂亮。然而,不及某人。” 如今的薛冰,还不是在江湖中闯出几分名头的冷罗刹,她怔怔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旋即像是被烫到了一般的缩回了手,脸上的温度却更加高了。 只是,这幅和谐静谧的景象,却被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破坏了,叶且歌敏锐的听见有人正向着她们所在的方向奔来,足音扰乱,应该不止一人。 她抬眸一望,便见一个蓝衣的男子拖着一个青衣姑娘的手腕,两人踉跄着往前跑着。而他们身后,是一个红衣少女正手持两个锃亮的峨眉刺,紧紧追的追来。 那两柄峨眉刺闪烁着幽蓝的寒光,竟像是淬了毒的。 “什么人?竟然敢闯我神针山庄后山!”薛冰见到那片让叶且歌称赞的花海,如今竟被这几人胡乱踩倒大半,登时就怒了。 几个人当然不会理他,薛冰眼睛一眯,两支细若牛毛的银针瞬间脱手而出! 第61章 花开时节动京城。 第六十一章。花开时节动京城。 薛冰那两根银针不偏不倚,一根射向了那个身着蓝衣的男人,而另一根,则送给了买个一直在后面穷追不舍的红衣姑娘。 她放过了被蓝衣人牵着跑的青衣女子。 因为薛冰也看出来了,那个女子面如金纸,似乎已经受了伤,若是薛冰也送她一针,那个女子定然躲不开,蓝衣的男人也未必护得住她。薛冰这两针本就是为了威慑,是没有必要再伤人性命的。 更何况……哪怕现在的江湖里,杀人如吃饭睡觉,平常稀松,薛冰之前却还没有杀过人,她也更不愿意在叶且歌面前杀人。 红衣姑娘扬起手中的峨眉刺,挡掉了薛冰射来的银针,她的目光狠戾,却到底因为薛冰的这一针停住了脚步。 而那个蓝衣的男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他看清那根银针的行进轨迹,提气之时却觉内府一阵空虚,脚下一软倒在地上,那根银针也擦着他的耳际飞了过去。 只是饶是这样,蓝衣人和青衣姑娘牵着的手却都一直没有松开。 红衣女子见他软倒,直接将手中的峨眉刺向青衣姑娘刺去,一边刺一边道:“我今天就刮花你这贱|人的脸,看你还怎么勾引天仪!” 被点名的男子面上划过一丝不耐,用尽最后的力气翻身,将青衣女子护在了自己的身下。锋利的峨眉刺划过了他的肩膀,被他肩上的软甲挡住。 红衣女子的手一顿,登时大怒:“好啊,你居然还护着她。”说着,眼眶却红了。 美人垂泪,男子却没有一丝动容,他神色更冷,反唇讥道:“秀青是我唐天仪名正言顺的未过门的妻子,而我们还顺手救过你的性命,你又为何害我夫妇至此?” 方才他强行催动内力,这会儿已经是一口血直接喷出。可饶是这样,唐天仪还是将他身下的女子护得严严实实。 叶且歌哪能看着有人在自己面前横死,方才不出手也只是因为事态未明,她不想好心办错事,如今这名叫唐天仪的男子激愤之下已将事情说了大概,叶且歌飞快拔剑,用青君挑飞了刺向唐天仪的峨眉刺。 红衣女子眉眼一挑,登时就翻转手腕,向着叶且歌而来。她功夫虽然俊俏,在叶且歌面前却终归是不够看的。叶且歌还没有拔出重剑,只一刃青君,三五招之间就已经将女子逼退。 “你们等着!我大姐不会放过你的!” 眼见不敌,红衣女子丢下这么一句话,飞身便走。她飞腾之间,那一双绣着图纹的红鞋子分外显眼。 “呸!我神针山庄岂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界!” 也被撩拨出七分火气,薛冰一手银针向着那红衣女子疾射而出,那红衣女子躲闪不及,被击中肩膀。 薛冰的针上没有淬毒,被射中了之后,那红衣女子只是踉跄了一下,回头分外怨毒的看了薛冰一眼,又看了一眼薛冰身边站着的叶且歌,红衣女子终归不敢逗留,飞身而去。 “阿冰,穷寇莫追。”叶且歌拉住了要追出去的薛冰的手,看到上面被针尖刺出的一小粒血珠,忙拿出洁白的素帕帮她包好,轻声道:“怎么还能被自己的武器伤到,幸好针上没有抹药。可见阿冰平日还是功夫不到家。” 叶且歌这话说的亲昵,还顺手刮了一下薛冰的鼻子。若是换做是平日,若是换做是旁人,敢对薛冰说这话,她十有*是要怒的。 不过这一次,薛冰只是吐了吐舌头,软软糯糯的道:“人家不喜欢绣花针嘛,还是阿歌的双剑帅气。” 叶且歌失笑,随手解下身后的碧王重剑递给薛冰,自带三分宠溺的道:“阿冰怕是挥不动,什么时候阿冰能挥个千八百下不费劲儿了,我再教你用轻重双剑也无不可。” 薛冰将信将疑的接过,连带剑鞘八十余斤的碧王险些砸在地上,她讪讪的摸了摸鼻子,转而却是狡黠一笑,附到叶且歌耳边戏谑道:“阿歌你这样会长不高的,我跟你讲~” 拖出一段可疑的尾音,说的内容却让叶且歌身子晃了晃,险些栽倒在地上。 这个时候,方才吐了一口血的唐天仪缓过了气来,他对叶且歌拱了拱手,道:“在下蜀中唐门,唐天仪,这位是在下未过门的妻子,峨眉掌门亲传弟子孙秀青。这次承蒙兄台出手相救,唐家和峨眉都感激不尽。” “唐家堡?”叶且歌不由讶然出声。 唐天仪脸上的笑意顿了顿,旋即却如常的道:“唐家堡正是如今唐门前身。”并不想再纠缠于这个话题,唐天仪道:“还未请教兄台尊姓大名?” 听了唐天仪的话,叶且歌眸子里划过了一抹黯然。她娘出身唐家堡,唐家人又极为护短,因此虽然她长在藏剑,每年却也要去唐家堡待上几天的。 她舅舅唐无乐虽然对娘亲已然失望,但是却极为喜欢叶且歌这个外甥女,唐家功法,唐门毒术,只要叶且歌想学,只要她能学得会,就没有唐无乐不肯教的。甚至就连斩逆堂克制千机匣的秘术,唐无乐都在叶且歌面前演示过。 只是旧事不可追,叶且歌很快掩去了眼底的黯然,对唐天仪笑道:“在下叶且歌,藏剑正阳门下,叶且歌。” 一旁搀扶着唐天仪的孙秀青忽然抬起了头,道:“原来是叶公子,家师一直念叨着你,总想寻一时机,邀请你和叶先生上峨眉游赏几日。” “承*孤掌门惦念,孙姑娘身上的伤可还好?”叶且歌点了点头,温声相询。 峨眉和唐门都在川蜀之地,唐门弟子和峨眉高徒许诺鸳盟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年初的时候,独孤一鹤便做主,将自己的女徒弟许了人家。除了决定在峨眉出家的马秀真,其余的女弟子都许给了蜀中名门。其中,孙秀青便和唐天仪定了亲。 叶且歌对独孤一鹤的印象不错,对他的弟子也就多关心了些。见到孙秀青面色苍白,她便询问了一句。 孙秀青的脸上没有多少血色,她对叶且歌勉强一笑,唐天仪忙从怀里掏出了一瓶丹药让她服下。 叶且歌皱了皱眉,抬手搭上唐天仪的手腕,半晌以后更加惊讶道:“你一个唐家堡弟子,居然会中毒?” 唐天仪脸上浮现出一抹尴尬,却也只得讷讷道:“是天仪技不如人。” 孙秀青握住唐天仪的手,对叶且歌道:“是我连累了天哥,若不是为我挡那阵毒雾,天哥也不至于……”说到这儿,孙秀青本就青白的脸上,更加苍白了几分。 叶且歌沉吟片刻,对唐天仪问道:“点子硬不硬?瓜娃子能应付?” 这话,是唐门主刺杀的弟子之间流传的黑话,夹杂在一口纯正的川话里。叶且歌其实也不确定,时隔数百年,唐门中人还能不能听懂,只是面对唐门弟子的时候,她就下意识操起了这副口音。 唐天仪脸上的表情更奇怪了,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头,从腰间的豹皮袋子里掏出一包粉末,也不去找水,就这么生噎了下去。 半晌之后,唐天仪吐出了一口黑血,脸色却红润了一些。他身边面色苍白如纸的孙秀青看起来也好了一点。 薛冰跟那个追杀他们的红衣女子结了仇,敌人的敌人自然就是朋友,更何况薛冰有预感,这之后一定是一个很是狗血的故事。 本着想要听故事的八卦心情,薛冰对唐天仪和孙秀青笑道:“我家就是神针山庄,贤伉俪若是不嫌弃,便去寒舍休整调养一下吧。” 薛冰平时看起来虽然是故作冷冰冰的样子,笑起来却是一个特别甜暖的姑娘。加上方才她出手相救,神针山庄在江湖之中也一向名声很好,孙秀青便对薛冰拱了拱手,道:“多谢薛姑娘了。” 唐天仪也被薛冰那句“贤伉俪”取悦到,乖乖的跟在孙秀青的身后,几个人一道往神针山庄走去。 而这一路上,薛冰终于如愿以偿的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却原来,那位红衣女子名叫左红衣,会些功夫,脾气也最是爆烈,时常招惹各种麻烦。 孙秀青和唐天仪婚事在即,按照峨眉的传统,即将出嫁的女弟子都是要下山历练一番的。而这历练,多半是未婚夫相随,也是增进一对小夫妻的感情,防止盲婚哑嫁了。 于是那日下山,唐天仪和孙秀青便恰好救了被人围攻的左红衣。而左红衣便忽视了英姿飒爽,手持双剑击退围攻她之人的孙女侠,直接看上了在一旁暗搓搓撒□□暗器,防止那些不长眼睛的杂碎伤了自家媳妇的唐天仪。 于是,她就非得“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唐天仪只觉得这人有病,拉着孙秀青就要走,却没想到,这左红衣追了他们一路,打不过唐天仪和孙秀青,最后这左红衣竟然从她大姐那里要来了□□,让唐天仪和孙秀青内力尽失,想要杀了孙秀青,再强虏了唐天仪去。 ——这才有了方才两人狼狈奔逃的那一幕。 薛冰听得目瞪口呆。她长到十六岁,还是第一次遇见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奶奶,江湖好可怕,好多失心疯呢qaq “不过叶兄,你怎么会说川话啊?”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川话,而是他们唐门暗部才会的川话。 涉及到了唐门内部事宜,再加上还有薛冰这个外人,唐天仪说话也留了半分,只是试探罢了。 叶且歌面色不变,如常道:“家中长辈有川蜀人,小时候跟着学了几句。莫说我了,就是江南花家的那几个公子,还个个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川话呢。” 这后面一句,却是叶且歌特意说出来转移薛冰注意力了。 薛冰果然好奇,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道:“那位鲜花满楼的花七公子,难道也会说川话么?”怎么总感觉画风不太对呢? 唐天仪抿了抿唇,道:“那位花夫人,是我们唐家的姑奶奶。” 叶且歌也有些惊奇了,望了望唐天仪,她不由道:“原来花满楼还是你表……弟?”毕竟看起来,花满楼要比唐天仪年轻一些的样子。 唐天仪的唇角抿得更紧,半晌之后,他才闷声闷气的说道:“不。”似乎很是难以启齿,许久之后,他比憋出来一句“他不是我表弟,他是我……表叔。” 叶且歌和薛冰愣了一下,终于很不给面子的一齐笑出了声,就连孙秀青,都是忍不住也勾起了嘴角。 第62章 不然闲共鹤忘机。 第六十二章。不然闲共鹤忘机。 叶且歌和薛冰出去转悠了一圈,回来却带着两个人,而且这两个人看起来分明是受过伤的。 薛老夫人看见唐天仪和孙秀青的时候明显吓了一跳,在起身确定自家孙女没什么事之后,薛老夫人才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来。 相信自己孙女不会带恶人入庄,薛老夫人也不问唐天仪和孙秀青两人的来历,直接吩咐下人带这两人去洗漱休息。 叶英伸手往叶且歌的后心处探了探,不期然摸到了一点汗湿。收回了手,叶英对叶且歌道:“和人动手了?” 虽然是疑问的口吻,可是叶英却是肯定的语气。如今天虽然一日比一日热了,可是夏衫轻薄,叶且歌又有内力护体,若非与人比斗,按说不应该汗湿背脊才对。 叶且歌点了点头,老老实实的将事情说给师父和陆小凤他们听。 只是,这个在薛冰面前自在谈笑、眉眼动人的小公子,却因为自己后脊上那轻柔抚过的触感而红了耳廓。 “左红衣?”陆小凤曲起食指,用指节轻轻的摩挲过自己的胡子,似是在思考着什么。 “陆小凤,你莫不是认识这位左姑娘?”花满楼轻轻用扇子叩了叩掌心,对陆小凤问道。 陆小凤摆了摆手,却是对花满楼调侃道:“我说花满楼,这是难得见你遇见受伤的人,还不去关心一下的。不太像你啊。” 花满楼微微一笑,眉眼如水墨渲染开去。他望了望方才唐天仪走远的方向,耸肩道:“恐怕这位唐门的大公子,不是很想遇见我们花家人。” ——没看方才,唐天仪看见花满楼的时候,都面色一僵,险些掩面逃走了么? 陆小凤还有些莫名,想不明白花家何时和唐门结仇了,已经知道事情原委的叶且歌和薛冰就再也忍不住,一齐笑出了声来。 想也知道这两个人大概是知道了自己和唐天仪的关系,花满楼笑了笑,简略的将花家和唐门的渊源说给了陆小凤和叶英听。 花家如今虽然表面上是江南首富,但是却终归只是旁系。花家本家乃是正宗的暗器世家,花满楼的一手流云飞袖,正是由此脱化而出。 而唐门作为川蜀地区暗器和□□都排的上名号的名门,和花家本家自然有所交集。只是唐家的女儿稀少,就是有也鲜少远嫁,像是花夫人这样的,但是特例了。 偏生花夫人和唐家家主虽然是亲兄妹,年龄相差却是很大。这也就导致了唐家“天”字辈的后生们,都生生比花夫人的儿子小了一辈。 比起忽然有了一个年岁和自己相差不大的表叔更郁闷的事情……大概就是有了一群表叔了。 陆小凤想不到自己还有给旁人点蜡烛的这一天。在心里默默的给唐天仪点上一根蜡烛,然后陆小凤终于也再也忍不住,大声的笑了出来。 在神针山庄的下人的带领下进了房间,如今正泡在温暖的热水里的唐天仪忽然打了一个喷嚏,一股凉意窜进了心头,唐天仪揉了揉鼻子,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陆小凤本是打算请教完薛老夫人那块红布上的针线的来历之后,就即刻奔往下一个地界。不过因为有了叶且歌和薛冰救人的这个意外事故,最终陆小凤他们一行人,还是在叶英的拍板之下决定在神针山庄小住一晚。 薛冰和薛老夫人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很快就让下人帮着他们几人分别收拾出来了房间。 一夜好眠。 终归是有事在身,第二日陆小凤一行人便辞别了薛老夫人。陆小凤要去盛京的瑞福祥,因为薛老夫人说,这样的红布和黑丝线产自盛京的瑞福祥的。 薛冰偏生要跟着他们走这一遭,陆小凤本来是想拒绝,可是薛冰却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有给他,兀自走到了叶且歌的身边,一副就要跟叶且歌走的架势。 陆小凤哑然半晌,不知该说什么——他一个风流浪子,最后却在魅力上输给了一个小姑娘,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说什么呢? 唐天仪和孙秀青经过了一夜的休整,身上的余毒已经清得差不多了,因为昨天叶且歌露出的那么一点与唐门的渊源,唐天仪决定暂且先跟着她。孙秀青自然听他的,所以这一大早,唐天仪便说要和他们同行。 于是,陆小凤的“破案小分队”的队伍便又壮大了几分。 这样的丝线,一天买卖的数量不知凡几,陆小凤想去盘问一下掌柜和伙计,叶且歌一想就觉得分外不靠谱。可是看着大家都似乎没有什么异议的样子,叶且歌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一直到了盛京,陆小凤自己去了瑞福祥,叶且歌才对剩下的几个人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花满楼微微一笑,展开手中的折扇微微摇了摇,这才转手一指,便见不远处的堤岸上,有几间草屋,那上面插着酒旗,正随风轻轻的摆动着。 酒家并不大,几个桌子都摆在堤岸旁边,堤岸边还开着几从不知名的野花,绿的柳映衬着红的花,当真是十分风雅。 “你居然也喝酒?”唐天仪看见那小小的酒肆,不由惊讶道。 花满楼失笑,觉得这位侄子仿佛对自己有一些误解。只是他还是点了点头,对唐天仪道:“遇见朋友的时候,花某也总是能喝两杯的。” 说着,花满楼转向了叶英和叶且歌,对他们道:“这家酒肆的杏花酒很是不错,叶兄不妨一试。” 听完了花满楼的话,唐天仪故作沉稳的点了点头,转头却对孙秀青咬耳朵道:“阿青你看,看起来多霁光和月的男人,暗地里却是个酒鬼呢!这么偏僻的酒家他也能找到,可见平日里是没少喝!” 孙秀青知道他犯了什么病,无奈的翻了个白眼,直接推开他。唐天仪不是第一次被孙秀青推开了,却还是摆出了被抛弃的大狗一样的表情,一脸的泫然欲泣。 只是他们虽然是咬耳朵,可是在场的诸位里,除了薛冰,谁都听了个真切。 小酌几杯而已,怎么就成了酒鬼了?花满楼摇了摇头,却本着不与晚辈计较的原则,没有理会他。 叶且歌却看不惯唐天仪这样编排花满楼,在他说完之后,叶且歌嘲讽一笑,带着少见的刻薄的对他说到:“你倒是不喝酒,可是那些看家的的本事也不见强上多少,连千机匣都丢了的唐门……”舅舅们看见了非得气的一个一个吊打这些瓜娃子。 那最后一句,叶且歌却是将它咬碎,隐没于唇齿里。 然而对于唐天仪来说,一句“千机匣”就已经足够了。他定定的望了叶且歌很久,脑海中翻腾过无数的想法,心中最终却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再不说话,众人一同在岸边的一桌坐下。薛冰连珠炮似的叫齐了酒菜,小二连声应下,又去招呼上菜了。 这个伙计是个乡下人,看起来有些直手直脚的,并不很是机灵。他端上薛冰点的菜的时候,闷声闷气的说道:“女人吃太多不好,容易嫁不出去。” 他的目光从叶且歌的脸上掠过,最终定格在薛冰身上——这的确是这一桌里明晃晃的姑娘之一了。 叶且歌却是察觉到了这个伙计方才一闪而过的目光,她挑了挑眉,微微眯起了眼睛,细细打量这个伙计。 方才薛冰点了四个冷盘,四个热盘,四个荤菜,四个素菜,还有若干下酒菜,最后还要了一只老母鸡炖汤。虽然的确是有些夸张,不过他们人多,就算排除叶且歌这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还剩下好几个大男人,所以倒也不算浪费了。 薛冰的脾气不是很好,却也没有法子和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计较,她暗自啐了一口,决定一会儿结账的时候,好好和掌柜的说道说道。 无辜躺枪的孙秀青没有说话,反正……她就是吃得再多,也已经嫁出去了嘛。 于是,这一场可能的争端,居然就这么离奇的化解了。 那伙计见没有人理会他,便将手中的菜放下,转身便要走。 这个时候,叶且歌却慢悠悠的夹了一颗花生米,也没有放进嘴里,而是掐在食指和拇指之间,仿佛品鉴古玩一样细细端详。在那伙计转身走的刹那,叶且歌悠悠道:“我说伙计,这花生……不够脆啊。” “不可能,新炒的!我亲自炒的!”伙计飞快走到桌边,捻起一粒花生扔进嘴里,为了证明这花生米够香够脆,他故意嚼得“葛蹦”直响。 却不知叶且歌要的就是他的“快步”——一个习惯了轻功的人,就是再掩藏,也会在举手投足之间露出端倪。而那一点端倪,对于叶且歌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原来如今偷儿这么不好做了,偷王之王也要改行来伙计了?” 叶且歌的话恍若是朋友之间的调侃。可是,她和司空摘星,却从来不是朋友!话音刚落,叶且歌便已经有了动作。 她的轻剑挑飞了司空摘星脸上的□□,在司空摘星怔愣的空挡,一柄玄铁重剑已经重重的向着他拍来! 司空摘星哪会不知道这柄重剑的威力,毕竟就连霍休和铁鞋大盗那样的穷凶极恶之徒,最终都折在叶且歌这一柄重剑上。 他自觉只是一个偷儿,说破大天去也还和“穷凶极恶”差得远。 脸上没有□□的感觉让司空摘星万分不适,可是面对着划破一片空气,带出缕缕风声的重剑,他只能拼命往后退。 此地本就在岸边,他再退,又能退到哪里去? 瞥见身后缓缓流淌的清澈溪水,司空摘星心念一动,将轻功运转到了极致,“扑通”一声便跳到了河里。 可是饶是这样,他的后背依旧被叶且歌的剑气扫到,衣衫破了不说,就连后背的肌肤都被刮掉了一层,渗出丝丝缕缕的血痕。 可是和背后的疼痛比起来,司空摘星更庆幸自己能够逃脱升天。然而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庆幸的太早了。 一身白衣,手持重剑少女轻功并不在他之下,在这毫无借力之处的水面上,她却如履平地。 叶且歌踏着水面,几步便到了奋力划水,想要逃跑的司空摘星面前,手腕一抖,她的轻剑挽出了一朵漂亮的剑花,又生生将司空摘星挑回了岸边去。 司空摘星只觉一阵天旋地转,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柄重剑又呼啸而来。 鹤!归!孤!山! 第63章 夜阑卧听风吹雨。 第六十三章。夜阑卧听风吹雨。 陆小凤来得时候,正看到叶且歌在水面上凭空跃起,一记重剑如同开山裂石一般重重向水中的那人砸下。 陆小凤还有些懵,不过水中的那人已经看见他的身影,连忙喊道:“陆小凤!你要看着我被这小姑娘砸死么!” 熟悉的声音传来,陆小凤登时就瞪大了眼睛。他一边对叶且歌高声道:“且歌等一下!”,一边迅速运转起了轻功,就要往河里奔去。 然而这个时候,一柄带着剑鞘的长剑横在了陆小凤面前,裹着雄厚清冽的剑意,将陆小凤生生逼退五步。 却是方才一直没有动作的叶英。 陆小凤无奈的苦笑一下,只觉喉咙有些干涩。虽然知道叶英看不见,可是陆小凤还是对叶英挤出了一个笑意,只是一贯的能言善辩却不见了踪影。 吞了一口唾沫,陆小凤讷讷道:“叶兄啊,那司空猴精虽然可恶,但是咱们也总不能看着且歌把人打死吧?” 叶英没有动。他只是对着陆小凤平静的问道:“你打得过且歌?”所以,你过去有什么用? 陆小凤顿时被噎住,竟不知该如何应答。叶英说的是事实,他的确打不过叶且歌。毕竟,许多年前在大漠,叶且歌不过是十二稚龄,武功就已经胜过他了。如今叶且歌的剑术,更是已经在西门吹雪之上。 “且歌有分寸。”叶英放下了手中的剑,宽慰一句,便与陆小凤一道望向了水面。 叶且歌的确只是想小惩大诫,她还没有到为了四五年前的旧账就要伤人性命的地步。所以那最后一记鹤归孤山,叶且歌只用了一成力道,抽在司空摘星脸上,让他被剥了易|容之后的脸生生肿成了个馒头。 平心而论,司空摘星本身的长相并不出色,是那种扔到人群之中就没有痕迹的人。他的身材也并不高大,因为练习缩骨功的原因,到底伤了骨头,如今也只是个寻常个头罢了。 作为一个偷儿,他这样的长相却最是合适。既不十分英俊,也不十分丑陋——在叶且歌没有用重剑抽他的脸之前。 半张脸重重的被玄铁重剑拍上,司空摘星只觉得自己喉头一甜,登时就吐出一口血来。 他一开始觉得自己被伤了肺腑,吓得赶紧检查自身内力运转。可是他的内力在周身静脉运转十分流畅。眸光一闪,司空摘星伸手往水里一探,两枚雪白的后槽牙便躺在了他的掌心。 ——还不如受了内伤呢! 司空摘星看着自己手上的牙,不由悲从中来,一股急火直攻心窍,司空摘星竟生生厥了过去。 陆小凤心有余悸的看了那边一眼,足间一点,将已经往河里沉下去的司空摘星捞了上来,随意的像是抖抹布一样的抖了抖。 这一次,叶英没有拦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司空摘星被叶且歌整得太惨,他被陆小凤这么一通摇晃,却还没有醒过来。陆小凤见状,只能又是一通按压他的胸肺。 众人看着他忙活,只有薛冰怔怔的看着叶且歌。许久之后,她才愣愣的嘟囔道:“她是个姑娘?” 她的声音很小,又是咬碎在唇齿之间的低喃,陆小凤一行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司空摘星身上,倒是没有听见薛冰的喃喃自语。 薛冰的脸一阵红白变幻,唯有叶且歌注意到她的异样。也不看司空摘星,叶且歌对众人道:“且歌与这偷王之王有些私怨,扫了诸位的性子,一会儿定自罚三杯,给诸位赔罪。” 花满楼无奈的摇了摇头,轻笑道:“小叶公子自己想喝,便不要用我们当借口了罢。” 叶且歌微微一笑,对众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请众人重新入座。而司空摘星因为还昏迷着,所以也被陆小凤提在了手里,放到了桌边。 叶且歌出手很有分寸,速度也很快,所以当她回来的时候,桌上的各色菜肴都还是温热的。 掌柜还以为自己的伙计得罪了这些江湖人,方才已经吓得躲在了茅草屋里。这一会却见他们去而复返,显然是想要继续用膳的样子。 这是他祖传的酒肆,不能毁在那些江湖人手里。这样想着,掌柜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端了一壶冰镇的沁凉的杏花酿,哆哆嗦嗦的走到了陆小凤他们的那一桌去。 小心的将杏花酿放在桌子上,掌柜的赔着笑脸道:“客官您行行好,敢问我们这小伙计哪里得罪您了?他是个笨手笨脚的乡下人,您就不要和他计较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在他们面前这样赔着小心,叶且歌心下愧怍,连连摆手道:“掌柜您细看看,这应当不是你家的小伙计了。” 方才司空摘星脸上的假皮已经被叶且歌挑掉,这会儿他露出来的,便是一张老掌柜并不熟悉的脸。 老掌柜大惊失色,惊道:“这不是阿德,阿德去哪里了?” 想到自家伙计可能已经遭了不测,老掌柜先是红了眼眶。 陆小凤连忙安慰道:“劳掌柜去柴房仓库这些地方找一找罢。”用脚尖踢了踢还昏迷着的司空摘星,陆小凤道:“这人虽然看着可恶,可是却是不伤人性命的。” 这后一句,却是陆小凤说给一旁的叶且歌听的,也是为司空摘星求情的意思。 老板神色稍缓,对几个人悻悻一笑,很快就抽身离开了。 只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几个人再没有了谈笑的兴致,开始拿起筷子,准备应付一顿。 叶且歌夹了一片芙蓉鸡片送入了口中,微微咀嚼,却忽然神色一变。伸手夹了一片给唐天仪,叶且歌的脸上没有了笑意。 叶且歌虽然待人亲切,但是从来都是守礼,她和陆小凤相识近五载,寻常都从未有过这样的举动。因此。叶且歌这有些突兀的夹菜举动,很快就让众人顿住了各自的动作。 事出反常必有妖,叶英和陆小凤以及花满楼知道,一定是叶且歌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而孙秀青,则是因为她未婚夫骤变的神色而停下了筷子。的确,她不了解叶且歌。可是,她了解唐天仪。若非发生了什么,她那作为川蜀唐门继承人培养的未婚夫,何至于脸色大变呢? 只是,薛冰自从知道叶且歌是个姑娘之后,她便一直愣愣的,眼神也没有了焦距,只是茫茫然的跟着本能动作。 眼见着薛冰即将把筷子伸向那盘芙蓉鸡片,叶且歌飞快出手,温暖干燥的掌心覆在薛冰有些冰凉的手指上,传递着热意,也止住她的动作。 薛冰一个激灵,脸迅速的变红,然而下一刻,她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脸色又很快变白了。 “阿冰。等一下再吃。”叶且歌拍了拍她的手,却只是安静的微笑着,并没有想要解释的意思。 ——她没有必要解释,着男装只是因为方便,只是因为叶且歌习惯了。而温和待人,只是叶且歌的处事态度。她一言一行皆出于本心与真性情,叶且歌无愧于心,自然没有必要解释。 叶且歌拦住薛冰的空挡,唐天仪谨慎的夹起那片芙蓉鸡片。他没有像是叶且歌那样直接送入口中,而是伸出了舌尖,轻轻的舔了一下。 舌尖上的麻意让唐天仪“腾”的站了起来。此时,他的手中已经抓了一把追魂砂。 叶且歌抬眸看了他一眼,开始尝别的菜色。她从小就和兄长叶孤城一般,在白云城的神医的指导之下服用多种□□,身体的抗毒性远非常人所能想象,不说百毒不侵,却也相去不远了。 对这样的训练,叶且歌没有表示异议。哪怕她到底因为早产而身子弱了几分,好几次都濒临死境,叶且歌也依旧咬牙挺了过来。 让她坚持下来的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前世的叶且歌便在唐家堡练就了一副百毒不侵的体质,今生若是没有,总是不习惯的。 唐天仪的目光一直在仔细的逡巡,半晌之后,却也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痕迹。 叶且歌尝完了所有的菜,捡出四样菜,而后对众人道:“其他的都正常,只是那道糖醋里脊炸老了,太过难吃了一些。” 这个时候,叶且歌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陆小凤不是很欣赏这样的幽默,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对叶且歌和唐天仪问道:“这下毒的人你们认识么?是什么毒?” “就是那天让我和秀青内力全失的毒。这下毒的人保不齐就是她们那个‘大姐’了。” 一边说着,唐天仪一边皱起了眉头——这么看的话,他们这一次的确招惹了顶顶麻烦得人物。在明知有唐门弟子的情况下还选择用毒,可见对方在用毒方面有多自负了。 叶英却是对这桌上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他倒出一粒解毒丹,直接喂到了叶且歌的口中。 丹药小小的,入口即化,叶英微凉的指尖很快便触碰到了叶且歌柔软的唇瓣。叶英却没有拿开手,而是指尖在那片唇瓣上缓缓摩挲。甚至微微探入叶且歌的唇齿,沾染了一点濡湿。 叶且歌惊讶抬眸,却看见了师父微微蹙着的眉眼。 叶且歌顿时顿住,甚至有些无措了起来。她让师父皱眉了,在叶且歌看来,这简直是最严重得事情。 “且歌,是谁教你的,以身试毒?”感受到徒弟的慌乱,叶英终于出声。 一桌菜哪有那样珍贵,值得他家徒弟挨个试过去?哪怕是知道叶且歌的母家是唐门,叶英也依旧不放心。 他怎么敢用徒弟的安危去赌那未知的可能呢?那盘芙蓉鸡片是且歌能辨别抵御的毒,可若是其他菜里换成其他见血封喉的□□呢? 想到这种可能,叶英就只觉得呼吸一滞,再也无法像是往日一般的淡定从容。 叶且歌张了张嘴,最终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在师父面前,她已经没有了他人面前的半分能言善辩。 叶英得手指还缓缓的在叶且歌的唇瓣上摩挲,将那一抹本就妍丽的唇色揉弄得越发的红。 陆小凤看着这一幕,自觉看惯风月,已经窥见真相,所以在心里“嘿嘿”一笑,却是轻咳了一声,开始说起正事来。 他用手敲了敲下巴,沉思了片刻,终于说道:“据我所知,这左红衣,应当是一个叫红鞋子的组织里的人。你们那日见到她,看她可是穿着红鞋子?” 唐天仪沉思半晌,点了点头。 意料之中的结果,陆小凤“嗯”了一声,继续道:“她们的大姐应当是公孙兰,那个传说中的公孙大娘的后人。” 公孙大娘。 此言一出,叶英和叶且歌便都顿住了。